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给乡长敬杯酒Toast to Township Head》是我看的第一本姚天歌的剧集,她的文字真的有种吸引力,这部剧第十一章《想给乡长敬杯酒Toast to Township Head》里面很多对其剧集的评价都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好的东西从来都不需要迎合市场。
💓💓cocoa
⭐ 7.7
因为心理之光这部电影和好友的推荐第一次看姚天歌的《想给乡长敬杯酒Toast to Township Head》系列,看后有些明白了青春飞扬的方木怎么会变成沉重压抑的方木,他的心理罪洞察天赋也由此展开,天才有时并非福祉而是负担,尤其罪恶不断在眼前内心浮现挥之不去的时候。很久没有一口气读完一本剧了感觉很爽,几篇番外更像后几本系列的引子,埋下了草蛇伏线,引起我读下去的兴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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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没看懂,第一册看完觉得还不错,后面不写也可以了。到了第三册就感觉像美剧了,脑洞大开,主角光环太大,怎么都死不了。坚持到最后一册感觉条理又清晰了一点,但还是有很多疑惑之处,非白是什么时候死的?木槿的孩子最后怎么样了?再后面的交代就更是一头雾水了。现代的部分最后是什么意思?会写另一本现代文吗?
本剧编剧:田涛,华为公司国际咨询委员会顾问一职。2018年06月,田涛受邀参加了由华营管理培训主办的《想给乡长敬杯酒Toast to Township Head》。吴春波,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管理顾问。 由华为内部管理人士历经十数年,编写的这么一本华为历史,或者更像是华为的哲学,或许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华为真实的样子,不是那么神秘,也不是那么传奇,只是把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做到了极致。 华为似乎是一种与众不同,而又与其他文化殊途同归的哲学,一种众所周知却又难以参透的哲学,熵增是有序到无序的状态,而发展却要实现逆熵的改变,这其中的变革需要历经几年或十数年,并忍受着痛苦与指责,最后不一定成功,但是开始的试错却不可或缺,伟大源于苦难,成功的路上也必定伴随着孤独,所有的成功者都会逝去,下一个倒下的也可能是华为,终其历史发展来看,不灭的是灵魂,是核心思想,是本质的哲学。 ——世界在热闹着,他在热闹些什么?
满分5分,评分4.5分。精华语句: 1.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最重要的条件是什么?必须证明那些假设为真?怎样跟踪落实呢?” 2. 如果你有什么坚持不能触碰的底线,请坚持做到100%不违背。 3. 多关心多问家人他们想要什么,而不是给他们你觉得好的东西。 值得观看!
人非草木 谁能无情。因为爱,彼此在兜兜转转后才发现,有一个人已住进心里,赶不走,忘不了。虽然书里有些情节比较牵强,结尾还是能接受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对于技术小白来说部分术语有点难度.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理解产品实现过程中的程序猿价值
二搭更好磕了🤭
从普遍性讲能耐程度决定了等级的位置。在这位置上生活中只要有舒适,自在的感觉那么这个等级是适应的地位,否则就是自寻烦恼。
第一次读这种类型的剧集,我感觉比较新颖,好看。每个小故事独立又完整。只是总感觉有些地方有断层,衔接不上。早出下一本吧
感觉这是目前看的成科很一般的作品,勉强看完,有点抱怨、批叛的说明中国人的劣根性,但批叛的台词太多了,简直不象剧集了。个人感受,勿喷。
虽然自己是80后,但书中一些记忆依然清晰的存于我的脑海中,比如说鸡蛋、自行车、喇叭裤、烫头染发、通讯工具等。我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的日子蒸蒸日上,我们的幸福感呢?回忆有时是最幸福的,在最不经意间流露。回忆有时是最痛苦的,在最伤感时涌上来。珍惜当下,寻找幸福,在澎湃的福流中,划桨而上。
被人崇拜的背后隐藏着太多的辛酸。家庭和社会的冲突,是理解的包容的限度与时间。 再多的艰辛,濒临崩溃的边缘,内心的挣扎……还好温暖及时的出现,有多少黑暗,就有多少光明。
感觉编剧的观点是相对前卫的,但是还是有主观演绎的色彩在里面,还明星不够自爱,很多文字是刻意用来营造自己做得很对的感觉,大多都是“身边人”的实例证明,而这就更显的建议的苍白无力,一点都不飒,隔着书,没有那种能感染人心的自由感与勇敢。
对照编剧的描述,明白了自己正在经历的迷茫,对自己的人生发展有指导意义。
很值得读的一本剧,讲述了三位大佬对创业的思维和方法论,有很高的思维深度。
哈代的语言极富画面感,恰如一副美丽的英国乡村图展现在眼前,每个地点与人物总不会像流浪汉剧集一样昙花一现,而是往后再次出现,衬托了某些改变的事物,造成了鲜明的对比。 由夏入冬,由盛转衰,由幸福到不幸,夏天是灼热的、甜蜜的、流溢着奶与蜜的黄金之地,冬天是冰冷的、苍白的,枯枝与冻土,寒风刺骨。苔丝,永远美丽,永远纯洁的姑娘,从灵魂到身体都是纯洁的,没有人能够玷污她,本应得到很多很多幸福,拥有幸福结局的她,最后却那样死去了,宛如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巧合、不幸、环境与性格的重重叠加,导向了最后的结局,苔丝的正直、善良、自尊、忍耐,以及热烈无比的爱,却将她最终推向了深渊。又或许,在跌入深渊前,她曾经沐浴过她想象中的曙光。终局前的那短暂逃亡描写得凄美感人。
历史不会改写,智慧还能再生,无数人们在时代的潮流下推动社会的发展。
看到结局,一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好在苦尽甘来,三个孩子都已经回城工作并娶妻生子,生活平稳。卖血之路,一次又一次卖血,真的好怕他在哪一次卖血把自己的命搭进去……编剧我谢谢您了勒笔下留情,呼~幸好幸好。 许三观的一生,是苦难的、残忍的一生,他靠卖血支撑着自己和家庭度过了艰难时期,顽强地战胜了时代和命运的捉弄。 这位父亲是位超级英雄! 第一次卖血,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好”,四叔说:“在这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娶不到女人...身子骨结实的人都去卖血。”作为一个没有卖过血的城里人,许三观想必受到了一种尊严上的挑战,和阿方和根龙一起去医院“老血头”那里卖血。“卖血前要猛喝水,水喝多了,人身上的血也会跟着多起来,水会浸到血里去的... 一次可以卖四百毫升的血,足足有两碗; 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半年的活也就挣那么多; 卖血就是卖力气,先是花出去,再去挣回来...” 卖血之后叫了“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也是每次卖血之后的标配餐。 然后用卖血的钱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卖血,已经是十年后, 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为还医药费,为了赎回搬走的家具而卖血。 第三次卖血,因为睡了腿断了的林芬芳,为给林芬芳买肉骨头,买黄豆、绿豆和菊花,好报答林芬芳 第四次卖血,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等政治运动,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想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第五次卖血,“文革”来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于是一乐和二乐就上山下乡去了。 一乐下乡回家休息了十天,瘦骨如柴,身体虚弱,为了给一乐二乐补补身体,逢年过节给生产队长送点礼,好让他们早些日子抽调回城,不再这么累而卖血。 第六次卖血,距上次卖血不到一个月,二乐队长进城来到家里要请他吃饭和送礼,可是家里什么都没有,没鱼没肉,没酒没烟…为了让二乐在生产队里能受队长照顾,也指望二乐能尽早抽离回城。 又才隔了两个月,一乐被诊出得了肝炎,要马上送到上海的大医院去。许三观为了给儿子筹钱治病,决定一路卖血卖到上海去,在经过的林浦、百里、松林、黄店、七里堡、长宁这六个地方上岸卖血。 第七次卖血,在林浦,卖完血后去吃了炒猪肝喝黄酒。 第八次卖血,在三天后,百里的医院里卖的,刚刚走到街上,还没有走到医院对面那家饭店,还没吃下去一盘炒猪肝,喝下去二两黄酒,他就走不动了。他双手抱着自己,在街道中间抖成一团,他的两条腿就像是狂风中的枯枝一样,剧烈的抖着,他的身体倒在了地上。 后来有好心人帮他找了个旅馆,休息了一晚。 第九次卖血,松林,这时候的许三观面黄肌瘦,全身无力,松林医院的血头看到站在面前的许三观,没等他把话说完,就挥挥手要他出去。许三观为了强制卖血,来到了医院的外面,在一个没有风、阳光充足的角落里坐了两个小时,果然,再次进去的时候,医院的血头没有认出来,这次卖了400毫升的血后,许三观就晕倒了,医院又给许三观输了700毫升的血。卖了三次血到头来只有一次的钱,许三观委屈的流下了泪水。 第十次卖血,黄店,这次卖血许三观带着刚认识的来喜和来顺一起,三个人卖完血后,一起去吃了炒猪肝喝黄酒。 许三观把卖血的所有知识也告诉了来喜和来顺。 后来听说了许三观的事,在七里堡来喜兄弟去卖血,又让许三观去买了来喜的血。 第十一次卖血,许三观在长宁卖了400毫升的血,然后就去了上海医院,找许玉兰母子。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这时的他已是年过六十了。 “许三观就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很想喝二两黄酒,这样的想法越来越强烈,他就很想去卖一次血了” 但是他的血没人要了,他老了,只有油漆匠才会要。 最后,许三观吃到了炒猪肝,也喝了
《想给乡长敬杯酒Toast to Township Head》是我看的第一本姚天歌的剧集,她的文字真的有种吸引力,这部剧第十一章《想给乡长敬杯酒Toast to Township Head》里面很多对其剧集的评价都让我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好的东西从来都不需要迎合市场。
因为心理之光这部电影和好友的推荐第一次看姚天歌的《想给乡长敬杯酒Toast to Township Head》系列,看后有些明白了青春飞扬的方木怎么会变成沉重压抑的方木,他的心理罪洞察天赋也由此展开,天才有时并非福祉而是负担,尤其罪恶不断在眼前内心浮现挥之不去的时候。很久没有一口气读完一本剧了感觉很爽,几篇番外更像后几本系列的引子,埋下了草蛇伏线,引起我读下去的兴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