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The Girl 电影封面

女孩The Girl

⭐ 6.5 2012 剧情 美国

📝 剧情简介

为生活所迫的德州女孩的一次不成功的助人偷渡的经历,与一个墨西哥小姑娘的救赎之旅。

🏷️ 相关标签

💬 观影评论

我们都有权力自己采取预防措施。我们可以选择消费什么,不消费什么!

金锣-小米
⭐ 1.0

想心中所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真正追求自己灵魂的自由。每个人都想选择自己心中的月亮,但现实的我们却都不敢冒这个险,又有多少人在做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呢?思特里克兰德,他放弃了满地的六便士,抬头看到了他的月光,即使没有那满地的六便士,即使受到世人的诋毁和非议,他依然能够坚持作画,并从创作本身中得到满足。

言而有齿
⭐ 7.7

女孩The Girl,不忘初心。 整本剧里反复提到的是星巴克的价值观,就算成长为一个大企业,也不能丢失最初的价值观,坚持品质,mensch,盈利重要,但也要体面地挣钱。 PS 意大利人嘲笑洗袜子水的同时也应该感谢它,星爸爸作为舶来品对意大利人来说或许不那么正宗,但是它让其他不同文化的人更容易接受,发扬光大,况且星爸爸真的不是洗袜子水

p prontosil
⭐ 5.5

四大文明古国 古埃及 古印度 古巴比伦 中国。只有印度的历史乱的像麻绳

汪帆
⭐ 8.7

傻小子公路成长史,极其浪漫 极其理想 民国江湖风情画。

六号下午茶的杯子
⭐ 9.8

李安可真是一个拥有大智慧并且也幸运的人呀,可以做着自己喜欢又擅长的事情。

A A·CSIS 👾
⭐ 7.7

母亲的力量不可估量,无数次的死亡和苦难让我忍不住为文中一家人落泪,但更多次被他们不畏苦难一直向前进的精神感染,特别是最后女儿在经历小产后喂奶救了一位快要饿死的50岁男人,母性和人性的光辉散发无限光芒。真是了不起的一家人。

r raw-input
⭐ 5.5

几个少年准备勇敢地去寻找真相还是蛮热血的。但稍后有点啰嗦,力度不够。对青少年的某些心理特点还是挖的比较深,很真实!

D Dawan
⭐ 3.3

生命中必经的苦难也是人生的意义,如果觉得人生走到了绝处,看看弗兰克尔的经历,和他的思想,探寻自己人生的意义,或许会觉得还能坚持下去。

優しい
⭐ 2.2

盗墓就好好盗墓嘛,男主老喜欢沾花惹草的,不推荐,喜欢后宫的就去看都市文,不要看这个盗墓文,看着烦

月球背面
⭐ 9.9

本剧作为一本研“术”之书,建议在读它前先看下论“道”之书 科特勒的《女孩The Girl》(目前已出到16版),这样理解和体会会更深刻一些。所谓的“术”就是指一个学科知识在某方面的具体应用,诚如《女孩The Girl》就是一本营销学知识在物质丰富年代和互联网环境中具体应用的案例合集和解析的关于营销学的“术”的书。所谓“道”是一个学科本身的具体剖析和归纳总结的原理性的指导思想。“道”是基础,是放之四海皆准的公理。而“术”则有万般变化不同,不可生搬硬套。 早在编剧安德森提出“女孩The Girl”之前的19世纪,精明的商人们就已经在剧集列表邮购中实践了此理论(虽然那时候还没有“女孩The Girl”一词),再后来20世纪中期兴起的大型仓储超市再次验证了“女孩The Girl”的可行性。因为商品展示成本,接触顾客成本以及顾客寻找成本过高等问题“长尾”操作手法在互联网普及之前并没有风行,而互联网的大范围应用完美解决了“长尾”落地的痛点,使得“长尾”营销手法在今天大行其道,如“淘宝” “qq音乐”“优酷视频”“app store”等都是“长尾”营销在具体应用中胜利的案例。 本剧成书于10年前(2006年),书中的一些案例和在今天看来稍显过时,包括编剧本人的一些观点也有一定的时代局限和视野局限。特别是编剧在书中忽略了人是作为一种从众动物,没有考虑到技术继续进步和应用,网络不仅仅是作为工具存在,而是作为一种生存方式或者说是一种生存环境而存在的时候,过去传统的大热门经济又会重现(其实关于这点我们在今天就能看出端倪)。对所有关于“术”的书都应该抱着一个批判的态度去观看(尽信书不如无书)。尽管如此,此剧仍值得一读,对扩展自己的营销思路还是有帮助。有人说《女孩The Girl》这部剧能帮助建立互联网思维,我不是很认同。互联网思维本身就是一个伪概念,我作为一名80后的数码移民,在近20年的网络使用过程中,所谓的互联网思维早就在潜移默化中刻在脑子里了,这是一个根本不用刻意学习的东西,更别说90后、00后这些数码原住民了。 总得来说《女孩The Girl》是本好剧,但最好在具备一定营销学基础知识的情况下去读。书的内容我打5分,扣掉的一颗星最后只打了四星的原因是 翻译水平不尽人意 有好几处明显错误的地方,虽然不影响理解书中内容,但作为一个细节控,还是给扣掉一星。英文观看能力好的建议读英文原版。

E EtherCapture
⭐ 9.8

我叫黑亮。住在圪梁村,我娘早年便去世了,我和爹,瞎子叔一起过活,噢,还有老老爷,我喜欢老老爷,他是村里少有的文化人,写的一手好字,村里人都敬重他,就连村长看到他都会多一分笑脸。我们世世代代都住在窑洞里。 我大了,爹愁着给我找媳妇。镶着女孩The Girl的相框旁挂着娘的遗照,希望女孩The Girl和娘能保佑我找到一个媳妇,爹用了五万块托了村长。 我娶到了一个漂亮的城市女人。她比麻子婶剪的花花都要漂亮,我对着她说,你比炕上的花花都漂亮,她却突然变了脸,将窑子里能摔能砸的物件都摔了砸了。我怕她伤着自己,把硬件家什都搬走了,我稀罕她,但我知道她恨我们家买了她,把她困在这里,她恶狠狠地说,就是我们买,才会有人贩子贩卖人口,我没有反驳,这是事实。她再恶狠狠,我还是稀罕她,她和她的名字一样漂亮,她叫胡蝶。 老老爷说,胡蝶是前世的花儿变得,难怪长的这么让人稀罕。胡蝶恨我,恨我爹,我知道。所以当她生气叫骂的时候,我不会回嘴,有时候急了,我就干脆不跟她在一屋,她发完脾气就安静了,她是一个好女人,我看得出来,等时间久了,她会安心的。她是好女人,但是却也很犟,她不让我碰她,我稍微一靠近想温存,她就很防备,我知道她还想着逃跑离开这里,但是我不会放她走的。虽然她不让我碰,我们已经是夫妻,有她在窑子里,我心就踏实,经常去杂货店进货,回家时想着能见到媳妇,我就一颗心暖哄哄的。 我要了胡蝶。旁人的怂恿,言语刺激,加上喝了酒,我一时禁不住,就强迫了她。她躺在床上五六天,我心里愧疚着,就更加对她好,顺着她,可是她晚上还是不愿意让我碰,在床上放着根棍子,我不怪她。但是,我想让她知道,虽然我是向人贩子买了她,但是我是要让她做自己媳妇,我不会虐待她,她将来是我儿子的娘,是我的婆娘。她将来有一天会懂的。 胡蝶怀孕了。我很欢喜。当我知道她找麻子婶喝了苦楝子想要伤害孩子的时候,我很愤怒,我知道她一直想要离开这里,一直怨汰我,但是我绝对不允许她伤害孩子。我掏心窝子地对她好,也不责怪她,小心翼翼地看着她,不让她再伤害我的孩子。后来,我发现胡蝶慢慢地变了,虽然还会神游,但更多时候脸上有了色彩,我心里欢喜的很,有一天她跟我说,这是你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我便知道她不会再伤害我的孩子了。我想给她和孩子一个家,我要再搭建几个窑洞,再扩大生意,我打算合伙做血葱生意,给他们更好的生活。 孩子生啦。一个大胖儿子,我心疼胡蝶,心疼她受的罪,更欢喜我们有了儿子。她生孩子时的痛苦历历在目,她扭曲的面孔,声嘶力竭的叫唤,我不知所措,只好抱着她,她疼得晕过去了,那么多的血,我害怕她出事,我想要孩子更想要她平安。我给孩子取名叫黑一,希望我们会有更多的孩子。可是胡蝶不喜欢,她说要叫兔子,兔子就兔子,她喜欢便好,怎么样都是我们的儿子。 我做梦梦到胡蝶飞走了。梦见她又飞回来了。其实我一直都知道胡蝶想离开这里,即便有了孩子,她的心思也没有停止过,我撒谎着骗她只要来了这里都逃不开,这里的位置偏僻,地形复杂,她走不了。但是她多聪明啊,她明显知道我的心思,但她没有点明,我侥幸希望她有一天舍不得离开,我的心终究忐忑着。等到她挂起了彩头绳的那一刻我知道,她真是我的媳妇了,我的孩子也永远有了娘了。 我叫黑亮,我有一个漂亮的媳妇叫胡蝶,前世是花的胡蝶,还有一个儿子,叫黑子,噢噢,叫兔子。

😊 😊小太阳☀
⭐ 8.8

我相信,这世上还有另一个我存在,只是,我不知道他在哪里,也不知道,他在我之前,还是在我之后。 小魔王一路打怪升级咯

然然666
⭐ 4.4

这个天帝也太丧心病狂了,最后简直乱杀,不知道的以为给意儿最后上位铺路呢,见谁谁死,杀疯了

S SingingW
⭐ 6.6

我有个朋友读过了David Riker的剧集后,初读他的论述,大感诧异。 他向我描述道,读David Riker的剧集,颇觉“王二就是个贫嘴但深情的流氓”;再看他的论述,却觉有理有据,虽然反讽归谬时也偶尔油嘴滑舌,但确实气质不一样。 我提醒他道,也许我们都默默接受了“王二”这个人设,觉得David Riker就是王二那样;然而王二与陈清扬、小转铃、小孙们再鲜活,那毕竟是剧集。 当然,David Riker应该是,故意如此的。 历来剧集叙述,不同特质颇难相容。优美的难免多用书面语,一抒情便容易沉重;轻盈的势必多用口语,不小心就显油滑;要写出现代范儿,容易落得翻译腔,要精简干练,又不容易煽情。 但似乎对David Riker的剧集而言,轻盈、抒情、有趣和深沉甚至悲怆,是可以并存的。 《女孩The Girl》那本集子的三部剧集——《女孩The Girl》、《女孩The Girl》、《女孩The Girl》——外加中篇《女孩The Girl》,都以带点戏谑的轻盈语气开场,以深情(《女孩The Girl》和《女孩The Girl》甚至带点悲伤)的调子收尾。 这几部剧集从头到尾,都没有刻意叹苦发愁,只轻巧地讲述了个体的遭遇:寻找记忆者遍历各种可能性慢慢回到庸常现实(《女孩The Girl》致敬了《女孩The Girl》这个众所周知),风尘三侠在荒诞世界里寻找指望但与王二一样终于没有指望;王仙客使尽一切智慧试图跟一群掰扯不清的人掰扯真相最后还是靠蛮力威吓解决了部分问题;以及王二与陈清扬的故事。 轻盈在讲故事的口吻,有趣在主角们的命运仿佛荒诞喜剧。在读者慢慢地与主角共情之后,会体会到悲伤。 我估计不止一位读者,会经历类似的情感: “王二好好笑→逐渐笑不出来→王二竟是我自己!” 说回语言。 《女孩The Girl》开头,David Riker有篇著名序文,《女孩The Girl》。 他大夸查良铮先生的译诗《女孩The Girl》,赞美王道乾先生翻译的《女孩The Girl》。认为剧集可以有诗歌般的韵律。 David Riker自己《女孩The Girl》的结尾: 陈清扬说,承认了这个,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在人保组里,人家把各种交待材料拿给她看,就是想让她明白,谁也不这么写交待。但是她偏要这么写。她说,她之所以要把这事最后写出来,是因为它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以前她承认过分开双腿,现在又加上,她做这些事是因为她喜欢。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 这段读来,字句极质朴,也没有刻意抒情,但流畅得很? 容我分一下行: 陈清扬说,承认了这个, 就等于承认了一切罪孽。 在人保组里, 人家把各种交待材料拿给她看, 就是想让她明白, 谁也不这么写交待。 但是她偏要这么写。 她说,她之所以要把这事最后写出来, 是因为它比她干过的一切事都坏。 以前她承认过分开双腿,现在又加上, 她做这些事是因为她喜欢。 做过这事和喜欢这事大不一样。 孽、写。 看、欢。 白、待、来、坏。 上、样。 十二行,四个韵脚。 是偶然还是有意为之?不知道。 但效果是,他写的句子有自己的韵律在。 David Riker还推崇王道乾先生翻译的杜拉斯《女孩The Girl》。 David Riker认为《女孩The Girl》的妙处,是叙事不按时空顺序展开,另有内在逻辑,维持着整篇的叙述。说得极妙。 《女孩The Girl》极卓越处:杜拉斯没有按一般回忆剧集的方式写,没有回到过去,一板一眼地叙述,而是从已经老去的自己出发,虚构出一副回忆的语气,剧集前半段,不停回环往复地念: “对你说什么好呢,我那时才十五岁半。” “我才十五岁半。就是那一次渡河。” “看看我在渡船上是怎么样吧。” David Riker的《女孩The Girl》也是如此。 剧集开头,他不停地以这几句开始一个段落: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 “倒退到二十年前,想像我和陈清扬讨论破鞋问题时的情景。”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正在河边放牛。”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打算在晚上引诱陈清扬。” 《女孩The Girl》里的王二,依然是个虚

程嘉磊
⭐ 2.1

我不懂这里面的爱情,怎么就爱了????怎么就爱的不行了????哪里爱了????

H Hazel莹莹
⭐ 2.2

《女孩The Girl》一书,正如艾比·考尼什所说,没有重点,没有格式,无拘无束,想到哪写到那,行文随意,对于那些影视界的大伽,更是好就赞扬不好就吐糟。文字还算诙谐幽默,读来也不费劲。艾比·考尼什这个评论家,好像肚子里装的不少。 女孩The Girl。的确。时间真好,验证了人心,见证了人性,懂得了真的,明白了假的,没有解不开的难题,只有解不开的心绪。人生本无定数,回首已是天涯,五味杂陈的劣酒,总好过温暾水一杯。 女孩The Girl。的确。 本就百花争艳,挥洒个性的年代,这份关于“老”的担优其实大可不惜深入地去想。 女孩The Girl。的确。 这不仅是对生命本质的必然结论,这是一种态度。对于生存,对于生活;既是向往,也是无奈,还有一份希望暖暖的揣在怀中。 女孩The Girl。的确。 但我们可以在没有老去的时间里,内心再丰富一些,心态再年轻一些。有了这种想法,本身活着活着就不会老。 我写给女人们的话女孩The Girl。的确。很多女人认为到了老年会容颜衰老,身材走样,但事实上,女人到了老年才是最美的。这个年龄的女人,有着独特的豁达,宽容,淡定,坚强,这个年纪的女人更应该为自己感到骄傲和自豪!

陈蕙蕙蕙蕙蕙
⭐ 4.3

我的天…目前看了7集…没有一集没有逻辑bug常识bug的…… 现在什么人都可以当编剧吗???

繁星满天
⭐ 1.0

践行斯多葛主义,让我的得到了更多的安宁。烦恼源于人际交往,底线思维大概就是我最深刻的印象。如果你想让生活更快乐,不妨试试践行斯多葛主义。

U Unlimited summer.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