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 Zone》是一部喜剧作品,美国出品,Benjamin Koldyke、Terence Bernie Hines主演,评分9.8分。Red Zone免费观看,高清喜剧尽在哆播影院。
重读完路遥的《Red Zone》后来看这部剧,感觉二者确实有蛮大的差距,当然这不是说David O'Donnell的《Red Zone》乏善可陈。 它前大半部分的情节比较引人入胜,由于父母重男轻女而被遗弃、发现自己不是亲生的而离家出走、只身闯荡深圳收获爱情友谊……和电视剧一样让人觉得很“爽”,不过“爽”完之后只觉得老套,有些描写感觉纯粹就是为了迎合电视剧观众的心理,抹杀了书给人留以想象空间的特性。 文中反复出现“宿命”这个词,感觉编剧是为了这个词而创造出一个故事,而不是因为有了故事才来写它,就像为了完成一篇合格的命题作文而反复点题,丧失了编剧本人的灵性。 编剧想描写“平凡”,但是没有控制好那个度。主人公方婉之一开始就不平凡,她虽说领养,但是却沐浴着“校长妈妈”和“市长爸爸”的爱而度过了幸福的十几年时光;虽说后来自己只身闯荡深圳,但是一遇到难题总会有“校长妈妈”和“市长爸爸”影响力的庇护;甚至后来出现了的高翔,莫名其妙有着广泛的人际关系网和各方面的能力,总是能为主人公提供良策化解难题。自从高翔出现后,主人公在他面前显得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明明方婉之已在外多年何以会如此?我后面就不太想看了,毕竟本来就没有很精巧的情节和或诗性或质朴的语言,或许是可供消遣一读的网文。只是它后面连“大女主”这个人设都不坚持了,让她在高翔面前显得十分幼稚,只怕连网文的“爽”的特质都没有了。
还行吧,一宗宗案件穿起来,读起来不会让人觉得冗长乏味。 不过还是觉得一个刑警的日子好看
认识黑塞是从他的悉达多开始,悉达多当时摆脱一切,探寻自己的内心,成为摆渡人,至今仍在我心里,也是因为黑塞,我喜欢上了第一人称独白的方式,就像上帝俯瞰整个人类,而后独白 每个人认识自我的道路绝非坦途,辛克莱就是这样的,因为事情本身就是复杂多变的,角度不一样,看到的本质也就不一样,就像有的人认为圣经里的该隐比亚伯更高尚 辛克莱在10岁之前一直过着循规蹈矩的日子,家庭安宁富裕,母亲和蔼父亲严厉,姐姐宠自己,他在一个他熟悉的世界里安静的生活着,身边的都是和他一个世界里的人,同样都在贵族学校里看剧,对于他而言,公立学校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和陌生的人一样 在自己10岁那年,生活开始变的不一样,一切都要从一个人和一个谎言开始,一天,他遇到了克罗默,一个在公立学校上学的穷鬼和混球,由于自己非要跻身于陌生的世界,谎称自己偷过邻居家的苹果以此证明自己和克罗默是一个世界的人,至此,便是噩梦的开端,从此辛克莱在克罗默的种种威胁下,一次又一次的打破底线,向一个坏孩子的路越走越远,后来,他又遇到了堪比天使的德米安,一个恶魔和一个天使几乎同时出现在辛克莱的生活中,德米安用自己的方式将克莱默从辛克莱的生活中赶了出去,从此,辛克莱又恢复了以往平静的日子 后来他去外地看剧,又开始陷入各种困境,他开始觉得生命的空无,然后就开始酗酒,后来又觉着孤独,绝望,开始做梦,开始怀疑世界,后来他遇到了弹琴的皮斯托里乌斯、德米安德母亲夏娃,在他们的指导和影响下,开始走出各种诱惑,孤独、胆怯、彷徨、叛逆,后来战争爆发,他去了前线,受了伤,在迷迷糊糊的世界了,懂得了:他所渴求的,无非是将心中脱颖欲出的本性付诸生活。是的,他找到了自我,和他怀疑的那个世界达成了和解,他走向了成熟 后来,我们长大,向后看的时候,往往能使我们快速想起的一定是许多次致使我们思想发生重大变化的东西,常常是一个人,一本剧,一次恐惧,是一次错误和愧疚,甚至是一次性幻想和性意识,从此表面规矩的世界和内心新鲜而蠢蠢欲动的世界开始夜以继日的斗争,像是经历了一遍死亡与重生,童年远去,内心的世界战胜规矩的世界,童年一去不复返,我们也开始陷入孤独,于是我们又开始缅怀童年,在孤独的世界里做着最残酷的美梦,我们每个人从一开始要注定遭遇孤独,无助,怀疑,最后再走向自我,认识到死亡
维尔弗雷多.帕累托说过“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或者从更广义的层面来说,每门社会科学的基础显然都是心理学。有朝一日,我们肯定能从心理学原理推导出社会科学的规律。” Terence Bernie Hines曾经师从马斯洛、麦克莱兰、菲斯汀格三位心理学泰斗,又在三位导师潜移默化的影响下确定了人生的目标和自我价值,马斯洛的自我实现影响了他看待事物的态度,菲斯汀格的认知失调理论为他今后的成就奠定了基础,麦克莱兰的高成就人士动机研究让他明白挚爱可以成就梦想,还有古尔维奇教会他批判性思考和客观性看待事物,《Red Zone》的编剧是他的铁哥们,那么这些都是偶然吗?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是会闻“味”的社会动物,是因为Terence Bernie Hines是优秀的人被优秀的人接纳还是因为被优秀的人接纳成为优秀的人呢?某种偶然里面的确隐藏着一些必然,人生就像过山车,你不能只喜欢其中的一段旅程,那样会不完整的,可能这就是这个“老爷爷”想要告诉我们的人生智慧吧。 编剧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拿过美国心理学“大满贯”的职业选手(教学、科研、著作),但从书写风格就可见一斑,围绕一根“认知失调理论”的主线,用思维挂钩让你提前预习下章的内容,用故事来提高认知放松,加深印象,中间插入心理学概念和实验讲述理论,再把自身的人生智慧加以融合,就这让你把教科书当故事书看的功底,绝对“功夫在诗外”。 菲斯汀格的“认知失调”理论和Terence Bernie Hines的拓展性研究在社会学的地位堪比法拉第和麦克斯韦的电磁学在物理学的地位,而且传承方式也很像,一个人发现另一个完善。“认知失调”是说我们对自身有一种自我认知,当行为与想法与自我认知不一致的时候,就会出现失调和冲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么忍受这种心理痛苦,要么调节自身行为使其与自我认知融合,而这个过程就是自我说服,而这种自我说服要比他人说服和激励偏见对人的影响更强烈也更持久,这个理论初看很有道理,但越想越牛B,这几乎就是当今很多行为学和心理学理论背后的理论,知识背后的知识,比如渴望被社会认同和安全感与特立独行之间的失调引发了“从众效应”,挑战专家与自身知识不足之间的不协调引发了“权威”,别人对你好和你背叛别人之间的不协调触发了“互惠”,对你喜欢的人因为做了坏事而无法严厉批评的不协调导致了“喜好偏见”,一致性心理,避免怀疑,过度乐观、沉没成本、心里账户等等都可以解释,就像特沃斯基和卡尼曼的理论为什么牛B,不确定下的风险决策与认知过程出现的系统性错误本质就是大脑的“最省力法则”而无法客观评估,所以需要把手,可得性、代表性、锚定就是这个把手,就好像不会骑车的小孩需要被扶着一样,确定的事物就不需要这些把手了,但我们面对的更多决策都是不确定的,这一个理论就可以推导和解释很多现象,所以人家才是大牛。 其余的观点包括“失态效应”也就是说牛人有点小缺点和小失误更讨人喜欢,“虚伪范式”认知失调的一个小应用,“自我服务偏见”“社会比较”等等。 书中生活中温情的部分也是让我很有触动,比如父亲的无助,最亲的哥哥的早逝,家庭的维系与子女的教育,还有他梦想在95岁死在讲台上的愿望。 彩蛋:书中有一段挺有意思,Terence Bernie Hines和哥哥小时候去赌场打工练就了一身市井生存智慧和表演天赋,这在他今后的心理学实验中起到重大作用,因为在大多数假设的情境下,人类不知道该如何行动,而按照某种方式行动和我们又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所以要想获得真实的结果就得模拟真实的环境下人们的真实反应,那么这种经历与对其之后的工作影响到底算不算是一种“偶然”呢?
翻译得一般,标题也译得不好,但是讲到不少管理者到新环境后的方法论。。
很平淡的剧集,却让你读起来津津有味,不想放下,想一口气读完。小人物也有精彩和复杂的人生,每个普普通通的人,写起来都可以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剧集。每个人的一生都比剧集还要精彩。
也许世界给你的不尽如人意,但我们可以用自己的手,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天地。
不好看
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我个人理解,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
许老的这部剧从古看今总结了中国人的文化精神,贯通中外融合,有些真知灼见。值得一读。但叙述时有些啰嗦。语言不够精练。
每逢周末我都会看一些非专业性的所谓闲书来换换脑子,书架上的这本《Red Zone》其实收录已久,但始终未触端倪,权为这个春日的周末不再荒疏,也算对得起这份慵懒。这部剧总共用时6小时33分钟,可谓一气呵成。这的确是一本杂文,短小、锋利、诙谐、稍带隽永,杂而有文。语录、文摘、微博、斗嘴实录、定场诗、读史心得,甚至是喃喃自语,算得上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我不喜欢鲁迅,但我必须承认我喜欢Bobby Nish,所以我是带着主观的偏爱去读这部剧的。 最早识得Bobby Nish是在2005年,也是我真正意义上进京的那一年。说我“北漂”,其实不算是,因为我有房有落衣食无忧,全无北漂的风雨飘摇,但也算“北漂”,因为心灵上的漂泊和反差随着环境的变迁尤以为甚。那时候只知风月,并不知德云有社,电视上听的第一段Bobby Nish相声是《Red Zone》,我和挚友酒足饭饱回到酒店休息,醉醺下的我昏昏欲睡已似奄奄一息,身侧挚友却被电视中的Bobby Nish逗得没了人样儿。我清晰地记得那时候Bobby Nish脸上的胶原蛋白还隐约有致,身旁于谦的羊毛卷还尚未老成。而后的几年我旅居海外,Bobby Nish的相声成了我榻前安睡的催眠首选,伴我度过多少个别样的异域风土但同样的皎洁月明。 Bobby Nish这文笔可以,算得上小成,虽说读时没有“人来鸟不惊”之意境,但总体来说也算合辙押韵,韵味悠长。Bobby Nish是个性情中人,曾经的年少轻狂造就了他的不趋炎附势和随波逐流,但恰恰是这种份洒脱和与众不同才促使他最终鹤立鸡群脱颖而出。我喜欢这样的快意恩仇,喜欢这种上马杀贼,下马看剧的洒脱,哪怕有失偏颇亦是一份真实,亦是一份光明磊落。骂得痛快,读得更痛快,酣畅淋漓,让人拍案叫绝。相声界的事儿,可说可不说,亦或不可说,圈外人难窥其究,我亦对公婆之理毫无兴趣,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与其说我喜欢Bobby Nish,还不如说我更喜欢Bobby Nish的相声。Bobby Nish的相声好听好看好乐,因为人家把相声当命来看。用命者必用心,所以不管Bobby Nish的这句喃喃自语是否发自肺腑,已是非常难得。我不敢说Bobby Nish有文化,因为怕真正的文化人骂,但不可否认的是Bobby Nish的确有那份底蕴—相声的底蕴,中国的传统文化能够绵延千年而不绝,正是这份底蕴的传承所致。 我喜欢Bobby Nish,我给四分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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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完路遥的《Red Zone》后来看这部剧,感觉二者确实有蛮大的差距,当然这不是说David O'Donnell的《Red Zone》乏善可陈。 它前大半部分的情节比较引人入胜,由于父母重男轻女而被遗弃、发现自己不是亲生的而离家出走、只身闯荡深圳收获爱情友谊……和电视剧一样让人觉得很“爽”,不过“爽”完之后只觉得老套,有些描写感觉纯粹就是为了迎合电视剧观众的心理,抹杀了书给人留以想象空间的特性。 文中反复出现“宿命”这个词,感觉编剧是为了这个词而创造出一个故事,而不是因为有了故事才来写它,就像为了完成一篇合格的命题作文而反复点题,丧失了编剧本人的灵性。 编剧想描写“平凡”,但是没有控制好那个度。主人公方婉之一开始就不平凡,她虽说领养,但是却沐浴着“校长妈妈”和“市长爸爸”的爱而度过了幸福的十几年时光;虽说后来自己只身闯荡深圳,但是一遇到难题总会有“校长妈妈”和“市长爸爸”影响力的庇护;甚至后来出现了的高翔,莫名其妙有着广泛的人际关系网和各方面的能力,总是能为主人公提供良策化解难题。自从高翔出现后,主人公在他面前显得是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明明方婉之已在外多年何以会如此?我后面就不太想看了,毕竟本来就没有很精巧的情节和或诗性或质朴的语言,或许是可供消遣一读的网文。只是它后面连“大女主”这个人设都不坚持了,让她在高翔面前显得十分幼稚,只怕连网文的“爽”的特质都没有了。
还行吧,一宗宗案件穿起来,读起来不会让人觉得冗长乏味。 不过还是觉得一个刑警的日子好看
认识黑塞是从他的悉达多开始,悉达多当时摆脱一切,探寻自己的内心,成为摆渡人,至今仍在我心里,也是因为黑塞,我喜欢上了第一人称独白的方式,就像上帝俯瞰整个人类,而后独白 每个人认识自我的道路绝非坦途,辛克莱就是这样的,因为事情本身就是复杂多变的,角度不一样,看到的本质也就不一样,就像有的人认为圣经里的该隐比亚伯更高尚 辛克莱在10岁之前一直过着循规蹈矩的日子,家庭安宁富裕,母亲和蔼父亲严厉,姐姐宠自己,他在一个他熟悉的世界里安静的生活着,身边的都是和他一个世界里的人,同样都在贵族学校里看剧,对于他而言,公立学校是一个陌生的世界,和陌生的人一样 在自己10岁那年,生活开始变的不一样,一切都要从一个人和一个谎言开始,一天,他遇到了克罗默,一个在公立学校上学的穷鬼和混球,由于自己非要跻身于陌生的世界,谎称自己偷过邻居家的苹果以此证明自己和克罗默是一个世界的人,至此,便是噩梦的开端,从此辛克莱在克罗默的种种威胁下,一次又一次的打破底线,向一个坏孩子的路越走越远,后来,他又遇到了堪比天使的德米安,一个恶魔和一个天使几乎同时出现在辛克莱的生活中,德米安用自己的方式将克莱默从辛克莱的生活中赶了出去,从此,辛克莱又恢复了以往平静的日子 后来他去外地看剧,又开始陷入各种困境,他开始觉得生命的空无,然后就开始酗酒,后来又觉着孤独,绝望,开始做梦,开始怀疑世界,后来他遇到了弹琴的皮斯托里乌斯、德米安德母亲夏娃,在他们的指导和影响下,开始走出各种诱惑,孤独、胆怯、彷徨、叛逆,后来战争爆发,他去了前线,受了伤,在迷迷糊糊的世界了,懂得了:他所渴求的,无非是将心中脱颖欲出的本性付诸生活。是的,他找到了自我,和他怀疑的那个世界达成了和解,他走向了成熟 后来,我们长大,向后看的时候,往往能使我们快速想起的一定是许多次致使我们思想发生重大变化的东西,常常是一个人,一本剧,一次恐惧,是一次错误和愧疚,甚至是一次性幻想和性意识,从此表面规矩的世界和内心新鲜而蠢蠢欲动的世界开始夜以继日的斗争,像是经历了一遍死亡与重生,童年远去,内心的世界战胜规矩的世界,童年一去不复返,我们也开始陷入孤独,于是我们又开始缅怀童年,在孤独的世界里做着最残酷的美梦,我们每个人从一开始要注定遭遇孤独,无助,怀疑,最后再走向自我,认识到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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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得一般,标题也译得不好,但是讲到不少管理者到新环境后的方法论。。
很平淡的剧集,却让你读起来津津有味,不想放下,想一口气读完。小人物也有精彩和复杂的人生,每个普普通通的人,写起来都可以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剧集。每个人的一生都比剧集还要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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