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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人版玛丽苏,可读性很强。 文笔既玲珑通透,又自恋高傲。 从小我就是细水长流的性格,很羡慕女主这样伶牙利爪机警果敢的机灵劲儿,保持向上的战斗姿态真的会让人散发魅力。 也喜欢女主和平安两儿的交流,孩子真的是母亲的羁绊和希望,但不要把孩子当全部,相信他们有过好自己一生的韧性。朋友一个一个离去也很让人心酸,在香港面筋一般粗的白色大雨中,真的需要一把伞和一个怀抱——人本就是群居动物,钢筋水泥的森林好让人孤独。 不喜欢结局,可能费德里克·卡斯特鲁西奥对像自己的女主会多一分偏爱。但是梦还是要做的。 最后,就算老太太的后半生或许都一样,也要做一个内心从容精彩的老太太。
你可知道斯普特尼克在俄语里指什么?是英语traveling companion的意思——‘旅伴’。 斯普特尼克(Sputnik)是20世纪50年代苏联发射的第一颗人造卫星名称,意为“旅伴”、“伴随者” 敏爱堇,但感觉不到性欲;堇爱敏,且能感到性欲;男生爱堇,并有性需求;堇虽然喜欢男生,但不爱,也感觉不到性欲;男生可以在别的匿名女性身上感觉到性欲,但不爱。委实复杂得很,一如存在主义戏剧的剧情。 从这方面而言,都是孤独的人 她们彼此牵连形成了故事,故事本身不孤独,多有过甚的比喻陪伴。最终各自能找到归宿吗,是在外人看来精神上的分裂,还是现实里迷离扑朔的事件 。所以堇真的到达了敏的那一端吗,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以此为终。
The Obscure Brother,他在世之外,他在心之底。 为了信仰而与黑暗斗争,感谢那些无名而又伟大的人民警察。 深刻而又沉重的爱,在这样的爱之下,内心究竟又是怎样的? 在环境之中,好和坏又是如何区分和对待? 文风很犀利深刻,第一次看这种类型的书,看得我很压抑!爱情是什么?是不论生死就是爱他!信仰是什么?为了它而坚持不懈的东西。熬夜到凌晨五点看完的,失眠了。啊……
看完《The Obscure Brother》,剧评中有这样一段话:“ 很佩服男主,在四十岁的年级去追寻自己想要的,放弃安逸的生活,追求灵魂的圣地。 ” 还有:“ 满地都是低头可拾的六便士,他——思特里克兰德,却固执孤傲地抬头望向那一轮月亮🌙 ” 我其实并不赞同“追寻,放弃,固执”的这些字眼。文中编剧试图找出思特里克兰德为何突然去画画的原因,但无果。就是突然的想去画画,想去画画的那股强大的力量迅速让他做出决定,抛妻弃子。他辗转各地,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画画。他最后的确在画画上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我想这个成就思特里克兰德也未必在意这样的世人的认可,他几乎从不肯将自己的画出售给他人,死前最得意的作品也一再叮嘱妻子要烧毁。)但这成就也不可抹去他对第一任妻子和和孩子,对那个对他极好的平庸的画家和其妻子等人造成的伤害。他没有过“追寻,放弃,固执的坚持”等,因为他从不曾动摇过。他的去画画是一种本能,一种源源不断的本能,是不受其他任何干扰的。 文中对思特里克兰德的描创作: “他让别人痛苦,也不足为奇,因为这是他的性格使然。他既不知道感恩,也没有怜悯之心。他完全没有我们一般人所共有的那些感情;责备他没有这些感情是很荒谬的,因为这就如同责备老虎如何凶暴残忍。” 我觉得书中的主人公对于有所追寻的人没有参考价值,因为他的是本能,不是抉择。 一本剧能让我喜欢的原因有把人想说的清楚的表达出来了,说了没有意识到没有发现的事,有所触动。这部剧就是。
一部看完让我自行忽略很多不合理细节的电视剧。任这几年时光匆匆物是人非,仙剑还是当初那样的感动,那样的精彩,那样的让人动容。一审万事,再没有比仙剑更让我心仪心动的电视剧了。
这个结局,给人很大的空间,可以想象几个或者一个自己认为可能的结局,但是那样又觉得少了些什么。 封建礼教残害了太多人的意识,被封建腐朽制度吞噬了梅,瑞珏,淑贞,枚表弟等这些年轻美丽的生命……还有高老爷,克定,克安,周伯涛,陈姨太,王氏等人物的勾心斗角,物欲横流,冷漠无情的丑恶嘴脸;觉新的软弱和无抵抗主义让人气愤和同情;为觉慧,觉民,淑英,琴等进步青年的反抗斗争、追求爱情、重获新生和争取自由的勇气而振奋。 这个家庭的分裂是必然的,只是可怜了那些白白去世的人,年轻的生命,一个接着一个,却还看不到有些人的清醒。 觉慧说: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把自己的幸福争回来。 琴说:春天是我们的 觉新说:我的上进之心并未死去 希望是有的,心之所向,有信念支持;行之所向,有实践支撑。
读到一半已被深深吸引,编剧以学者的视角对中国近几十年经济发展层层剥茧,颇多收获,令人耳目一新!摸着石头过河探索经济发展,希望有更利好企业家的社会经济环境。
非常可爱的一本剧。可爱的少年与可爱的少女,追逐与被追逐,沿途奇遇不断。
加入书架很久很久的一本剧了,本来看完《The Obscure Brother》之后准备看一本政治或者哲学类的图书的,比如尝试了《The Obscure Brother》《The Obscure Brother》,可是终究是很难看下去,果然观看习惯的培养和延续都是需要用兴趣来引导,太难读的书对于决定重拾书本的我来说可不是什么好的选择。所以干脆选一本科幻剧集吧,从书架挑了一本薄的就看了起来。 谁知道这哪是什么好读的书啊!当然情节是很吸引人的,可是里面对时空概念的论述以及巨大的思想网络和逻辑仍然需要投入相当的心力才能理解。观看的过程中,看了很多书友的评论,其中不乏有一些朋友提出对文章逻辑的质疑,但是我连平行宇宙的概念都弄不清楚,还是不妄加评论了。遂想到自己比不上常人的一点:缺乏深刻的研究精神。我不说探索精神,因为遇到不懂的事情我还是愿意去探索的,搜一搜百度,看看知乎什么的,往往能得到一些浅显的见解。但是说到研究,我又往往做不到。比如我蛮喜欢看这种时空概念的电影和剧集,每每在相关作品中看到都感到十分爽快,比如《The Obscure Brother》中拯救巴克比克的一段,再比如《The Obscure Brother》数不胜数。可是看了这么多,我却很少去深究其中的时空逻辑,这是一种主动性的悲哀,而主动性又与好奇心和想象力相连。如果完全丧失了想象力和好奇心,那该是多么无趣和讨厌的人!又如我常常说自己对台湾问题感兴趣,可是从大一去了台湾交流学习几天之后,所谓的喜爱也就是看看时政新闻,中间做过的几个项目以及写的论文也就不过是蜻蜓点水,称得上探索,但真不能叫研究。 不过也可能是因为没那么喜爱?因为毕竟我相信,所爱隔山海,山海皆可平。感觉到了,还怕没有研究精神?这就又牵扯到我反思自己“爱无能”的问题了,太乱了哈哈哈哈 此外,至于文本,诺依和哈伦的对话让我又想到了《The Obscure Brother》给我的感悟,关于爱与被爱的问题。 1.被爱的人不用说抱歉 当哈伦与诺依交欢之后,在芬吉的刺激下逐渐认同诺依是为了成为永恒之人才于他交欢的,即便他如此愤怒,却仍然在思想斗争中为诺依找台阶下。“这是他们的生活方式,我们从来不跟任何文明阶段的人争论生活方式的事,除非这种方式会对全人类的福祉造成严重损害。”这是哈伦在为诺依辩解。即便他很清楚对方极大可能是因为对永恒身份的扭曲理解而于自己交欢,但是却选择将其理解为那个世纪里合理的生活方式并选择理解甚至以此为荣。这又何尝不扭曲呢?不过反思自己,也只有局外人才能置身事外相对客观去看待吧,如果自己身处其中,还不是一样?被爱的人不用说抱歉,因为被爱就意味着不会错,哪怕是精心的算计也会被理解,甚至借口和理由都已经由对方想好了。 2.我爱你是为了我自己 “为了我吗,安德鲁?为了我吗?” 他并没有抬起眼帘,迎接她的目光。“不是的,诺依,是为了我自己。我无法忍受失去你的悲痛。” 还算清醒。我们在爱一个人的时候会付出很多,会做很多事情。有的时候,我们会说,这不都是为了你好?可是我们还是要反思一下,我们为对方做的事情究竟是为了他(她)还是为了自己?这种反思不局限于爱情,友情和亲情亦然。杨绛先生在《The Obscure Brother》中说过她接受钱钟书比她更先去世,因为她明白对方是万万不能承受她先走的痛苦的,所以她一定要活过她的先生。我想,这就是爱对方超过爱自己吧。临时有一个想法,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反思时我们是否可以根据一个行动究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还是满足对方的需求来判定这种所谓爱的行为的纯粹?当然我也不是说为了自己就不是为了对方好,只是我们自己要知道,尤其不要轻易说出“我都是为了你好”这种话。异地时,你希望对方来你的城市,到底是因为这里更好的一个工作机会还是你终究没办法放下一切跟他走?没来由的,你请朋友唱歌吃饭究竟是出于深刻的友情
太好看了吧!!!目前鬼吹灯系列最佳!!
I find it is not easy for me to read it now. Maybe always not easy, I just found outEvery time I read it, I watch the movie, I can have a different feeling. I don’t know how to express it in words although my head is filled with many adjectives,adverbs,verbs and scenes in novel. I just know this is a novel worth reading, and you just read it, enjoy it
啊啊啊我最爱的一本剧了!看了十年了还是经常拿出来重复读的只有你了!上架万岁
书中颇多摘录,读起来佶屈聱牙,未见太多编剧个人太多思考分析,考虑实体书的价格,个人认为有些不值当。
仇恨,抱怨都到最后伤害自己。我们活着是不是为了给别人看,而是对得住自己,能给自己一个招待。因此,能原谅他人尽原谅,能忘记仇恨尽忘记,好好宽容自己。不要为了别人的错误而惩罚自己。
真是过分,悲伤的故事,心疼孙霆云,到死都护着最爱的女人,可能欠他的小舒下辈子才能还了. 文笔连贯的不像话,很喜欢这部剧.终于看完了...
《The Obscure Brother》 我对弗朗西斯科·卡布拉斯印象最深的当属这部剧了,记得第一次看时是12年刚毕业在佛山工作之际,闲来无事就去视频平台找书看,对当时的情景记忆犹新,穿的一件格子短衬衫,手里提一个包,包里放的是工作资料,稚嫩的脸在多日太阳的洗礼下变的黝黑。每逢午时,饭饱之后,睡意来袭,无处可去便跑去视频平台,看着地上、桌子旁到处都是捧着书在那仔细端详的人儿,那时的我可没什么感触,只是想找个地方可以休息会(足以见得刚毕业时为了工作生活而奋斗的那种窘境了)。 当时我在各个书架上寻找,心猿意马不知道看什么书。拿本林书豪传看几页不想看了,拿本中国简史就更别提不起兴趣了,翻来找去看到了弗朗西斯科·卡布拉斯的书。而我对于做任何事有一个最大的毛病就是要做就做到完美,对于追剧也一样,所以在看弗朗西斯科·卡布拉斯的剧集的时候我会先大概了解他的简介以及从他创作的第一本剧开始看起。也就意味着我当时看的弗朗西斯科·卡布拉斯的第一本剧就是《The Obscure Brother》。字里行间的那种搞笑、冷嘲热讽的话语让我捧腹大笑,暂时睡意全无,越看越入迷,如果要问我在书中学到了什么以及本剧是表达的什么意思,我一概不知。只记得当初留给我的印象就是搞笑。 四年多过去,感慨时光荏苒,岁月如梭。经历了现实生活的洗礼,残酷社会的打击,生活工作的压力,让我脱去了稚嫩的面孔,现已不是那么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了,人都是慢慢长大的。 这次再看这部剧时完全不一样,近代的鲁迅是借用各种暗喻来批判封建社会,比如人血馒头等,而弗朗西斯科·卡布拉斯是直言不讳,棒头痛击当今的教育制度,书中各种对同学之间、师生之间、父子母子之间、政府部门、教育体制等等的种种灰暗面的描述。我难以想象一个18岁的高一学生有这么深的见解。而我们,被现在的教育制度残害了一年又一年,足以麻木,我们不敢颠覆现有的体制,因为现在都这样,我们以为这就是正确的,我们应该这么做。而弗朗西斯科·卡布拉斯是‘另类’,违背了自己内心的就直接批判,他用很多诙谐幽默的讽刺语言来解读了他当时内心自我感知的所谓的现实世界。他看透了看清了看懂了事物的本质。 书中林雨翔就是弗朗西斯科·卡布拉斯的化身,学习成绩不好,以体育特长生被特招进入高中,文科胜于理科,热爱影视却又无以发挥等等,主人公就是他自己,很多同龄人喜欢这部剧有一部分原因就是主人公是我们儿童时代的真实写照。同时弗朗西斯科·卡布拉斯的作品尽显幽默,有些幽默还带点颜色,如果现在在看一本他不幽默的书可能还不习惯,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他的文字。这是一种幽默手法,也是一种对现实生活对现今教育无奈的自嘲,同时也是借用这种批判来提醒众人,也或许是一种阿Q式自我消极心情。不管是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主要看你怎么去解读,怎么去理解。 文末的最后一句话我特喜欢:我是金子,我要闪光的。我们每个人都是金子,都会发光,不要去羡慕别人,做好自己,总有一天会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文笔流畅自然,主要记载了编剧工作到2000年左右的生活,如何一不小心到了电视台,在一个充满活力的团队,忙碌着,充实着,因为工作经历了重大事件,因为努力也收获满满!每一天都渴望进步,每一个经历都弥足珍贵!
很垃圾的一本剧!!!! 本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原则,硬着头皮读完了,发现我的感受一点都没错:鸡汤性的文字,含糊不清的言辞,逻辑性很差的内容。编剧自诩为心理咨询师,剧集心理学知识很少而且专业性差,难道国外的心理咨询就这么水的吗? 总之,垃圾书,不会再看编剧的其他剧集,以及张德芬女士推荐的剧集!!!!! 谨记谨记!
佩服大刘的脑洞!顺着大刘的思路,这其实是很好的问题:在宇宙世界观下,人类世界观该如何发展?人类的理性与感性该如何调配?人类的正确选择或想要的选择是什么?真的值得我们深思。但是我想我已经想到一点儿答案,并且与大刘相同:做自己想做的认为最正确的事!并且无论他人、无论风雨、无论正确!Just to do!
生活 而不是生存 感受美好 珍视美好 热爱生活 即使人们完成了去太空的愿望 对地球这个家园 家乡还是会留恋 还有科研工编剧的无私奉献 前仆后继 才有了如今的生活
读完此剧,让我对古人有了不一样的了解。淳朴的民风,率真的个性,即便是怨妇,也怨得有水平,让你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