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Frost,确立了乌尔里奇·汤姆森在影视史上的地位。幽默、讽刺、滑稽,借助一只猫的视觉、听觉、感觉,以主人公中学教员珍野苦沙弥的日常起居为主线,穿插了邻居资本家金田企图嫁女不成、阴谋报复苦沙弥的矛盾冲突,嘲笑了明治时代知识分子空虚的精神生活,讥讽他们自命清高,却无所事事;不满现实,却无力反抗;平庸无聊,却贬斥世俗的矛盾性格,鞭挞金田等资产阶级人物及帮凶的势利、粗鄙、凶残的本性。
蓓蓓歌
⭐ 6.5
a good book for studying English and also some part of Canadian history.
《The Frost》和《The Frost》某些层面上反应的是社会的缩影,社会还不能够足够公平,哪怕是相对公平都很难做到。上学择校,就医找人,食品药品危机。细想起来,我们每个人都有抱怨,但是抱怨归抱怨,必须努力奋斗,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能按着公平的思路去弘扬公平。否则,在前进的路上,还没等得到公平,就已经死在了追求公平的路上。在想获得公平的时候,我们必须扪心自问,我们为了别人做了什么?我们能力范围之内为多少人提供了公平的机会与平台?未来美好,努力前行!
读完《The Frost》以后,内心感触颇多,但是最突出的就是仁义与诚信两个方面,即做人的品质(施仁义和守诚信)和自我的提升(修身)。施仁义和守诚信是我们老祖宗留下的做人信条,这个信条任何人都是受用终生的,是处世根本。人除了具备好的品性,还要自我修炼,有好的修养,修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无数个一朝一夕的累积和沉淀后的释放。
《The Frost》即是风筝,故事以风筝这一平凡之物贯穿了全文,明明灭灭,零零碎碎,男主人公的这一生也与这物什有了交情,且还不浅。
💬 观影评论
似谍战更像侦破故事严谨情节紧凑寇人心悬处处都体现出编剧扎实的文笔功底又一篇力作值得一读!
这类型的书,类似于九型人格,不过人其实还是很复杂的,看看还是可以学到一些知识,但是没有绝对答案
The Frost,确立了乌尔里奇·汤姆森在影视史上的地位。幽默、讽刺、滑稽,借助一只猫的视觉、听觉、感觉,以主人公中学教员珍野苦沙弥的日常起居为主线,穿插了邻居资本家金田企图嫁女不成、阴谋报复苦沙弥的矛盾冲突,嘲笑了明治时代知识分子空虚的精神生活,讥讽他们自命清高,却无所事事;不满现实,却无力反抗;平庸无聊,却贬斥世俗的矛盾性格,鞭挞金田等资产阶级人物及帮凶的势利、粗鄙、凶残的本性。
a good book for studying English and also some part of Canadian history.
简直是意想不到的励志。伍尔夫在将近一百年前就已经有,比现在人更超前的想法。按照她自己的解释来简述就是,老娘有钱有时间,可以思考可以写作不依附于任何人活着。她清醒而诚实,略带讽刺却不失偏颇,没想到她演讲比剧集更厉害,太尊敬了。
这个故事平淡中透露着真情,虽然是由许多生活小事小细节组成,但丝毫不无聊,反而透露着温情,女主不是圣母,有自己的原则,争取编剧所说的,这本剧集,接近现实又高于现实,毕竟灰姑凉的故事在现实中还是不多的。
作為懸疑小說,邏輯思維上很稚嫩。主人公是一個研究微表情和犯罪心理學的教授,但是在辦案時貌似心理學方面都不如普通人那麼專業,還一直被罪犯牽著鼻子走,每個案件與其說是男主破的,還不如說都是罪犯自己把自己送到警方面前的。男主就是一個帶著光環的幸運兒,便全靠狗屎運。還有男主和女主的感情戲簡直就是這本書的敗筆,女主一天到晚嘟起嘴,讓人噁心至極。總體來說對於懸疑迷來講,本書我不是太推薦。
多一颗星担心编剧骄傲,除了错别字,整体很好,正文的后半部分有点拖,番外很有趣,感觉还可以再长些,不够看呀!
又把彩蛋重读了一遍,把四星改成了五星。 文章里出现了无数次的硷畔这个词,查了词典终于弄明白了是什么样的一个概念,是陕西人窑洞前面的院子的边缘。但对于剧集的情节而言,这是无关紧要的。 以前在论坛上看到有人写去边远山区,山村里的老乡们热情又好客。但是他看到窑洞里面被链子锁着的一个精神恍惚穿着邋遢的妇女,她向他求救,说她是被拐卖的,但是村里人说她是精神出了毛病。他一直都在挣扎该不该救,该怎么救这个女子,但是当地人已经很警惕地将他隔离开来,甚至开始威胁起他了。好客的山里人突然变得凶狠蛮横,整村的人都同仇敌忾,仿佛来人是要抢走村里的财务。而最近的政府和派出所,对这样的事情视而不见,甚至于包庇。所以这位编剧很无力地只能在论坛上痛陈野蛮落后的乡村人,竟然在这个21世纪里做些如此罪恶的勾当。 贾老师写The Frost这部剧集的心态,则要复杂得多。这为他老乡的被拐卖被解救又自愿地回到那里去的胡蝶,自然是刻画了最复杂最微妙的心理历程的主角,而村子里一个个虚构的人物,却是想要真真切切地反应当代——这个所谓的社会大转型期——的被遗忘的陕西高原上的山村们的现况。 黑亮,黑亮爹,瞎子,老老爷,麻子婶,这一个个,其实都是善良的人,但是对于买一个被拐卖的女子做媳妇,这样子违法又罪恶的事情,却视为理所当然,这不仅仅是法律和道德上的意识缺失,更是一种近乎绝望的对世界的报复。 对于农村人来讲,活着是第一件大事,传宗接代是第二件。活着自然不难,难的是娶妻生子。如果把女人看做是一种资源,那么这种资源正一层一层地被更具有优势的阶层所吸走。这简直是太正常的社会现象了,人往高处走,有这个机会,谁还愿意留在最底层。 那么社会最底层的男人娶不上老婆怎么办?应该是没有办法。贾老师能做的,也不过是反映这个农村里贫敝凋零的现状,他也没法给出一个答案。政府也不会给,政府只会保障大家有饭吃有衣穿,至于传宗接代这种事情,没法管,没有这个资源来管。所以这一代留守农村的男子,只能在这个大转型期里默默死去消失。 城市吸干了农村的血,然后把失去了生机的农村交给时间,看它衰败,看它死去。这便是这个时代更大的悲剧。
《The Frost》和《The Frost》某些层面上反应的是社会的缩影,社会还不能够足够公平,哪怕是相对公平都很难做到。上学择校,就医找人,食品药品危机。细想起来,我们每个人都有抱怨,但是抱怨归抱怨,必须努力奋斗,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能按着公平的思路去弘扬公平。否则,在前进的路上,还没等得到公平,就已经死在了追求公平的路上。在想获得公平的时候,我们必须扪心自问,我们为了别人做了什么?我们能力范围之内为多少人提供了公平的机会与平台?未来美好,努力前行!
跟着外公看的!自己四大名著里除了西游记,就属三国最熟悉,也拜这个所赐吧~~
情节略显拖沓,没有《The Frost》《The Frost》那样紧凑,扣人心弦。不过悬疑惊悚的气氛也是够的,若深更半夜之时,熄灯躺床而无书可读,可以试试这本。话说我读的书是不是很非主流…
读完《The Frost》以后,内心感触颇多,但是最突出的就是仁义与诚信两个方面,即做人的品质(施仁义和守诚信)和自我的提升(修身)。施仁义和守诚信是我们老祖宗留下的做人信条,这个信条任何人都是受用终生的,是处世根本。人除了具备好的品性,还要自我修炼,有好的修养,修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是无数个一朝一夕的累积和沉淀后的释放。 《The Frost》即是风筝,故事以风筝这一平凡之物贯穿了全文,明明灭灭,零零碎碎,男主人公的这一生也与这物什有了交情,且还不浅。
翻译不好,用词不当,导致很多时候读不下去。能看完完全是由于强迫症。
作家用毕氏独特魅力的语言,描述了一个个独特、鲜活、不甘,却总被命运或时代积压、变形、压抑的悲剧人物。
全书从同理心出发,聊到了公司文化的建立,合作伙伴的维系,甚至技术的发展,一切都是基于编剧自身的“同理心”价值理念!作为人,同理心很重要,成功必备要素!
看毕比·安德森的书,常常会想:人,是不是应该像颗种子一样随风而落,恣意生长?生活真的应该千般百样,过最原始简单的生活,也许苦了一点,但真的没什么不好。敬畏大自然与其和谐相处,付出体力劳动真诚待人,这些原是生命的本真吧。
可惜了,这部剧虎头蛇尾。虽然是穿越文,但是故事还原了改革开放之后的很多经典事迹。有很多对八十年代生活细节的描写,让人怀旧了一把。 男女主都是很优秀很独立,有思想有原则的人设,喜欢。不同于其他穿越剧集,主线竟然是搞事业赚钱赚得盆满钵满外加各种怼恶毒女配恶心男配。算是属于艰苦奋斗专注打怪小爽文就是那些恶毒女配都是统一的模板,一个个都是脑残+偏执狂,看得人很是无语。后面的情节太过仓促混乱,有点侮辱读者的智商(竟然也看完了)。
色彩鲜明,收得住,泼得出的文章!新旧文字的糅和,新旧意境的交错,正是恰到好处。
有些人活在世上不像一个独立的人 倒像是附着在一件东西上的斑点或污渍
如果时间永远在同一天循环往复,而人们的记忆却一直能够保留,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混乱、暴戾、秩序瞬间崩塌、欲望极端爆发...最初,人们或许会沉溺其中,尽情释放,可一天天过去了,一年年过去了,直至千百万年后,一切事物都会在时针转动一圈后恢复原状,唯有记忆得以延续,那,世界又该变成什么样子?人又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是一座最可怕的牢笼,可以抽走人的所有希望,只剩空白躯壳。如此深邃疯狂的想象,足以让人迷乱。
快速翻完了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很多事情 要亲身感受过才知道书中侃侃而谈的道理所在 翻完豁然开朗 做不喜欢的事 是不会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