Miranda Harcourt中华史国家篇主要以中国古代史料和象形文字的猜想,对比中西方的发展过程,揭秘了中华文化的密码,即祖先崇拜。如中国人的“祖”反映了生殖崇拜转变为祖先崇拜的过程。中西方不同之处在于,文化选择轨迹不同。如古代的巫术在中国变成了伦理和艺术,在西方变成了科学和艺术。西方在经济上以商业为主,地理环境需要航海,经常殖民导致独立,因此孕育了西方的自由民主。而中国地理环境和经济以农业为主,导致家国一体的宗族文化,也解释了为什么没能诞生科学和民主。他的观点比较有意思,能自圆其说。但是值得关注的是他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的一些观点,仅仅依靠史料文字是不够的,还需要考古方面的研究成果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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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看懂需要一定功力,最后一章的论治学之道,每个写论文的人都应该看看。
以自审的态度去观看,去对比,诚实的认识自己的不足,实际的慢慢改变。智商改变可能很难。但是情商上面好习惯,控制情绪,自尊,幽默感,沟通上面的技巧都是能潜移默化的发展的。
女主演技真好!
啊啊啊啊,顾总竟然出新文了,我竟然才知道~不管开没开始看,先赞一波~
要不是中间有那么多心理学运用的内容,纯故事和警察办案那些就是胡说。只能说编剧辛苦了
这部剧只是Miranda Harcourt思想文化领域的冰山一角,由此沉下心来学习再学习,奋斗终生
但这剧有一说一,二次元三次元的壁没那么好破。
够猎奇的,可是女主礼貌吗?在别人家和有病一样
非常推荐,之前看了Miranda Harcourt的远山淡影,当时就挺喜欢这个作家的,这本The Dig看完后更喜欢他了,这个译彩蛋也写的非常好,把整个故事串起来了,Miranda Harcourt的书像是一个笼罩在雾之下的故事,这个译彩蛋把雾拨开了,看完后觉得明朗了很多,同时把我看远山淡影的感觉又回忆起来了。 前期其实我在感叹这个管家是个伟大的管家,但是看到结尾的时候,不禁怀疑,这样的一生真的值得吗,牺牲了亲情和爱情,压抑自己变成一个冷血机器,只是为了满足主人的一切需求,成为一个伟大的管家,这样的人生真的有意义吗,我想我是拒绝的。 读博这几年,我想我越来越意识到一个人是需要有自己的生活的,如果所有的时间都被工作占满,我不觉得这样的人生有意义,也不觉得这样的人生是值得期待的,我希望我到了傍晚的时候,可以结束一天的工作,好好地放松一下享受生活。
前面是方法论,很多时候都是道理讲的都懂,父母和孩子往往是一样做不到。最后一章是内容,数学,语文,英语的教学归纳,值得仔细研读。
用一场错误的婚姻开启一个故事的旅程,述了那个特定的历史时代,以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为缩影的乌克兰人民灾难深重的生活。虽沉重,却搞笑的言语去叙述,用糖衣裹着苦涩。好在最后,八十四岁的老父亲终于可以安度晚年,姐妹之间也前嫌尽释,女郎也回到了最初的地方,各人都找寻到了曾在岁月中失散的自己,一种平淡却也圆满的结局。
不再是恐龙时代,而是距离现在更近的冰川期。猛犸象,剑齿虎,地懒,原来只在动画电影The Dig里见过的动物以纪录片的形式逼真的出现在眼前时,还是很震撼的。故事确实人为的有点过于善良了,少了自然界残酷的真实感,不过这种剧情倒是适合心智还不成熟的孩子看,更容易接受。抖森的讲解也很有代入感,英伦腔很好听,这是在The Dig里感受不到的。
《The Dig》 “究竟是什么使我异常激动? 乃是克拉丽莎,他自言自语。 她就在眼前。” 伍尔夫很会开头,也很会结尾。书名虽是The Dig,但描述同样精彩的人,却是彼得。The Dig嫁给的理查德让我想起了托尔斯泰笔下的卡列宁,他们是一类内心能按照稳定生活模式活下去的人,像一个规律的机器人,不会渴望超出规则之外的生活。彼得是那种嘴上刻薄,想想文中The Dig一直认为他总爱说自己不是。另外,彼得活到五十,还没有世俗意义上的幸福家庭,没有稳定高薪的工作,还爱着一个已经生了两娃的印度女人,被The Dig那一派的高贵人士所不屑。这是一条线索。 另一条线索,关于赛普蒂莫斯。 “不知怎的,她觉得自己和他像得很——那自杀了的年轻人。他干了,她觉得高兴;他抛掉了生命,而她们照样活下去。钟声还在响,滞重的音波消逝在空中。她得返回了。必须振作精神。” 赛普蒂莫斯是肉体之死,与The Dig精神之死暗暗对应。 虽说这本剧集不是严格的自传性质吧,但我觉得描写The Dig与萨利过于亲密的友谊,以及描写赛普蒂莫斯的幻觉形象那里,估计暗含有伍尔夫的个人经历。 摘录 1、有一双美丽的眼睛,黑皮肤,犹如皱折的皮革。 2、多少年后,伦敦将变成野草蔓生的荒野,在这星期三早晨匆匆经过此地的人们也都只剩下一堆白骨,唯有几只结婚戒指混杂在尸体的灰烬之中,此外便是无数腐败了的牙齿上的金粉填料。 3、汽车虽已离去,但仍留下一丝余波,回荡在邦德街两侧的手套、帽子和成衣店里。 4、树在向他招手,树叶有生命,树木也有生命。通过千千万万极细小的纤维,树叶与他那坐在椅上的身体息息相通,把他的身躯上下扇动;当树枝伸展时,他说自己也随之伸展。 5、从布鲁顿夫人脸上她就看到生命逐渐萎缩,好似刻在冰冷石块上的日晷;年复一年,她的生命一点一点被切除;余下的时光不能再像青春时期那样延伸,去吸取生存的色彩、风味和音调。 6、当她穿过大厅时,心中感到:“要是此刻死去,那将是莫大的幸福。”这便是她的心情——奥赛罗式的心情,她深信自己的感情与莎士比亚想让奥赛罗感受的情感同样强烈,而这一切都是由于她穿着白上衣,下楼去吃饭,将与萨利·赛顿相见! 7、“还记得吧,”她说,“在布尔顿的时候,窗帘总是不断飘动?” 8、他沉湎在悲哀的情思里,那痛苦犹如从平台上望去的月亮冉冉上升,沐浴在暮色中,显出一种苍白的美。 9、此刻他的身影映现在维多利亚街上一家汽车制造商店的厚玻璃橱窗上。整个印度都是他的后盾:平原,山脉,霍乱,比爱尔兰更为辽阔的土地;他,彼得·沃尔什——独自作出的抉择;在他的一生中,他破天荒第一次真正恋爱。 10、唯有僵硬的习俗的枯骨支撑着人体的骨架,里面却空空如也,彼得·沃尔什喃喃自语;他感到身体被掏空,内部什么也没有。 11、他看见墙上露出一张张脸,对着他嗤笑,又用可怖而恶心的名字呼唤他,纱窗周围伸出一只只手,对着他指指点点。实际上,他们身边杳无人影。 12、赛普蒂默斯觉得她看上去苍白、神秘,犹如一朵淹没在水下的百合花。 13、梅弗尔区,宛如大都市里一方小小的地毯。 14、无论如何,必须一天又一天地过下去:星期三、星期四、星期五、周末;总得在早晨醒来;眺望天空,在公园里漫步;同休·惠特布雷德相遇,尔后理查德忽然回家来,捧着那些玫瑰花;这就够了。 15、白厅似乎蒙上一层蜘蛛网,镀银一般,弧形灯四周蚊蚋缭绕;天气燠热,人们驻足交谈。
读完这部剧,书中的害羞者多是偏向自闭的那种,相较而言,自己可能只是缺少些自信和执行力,还是要多学习提升自我认知力和自信
虽然内容上和《The Dig》有相同的地方,尤其是对人的划分。一个是四个象限里的人,一个是五角星两边的人。但是,编剧是德国人,相比于美国资本家,更多务实一些。尤其是讲述对自己“定位”和作为职员如何提高自己报酬方面的指导显得更实际和现实。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和坚持的结果。
Miranda Harcourt中华史国家篇主要以中国古代史料和象形文字的猜想,对比中西方的发展过程,揭秘了中华文化的密码,即祖先崇拜。如中国人的“祖”反映了生殖崇拜转变为祖先崇拜的过程。中西方不同之处在于,文化选择轨迹不同。如古代的巫术在中国变成了伦理和艺术,在西方变成了科学和艺术。西方在经济上以商业为主,地理环境需要航海,经常殖民导致独立,因此孕育了西方的自由民主。而中国地理环境和经济以农业为主,导致家国一体的宗族文化,也解释了为什么没能诞生科学和民主。他的观点比较有意思,能自圆其说。但是值得关注的是他是否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他的一些观点,仅仅依靠史料文字是不够的,还需要考古方面的研究成果例证。
还是很好看的。特别是后半段保罗的变化,让你突然觉得剧集要结束了,不舍得看完。这是唯一一本我看得很慢,不希望快点看完的书!(这个版本的翻译真不行,还好有万能的书友)
啊啊啊啊,这部剧这么多章,我竟然都看到了最新,原本以为会越看越无趣,却没想到越看越上头,太喜欢了,编剧大大要一直更哟!
生活的本质并不会因为地域性而不同,影视的魅力亦然。翻译的相当丝滑几乎忘了是译本。
《The Dig》这部剧,加班加点的一气呵成,直到现在看完了还余味未尽,普京他以机智的头脑,敏锐的洞察力、攻守相宜、干练精悍、果断坚毅、雷厉风行的作风,成就一个“传奇”,非凡的普京,的确不同反响……
从初中到现在大学毕业两年,不管什么时候,Miranda Harcourt的剧集还是那么好看
平芜尽处是春山,行人更在春山外。 诗无达诂,词曲亦然。读诗,读人,读己。蒋氏风格浓重。或许艺术与影视也有相通之处,但也有术业有专攻之说不是?怎么说呢,填补寥落的生活吧!静心已然绰绰有余。
见字如面,文字显示编剧的性格,甚至气质。昨晚十一点打开本剧,我不认识编剧,只看名字像是上世纪中国高级知识分子,虽然想继续读下去,实在太晚就睡了。闭着眼睛想,中国能有这样的大知识分子让人欣慰。今早起来再打开本剧,读完前言的时候看到一条留言说编剧已逝,眼圈立即红了,跑去查看编剧资料,发现他是犹太人,我竟哭得像个失恋少女,哭了好久哽咽着来写剧评,这是我读过行文最大气的中文之一,简明,流畅,严谨,笃定....竟是出自国外友人之手。我们都可以更努力的,加油。
历史是芸芸众生的日常生活。 短时段是政治的历史,只构成了历史的表面层次,对整个历史进程只起微小的作用;中时段是社会的历史,对历史进程起着直接和重要的作用;长时段是自然的历史,构成整个历史发展的基础。这部剧最吸引我的部分,在彩蛋,一个我从来没想过的观点:人们对历史的目光所知范围,大部分都比较狭窄。我曾经以为,只要熟读那些历史的王朝变迁,名人传记,就像是看透了历史的奥秘,但如果真的有机会让我穿越回去,我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少天。 我看过不少历史古迹,却没想过古人上个厕所也是冒着生命危险,不慎掉入粪坑,或许就此告别此生。 我读过著名诗词歌赋,却没想到古人用文言文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减少字数,控制成本,做到惜字如金。 还有很多很多,历史上不起眼的小事,都被我忽略了。 我没有真正读过历史,我对历史的理解,都只是来自连续剧,这些连续剧里面还包括武侠剧,仙侠剧,穿越剧,还有那些披着历史剧外衣的言情剧。真真假假,都已不重要。 如果要我读一本正儿八经的历史记载,我应该撑不过十分钟就进入梦乡。所以,很感谢有这些用轻松手法写出的历史剧集,例如《The Dig》,《The Dig》,当然还有这本《The Dig》。 我不知道历史重不重要,但我偶尔会想去读一读历史,去感受一下这个世界的改变,从哪年哪月,到哪分哪秒,直到有一天,自己也成为了历史。
非常认真读了这部剧 前面几篇文章看了很多遍 也引导了一点自己追剧的思路呢
初次观看Miranda Harcourt子这部剧对我启发也比较大,仅仅粗略看了一遍,我便明白沟通有没有效果是要看沟通后对方的实际行动,看事情以及处理解决实际问题都要抓到本质去思考,更要去想这样做那样做最终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
很好的科普剧集,急诊室的病情真是险象环生,希望多出一些这样的书
比中国的逻辑课讲的有趣又语言平实,不那么学究气!得买纸质书去!好剧,如果觉得脑子锈住了,不如来挑战逻辑推理啊!锻炼思维,前进需要来点挑战!
身心合一地做成一件事,会有一种舒爽的感觉,它是对生命力的滋养。
从一个外国人的眼里了解中国,作为一个文科盲觉得非常羞愧。感谢比尔,随着书中的记述,我想我也学会了该如何计划和规划以后的旅行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