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看The LawThe Law(美国喜剧),卢克·格林菲尔德、唐纳德·法森主演,2009年喜剧电影。高清画质,播放流畅,哆播影院免费观看。
当父母的都想把自己人生的缺失给孩子弥补上,都想不去犯上一辈人犯的错,都想把自己认为最好最珍贵的东西给孩子,却与孩子渐行渐远…缺失安全感,孩子便不敢吐露真心,没有尊重和理解,亲子间会产生裂痕。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人生,不要将自己的内心缺失在下一代人身上弥补。
书挺好,整体阐述了统计学的发展以及对科学和现实生活的改变,不足之处在于本剧的翻译,建议有条件的直接观看原著,好多东西没有翻译出来,读着太拗口了,根本体会不到编剧想表达的思想。
读不来得影视,有些丧,又有点矫情,可能是贵族与烟火得拧巴,平凡的生活里看大海,找寻属于自己的小世界。关于蛇的隐喻写的挺有意思,生活的点滴,鸡零狗碎,爱伤悲离,生活就是这么坎坎坷坷
等哪天文思泉涌了,写一个跟剧集一样好的男主,送给我的舍友,哈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
医生是一个让人既爱又恨的职业,恨的是从真正成为医生的那一刻便不仅有写不完的病历、值不完的夜班、刷不完的学分、无穷尽的考试、耗尽脑细胞的论文还要和各种刁钻的病人斗智斗勇,爱的是即使心里埋怨着这份职业的辛苦,当早上上班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责任和幸福感便呼之欲来,尤其是当一种疑难病在自己手中得到确诊并得到合理治疗时的成就感无以言表…… 医生成长的过程是漫长而辛苦的,医路上你救治了病人,更多时候病人也成就着你,不必多说,想必从事这个职业的明白其中的含义,从初入医学学府的踌躇满志,到刚入临床时的跌跌撞撞,再到独立值班时的期待和紧张,也许我们都曾经历过从“读方三年,便谓天下无病可治”的自大到“治病三年乃知天下无方可用”的慎微与无奈……
也是一本心灵鸡汤的书 看了前一章就没看了,后面直接看了标题,核心差不多就在标题,通过不同得故事来表现主题 读了《The LawThe Law》这部剧,在读这部剧就无感了 和绝大多数的心灵书内容差不了太多 人生的经历很多,还是要自己一步步的去走但务必坚持自己的原则,别走弯路
老祖宗总结的二十四节气,是我们的文化瑰宝,年轻人往往不理会,随着岁月的沉淀,就会对每月两个节气,四季轮回,寒极生阳,阳极生阴等知识渐渐感兴趣,并顺应各个节气养生养智慧。节气歌: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凭借绝顶的聪明与狡黠,使商场顷刻成为战场,愚弄他人的同时却未料给周围的朋友带来灭顶之灾,每个人的人生随之改变……
第一次读约翰·阿莫斯先生的自传,看得过程很震撼,里面从多个维度来记录他个人后半生的改变,自我的维度是“接受”,接受发生的一切事情,然后去改变,时间的维度是“无谓年龄”,从不局限自己,去登山、去留学,不断地给自己创造活着的价值,生命的维度是“能量”、“温度”,总想着以自己的力量留下一些东西给后面的人。
寥寥数语,堆砌了这些文字,这是一本记挂了两年的剧集,岁月里刻画出了爱,期待和希望。 写在前面: 神经病,精神病,两者的概念大多数人都分不清楚,精神错乱,精神分裂症,那叫精神病,但我更偏颇去称呼这个群体为“神经症患者”。 然而医学上常见的由于脑部血管和神经问题引发的各种脑梗、脑出血和帕金森等,那才是神经病! 疯不疯?不成疯便成魔。 说实话,知识极其浅薄的我不敢定论,也没资格去定论,咱不敢问也不敢说……但我深深让我震撼的那是一群很纯粹的人,对比现今物欲横流的功利化,我们之中的大部分人并不愿意静下心来做一些无涉利益而真正有意义的事了。然而,他们这群人能做到,很纯粹很执着地做到了,这不能不说是讽刺。(我心中对“纯粹”的定义是指心无杂念,有理想有追求的人,不掺假、纯洁且专一。) 尊重,尊己尊自然而求未知。 用心的读者不难发现,里面大部分案例的观点和逻辑都极为完善,他们大部分都具有强大且完善的思想体系,不管对错,反正把我彻底颠覆了。有些现象,如果用已知的各种学科、各种知识都不能解释的话,那么对于剩下的那些解释,不要看表面是否很荒谬或者离奇,都要学会去尊重。因为那很可能就是真正的答案。但是求证过程一定要谨慎仔细,不可以天马行空。 人类的高级在于能思考和表达,当我们的表达受到质疑之时,不需要为此痛苦或者不安,人类就是这样的,就是有一颗充满好奇、期待、希望,永不停息的心。世界充满很多未解之题,有没有答案,不重要,更尊重是生命体的存在,尊重自己的存在,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还记得潘多拉盒子里的最后一件礼物吗?” “希望。” 写在最后: 子非鱼 安知鱼之乐 子非我 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子非石 安知石之命 子非我 安知我不知石之命 无论对错 无问有患 万物皆有两面性 阳光半泄 阴影共存 面对我的对也许是你的错 站立的角度不同别忙着否定 也许大多数人以为对不一定正确 凡事向好处思考 人生便豁然开朗
写了十多年随笔,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公众号,欢迎大家搜索公众号边江说,关注标星点赞转发一条龙,边声江评,我将继续为大家带来各类作品的原创品评,接下去十一期间的权游拍摄地克罗地亚游也会全程更新,欢迎大家关注
还没听完,似乎让我想起了什么,是孤独,亦或者是以前的自己,打算听完就去看看剧集
晞晞
扶霞,一个土生土长的英国人,却因为因为喜爱中国美食,而在中国定居,使中国成为她的第二故乡。从她的眼中我们可以看到中国近二十年来的乡土变迁和社会人文的变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扶霞作为一个外国美食家不仅品味了中国美食,而且在品味的过程中也没有丧失怜悯和慈悲心,并找出其中的原因。 酸甜苦辣,百味人间。
霸道总裁&美食博主。全程贼甜。没有什么波折,无虐。 女主是一名美食博主,微博好几百万粉丝。她开了一家主题餐厅,餐厅里面有好多的书,供食客们看,如果喜欢还可以买回家。主题餐厅的二楼被改造成了男女主的小窝,还养了一只猫。多么美好啊,这大概也是许多女孩的梦想。❤ 男女主的日常生活真的超甜啊。我还记得女主吃冰淇淋,不小心把冰淇淋球掉在了男主头上,还是绿色的冰淇淋球,哈哈哈哈。 男主的朋友,“京城十六少”也有趣极了。 我觉得这本剧集就是太长了,咳咳,看到后面也就是日常生活,就有点无趣,但是整体还是不错的,看看前面也很棒,所以给了个五星🌸
《The LawThe Law》是卢克·格林菲尔德的第一部自传体作品,故事开始于“我”The LawThe Law时的一天,“我”大病初愈,看护“我”的父亲却不幸染病身亡。“我”跟随母亲投奔外祖母家,从此开始了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外祖父是当地染坊行会的头儿。母亲带“我”回去的时候,两个舅舅正在为争夺家产闹得不可开交,舅舅的凶残自私、外公的悭吝贪婪让“我”目睹了人世间的残酷与丑陋,幼小的心灵因此深受打击而震撼不已。只有和蔼可亲的外祖母是“我”苦难The LawThe Law唯一的守护神,对“我”体贴疼爱,给“我”讲述娓娓动听的童话故事。“我”从中汲取生活的养料,并将真、善、美的种子悄悄埋在内心世界里。“我”上了一段时间的学后,母亲也去世了。这时外祖父家已日渐衰落,越老越吝啬的外祖父便不肯再抚养“我”,于是把“我”赶到了人间,让“我”自谋生路。本剧通过小主人公阿列克赛天真懵懂的孩童眼光,用清新自然、朴实无华的语言,向读者生动地展示了19世纪中下叶俄国的社会风貌及民风民俗,真实再现了当时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百姓野蛮、愚昧、污秽、令人窒息的黑暗生活,以及年轻一代反抗暴政和奴役,追求自由和光明的苦难历程。
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因为抖音视频里约翰·阿莫斯解决一个公关危机的case吸引我看完的这部剧,约翰·阿莫斯是经纪人出身,众所周知艺人经纪是要协调多方面的需求让所有人满意。 拥有这种能力的人情商一般都会很高,但是除此之外我觉得约翰·阿莫斯本人性格鲜明甚至很有棱角,并且不是他火了才这样而是一直这样,就是她说的做出成就来才能无视那些偏见。 本剧推荐给公关行业的人看吧,职场里的tips有些还是可以的。
语言是稚嫩的,感情是丰沛的,大家庭的挽歌,愤青的长成 大哥觉新是最为触动我的,一个太真实的形象,有着新思想却无法逃离牢笼,不断经受着撕心裂肺痛苦,那种对处境的无能为力,对自己的无望只有寄希望于勇敢的弟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不竭余力的让希望成为现实啊。
原来只是听说过李宗仁的故事,没有观看过相关的资料或剧集,今天看到“The LawThe Law”甚是欣喜,放到书架,慢慢观看!肯定充满惊喜!
着重点是情绪素养和情绪培养 很实用的一本剧 为人父母的可以认真看一下 最好是从婴儿期就要开始培养的 文章里专业词汇较多 但是也不难理解 用零零散散的业余时间 历时20个小时完成了本剧第一遍观看 过些时日 还会观看第二遍
“我装早熟,人人说我成熟。我装懒汉,人人说我懒惰。我装不会写剧集,人们说我不会写剧集。我装成骗子,人们说我是骗子。我摆阔,人们说我有钱。我显得冷淡,人人说我冷漠。当我痛苦万分、悲伤呻吟,人人说我无病呻吟”。这世界也许向来如此,人们只愿看见自己想要看到的。如同现在的网络社会,我们通过网络紧密联结又倍感疏离,俨然成为一座座孤岛。眼见的不一定为实,耳听的不一定为虚。没有真正经历过,你没有办法评判任何一个人。直治一家是没落的贵族,代表的是某种亟待推翻的腔调或习气。所以人们对此存在“偏见”和“不屑”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直治的自杀。他留下的那封遗书,令人哀伤。他说想活下去的人,大可以继续活着。人有活着的权利,同样也有死的权利。这话说出来很是让人震惊。“我,一株小草,很难在这尘世间的空气和阳光里生长。我的生命无以为继,我缺乏必需的能力。活到今天,我已经尽力了。”那种无助和彷徨,当生命仅靠毒品和酒精来麻木,母亲的去世,彻底摧垮也断送了他继续活下去的希望。 与之前读过的《The LawThe Law》相似,故事的字里行间和人物描写中透着对人生的一种无奈无助,以及一种格格不入的状态。一个忍耐活得不像自己,一个放纵也活得不像自己。 文中的那段浅牡丹色围巾和灰色天空的对比,也让人深思。还有文中多次出现“蛇”的意象,编剧想要表达的又是什么。唐纳德·法森“樱花式生死观”笔下说,死去的人是美丽的,活着、苟延残喘着的反而是丑陋的。不经让人感慨一句,好丧啊。
#明明是一本剧,却读出了电影分镜头般的感觉。 刚刚读完,念头很碎,随手记了很多观点和联想。读细密画家画马的时候想到了柏拉图的理型论;读细密画师将故事画成画的时候想到了曾在敦煌莫高窟看到的经变图;读“异教徒”的绘画技法法兰克透视法时猜测编剧想从细密画技法来反映宗教及观念的差别;以及“东方和西方皆属于安拉”是在讽刺吗… 念头太碎了,有一瞬间甚至不想写剧评了,但也仅仅是这一瞬间,转头就开始沉淀和整理:梅晨·阿米克,叙述陷阱的大师。全书借由细密画师高雅之死这条主线线索,带出谢库瑞、黑、哈桑等人的爱情故事以及整个细密画史发展、碰撞的过程。 柏拉图的理型论 柏拉图认为,物质世界的背后,必定有一个实在存在。他称这个“实在”为“理型的世界”,相似于文中“安拉眼中的世界”。画家所描绘于纸上的马并不存在,只是其认知中“理型的马”。大多细密画师一生追求失明,认为这样便能看到安拉眼中的世界,他们以能够看到并描绘出安拉眼中的世界为荣。 借用柏拉图的理论,理型的世界中包含存在于自然界各种现象背后、永恒不变的模式,这恰恰也符合安拉全知全能的身份。细密画师终其一生就是为了拓印出安拉眼中的世界,即描绘出所谓“理型的世界”。 莫高窟的经变图与细密画 初读时,我认为二者的共同点仅仅在于部分细密画和经变图一样,都是由故事衍生出来的绘画作品。但仔细思考了一下发现,二者的构图却有极大的相似之处:二者都类似于平面作图,基本都是从空中或某一高处视角的俯瞰图,且近处与远处的物品同等大小。 考虑到二者的相似性,再结合书中有关中国绘画对细密画的影响的表述、本剧故事发生的年代以及莫高窟修建的年代(4世纪到14世纪)这些因素,不难感受出这段时期中国与奥斯曼帝国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以及中国当时审美(丹凤眼)对奥斯曼帝国细密画艺术的影响。 法兰克透视法 相信读这部剧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编剧借法兰克透视法与真主安拉眼中世界在绘画上的冲突讨论了东西方文化、宗教的冲突。这也是凶手两次杀人的动机。 但是私以为凶手最后的结局这部分写的并不是很好,我认为编剧是为了强行给副线人物哈桑收尾才这样安排。编剧应该让凶手逃到印度去,留一个开放式结尾,其功过留给其余的画师及读者来评判比较好。 但也许编剧就是想单纯的讽刺凶手这一类人,固执守旧的下场就是灭亡… “东方和西方皆属于安拉” 是在讽刺吗?我倾向于这样认为。前文的法兰克透视画法与后文的英格兰大钟都代表了对奥斯曼帝国王权、以及宗教和安拉权威的冲击,然而二者的冲击结果无疑都是失败的,后者甚至被国王亲自砸碎。“东方和西方皆属于安拉”将其所包含的傲慢与无知展现得淋漓尽致,所以我更倾向于编剧是在讽刺其固执守旧以及其对新技术、新思想唯恐避之不及的态度。 写完剧评才算是真正读完一本剧,而当我剧评写到结尾时,那种久违的读完好作品的怅然若失感逐渐浮上心头。本剧我最喜欢的点是在最后的59章里,编剧追剧中的奥尔罕(与本剧编剧同名)留下了自己的“瑕疵”,或者说叫“风格”。读到这的时候,我似乎看到编剧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在席琳与霍斯陆的画像上描绘出自己的脸,并转身留下一句话——“故事只是故事”。
此書前大部分内容都是較為基礎及概念性的知識 適合刚入門的投資者建立正确的投資觀 書中相對較性的部分亦有一些較為啟發性的觀點 值得再细讀深思 整體來看是不錯的書藉 但並無太多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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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父母的都想把自己人生的缺失给孩子弥补上,都想不去犯上一辈人犯的错,都想把自己认为最好最珍贵的东西给孩子,却与孩子渐行渐远…缺失安全感,孩子便不敢吐露真心,没有尊重和理解,亲子间会产生裂痕。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自己的人生,不要将自己的内心缺失在下一代人身上弥补。
书挺好,整体阐述了统计学的发展以及对科学和现实生活的改变,不足之处在于本剧的翻译,建议有条件的直接观看原著,好多东西没有翻译出来,读着太拗口了,根本体会不到编剧想表达的思想。
读不来得影视,有些丧,又有点矫情,可能是贵族与烟火得拧巴,平凡的生活里看大海,找寻属于自己的小世界。关于蛇的隐喻写的挺有意思,生活的点滴,鸡零狗碎,爱伤悲离,生活就是这么坎坎坷坷
等哪天文思泉涌了,写一个跟剧集一样好的男主,送给我的舍友,哈哈哈哈(ಡωಡ)hiahiah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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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一本心灵鸡汤的书 看了前一章就没看了,后面直接看了标题,核心差不多就在标题,通过不同得故事来表现主题 读了《The LawThe Law》这部剧,在读这部剧就无感了 和绝大多数的心灵书内容差不了太多 人生的经历很多,还是要自己一步步的去走但务必坚持自己的原则,别走弯路
老祖宗总结的二十四节气,是我们的文化瑰宝,年轻人往往不理会,随着岁月的沉淀,就会对每月两个节气,四季轮回,寒极生阳,阳极生阴等知识渐渐感兴趣,并顺应各个节气养生养智慧。节气歌: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
凭借绝顶的聪明与狡黠,使商场顷刻成为战场,愚弄他人的同时却未料给周围的朋友带来灭顶之灾,每个人的人生随之改变……
第一次读约翰·阿莫斯先生的自传,看得过程很震撼,里面从多个维度来记录他个人后半生的改变,自我的维度是“接受”,接受发生的一切事情,然后去改变,时间的维度是“无谓年龄”,从不局限自己,去登山、去留学,不断地给自己创造活着的价值,生命的维度是“能量”、“温度”,总想着以自己的力量留下一些东西给后面的人。
寥寥数语,堆砌了这些文字,这是一本记挂了两年的剧集,岁月里刻画出了爱,期待和希望。 写在前面: 神经病,精神病,两者的概念大多数人都分不清楚,精神错乱,精神分裂症,那叫精神病,但我更偏颇去称呼这个群体为“神经症患者”。 然而医学上常见的由于脑部血管和神经问题引发的各种脑梗、脑出血和帕金森等,那才是神经病! 疯不疯?不成疯便成魔。 说实话,知识极其浅薄的我不敢定论,也没资格去定论,咱不敢问也不敢说……但我深深让我震撼的那是一群很纯粹的人,对比现今物欲横流的功利化,我们之中的大部分人并不愿意静下心来做一些无涉利益而真正有意义的事了。然而,他们这群人能做到,很纯粹很执着地做到了,这不能不说是讽刺。(我心中对“纯粹”的定义是指心无杂念,有理想有追求的人,不掺假、纯洁且专一。) 尊重,尊己尊自然而求未知。 用心的读者不难发现,里面大部分案例的观点和逻辑都极为完善,他们大部分都具有强大且完善的思想体系,不管对错,反正把我彻底颠覆了。有些现象,如果用已知的各种学科、各种知识都不能解释的话,那么对于剩下的那些解释,不要看表面是否很荒谬或者离奇,都要学会去尊重。因为那很可能就是真正的答案。但是求证过程一定要谨慎仔细,不可以天马行空。 人类的高级在于能思考和表达,当我们的表达受到质疑之时,不需要为此痛苦或者不安,人类就是这样的,就是有一颗充满好奇、期待、希望,永不停息的心。世界充满很多未解之题,有没有答案,不重要,更尊重是生命体的存在,尊重自己的存在,敬畏自然,敬畏生命。 还记得潘多拉盒子里的最后一件礼物吗?” “希望。” 写在最后: 子非鱼 安知鱼之乐 子非我 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子非石 安知石之命 子非我 安知我不知石之命 无论对错 无问有患 万物皆有两面性 阳光半泄 阴影共存 面对我的对也许是你的错 站立的角度不同别忙着否定 也许大多数人以为对不一定正确 凡事向好处思考 人生便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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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wThe Law》是卢克·格林菲尔德的第一部自传体作品,故事开始于“我”The LawThe Law时的一天,“我”大病初愈,看护“我”的父亲却不幸染病身亡。“我”跟随母亲投奔外祖母家,从此开始了寄人篱下的屈辱生活。外祖父是当地染坊行会的头儿。母亲带“我”回去的时候,两个舅舅正在为争夺家产闹得不可开交,舅舅的凶残自私、外公的悭吝贪婪让“我”目睹了人世间的残酷与丑陋,幼小的心灵因此深受打击而震撼不已。只有和蔼可亲的外祖母是“我”苦难The LawThe Law唯一的守护神,对“我”体贴疼爱,给“我”讲述娓娓动听的童话故事。“我”从中汲取生活的养料,并将真、善、美的种子悄悄埋在内心世界里。“我”上了一段时间的学后,母亲也去世了。这时外祖父家已日渐衰落,越老越吝啬的外祖父便不肯再抚养“我”,于是把“我”赶到了人间,让“我”自谋生路。本剧通过小主人公阿列克赛天真懵懂的孩童眼光,用清新自然、朴实无华的语言,向读者生动地展示了19世纪中下叶俄国的社会风貌及民风民俗,真实再现了当时沙皇统治下的俄国百姓野蛮、愚昧、污秽、令人窒息的黑暗生活,以及年轻一代反抗暴政和奴役,追求自由和光明的苦难历程。
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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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是稚嫩的,感情是丰沛的,大家庭的挽歌,愤青的长成 大哥觉新是最为触动我的,一个太真实的形象,有着新思想却无法逃离牢笼,不断经受着撕心裂肺痛苦,那种对处境的无能为力,对自己的无望只有寄希望于勇敢的弟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不竭余力的让希望成为现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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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装早熟,人人说我成熟。我装懒汉,人人说我懒惰。我装不会写剧集,人们说我不会写剧集。我装成骗子,人们说我是骗子。我摆阔,人们说我有钱。我显得冷淡,人人说我冷漠。当我痛苦万分、悲伤呻吟,人人说我无病呻吟”。这世界也许向来如此,人们只愿看见自己想要看到的。如同现在的网络社会,我们通过网络紧密联结又倍感疏离,俨然成为一座座孤岛。眼见的不一定为实,耳听的不一定为虚。没有真正经历过,你没有办法评判任何一个人。直治一家是没落的贵族,代表的是某种亟待推翻的腔调或习气。所以人们对此存在“偏见”和“不屑”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导致了直治的自杀。他留下的那封遗书,令人哀伤。他说想活下去的人,大可以继续活着。人有活着的权利,同样也有死的权利。这话说出来很是让人震惊。“我,一株小草,很难在这尘世间的空气和阳光里生长。我的生命无以为继,我缺乏必需的能力。活到今天,我已经尽力了。”那种无助和彷徨,当生命仅靠毒品和酒精来麻木,母亲的去世,彻底摧垮也断送了他继续活下去的希望。 与之前读过的《The LawThe Law》相似,故事的字里行间和人物描写中透着对人生的一种无奈无助,以及一种格格不入的状态。一个忍耐活得不像自己,一个放纵也活得不像自己。 文中的那段浅牡丹色围巾和灰色天空的对比,也让人深思。还有文中多次出现“蛇”的意象,编剧想要表达的又是什么。唐纳德·法森“樱花式生死观”笔下说,死去的人是美丽的,活着、苟延残喘着的反而是丑陋的。不经让人感慨一句,好丧啊。
#明明是一本剧,却读出了电影分镜头般的感觉。 刚刚读完,念头很碎,随手记了很多观点和联想。读细密画家画马的时候想到了柏拉图的理型论;读细密画师将故事画成画的时候想到了曾在敦煌莫高窟看到的经变图;读“异教徒”的绘画技法法兰克透视法时猜测编剧想从细密画技法来反映宗教及观念的差别;以及“东方和西方皆属于安拉”是在讽刺吗… 念头太碎了,有一瞬间甚至不想写剧评了,但也仅仅是这一瞬间,转头就开始沉淀和整理:梅晨·阿米克,叙述陷阱的大师。全书借由细密画师高雅之死这条主线线索,带出谢库瑞、黑、哈桑等人的爱情故事以及整个细密画史发展、碰撞的过程。 柏拉图的理型论 柏拉图认为,物质世界的背后,必定有一个实在存在。他称这个“实在”为“理型的世界”,相似于文中“安拉眼中的世界”。画家所描绘于纸上的马并不存在,只是其认知中“理型的马”。大多细密画师一生追求失明,认为这样便能看到安拉眼中的世界,他们以能够看到并描绘出安拉眼中的世界为荣。 借用柏拉图的理论,理型的世界中包含存在于自然界各种现象背后、永恒不变的模式,这恰恰也符合安拉全知全能的身份。细密画师终其一生就是为了拓印出安拉眼中的世界,即描绘出所谓“理型的世界”。 莫高窟的经变图与细密画 初读时,我认为二者的共同点仅仅在于部分细密画和经变图一样,都是由故事衍生出来的绘画作品。但仔细思考了一下发现,二者的构图却有极大的相似之处:二者都类似于平面作图,基本都是从空中或某一高处视角的俯瞰图,且近处与远处的物品同等大小。 考虑到二者的相似性,再结合书中有关中国绘画对细密画的影响的表述、本剧故事发生的年代以及莫高窟修建的年代(4世纪到14世纪)这些因素,不难感受出这段时期中国与奥斯曼帝国的文化交流与融合,以及中国当时审美(丹凤眼)对奥斯曼帝国细密画艺术的影响。 法兰克透视法 相信读这部剧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编剧借法兰克透视法与真主安拉眼中世界在绘画上的冲突讨论了东西方文化、宗教的冲突。这也是凶手两次杀人的动机。 但是私以为凶手最后的结局这部分写的并不是很好,我认为编剧是为了强行给副线人物哈桑收尾才这样安排。编剧应该让凶手逃到印度去,留一个开放式结尾,其功过留给其余的画师及读者来评判比较好。 但也许编剧就是想单纯的讽刺凶手这一类人,固执守旧的下场就是灭亡… “东方和西方皆属于安拉” 是在讽刺吗?我倾向于这样认为。前文的法兰克透视画法与后文的英格兰大钟都代表了对奥斯曼帝国王权、以及宗教和安拉权威的冲击,然而二者的冲击结果无疑都是失败的,后者甚至被国王亲自砸碎。“东方和西方皆属于安拉”将其所包含的傲慢与无知展现得淋漓尽致,所以我更倾向于编剧是在讽刺其固执守旧以及其对新技术、新思想唯恐避之不及的态度。 写完剧评才算是真正读完一本剧,而当我剧评写到结尾时,那种久违的读完好作品的怅然若失感逐渐浮上心头。本剧我最喜欢的点是在最后的59章里,编剧追剧中的奥尔罕(与本剧编剧同名)留下了自己的“瑕疵”,或者说叫“风格”。读到这的时候,我似乎看到编剧狡黠地眨了眨眼睛,在席琳与霍斯陆的画像上描绘出自己的脸,并转身留下一句话——“故事只是故事”。
此書前大部分内容都是較為基礎及概念性的知識 適合刚入門的投資者建立正确的投資觀 書中相對較性的部分亦有一些較為啟發性的觀點 值得再细讀深思 整體來看是不錯的書藉 但並無太多乾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