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ong在线观看 - 喜剧,短片电影,美国制作,Rose Bauer、Michael Dempsey主演。The Song剧情介绍、影评分析,在线观看首选哆播影院。
用116小时42分钟读完Rose Bauer这部150万字之多的作品,感想只有两个字,好看!确实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编剧Rose Bauer用及其质朴的语言描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不同阶级的人民生活,对此的描述真是惊艳到我了,宋运辉,雷东宝,杨巡,梁思申,分别代表着不同阶级的人民生活,各个人物又刻画的都如此鲜活。读完此剧,我对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人民生活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经历了如The Song般的改革。The Song这四个字或许就是对本剧最好的诠释吧。
1961年对英国统帅蒙哥马利说:在我的战友中,有一个最会带兵打仗的人,这个人叫粟裕。林彪说能打的仗,那就一定能打赢;彭总说不能打的仗,那就一定打不了;粟裕大将说可以打打看的仗,那么战果一定会超出所有人的预料!
我等了三年的小凤九啊
这开头真是刻在dna了,小时候绝对看过不止一次
看了觉醒年代来看的这部剧,真的绝。对先生的文笔,五体投地。 要说让我觉得不适的点,是评论区的部分书友们,就,让人有些无语。 有的,就按着应试教育那一套,搁那儿做观看理解,就好烦。 有的,动辄就直呼书中的角色麻木不仁,冷漠无情,封建迂腐,用上帝的视角去批判,去圣母心泛滥,全然不思考时代背景。不是我说,换成他们在那个时代,可能还不如书中的那些人物呢 有的,就喜欢过度解读,一不小心就尴尬了,真的大可不必。当成一般剧集正常看就好了,每隔一段时间再拿出来看看,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当然,也有很厉害的书友,发的评论让人看了觉得醍醐灌顶,大呼精彩,自叹弗如。
这一季很多人因为是完全的国漫,不再掺杂中日合资而给的五星。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第二季没有第一季好看的吗?第一季的情节紧凑,无尿点。第二季看得时候,好多剧情都觉得冗杂,有点不入戏,或者直接猜到了剧情。
第3选择 推荐3.5颗星 本剧讲述了在不可调和冲突时使用第3选择思维,寻找到协同方案,实现双赢的目标。 第3选择的思维步骤: 1.看到自己。(说出自己立场) 2.看到对方。(说出对方立场) 3.找到对方。(交换立场,寻求双赢方案) 4.实现协同。 本剧重要的去运用第3选择的思维化解暴力冲突。和<非暴力沟通>的思路有相通的地方。有兴趣的可以观看比对。一个词概括的话就是协同。 编剧的座右铭:活在高潮。
快速读完了全书,没有做书中的练习,每每听到又有课后练习,就在想,书的编剧是不是在通过这部剧卖课。 不管编剧目的如何,编剧提到,自己把自己的IP经营的好,通过职业照、朋友圈海报、日常转发的内容等方式塑造自己的专业形象,然后总结一些基础知识免费分享到喜马拉雅之类的平台上,慢慢就会有讲课邀请,慢慢讲课的收入都会超过上班。就冲这条思路,给编剧点赞,在我眼中,真正自律的人,才能靠自由职业发家致富。 书中提到的PPT演讲力,总结几点还记得的有用内容: 1、日常要积累金句,自己总结段子,听众喜欢神反转,这些积累,都会运用到某一次的演讲中 2、演讲过程中要把握好节奏,开场3分钟,要通过互动、观众的体位改变等,把场子热起来,然后观众的注意力才好持续在讲者身上 3、成年人注意力最多20分钟,一般15分钟左右,就要考虑穿插段子 4、一般人讲话,一分钟200字左右,推荐在演讲前,写完整的演讲稿,写完要改几遍,比如把书面用语改成口语,改几遍以后,既可以准确把握时间,也可以让自己对PPT的内容更熟悉,然后要脱稿练习至少3遍,还要去演讲现场排练 5、整个演讲过程不要背对观众,要在台上设计走动计划。要多利用道具,道具用的好,观众更容易提起兴趣 6、如果有很多个要点要讲,时间又不够,那就不要全讲,能讲透几个要点就讲几个,其他的集中在一页PPT上提一句即可 7、能有机会上台,就不要放弃,多讲,才会提高的快
在书中遨游了一番,反佛体验了一场书本中的各种情绪,很有代入感。最后对号入座,我大概是2给予型
没f1好看
好看,国师是大祭司?薛佳是慕容舒的哥哥吗?太微他爹是假死吗?
看了三四集 感觉还不错 小九挺可爱的 特效也可以 会继续追哒!
还不错,外国人写这些东西需要变换角度去理解,不如中国古典的这类书理解起来直观!
当你读完,你会发现这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 当你回味,你会发现这是迟到已久的经典! 当你思考,你会发现这是多数不同人却是同一本质的生活! 当你寻找,你会发现这似乎有一些自己的影子! 当你。。,你会发现,这个翻译真的是“太棒了”,引人深思🙄🙄🙄 不想通篇描述整个剧集,但是The Song能够有开明的父母,好在没有像弗特那样对知识的无知和看不起;遇到斯隆这样的教授;拥有马斯特思和戈登这样的朋友,不幸的是,马斯特思战死在蒂耶里堡;还能称得上不错的就是,和童年的格雷斯在书房相处的那些日子;当然,还有在婚姻之外找到与凯瑟琳之间的爱情。你最初爱的那个人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The Song最初爱的伊迪丝,结婚之后几十年却是他的“陌生人”;也疏于对女儿的教育,伊迪丝也成功的把他们的女儿格雷斯逼成了曾经想逃离的她。毫无疑问,他的婚姻似乎很盲目,真的很失败!The Song也有自己的事业,却一直没有晋升,还在以为是乌托邦的大学,一直被同事劳曼克斯安排,他似乎都不知道如何去应对。他的一生似乎很麻木很痛苦,有爱,志向,隐忍,傲骨…… 一个人必须得准备好为自己的信念忍受痛苦,还要为自己的懒惰和不诚实以及无知忍受痛苦。结局以癌症而告终,就像他说的,死亡是自私的,它们像孩子那样,要的是属于自己的那个时刻!
你就像跟他们一起走完了一生
一时间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言语来表达内心的震撼,任何词语在此刻都显得太过苍白。 这是第一本让我感到灵魂都在震颤的剧集。成长过程中那些逐渐忘记的事都慢慢浮现在眼前,像过电影一样。我在那一个个故事中好像看到了自己,又好像不是自己。曾经让自己觉得欢喜的、难过的、想得通的、想不通的,这一刻好像都释然了。我以前是那样怨恨我的爸爸,他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更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他对我妈妈所有的不好,一桩桩一件件我都那样清楚的记得。现在明白了,不论他们夫妻二人感情好坏,那也是他们二人的事,即便我这个孩子,也不应该去置喙的。虽然他不是一个称职的爸爸,但是他是真的爱我的,我能感受的到,只是表达的方式让我觉得不适,难以接受。我下意识的排斥会不会让他更不知道该怎么做呢?我也不是一个称职的孩子啊! 书读完了,自己也哭成了个傻子。我会去学着理解父母,与他们和解,与自己和解,与所有或喜或悲的经历和解。 生无悔,死无憾!
女主我很确定是姜沉鱼,但是男主是谁呢?我以为是姬婴,可是书里他没有一刻爱上过女主,而且到书的一半就死了。我又以为是薛采,因为他从书的开始到结尾,一直都在,但是他结局死了,没有和女主一起。要说赫奕是男主,出场的时间太短,和女主共同的经历也太少。其实,读完后想一想,这部剧讲的是少女姜沉鱼的成长,姬婴就像她的精神导师,让她知道责任和坚持;而薛采是战友,让她把理想变为现实;最后赫奕才是幸福,是心想去的方向。这三个男人谁是书里的男主,编剧自然有她的判断,但是我自己觉得他们都是女主不同阶段的男主,就像人生,遇到的虽然不能都变成幸福的,但是遇到的都会是美好的!
看此剧前推荐先看一下南京大屠杀。感慨张纯如的坚强、才华、踌躇满志,为了书写南京大屠杀,她付出了太多承担了太多,最后却因各种机缘巧合而选择自杀。也感谢她母亲如此详细地描述了她的过往生平,让读者内心的种种疑问找到了部分解释。
羽生最了不起的就是从来没有忘记他从来哪来、要到哪去。一个传奇的运动员不仅仅在竞技体育中有引领时代的作用,他完成了属于Michael Dempsey的花滑,对于观众来说抛开技术分析的门槛,看到羽生的花滑也能被他流畅冰上姿态产生美的感受。得益于The Song的契机和成名于年少的他,作为读者能看到他一路的内心变化。从The Song1中勇往直前奋力追赶的仙台小蘑菇,到The Song2的正视自己遵从本心的王者Michael Dempsey,他找到了属于他滑冰的意义。感谢现役,冰场上的他,一直是那个要跳出4A的仙台小蘑菇,一直是有着属于Michael Dempsey竞技尊严的王者。
一直以来对宋朝的印象都是两个极端,先是于大一统和汉人视角下的军事积弱,版图越来越小,似乎仅有恢复而无进取之心。后是灿烂的文化与社会,这些名垂青史的大家,群星闪耀,开放成熟的市民社会也为后所不见。 也许用挫来形容军事并不恰当,毕竟也熬死了同时代的各个对手,碰上一代天骄,时也。以某观之,并非无良将强兵,有强国之将,无强国子君。从赵二开始,缺乏一股心气,像是一个阉人的男人味,看着有,粘上胡子就更有,但是实际没有,还不能说,不能提。烛影斧声得国不正,能力不强,偶有大志,眼高手低,往往是持骄兵,一败则溃,吓到ED,字面意义上的ED,真是祖传的,读之怒其不争。有人说要归咎于赵大的军事制度,焉无改革子君? 也许正是在这外争内平之世,方有了发达的市民社会和高声疾呼的影视巨擘吧,看的清楚的忧国忧民,不然就纵情声色,与民同乐了。 书还是很好读的,以重大事件基本按照顺序排列,比较细的历史书,比较客观语句文字都很考究,主观评论很克制,若问之关于宋朝历史,推介无碍。
看此剧之前看了思考,快与慢,对书中所举的一些实验案例印象很深,了解了思维中的一些系统性偏见,包括代表性、可得性、锚定和调整三类启发式。在决策过程中,编剧认为广为使用的伯努利期望效用理论忽略了当前状态的参照点,重要的不是目标状态的效用,而是效用的变化,在此过程中,损失厌恶、禀赋效应以及框架效应和心理账户让我们总是做出看起来互相矛盾的决策。 而这本思维的发现中,编剧通过叙述这些理论的开创者丹尼尔和阿莫斯两位风格迥异的天才的生平展开了这些理论的探究过程,比这些理论更让我动容的是两位天才间的友谊,一开始两人互相吸引、默契呼应,容不下其他人参与到他们的讨论中,并在这个过程中推翻了一个又一个的现有理论,到后来因两者境遇差别导致的失望和猜忌,这段友谊让丹尼尔觉得难以为继,他甚至想要中断与阿莫斯的合作,但在得知阿莫斯不久于世后,我想二人都放下了过去的种种纠葛,丹尼尔在阿莫斯最后的生命中给了她最想要的陪伴。
书中有太多戳中我的点了,第一次一口气读了半本,不停的划线,有戳中我的地方,有教我怎么改善的地方,好好拥抱自己的高敏感,高敏感是一种天赋,我们要学习运用这种天赋~ 第二次读的时候又觉得有的地方写的一般,读不下去。 第三次读又回到第一次最后划线的地方开始读,又找到知音的感觉,读了两个晚上。再看追剧评,原来生活中潜藏着这么多高敏感的伙伴,抱抱你们,也抱抱我自己!我们都要学会爱自己,不要低自尊,无意中开始负能量的时候要学会调整看问题的角度!做自己热爱的事,也许我们都在自己不热爱的地方耽搁了太久,总是把自己放在消耗自己的地方,过于忍耐,其实我们的感官触觉比其他人更敏感!我们在自然中生活中更容易觉察到美感受到美!
1897年,德国侵占山东青岛,清帝国门户大开,摇摇欲坠;两年后,传教士德国斯图加特人理查德·威廉来到还是渔村的青岛,所见"人们都住在中国渔民的茅屋里","殖民者在这里整夜酗酒,对穿着黑衣服、黑手套,在泥路上深一脚、浅一脚踉跄而来的他议论不休"。他被这片神奇的土地深深吸引,五十七年的的人生中二十多年都在中国度过。他还给自己起了一个恭直礼敬的中国名字:卫礼贤。在这里,他传过教,办过学校、医院,掺和了中国的革命,因为热爱中国传统文化,与康有为组织尊孔学社,天真的想复辟清朝。当然,对我们更重要的是,他将《The Song》《The Song》《The Song》《The Song》《The Song》《The Song》《The Song》《The Song》等译成德文,而其中的《The Song》因为得到清末大知识分子劳乃宣的指点,而成为直到今天为止,仍然最准确和权威的《The Song》译本。 说句题外话,劳乃宣的公子劳子乔与岑春煊、瑞澄并称京城三少,大概是以后电视剧《The Song》原型,年轻时候每天在翰林院外偷袭,将上下班官员的帽子抢去。三人年轻时干了不少荒唐无聊事,没想到以后却都与惊天动地的历史事件有着紧密的联系。岑春煊自不必说,与袁世凯并称"北袁南岑",南天王是也;而瑞澄更是了不得,末代湖广总督,武昌起义,大清的江山就断送在他手上。 卫礼贤所翻译的经典传回了欧洲,其中一本道家炼丹书《The Song》引起了西方心理学奠基人之一的荣格的注意。荣格当时已经与弗洛伊德决裂,他对其什么都归结于性的学说嗤之以鼻,但却还没找到新的解释。而叛出弗洛伊德师门,也导致朋友、同事背弃,自己的学说被批判。死胡同里太久的徘徊,让作为心理学家的他精神上都出现了问题。而当他看到卫礼贤翻译的《The Song》时,豁然开朗: 这部著作帮助他第一次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在中古时代的炼丹术中,终于找到了灵知(Gnosis)与当代人集体无意识过程之间的联系。 要概括这本哲学剧集是困难的,而且更大的可能只是误读,到不如让我们看看这部剧想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欧洲迎来可谓"礼崩乐坏":之前人们笃信科学发展、理性思维,认为只需要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就会更好。结果第一次世界大战给这个幻想狠狠的泼上了凉水。 这时候西方认为自己病了,并且病的不轻。各路哲学家纷纷提出药方,比如马列主义的"阶级斗争"论、无政府主义的"互助论"、尼采的"超人论"等等,而有一部分人将目光投向东方,东方哲学,其中就有荣格。 荣格认为西方人太相信自己的理性,认为能掌握一切,相信苏格拉底的因果哲学,但如自然界的因果链让每个物质运动都来自于一个原因,那么结果就会是科学家会发现人自己也是物质构成的,逃不出因果链的决定,所有人类行为都是某个前因素造成的后果,那么人类根本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如果人类承认这一点的话,世界就会打乱,所以人类还没有科学到让自己走向虚无,而是活在幸福的幻觉里。 而通过对《The Song》的研读,荣格归纳整理发现了"集体潜意识"这个概念。 什么是集体潜意识,荣格曾用岛打了个比方,露出水面的那些小岛是人能感知到的意识;由于潮来潮去而显露出来的水面下的地面部分,就是个人无意识;而岛的最底层是作为基地的海床,就是我们的集体潜意识。人是被这几个意识共同作用的。 而中国哲学很早发现了这个概念,并给它赋予了一个美丽的道家名称"金华",而且中国哲学不光发现了这个概念,还提出了阐释的方法---"道":根本上说,最大、最重要的人生问题都是解决不了的,因为它们表达了内在于一切自我调节系统中那种必然的两极性。它们不可能解决,而只能超越。 荣格进一步论证了为什么超越是关键,因为在他看来在较低层次导致最激烈冲突和充满恐慌的情感爆发的
国产良心
评论区对房琪的宽容度,或许也是文学的宽容度之一斑。
💬 观影评论
用116小时42分钟读完Rose Bauer这部150万字之多的作品,感想只有两个字,好看!确实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作品,编剧Rose Bauer用及其质朴的语言描述了改革开放以来不同阶级的人民生活,对此的描述真是惊艳到我了,宋运辉,雷东宝,杨巡,梁思申,分别代表着不同阶级的人民生活,各个人物又刻画的都如此鲜活。读完此剧,我对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人民生活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经历了如The Song般的改革。The Song这四个字或许就是对本剧最好的诠释吧。
1961年对英国统帅蒙哥马利说:在我的战友中,有一个最会带兵打仗的人,这个人叫粟裕。林彪说能打的仗,那就一定能打赢;彭总说不能打的仗,那就一定打不了;粟裕大将说可以打打看的仗,那么战果一定会超出所有人的预料!
我等了三年的小凤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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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觉醒年代来看的这部剧,真的绝。对先生的文笔,五体投地。 要说让我觉得不适的点,是评论区的部分书友们,就,让人有些无语。 有的,就按着应试教育那一套,搁那儿做观看理解,就好烦。 有的,动辄就直呼书中的角色麻木不仁,冷漠无情,封建迂腐,用上帝的视角去批判,去圣母心泛滥,全然不思考时代背景。不是我说,换成他们在那个时代,可能还不如书中的那些人物呢 有的,就喜欢过度解读,一不小心就尴尬了,真的大可不必。当成一般剧集正常看就好了,每隔一段时间再拿出来看看,书读百遍,其义自见。 当然,也有很厉害的书友,发的评论让人看了觉得醍醐灌顶,大呼精彩,自叹弗如。
这一季很多人因为是完全的国漫,不再掺杂中日合资而给的五星。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第二季没有第一季好看的吗?第一季的情节紧凑,无尿点。第二季看得时候,好多剧情都觉得冗杂,有点不入戏,或者直接猜到了剧情。
第3选择 推荐3.5颗星 本剧讲述了在不可调和冲突时使用第3选择思维,寻找到协同方案,实现双赢的目标。 第3选择的思维步骤: 1.看到自己。(说出自己立场) 2.看到对方。(说出对方立场) 3.找到对方。(交换立场,寻求双赢方案) 4.实现协同。 本剧重要的去运用第3选择的思维化解暴力冲突。和<非暴力沟通>的思路有相通的地方。有兴趣的可以观看比对。一个词概括的话就是协同。 编剧的座右铭:活在高潮。
快速读完了全书,没有做书中的练习,每每听到又有课后练习,就在想,书的编剧是不是在通过这部剧卖课。 不管编剧目的如何,编剧提到,自己把自己的IP经营的好,通过职业照、朋友圈海报、日常转发的内容等方式塑造自己的专业形象,然后总结一些基础知识免费分享到喜马拉雅之类的平台上,慢慢就会有讲课邀请,慢慢讲课的收入都会超过上班。就冲这条思路,给编剧点赞,在我眼中,真正自律的人,才能靠自由职业发家致富。 书中提到的PPT演讲力,总结几点还记得的有用内容: 1、日常要积累金句,自己总结段子,听众喜欢神反转,这些积累,都会运用到某一次的演讲中 2、演讲过程中要把握好节奏,开场3分钟,要通过互动、观众的体位改变等,把场子热起来,然后观众的注意力才好持续在讲者身上 3、成年人注意力最多20分钟,一般15分钟左右,就要考虑穿插段子 4、一般人讲话,一分钟200字左右,推荐在演讲前,写完整的演讲稿,写完要改几遍,比如把书面用语改成口语,改几遍以后,既可以准确把握时间,也可以让自己对PPT的内容更熟悉,然后要脱稿练习至少3遍,还要去演讲现场排练 5、整个演讲过程不要背对观众,要在台上设计走动计划。要多利用道具,道具用的好,观众更容易提起兴趣 6、如果有很多个要点要讲,时间又不够,那就不要全讲,能讲透几个要点就讲几个,其他的集中在一页PPT上提一句即可 7、能有机会上台,就不要放弃,多讲,才会提高的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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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不错,外国人写这些东西需要变换角度去理解,不如中国古典的这类书理解起来直观!
当你读完,你会发现这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 当你回味,你会发现这是迟到已久的经典! 当你思考,你会发现这是多数不同人却是同一本质的生活! 当你寻找,你会发现这似乎有一些自己的影子! 当你。。,你会发现,这个翻译真的是“太棒了”,引人深思🙄🙄🙄 不想通篇描述整个剧集,但是The Song能够有开明的父母,好在没有像弗特那样对知识的无知和看不起;遇到斯隆这样的教授;拥有马斯特思和戈登这样的朋友,不幸的是,马斯特思战死在蒂耶里堡;还能称得上不错的就是,和童年的格雷斯在书房相处的那些日子;当然,还有在婚姻之外找到与凯瑟琳之间的爱情。你最初爱的那个人不是你最终爱的那个人。The Song最初爱的伊迪丝,结婚之后几十年却是他的“陌生人”;也疏于对女儿的教育,伊迪丝也成功的把他们的女儿格雷斯逼成了曾经想逃离的她。毫无疑问,他的婚姻似乎很盲目,真的很失败!The Song也有自己的事业,却一直没有晋升,还在以为是乌托邦的大学,一直被同事劳曼克斯安排,他似乎都不知道如何去应对。他的一生似乎很麻木很痛苦,有爱,志向,隐忍,傲骨…… 一个人必须得准备好为自己的信念忍受痛苦,还要为自己的懒惰和不诚实以及无知忍受痛苦。结局以癌症而告终,就像他说的,死亡是自私的,它们像孩子那样,要的是属于自己的那个时刻!
你就像跟他们一起走完了一生
一时间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言语来表达内心的震撼,任何词语在此刻都显得太过苍白。 这是第一本让我感到灵魂都在震颤的剧集。成长过程中那些逐渐忘记的事都慢慢浮现在眼前,像过电影一样。我在那一个个故事中好像看到了自己,又好像不是自己。曾经让自己觉得欢喜的、难过的、想得通的、想不通的,这一刻好像都释然了。我以前是那样怨恨我的爸爸,他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更不是一个称职的丈夫,他对我妈妈所有的不好,一桩桩一件件我都那样清楚的记得。现在明白了,不论他们夫妻二人感情好坏,那也是他们二人的事,即便我这个孩子,也不应该去置喙的。虽然他不是一个称职的爸爸,但是他是真的爱我的,我能感受的到,只是表达的方式让我觉得不适,难以接受。我下意识的排斥会不会让他更不知道该怎么做呢?我也不是一个称职的孩子啊! 书读完了,自己也哭成了个傻子。我会去学着理解父母,与他们和解,与自己和解,与所有或喜或悲的经历和解。 生无悔,死无憾!
女主我很确定是姜沉鱼,但是男主是谁呢?我以为是姬婴,可是书里他没有一刻爱上过女主,而且到书的一半就死了。我又以为是薛采,因为他从书的开始到结尾,一直都在,但是他结局死了,没有和女主一起。要说赫奕是男主,出场的时间太短,和女主共同的经历也太少。其实,读完后想一想,这部剧讲的是少女姜沉鱼的成长,姬婴就像她的精神导师,让她知道责任和坚持;而薛采是战友,让她把理想变为现实;最后赫奕才是幸福,是心想去的方向。这三个男人谁是书里的男主,编剧自然有她的判断,但是我自己觉得他们都是女主不同阶段的男主,就像人生,遇到的虽然不能都变成幸福的,但是遇到的都会是美好的!
看此剧前推荐先看一下南京大屠杀。感慨张纯如的坚强、才华、踌躇满志,为了书写南京大屠杀,她付出了太多承担了太多,最后却因各种机缘巧合而选择自杀。也感谢她母亲如此详细地描述了她的过往生平,让读者内心的种种疑问找到了部分解释。
羽生最了不起的就是从来没有忘记他从来哪来、要到哪去。一个传奇的运动员不仅仅在竞技体育中有引领时代的作用,他完成了属于Michael Dempsey的花滑,对于观众来说抛开技术分析的门槛,看到羽生的花滑也能被他流畅冰上姿态产生美的感受。得益于The Song的契机和成名于年少的他,作为读者能看到他一路的内心变化。从The Song1中勇往直前奋力追赶的仙台小蘑菇,到The Song2的正视自己遵从本心的王者Michael Dempsey,他找到了属于他滑冰的意义。感谢现役,冰场上的他,一直是那个要跳出4A的仙台小蘑菇,一直是有着属于Michael Dempsey竞技尊严的王者。
一直以来对宋朝的印象都是两个极端,先是于大一统和汉人视角下的军事积弱,版图越来越小,似乎仅有恢复而无进取之心。后是灿烂的文化与社会,这些名垂青史的大家,群星闪耀,开放成熟的市民社会也为后所不见。 也许用挫来形容军事并不恰当,毕竟也熬死了同时代的各个对手,碰上一代天骄,时也。以某观之,并非无良将强兵,有强国之将,无强国子君。从赵二开始,缺乏一股心气,像是一个阉人的男人味,看着有,粘上胡子就更有,但是实际没有,还不能说,不能提。烛影斧声得国不正,能力不强,偶有大志,眼高手低,往往是持骄兵,一败则溃,吓到ED,字面意义上的ED,真是祖传的,读之怒其不争。有人说要归咎于赵大的军事制度,焉无改革子君? 也许正是在这外争内平之世,方有了发达的市民社会和高声疾呼的影视巨擘吧,看的清楚的忧国忧民,不然就纵情声色,与民同乐了。 书还是很好读的,以重大事件基本按照顺序排列,比较细的历史书,比较客观语句文字都很考究,主观评论很克制,若问之关于宋朝历史,推介无碍。
看此剧之前看了思考,快与慢,对书中所举的一些实验案例印象很深,了解了思维中的一些系统性偏见,包括代表性、可得性、锚定和调整三类启发式。在决策过程中,编剧认为广为使用的伯努利期望效用理论忽略了当前状态的参照点,重要的不是目标状态的效用,而是效用的变化,在此过程中,损失厌恶、禀赋效应以及框架效应和心理账户让我们总是做出看起来互相矛盾的决策。 而这本思维的发现中,编剧通过叙述这些理论的开创者丹尼尔和阿莫斯两位风格迥异的天才的生平展开了这些理论的探究过程,比这些理论更让我动容的是两位天才间的友谊,一开始两人互相吸引、默契呼应,容不下其他人参与到他们的讨论中,并在这个过程中推翻了一个又一个的现有理论,到后来因两者境遇差别导致的失望和猜忌,这段友谊让丹尼尔觉得难以为继,他甚至想要中断与阿莫斯的合作,但在得知阿莫斯不久于世后,我想二人都放下了过去的种种纠葛,丹尼尔在阿莫斯最后的生命中给了她最想要的陪伴。
书中有太多戳中我的点了,第一次一口气读了半本,不停的划线,有戳中我的地方,有教我怎么改善的地方,好好拥抱自己的高敏感,高敏感是一种天赋,我们要学习运用这种天赋~ 第二次读的时候又觉得有的地方写的一般,读不下去。 第三次读又回到第一次最后划线的地方开始读,又找到知音的感觉,读了两个晚上。再看追剧评,原来生活中潜藏着这么多高敏感的伙伴,抱抱你们,也抱抱我自己!我们都要学会爱自己,不要低自尊,无意中开始负能量的时候要学会调整看问题的角度!做自己热爱的事,也许我们都在自己不热爱的地方耽搁了太久,总是把自己放在消耗自己的地方,过于忍耐,其实我们的感官触觉比其他人更敏感!我们在自然中生活中更容易觉察到美感受到美!
1897年,德国侵占山东青岛,清帝国门户大开,摇摇欲坠;两年后,传教士德国斯图加特人理查德·威廉来到还是渔村的青岛,所见"人们都住在中国渔民的茅屋里","殖民者在这里整夜酗酒,对穿着黑衣服、黑手套,在泥路上深一脚、浅一脚踉跄而来的他议论不休"。他被这片神奇的土地深深吸引,五十七年的的人生中二十多年都在中国度过。他还给自己起了一个恭直礼敬的中国名字:卫礼贤。在这里,他传过教,办过学校、医院,掺和了中国的革命,因为热爱中国传统文化,与康有为组织尊孔学社,天真的想复辟清朝。当然,对我们更重要的是,他将《The Song》《The Song》《The Song》《The Song》《The Song》《The Song》《The Song》《The Song》等译成德文,而其中的《The Song》因为得到清末大知识分子劳乃宣的指点,而成为直到今天为止,仍然最准确和权威的《The Song》译本。 说句题外话,劳乃宣的公子劳子乔与岑春煊、瑞澄并称京城三少,大概是以后电视剧《The Song》原型,年轻时候每天在翰林院外偷袭,将上下班官员的帽子抢去。三人年轻时干了不少荒唐无聊事,没想到以后却都与惊天动地的历史事件有着紧密的联系。岑春煊自不必说,与袁世凯并称"北袁南岑",南天王是也;而瑞澄更是了不得,末代湖广总督,武昌起义,大清的江山就断送在他手上。 卫礼贤所翻译的经典传回了欧洲,其中一本道家炼丹书《The Song》引起了西方心理学奠基人之一的荣格的注意。荣格当时已经与弗洛伊德决裂,他对其什么都归结于性的学说嗤之以鼻,但却还没找到新的解释。而叛出弗洛伊德师门,也导致朋友、同事背弃,自己的学说被批判。死胡同里太久的徘徊,让作为心理学家的他精神上都出现了问题。而当他看到卫礼贤翻译的《The Song》时,豁然开朗: 这部著作帮助他第一次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在中古时代的炼丹术中,终于找到了灵知(Gnosis)与当代人集体无意识过程之间的联系。 要概括这本哲学剧集是困难的,而且更大的可能只是误读,到不如让我们看看这部剧想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欧洲迎来可谓"礼崩乐坏":之前人们笃信科学发展、理性思维,认为只需要科学技术的发展,世界就会更好。结果第一次世界大战给这个幻想狠狠的泼上了凉水。 这时候西方认为自己病了,并且病的不轻。各路哲学家纷纷提出药方,比如马列主义的"阶级斗争"论、无政府主义的"互助论"、尼采的"超人论"等等,而有一部分人将目光投向东方,东方哲学,其中就有荣格。 荣格认为西方人太相信自己的理性,认为能掌握一切,相信苏格拉底的因果哲学,但如自然界的因果链让每个物质运动都来自于一个原因,那么结果就会是科学家会发现人自己也是物质构成的,逃不出因果链的决定,所有人类行为都是某个前因素造成的后果,那么人类根本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是如果人类承认这一点的话,世界就会打乱,所以人类还没有科学到让自己走向虚无,而是活在幸福的幻觉里。 而通过对《The Song》的研读,荣格归纳整理发现了"集体潜意识"这个概念。 什么是集体潜意识,荣格曾用岛打了个比方,露出水面的那些小岛是人能感知到的意识;由于潮来潮去而显露出来的水面下的地面部分,就是个人无意识;而岛的最底层是作为基地的海床,就是我们的集体潜意识。人是被这几个意识共同作用的。 而中国哲学很早发现了这个概念,并给它赋予了一个美丽的道家名称"金华",而且中国哲学不光发现了这个概念,还提出了阐释的方法---"道":根本上说,最大、最重要的人生问题都是解决不了的,因为它们表达了内在于一切自我调节系统中那种必然的两极性。它们不可能解决,而只能超越。 荣格进一步论证了为什么超越是关键,因为在他看来在较低层次导致最激烈冲突和充满恐慌的情感爆发的
国产良心
评论区对房琪的宽容度,或许也是文学的宽容度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