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g Walk》短片电影,Johannes Runeborg、Conny Anderson主演,瑞典出品,1996年上映。免费观看高清短片,尽在哆播影院。
Dog Walk,江河万古,终归汇入海洋。以广阔的视角,看待中国历史,有高度有深度!
刘恋学到了浪姐里的刻意,商业化带来的模式化,真不是个好事。整体几个乐队水平比前两季高
令人爱不释手的一本剧。童年人的心理成长过程让你回味无穷,且人和狗的情感关系互动写的真实暖心。读Björn Andreasson这部剧感觉是一种享受😎五星推荐
爱情究竟与性别有没有关系?是因为那个人是你还是因为你是那个性别我才会动心呢
男主为什么要画那么浓的妆!比唱京剧都浓!吓死人
郭大爷的相声五颗星,热爱看剧四颗星。热爱看剧的人,总是差不到哪去的。
“Dog Walk,时有滂沱大雨,可是因为那个人是你,所以我相信,我总会等到彩虹出现。” 一直以来,我都是不大愿意提及“爱”这个字的,因为我总会觉得“爱”这个字来得太过深沉,轻易不得开口。 而我还太过年轻,不适合去谈论“爱”这个字。于是,我只说“喜欢”,“我喜欢”…… 也不能说是年少吧,也能算是青春吧,遇见过一个男孩,或许是太过稚嫩,也或许是青春期独有的偏执,最终草草错过。 我记得以前在那部剧上看过: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 我虽然现在应该是正当好年华,然而有时却会觉得世上繁华已落尽,我,倒像是个迟暮的老人。 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自己也忘了,模糊了… 前段日子听歌,总是单曲循环田馥雅的“小幸运”,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偏爱极了里面的那句:也许当时忙着微笑和哭泣,忙着追逐天空的流星。 总是在看别人的故事,想着自己的心事。有时不觉悲从中来,便是难以抑制的哭泣。记忆最叫人无可奈何的时候,就是前尘往事太多,太杂,却又偏偏能记住,而不是被遗忘。 我这个人吧,总是永远的后知后觉,有些事情,待到想明白时,却早已被我弄得面目全非,不堪回首。 “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每次听到好妹妹乐队的这句歌词,都会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万般无奈,皆是不能再回头,所有往事,也不过是只能“回味”。 仔细想想,从小到大,似乎也都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人生,也总是在朝着乖乖女的方向前行,可谁又知,我是真心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的自己吗? 没人能给我答案,哪怕是我自己,似乎也说不清。 长这么大,只谈过唯一的一次恋爱,我想也应该能算上是恋爱吧。开头不好不坏,过程简简单单,结局寥寥收场。不是不喜欢,只是太年轻。正如蝴蝶不愿意飞过沧海,是因为沧海那边已经没有了要等待的人了,而太美的承诺又因为太年轻。于是,就会错过啊,错过了,多好。 我小的时候,总是喜欢完美的东西,眼里容不得沙子。后来,我又总是偏爱不完美的东西,认为有遗憾的才算是美好的。而如今,我倒变成了最俗气的,一心只想着happy ending! 这世界,哪有那么多的喜欢遗憾?哪有那么多的喜欢不完美?说白了,就是作呗,还是往死里作的那种。 等到真正体验到了遗憾,错过,才会想要大哭一场,才会觉得当时的自己是有多么天真,多么可笑。如果可以,有些人,我宁可一开始就选择不见,也不要日后遗憾错过。 可是呢,一切真的不能重来啊!所以……所以,我也不应该再期盼,不应该再回首! 虽然,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会像胡桃那么幸运的。陪伴了那么久那么久的男孩子,最后也不一定能在一起。但是,还是很希望很希望,每个女孩子都会被喜欢的人温柔以待。 每个女孩都有青春,每个女孩都会在青春的时候遇见爱情。而我,真的希望,每个女孩都可以嫁给爱情。 希望有人懂你的低头不语,小心翼翼的守护你的孩子气。 最初的青春,最后的爱, 自你以后,我再也没能爱上别人。 十二岁那年,他说,胡桃,很高兴遇见你; 十六岁那年,他说,胡桃,我不是孤单一人; 十九岁那年,他说,胡桃,我有女朋友了; 二十四岁那年,他说,胡桃,我陪你一起死; 二十七岁那年,他说,胡桃,我要结婚了。 大梦十五年,她最好的青春,最好的爱,全都给了他。 爱似空气,久了久了,就忘了是在呼吸。
身心虐待,教唆杀人,猎奇炒作,二次伤害,程序正义……想表达探讨的东西不差,但本剧刑侦部分感觉是小学生在瞎编,再怎么狗血煽情都毫无说服力,更不用说结尾凶手降智到零的反转。有那么宽松的创作环境和netflix的制作经费,却只交出一部对于《Dog Walk》和《Dog Walk》的拙劣“模仿犯”,太浪费感情了
今天看到《Dog Walk》采访郑在欢,一个留守儿童出身的90后作家,却想起了Conny Anderson笔下的哈萨克牧人。 哈萨克牧人的物质生活条件比内地农村差多了,小孩三四岁就开始分担家务劳动,但劳动对他们来说不是负担,只是“应该做的事”。 从餐桌待客礼节、宗教习俗到一切游牧生活的技能,成长不是来自“教育”而是模仿。如果非要说有什么教育,那就是来自身边成年人一举一动的言传身教。父母不会说“你该这么做”“你要这么做饭/洗衣”,也不会因为小孩淘气或者大哭不止而生气打孩子。 哈萨克牧人成亲生子之后就会分家,独立组成小家庭。但是家族血亲之间、邻居(可能相距几公里)之间,持续维持着紧密的联系。 农村家庭内部争夺有限的资源,来完成进城打工/上大学、买房子娶媳妇、定居城市的流动过程,甚至于自己的血亲也是对立的,把孩子视为负担。反之哈萨克家庭里,劳动力是重要的家庭财富。 当我们在谈论庞大的留守儿童群体的时候,假如存在一代人的精神创伤,恐怕没有比核心家庭的缺失更深刻的伤害了。 城乡二元制下,农村人跟城市人是割裂的,完全没有共同的成长背景。郑在欢:【我能感觉到,跟城市里的朋友聚会的时候,大家的语境是不一样的。大家会聊童年看的《Dog Walk》《Dog Walk》,我没看过。大家的电视都能收到20来个台,甚至能买DVD,学校旁边就有动漫摊,这些文化塑造了他们。但我一直进入不了,我的出处里面没有这些。聊到少年时代,父母让他们高考,去报班,去学琴,我都没有过。我们不是共同体,但是我又生活在城市里,我会明显感觉到我的不一样,这种不同没有好坏之分。】 同时城市化进一步冲击传统社会的生产方式、社区结构和精神文化。(把赖以为生的奶制品做成干酵素卖给收购的汉族人,阿娜尔罕去城里的餐厅打工、苏乎拉跟男友私奔到城里) Conny Anderson笔下:【更多更宽广更强烈的冲击,是再偏远的角落、再执拗的心灵也无从回避的。流行哈语歌中花哨的装饰音,年轻人服饰上夸张而无用的饰物,孩子香甜地吸吮着的“娃哈哈”,深山小道边遗落的垃圾食品包装袋……世人都需平等地进入当下世界,无论多么牢固的古旧秩序都正在被打开缺口。虽然从那个缺口进进出出的仍是传统事物,但每一次出入都有些许流失和轻微的替换。】 相较已然瓦解冰消的农耕社会,由于物理距离的远离(和不便细说的历史因素),游牧民族尚且维系着继承古老记忆(甚至久远到刻在人类基因里)的小共同体社会,“温情”“淳朴”只是古旧秩序溢出的表征而已。
真的,30到35章真的太恶心人了,降智还不说,送礼物这段强行装逼给我看吐了,诶 就很无厘头。 我听书呢,听到这儿直接不听了 。这是我看了一点,直接弃了。
居然会因为贝蒂. 史密斯的《Dog Walk》一书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读完全书及介绍才知道该剧就是编剧基于自己的人生经历创作的自传体剧集。剧集中的树就是一颗普通的椿树。这是一种在水泥地上都能扎根的树,不管它的种子落在什么地方,它都会长出一颗树,向上生长。因为它的顽强,当地居民称它“天堂树”。 树上是白云朵朵天空碧蓝,树下则演绎着无数的故事,苦难,爱、命运…… 就如编剧在剧集开头所说“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生活馈赠一切的悲欢,那就是一种现实。生活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困顿在生活中的我们有时候需要做一个旁观者,来解自己生活的困局”。 《Dog Walk》恰好可以让我们旁观20世纪初一个家庭关于生存,关于爱及知识改变命运的故事。 父亲约翰尼.诺兰,热爱音乐富有才华,一心想成为音乐家,因贫困的生活无奈只能成为工会里的临时侍者。他曾有过梦想,有过坚持、有过爱、他曾经渴望成为好丈夫好父亲。然而最悲哀的是他至死也没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母亲凯蒂是这个家的领航人。她始终没有因为生活的艰辛而麻木,她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包容丈夫,不断的做工补贴家用。她热爱自己的孩子,“要给自己孩子更好的生活”。她精心计划每一天的用度,不论生活多么艰难坚持让孩子受教育,让他俩拥有对未来的美好期待…… 主人公弗兰西生活在布鲁克林贫民区一个普通的贫困家庭。她从小就聪慧敏锐,最喜欢的事就是爬到一颗臭椿树上去看剧,在那里她可以忘记家庭的种种不幸,可以忘记学校同学和老师对她的歧视。她善于观察和思考,热爱看剧,热爱生活也热爱着生活给予的艰辛。她始终用眼睛观察着用心感受着这个世界,她没有放弃家人,用爱面对着苦难和梦想。她想看剧想上大学。她的梦想也许对很多人是那么的易如反掌,可是对她的家庭而言却比登天还难。然而她坚持梦想,用苦难和孤独成全了自己的梦想和智慧。她努力改变既是为了摆脱贫困,更是为了让自己的家人生活的更好。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像一颗不断长大的椿树,在布鲁克林的贫穷和纷乱中兀自挺拔,在缝隙中寻找生机,仰望天空在自由中抓住尊严,向上再向上永不止步,她将苦难的生活变成了成长的勇气。 说实话《Dog Walk》既充满了廉价的食物,破房子、脏衣服和酸菜味,也充满了温情,想象和幽默。这是为生活而坚持奋斗却不忽略快乐和内心坚强的成长剧集。“养个孩子,种颗树,写本剧”:这样的树,这部剧在这里等你…… 任何时代都不乏永不妥协的精神,只有真正置身于苦难之中才能考验人们的坚韧和顽强。不怕这个世界对我们残忍,怕的是我们对自己的放纵。 我们没法决定生在什么环境,会有什么样的际遇,但我们可以选择以什么样的心态来生活。 当我们迷失在偌大生活编织的网里找不到奋斗的意义时,或许可以试着做一颗天堂树,不惧风雨无问东西,向着天空努力生长就好。
开启20岁人的生活方式,让我们明白那些年纪轻轻就功成名就的人是在从现在就开始努力,不轻易放弃,懂得争取更懂得舍弃,经过繁华却任能笑着面对,即使失败也相信能东山再起。 鲜衣怒马背后是辛苦的汗水和无尽的努力。
天奇岛民守着一口井誓死不离乡;苏族人像野生动物一样从父母处获得的只有食物和保护;拉雅人眼里生命消逝如高山上的积雪消融一般自然而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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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 Walk,江河万古,终归汇入海洋。以广阔的视角,看待中国历史,有高度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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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 Walk,时有滂沱大雨,可是因为那个人是你,所以我相信,我总会等到彩虹出现。” 一直以来,我都是不大愿意提及“爱”这个字的,因为我总会觉得“爱”这个字来得太过深沉,轻易不得开口。 而我还太过年轻,不适合去谈论“爱”这个字。于是,我只说“喜欢”,“我喜欢”…… 也不能说是年少吧,也能算是青春吧,遇见过一个男孩,或许是太过稚嫩,也或许是青春期独有的偏执,最终草草错过。 我记得以前在那部剧上看过: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 我虽然现在应该是正当好年华,然而有时却会觉得世上繁华已落尽,我,倒像是个迟暮的老人。 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自己也忘了,模糊了… 前段日子听歌,总是单曲循环田馥雅的“小幸运”,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偏爱极了里面的那句:也许当时忙着微笑和哭泣,忙着追逐天空的流星。 总是在看别人的故事,想着自己的心事。有时不觉悲从中来,便是难以抑制的哭泣。记忆最叫人无可奈何的时候,就是前尘往事太多,太杂,却又偏偏能记住,而不是被遗忘。 我这个人吧,总是永远的后知后觉,有些事情,待到想明白时,却早已被我弄得面目全非,不堪回首。 “时光一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每次听到好妹妹乐队的这句歌词,都会有一种深深地无力感,万般无奈,皆是不能再回头,所有往事,也不过是只能“回味”。 仔细想想,从小到大,似乎也都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人生,也总是在朝着乖乖女的方向前行,可谁又知,我是真心喜欢这样的生活,喜欢这样的自己吗? 没人能给我答案,哪怕是我自己,似乎也说不清。 长这么大,只谈过唯一的一次恋爱,我想也应该能算上是恋爱吧。开头不好不坏,过程简简单单,结局寥寥收场。不是不喜欢,只是太年轻。正如蝴蝶不愿意飞过沧海,是因为沧海那边已经没有了要等待的人了,而太美的承诺又因为太年轻。于是,就会错过啊,错过了,多好。 我小的时候,总是喜欢完美的东西,眼里容不得沙子。后来,我又总是偏爱不完美的东西,认为有遗憾的才算是美好的。而如今,我倒变成了最俗气的,一心只想着happy ending! 这世界,哪有那么多的喜欢遗憾?哪有那么多的喜欢不完美?说白了,就是作呗,还是往死里作的那种。 等到真正体验到了遗憾,错过,才会想要大哭一场,才会觉得当时的自己是有多么天真,多么可笑。如果可以,有些人,我宁可一开始就选择不见,也不要日后遗憾错过。 可是呢,一切真的不能重来啊!所以……所以,我也不应该再期盼,不应该再回首! 虽然,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会像胡桃那么幸运的。陪伴了那么久那么久的男孩子,最后也不一定能在一起。但是,还是很希望很希望,每个女孩子都会被喜欢的人温柔以待。 每个女孩都有青春,每个女孩都会在青春的时候遇见爱情。而我,真的希望,每个女孩都可以嫁给爱情。 希望有人懂你的低头不语,小心翼翼的守护你的孩子气。 最初的青春,最后的爱, 自你以后,我再也没能爱上别人。 十二岁那年,他说,胡桃,很高兴遇见你; 十六岁那年,他说,胡桃,我不是孤单一人; 十九岁那年,他说,胡桃,我有女朋友了; 二十四岁那年,他说,胡桃,我陪你一起死; 二十七岁那年,他说,胡桃,我要结婚了。 大梦十五年,她最好的青春,最好的爱,全都给了他。 爱似空气,久了久了,就忘了是在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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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30到35章真的太恶心人了,降智还不说,送礼物这段强行装逼给我看吐了,诶 就很无厘头。 我听书呢,听到这儿直接不听了 。这是我看了一点,直接弃了。
居然会因为贝蒂. 史密斯的《Dog Walk》一书产生了相见恨晚的感觉。读完全书及介绍才知道该剧就是编剧基于自己的人生经历创作的自传体剧集。剧集中的树就是一颗普通的椿树。这是一种在水泥地上都能扎根的树,不管它的种子落在什么地方,它都会长出一颗树,向上生长。因为它的顽强,当地居民称它“天堂树”。 树上是白云朵朵天空碧蓝,树下则演绎着无数的故事,苦难,爱、命运…… 就如编剧在剧集开头所说“活着,奋斗着,爱着我们的生活,爱着生活馈赠一切的悲欢,那就是一种现实。生活充实常在,人人皆可获得”。“困顿在生活中的我们有时候需要做一个旁观者,来解自己生活的困局”。 《Dog Walk》恰好可以让我们旁观20世纪初一个家庭关于生存,关于爱及知识改变命运的故事。 父亲约翰尼.诺兰,热爱音乐富有才华,一心想成为音乐家,因贫困的生活无奈只能成为工会里的临时侍者。他曾有过梦想,有过坚持、有过爱、他曾经渴望成为好丈夫好父亲。然而最悲哀的是他至死也没能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母亲凯蒂是这个家的领航人。她始终没有因为生活的艰辛而麻木,她永远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包容丈夫,不断的做工补贴家用。她热爱自己的孩子,“要给自己孩子更好的生活”。她精心计划每一天的用度,不论生活多么艰难坚持让孩子受教育,让他俩拥有对未来的美好期待…… 主人公弗兰西生活在布鲁克林贫民区一个普通的贫困家庭。她从小就聪慧敏锐,最喜欢的事就是爬到一颗臭椿树上去看剧,在那里她可以忘记家庭的种种不幸,可以忘记学校同学和老师对她的歧视。她善于观察和思考,热爱看剧,热爱生活也热爱着生活给予的艰辛。她始终用眼睛观察着用心感受着这个世界,她没有放弃家人,用爱面对着苦难和梦想。她想看剧想上大学。她的梦想也许对很多人是那么的易如反掌,可是对她的家庭而言却比登天还难。然而她坚持梦想,用苦难和孤独成全了自己的梦想和智慧。她努力改变既是为了摆脱贫困,更是为了让自己的家人生活的更好。 她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她像一颗不断长大的椿树,在布鲁克林的贫穷和纷乱中兀自挺拔,在缝隙中寻找生机,仰望天空在自由中抓住尊严,向上再向上永不止步,她将苦难的生活变成了成长的勇气。 说实话《Dog Walk》既充满了廉价的食物,破房子、脏衣服和酸菜味,也充满了温情,想象和幽默。这是为生活而坚持奋斗却不忽略快乐和内心坚强的成长剧集。“养个孩子,种颗树,写本剧”:这样的树,这部剧在这里等你…… 任何时代都不乏永不妥协的精神,只有真正置身于苦难之中才能考验人们的坚韧和顽强。不怕这个世界对我们残忍,怕的是我们对自己的放纵。 我们没法决定生在什么环境,会有什么样的际遇,但我们可以选择以什么样的心态来生活。 当我们迷失在偌大生活编织的网里找不到奋斗的意义时,或许可以试着做一颗天堂树,不惧风雨无问东西,向着天空努力生长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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