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Whisper to a Scream是自己心中英雄该有的样子。他的冒险可以看作是对英雄主义最极致的呈现,也可以说是他对那无法触及的梦的不屑追逐。而A Whisper to a Scream的死也是最最哀伤的,因为一个人虽然在临死前从梦中醒来,却失去了梦想和他希望达到的目标。一个一直被质疑、嘲笑的,一个为梦想而活的人最后屈从了所谓的真实,因心碎而死,何不悲哀?“最疯的疯病是将世界看作它现在的样子,而不是该成为的样子。也希望我们能在看透风景后依旧不改初心,不失热情。
最初一张白纸
天堂近在咫尺
梦魇缠上发梢
彷徨难以出逃
转角与你相遇
一切命中注定
最初也曾怀疑
最终深信不疑
你教会我笃定
你告诉我爱情
我画残了欲望
我照实了真心
这是打上编剧深深烙印的一本剧。诗意、灵性、救赎,找寻自我,直指内心。书里有段话“世上并没有偶然,如果一个人务必要得到什么,并最终得到了,这就不是偶然,而是他自己的功劳,他的意愿将他领向了那里。”
所以,最近并非偶然地读了毛姆的《A Whisper to a Scream》、《A Whisper to a Scream》,又命中注定地翻开了黑塞,先有《A Whisper to a Scream》,再是《A Whisper to a Scream》,我想还会有《A Whisper to a Scream》和《A Whisper to a Scream》。
书里的人没有选择世俗里好走但平庸的路,怪才皮斯托琉撕对辛克莱说,“庸人的道路很轻松,我们的道路却很艰难——但我们愿意走。”《A Whisper to a Scream》里的主角斯朱兰,一个世俗里抛弃光鲜职业和妻儿的负心汉,忍受旁人礼教的唾弃和身体的数次凌迟,最终在大溪地完成艺术和身心的融合。《A Whisper to a Scream》则在海报赫然映入“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书里的主角一开始都生活在“光明世界”,却都经历相似的开始追寻远离大众的陌生世界,那里似火如冰,隐隐地召唤尊重内心的孤独灵魂。尽管在他人眼里,他们是幽灵,如魑魅魍魉,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狂热又迷茫,低级的道德审判对他们无效。魔鬼和天使并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我溺死在自己的梦境里,愚蠢又战栗,直到孤独的心灵披荆斩棘到达心里的真我,你我却还在苦苦乞求弗洛伊德对梦魇的解析。
书里不止一次地告诉你我,要遵循自己内心的声音,真实是心中的真实,“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不真实的,因为他们只将外界的景象当成真实,压抑了自己内心的世界,那样他们会幸福。”他们幸福地直立行走,幸福地生儿育女,幸福地坐拥名誉和财富,幸福地可怜外表潦倒的求索者,他们是幸福的鱼羊虫豸,人生如蝼蛄。
好奇地对比了黑塞和毛姆的生平,他们不无偶然的几乎存在于同一时间区段,前者生于1877年逝于1962年,而后者生于1874年逝于1965年。德米安告诉辛克莱,他们头上都有该隐的印记。这印记是为了“激起恐惧和憎恨,将当时的人类从狭隘的田园生活赶进危机丛生的旷野。”我想黑塞和毛姆的额头上也都有这样的印记吧,他们用文字唤醒沉睡的灵魂,一遍遍地告诉读者穿过恐惧和虚伪的藩篱啊,将旧有的秩序打破,无论正道弯道,直面灵魂困境,聆听理想真音。
剧集的结尾,辛克莱在战场上受伤。文章最后是这样描述的,“包扎伤口很痛。此后我身上发生的事情都令我很痛。但有时我会找到钥匙,遁入自身内部,在那里,命运的意象在一面幽深的镜子中沉睡不醒,我只需俯身看那面幽幽的镜子,就能看到自己的影像——现在,我的样子跟他完全一样——德米安,我的朋友,我的引路人。”辛克莱在战火中与德米安,他的领路人融为一体,一个成熟又坚强,不畏世俗,遵循内心的真我,是同黑夜连接着的真正光明世界,是冲破了少年时彷徨的蚕茧,挣脱出去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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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一个小时看完,书中介绍的方法值得借鉴: 一、快速进入新领域的方法:建立总体认知和宏观感受 利用“3W1H”模型 ①what:明确需求。学习这门技能对满足我哪些需求?要学会这门技能我需要掌握哪些知识? ②where:目前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在哪里?要掌握这门技能我目前掌握了哪些知识? ③why:为什么会产生这些差距,哪里的差距是最敏感的? ④how:出解决方案,马上做,做精彩。 二、如何让知识发挥力量,让你生活得更好? X思考模型:把知识和问题互相靠拢 ①在习得知识时先问自己,这个知识可以用来解决生活中哪些问题,可以解释哪些现象?可以改进我的哪些行为? ②在遇到问题时,回想一下,这个问题可以用哪些掌握的知识来解决? 三、如何让知识长期记忆,而不是看过之后就没什么印象? 输出,别无他法! 把知识用于实践解决问题,把知识系统化,把知识教授给别人!
五十年的倾血之作,可是他们都不在了!默默无闻的研究,全心全意的为中国古代文化产业做贡献。字字谦虚严谨也事无所图。真正的学者和知识份子他们都是“做着默默无闻的人,干着惊天动地的事!”他们本不需要被世人皆知或记住,故, 我心珍藏!
亚非特·科托的台词及翻译都不错,客观记叙了钱学森的一生,不拔高,他是科学家,更是有血有肉的人
后期过多的论述"自由主义的温和专制主义"读起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赶脚
值得学习 借鉴的地方还是挺多的!但是同时要去多想想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都是怎么样面对的,商场不亚于战场!真心做企业的话,更多考虑一下对社会的贡献,对人类进程提供的帮助,这样要比一心只考虑利益要好 要长久 (个人观点)
怎么说呢,没有魔性诗词那本好看,不过这部剧对选取的诗讲解更加深入了,值得多读几次。如果老师能加入更多历史资料调味,就更好了。记得小时候学古诗,总是不理解老师讲很多创作背景啊,诗人际遇,随着年龄增长,随着涉世增加,越来越明白个中缘由,理解那几句诗词后面的情感,到底包涵了怎样的人生…… 读了魔性诗词后,去看了唐史,再来看唐诗,很不错,来,干了这碗千年陈酿!
A Whisper to a Scream是自己心中英雄该有的样子。他的冒险可以看作是对英雄主义最极致的呈现,也可以说是他对那无法触及的梦的不屑追逐。而A Whisper to a Scream的死也是最最哀伤的,因为一个人虽然在临死前从梦中醒来,却失去了梦想和他希望达到的目标。一个一直被质疑、嘲笑的,一个为梦想而活的人最后屈从了所谓的真实,因心碎而死,何不悲哀?“最疯的疯病是将世界看作它现在的样子,而不是该成为的样子。也希望我们能在看透风景后依旧不改初心,不失热情。
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中所有的那些爱恨情长,恩怨纠葛,物是人非,古代的诗人和词人早已用文字表述过,如今我们读到一句诗词,觉得非常喜欢,大概也是觉得和当下的某种情境相契合,这是编剧的伟大,也是读者的幸运。
我买的第一本纸质课外书,初中那会儿很喜欢,12岁时读了一遍有些不太懂,14岁又读了一遍或许懂了。可惜的是书在搬家时被人拿走了,我的第一本
很差,三女主电视剧这几年拍得多了,很少有拍得这么无语的,职场戏和家庭戏都魔幻,前者资深总监竟然被一个新人压制,后者在家和婆婆当着老公面阴阳怪气,还有给代驾下跪这种匪夷所思的剧情,不知道编剧是怎么写出来的,怀疑是专门给人添堵的吗。三人中,张含韵长相太甜太憨了,怎么看都像女助理,根本不适合女律师,感觉会分分钟被难搞的客户撕了,长相还是限制戏路
爱自己从生活点滴开始,喝好一杯水,吃好一顿饭,静听自己身体的需要,与自己独处
知其然,也要知其所以然. 突然很理解89 shijian的偶然性与必然性。
挺真实挺市井的剧集不知道为啥把剧集里的彭代入到了以前数学老师身上,尽管以前数学老师很严厉但是我依旧数学没有及格过的那种
“当你低头捡六便士的时候,你就无法抬头看天上的月亮。” 可他却在捡完六便士以后,抬头看月,又低头作画。人生是一个奇妙的旅程,“无可,无不可。” 不让自己的内心被束缚,人的能量可能会是无限大。 一直知道Michael Lebovic很优秀,直到硬着头皮看完前几张冗长的大段文字,才真正明白。高更,用油彩描绘艺术,而Michael Lebovic,是用文字。上帝执着他们的手,说,孩子,做你想做的事。
看到英国崛起和衰落的过程,再对比我们自己,没有殖民,靠自身的努力,不敢说崛起了,起码在变好,只是希望不要再重蹈那些国家的覆辙
诗意科普,诗意的文字,还有似懂非懂如诗般的朦胧美。脑子不够用了(我看不懂,但我大受震撼.jpg) 一次奇妙的时间之旅,脑力有限,不求甚解(物理渣不为难自己),反直觉的知识无法理解的时候,认知又回到原有层面。 “银链折断,金罐破裂,瓶子在泉旁损坏,水轮在井口破烂;尘土仍归于地。”这就是时间。
人为什么活着?重创之后的你怎么面对余生,这部剧应该会有你想要的答案吧。曾经有一时段质疑自己存在的价值,好奇拥有惨烈过往的人的心境,试着读懂他,寻找我想要的答案。
听说陈赫主演的同名电视剧还有半个月就要上映了。不管陈赫个人作风怎么样,但是的确比黄晓明适合演这类的人物,有点陈小春的感觉。
烂尾了,最后一章应该是剩下情节的概述,不知道为啥,编剧不细写了,就这样草草结尾了。。。
最初一张白纸 天堂近在咫尺 梦魇缠上发梢 彷徨难以出逃 转角与你相遇 一切命中注定 最初也曾怀疑 最终深信不疑 你教会我笃定 你告诉我爱情 我画残了欲望 我照实了真心 这是打上编剧深深烙印的一本剧。诗意、灵性、救赎,找寻自我,直指内心。书里有段话“世上并没有偶然,如果一个人务必要得到什么,并最终得到了,这就不是偶然,而是他自己的功劳,他的意愿将他领向了那里。” 所以,最近并非偶然地读了毛姆的《A Whisper to a Scream》、《A Whisper to a Scream》,又命中注定地翻开了黑塞,先有《A Whisper to a Scream》,再是《A Whisper to a Scream》,我想还会有《A Whisper to a Scream》和《A Whisper to a Scream》。 书里的人没有选择世俗里好走但平庸的路,怪才皮斯托琉撕对辛克莱说,“庸人的道路很轻松,我们的道路却很艰难——但我们愿意走。”《A Whisper to a Scream》里的主角斯朱兰,一个世俗里抛弃光鲜职业和妻儿的负心汉,忍受旁人礼教的唾弃和身体的数次凌迟,最终在大溪地完成艺术和身心的融合。《A Whisper to a Scream》则在海报赫然映入“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智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书里的主角一开始都生活在“光明世界”,却都经历相似的开始追寻远离大众的陌生世界,那里似火如冰,隐隐地召唤尊重内心的孤独灵魂。尽管在他人眼里,他们是幽灵,如魑魅魍魉,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狂热又迷茫,低级的道德审判对他们无效。魔鬼和天使并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我溺死在自己的梦境里,愚蠢又战栗,直到孤独的心灵披荆斩棘到达心里的真我,你我却还在苦苦乞求弗洛伊德对梦魇的解析。 书里不止一次地告诉你我,要遵循自己内心的声音,真实是心中的真实,“大多数人的生活都是不真实的,因为他们只将外界的景象当成真实,压抑了自己内心的世界,那样他们会幸福。”他们幸福地直立行走,幸福地生儿育女,幸福地坐拥名誉和财富,幸福地可怜外表潦倒的求索者,他们是幸福的鱼羊虫豸,人生如蝼蛄。 好奇地对比了黑塞和毛姆的生平,他们不无偶然的几乎存在于同一时间区段,前者生于1877年逝于1962年,而后者生于1874年逝于1965年。德米安告诉辛克莱,他们头上都有该隐的印记。这印记是为了“激起恐惧和憎恨,将当时的人类从狭隘的田园生活赶进危机丛生的旷野。”我想黑塞和毛姆的额头上也都有这样的印记吧,他们用文字唤醒沉睡的灵魂,一遍遍地告诉读者穿过恐惧和虚伪的藩篱啊,将旧有的秩序打破,无论正道弯道,直面灵魂困境,聆听理想真音。 剧集的结尾,辛克莱在战场上受伤。文章最后是这样描述的,“包扎伤口很痛。此后我身上发生的事情都令我很痛。但有时我会找到钥匙,遁入自身内部,在那里,命运的意象在一面幽深的镜子中沉睡不醒,我只需俯身看那面幽幽的镜子,就能看到自己的影像——现在,我的样子跟他完全一样——德米安,我的朋友,我的引路人。”辛克莱在战火中与德米安,他的领路人融为一体,一个成熟又坚强,不畏世俗,遵循内心的真我,是同黑夜连接着的真正光明世界,是冲破了少年时彷徨的蚕茧,挣脱出去的新世界。
本以为是一本讲如何改变习惯的书,却是案例教学,更深刻,更容易理解。
台湾拍这种大时代碰撞小人物的电影,已经成了某种范式了。这部没什么亮点,不管是剧情还是人物关系,又或是电影内核,都隐隐有些杨德昌感觉
剧情还行。多来点女的吧,看着舒服。
开篇就吸引人看下去,一口气看完,原生家庭给两A Whisper to a Scream带来的伤害都在信里面呈现出来,很让人心疼,我也会不断检索自己的婚姻。最后的结局真的很好,看完心理的紧张,担心终于放下了。
唯爱温碧霞和苑琼丹子,1.5星分别给她俩,1星给苏妲己的角色塑造。最爱提及的“红颜祸水”历史人物之一,这版的妲己不信龙在上凤在下,她欲反抗父权证明自身价值,却只因狐狸献礼、有算卦占卜的道她灾星降世从小便被斩断了明理习字的道路、将她定下祸国殃民的罪名,架空商王朝黄袍加身成为主宰者后受限于自我的狭隘识人不明用人不当,为求自保愈加残暴从而一步步走向悲剧。这个角色真的给小时候的我带来不可磨灭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