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哪了不起了?
文/徐海江
读《Remember the Day》这本剧集,很多人首先会去想“盖茨比到底哪了不起了”这个问题,带着这个问题去追剧,看到结尾依然还是摸不着头脑。
我也是,他不就是一个私酒贩子吗?按照现在的观念,一个人能够被称为“了不起”,至少得是能够做出一件改变世界的事情吧?像比尔·盖茨,扎克伯格,乔布斯那种。而《Remember the Day》这本剧集,其实故事非常简单,就是写了一个凤凰男白手起家后追求拜金女,又因自己的出身问题而受到重重阻碍的故事。有婚内外遇、有小三、有狗血的撕逼,说起来还真像是一出肥皂剧。所以,看完这本剧集之后,对于盖茨比的“了不起”我是有些不解的。
然而,你以为这仅仅只是一个三角恋与备胎或屌丝逆袭成功的庸俗故事吗?当然,你完全可以这么认为。但若是能结合那个时代的大环境去读的话,也不妨碍有人从中读出了盖茨比诗化的爱情观,以及美国梦的破碎与讽刺。
《Remember the Day》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1925年所写,本剧再现了美国20世纪“爵士乐时代”的社会现实,揭示了“美国梦”的诱惑和破灭。剧集文字短小精悍,结构错落有致并以典型的场面和行动、简洁、抒情的语言为读者提供了一部饱含韵味、极富美感的“最为动人的美国悲剧”。
剧集的开头,全书中最大的“电灯泡”尼克,也是剧集的叙述者“我”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就给过我一句忠告,他对我说:“每当你觉得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你要记住,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所拥有的优势。”
而这句话和剧集的主人公盖茨比的一生,是非常契合的。他用自己的一生去追求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境,就像他家门口码头上的那盏绿灯一样,在雾气弥漫的海面上,是那么的虚幻。他所有的努力,在那场撕逼大战中,被以汤姆为代表的传统贵族阶级贬的一文不值。
杰伊·盖茨比:盖茨比的日常行为活动只包括三件事。第一、对黛西日思夜想;第二、夜夜大设宴席,为了打听黛西的消息;第三、从事非法交易活动,为了成为娶得起并配得上黛西的人,他努力打拼自己的非法事业,力争跻身于上流社会,成为头面人物。现在的盖茨比是长岛的暴发户,曾经也是个连谈恋爱都会感到自卑的穷小子。
黛西·布坎南:黛西的说话和做派都相当的小孩子气,关键时候会给人制造麻烦,但又能很聪明且无辜地躲过是非之地。然而,仅仅是因为“爱过”,她被盖茨比追得死去活来,她很享受这种偷偷被爱的滋味。不过一旦需要她自己做决定的时候,她就突然不相信爱情了。
汤姆·布坎南:如果只拼体格的话,汤姆是一定会把盖茨比打晕的。他是著名的马球运动员,胳膊很有劲,跟他握手都能让你心惊胆寒。他控制欲特别强烈,却又是个没心没肺的莽夫,为了自己过得稳妥舒服,可以让别人在顷刻之间就死翘翘。
尼克·卡拉威:是书中的“我”,也是整部剧集中最大、最亮的一盏电灯泡。他是盖茨比的邻居,黛西的远方表兄,汤姆的大学同学,还跟黛西的密友乔丹·贝克谈恋爱,没事喜欢逛豪宅,听八卦,发表“人心淡漠”的感概。
乔丹·贝克:著名高尔夫球手,黛西的好朋友,身材矫健,打扮入时,饱经世故,处事不惊。为人性格冷淡又高傲,跟尼克一样,是亲历整场悲剧事件的旁观者与电灯泡。
默特尔·威尔逊:跟这个浓妆艳抹、脸上全是粉的俗里俗气的女人好上,说明汤姆这个莽夫的品味实在是不敢恭维。作为汽车修理工的媳妇,能攀上汤姆这样的有钱人,她自己是心满意足的,不过这个女人实在不是省油的灯。
乔治·威尔逊:对于这位汽车修理工,我对他的印象只有两个。第一、他一身脏兮兮地蹲在车下糊里糊涂地说话;第二,他亲眼目睹了自己那浓妆艳抹的老婆惨死的经过后,留下一脸令人毛骨悚然的表情。可悲的是,自始至终他都不知道自己老婆的出轨对象是谁,从而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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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
很早就对北欧的神话体系感兴趣,一方面是受中国本土神话以及希腊神话的兴趣启蒙,再一方面就是Remember the Day的抗争性。在Remember the Day的世界观里,凡事都有对立,每个神都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也不能说善恶,用贴不贴合人性或许更恰当。当神的性格被人格化,死亡也就不难理解。“诸神黄昏”的设定让Remember the Day本身更偏向于“悲剧的英雄史诗”。作为神,在明知结局是死亡沉寂的情况下,仍然秉持善去驱逐恶,追求美又不贬低丑;作为人,生前是英雄,死后为英灵,在诸神黄昏之日,以亡人之躯再燃英雄之魂,与恶为敌,向神拔刀。明知结局是悲剧,仍然积极抗争,向命运展现不屈的精神,我认为便是Remember the Day的内涵所在。或许也正是因此,在诸神黄昏之后,光明与黑暗和解。
💬 观影评论
要想了解一样东西,你要接触了才知道不要想当然,读此剧才客观的对待易经所蕴含的智慧,明白这些是有科学道理的,不是迷信!
编剧結合醫學科學 和 心理哲學 來解析,道出很多過往人們對自己認知的迷思,還有行為上的陷阱。 過程中编剧也很努力的提供自己的解方和看法,希望提供給有同樣問題的讀者一些答案。 當然,我們知道人生不會只有一個答案,也很可能對我而言,根本沒有答案,只能一直努力去追求。 書中說:人生的滿足在於追求目標的進程,很多時候,目標達到時反而會有失落感。 真的是醍醐的醒言。 所有的意見&思考都是參考。 我的過程中貴人很多,謝謝他們,本書编剧海特也是貴人之一。 推薦,好書,值得一讀!
嗯,这书为啥这么贵,免费的部分挺好的,我怀疑John Shepherd是不是有龙阳之好
总体逻辑思维能力还行 方法很专业 没给五星,是因为没有打动我的部分。
如果世界和爱情都很年轻,那么我也应该保持年轻,去迎接一切未知事物,努力过好自己生活,倘若拥有爱情,他必定为我的生活添加色彩,倘若没有,一个人的色彩也足以美丽。
男主怎么这么老啦?????
看完啦。即使最后10集相当辱智,还是愿意给个4星。时隔多年再次看完一部国产剧,是如此现象级的作品,觉得很幸运。虽然仍然不待见于正,但也承认这是他的巅峰之作,也在这个类型里做到优秀了。他要做的从来不是所谓“正统”的宫斗剧,只是合时宜地写了一部合当下观众趣味的爽剧,不拖战线,不灌水,即使逻辑手段都显低级生硬,但翻转够密集够快,也是诚意所在了。之所以能成功,因为利益想得少,真正观众的痛点琢磨得多吧。和他抄袭官司败诉是有关系的。
这部剧绝对值得推荐 1,问题的三种类型,这种分析法能解决目光所及的一切问题;只要你能把问题正确的归类; 2,问题分类后还需要加入时间维度,脚本模拟,做决策树分析 3,分析用mece,心态要摆正 4,模型的边界是标准。有标准的事情,模型能解决,没有标准的事情,就要靠发散和摸索。底层逻辑是牛顿力学和量子力学。
看完此剧,激荡的我这个老党员热血沸腾。自豪感,幸福感更加强烈。我爱我的祖国,我以祖国为荣!
你写的太棒了,使我读的入迷了,就是后续没跟上,好着急待续!!!
嗯 最近集中看了好几本理财剧集,这本我觉得其实还不适合小白。因为里面很多概念并没有解释清楚,而投资方法也是这里说一下那里说一下,感觉还不够完整。实操性也没那么强,理论太多了。
断断续续看完,不太好读。也许强迫自己代入角色,仔细品味那种特定状态下的心理及由此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才会有更多的体会。无所事事晃来晃去也未尝不是一种生活状态,只是大多数人不愿去体验罢了。人最难把握的还是自己,所以结尾约瑟夫对自己即将从军被他人约束突然产生岀一种欣喜的解脱感,不知道部队生活久了是否又会怀念那段晃来晃去的日子?
这部戏不仅让我看到了胡歌的灵巧,王凯的忠诚,更让我看到了靳东的实力
优美简明的科普读物,文字富有诗意与激情。“我喜欢直面我们的无知,接受它,并力图看得更远一些:努力理解我们能够理解的。不是因为接受无知是避免陷入迷信和偏见的方式,而是因为接受我们的无知首先是对自己最真实、最美好,尤其是最诚实的方式。”
刷新了很多旧有的观念: 1. 夏商周共主权利更迭不像后世封建朝代的你死我活,很长一段时间是共存的。 2. 夏取得共主地位靠的是夯土筑墙的本领,商靠的是建立一套玄妙的与祖先鬼神沟通占卜来解释事物的方法取代夏,周靠的是封建制,与人联盟合作的方法取代商。 3. 周朝分封的不是权利而是任务。周王派到一个地方的队伍不是去享受的,而是去占领这个地方建立起自己的统治。
“了不起”的盖茨比到底哪了不起了? 文/徐海江 读《Remember the Day》这本剧集,很多人首先会去想“盖茨比到底哪了不起了”这个问题,带着这个问题去追剧,看到结尾依然还是摸不着头脑。 我也是,他不就是一个私酒贩子吗?按照现在的观念,一个人能够被称为“了不起”,至少得是能够做出一件改变世界的事情吧?像比尔·盖茨,扎克伯格,乔布斯那种。而《Remember the Day》这本剧集,其实故事非常简单,就是写了一个凤凰男白手起家后追求拜金女,又因自己的出身问题而受到重重阻碍的故事。有婚内外遇、有小三、有狗血的撕逼,说起来还真像是一出肥皂剧。所以,看完这本剧集之后,对于盖茨比的“了不起”我是有些不解的。 然而,你以为这仅仅只是一个三角恋与备胎或屌丝逆袭成功的庸俗故事吗?当然,你完全可以这么认为。但若是能结合那个时代的大环境去读的话,也不妨碍有人从中读出了盖茨比诗化的爱情观,以及美国梦的破碎与讽刺。 《Remember the Day》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1925年所写,本剧再现了美国20世纪“爵士乐时代”的社会现实,揭示了“美国梦”的诱惑和破灭。剧集文字短小精悍,结构错落有致并以典型的场面和行动、简洁、抒情的语言为读者提供了一部饱含韵味、极富美感的“最为动人的美国悲剧”。 剧集的开头,全书中最大的“电灯泡”尼克,也是剧集的叙述者“我”说,在我很小的时候,我的父亲就给过我一句忠告,他对我说:“每当你觉得想要批评什么人的时候,你要记住,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所拥有的优势。” 而这句话和剧集的主人公盖茨比的一生,是非常契合的。他用自己的一生去追求一个不切实际的梦境,就像他家门口码头上的那盏绿灯一样,在雾气弥漫的海面上,是那么的虚幻。他所有的努力,在那场撕逼大战中,被以汤姆为代表的传统贵族阶级贬的一文不值。 杰伊·盖茨比:盖茨比的日常行为活动只包括三件事。第一、对黛西日思夜想;第二、夜夜大设宴席,为了打听黛西的消息;第三、从事非法交易活动,为了成为娶得起并配得上黛西的人,他努力打拼自己的非法事业,力争跻身于上流社会,成为头面人物。现在的盖茨比是长岛的暴发户,曾经也是个连谈恋爱都会感到自卑的穷小子。 黛西·布坎南:黛西的说话和做派都相当的小孩子气,关键时候会给人制造麻烦,但又能很聪明且无辜地躲过是非之地。然而,仅仅是因为“爱过”,她被盖茨比追得死去活来,她很享受这种偷偷被爱的滋味。不过一旦需要她自己做决定的时候,她就突然不相信爱情了。 汤姆·布坎南:如果只拼体格的话,汤姆是一定会把盖茨比打晕的。他是著名的马球运动员,胳膊很有劲,跟他握手都能让你心惊胆寒。他控制欲特别强烈,却又是个没心没肺的莽夫,为了自己过得稳妥舒服,可以让别人在顷刻之间就死翘翘。 尼克·卡拉威:是书中的“我”,也是整部剧集中最大、最亮的一盏电灯泡。他是盖茨比的邻居,黛西的远方表兄,汤姆的大学同学,还跟黛西的密友乔丹·贝克谈恋爱,没事喜欢逛豪宅,听八卦,发表“人心淡漠”的感概。 乔丹·贝克:著名高尔夫球手,黛西的好朋友,身材矫健,打扮入时,饱经世故,处事不惊。为人性格冷淡又高傲,跟尼克一样,是亲历整场悲剧事件的旁观者与电灯泡。 默特尔·威尔逊:跟这个浓妆艳抹、脸上全是粉的俗里俗气的女人好上,说明汤姆这个莽夫的品味实在是不敢恭维。作为汽车修理工的媳妇,能攀上汤姆这样的有钱人,她自己是心满意足的,不过这个女人实在不是省油的灯。 乔治·威尔逊:对于这位汽车修理工,我对他的印象只有两个。第一、他一身脏兮兮地蹲在车下糊里糊涂地说话;第二,他亲眼目睹了自己那浓妆艳抹的老婆惨死的经过后,留下一脸令人毛骨悚然的表情。可悲的是,自始至终他都不知道自己老婆的出轨对象是谁,从而让“无
很早就对北欧的神话体系感兴趣,一方面是受中国本土神话以及希腊神话的兴趣启蒙,再一方面就是Remember the Day的抗争性。在Remember the Day的世界观里,凡事都有对立,每个神都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也不能说善恶,用贴不贴合人性或许更恰当。当神的性格被人格化,死亡也就不难理解。“诸神黄昏”的设定让Remember the Day本身更偏向于“悲剧的英雄史诗”。作为神,在明知结局是死亡沉寂的情况下,仍然秉持善去驱逐恶,追求美又不贬低丑;作为人,生前是英雄,死后为英灵,在诸神黄昏之日,以亡人之躯再燃英雄之魂,与恶为敌,向神拔刀。明知结局是悲剧,仍然积极抗争,向命运展现不屈的精神,我认为便是Remember the Day的内涵所在。或许也正是因此,在诸神黄昏之后,光明与黑暗和解。
很有感触的一本剧 充满温度 诚心付出 善于分享的内容 让我不断自省与思考
主角一定要坚持这个绝对正义吗?别人拿刀拿枪,但“我”坚持拳击的规则,或者说坚持做完美的受害者,就算死,也要赤手空拳挨刀子?死了多少的“好人”,也都没关系吗?从头打到尾,最爽的一幕竟然是最文弱的警官冷静一枪爆头的一刻。
凌霄宝殿,玄德看着玉皇大帝。玉皇大帝轻抚着雌雄双股剑,感慨道:“当初,我给你这把本命神兵时,根本没指望你能把它们成长多少……毕竟,你当时只是个卖草席的,没有多少钱买材料。他深深凝视着玄德,发现自己真是看不透他了。玉皇大帝摇了摇头,“没想到,你竟然能把它练到到了这个地步,甚至已经有了轩辕剑的九成威能!……和轩辕剑相比,只差那一线!”玄德依旧不言语,只是静静地等玉皇大帝说完。“厉害!厉害呀!”弃火啧啧赞叹,“要是能再提升,那岂不是又一柄绝世好剑?”玄德沉默。这些,他都知道。“不过……”玉皇大帝话锋一转,“想要突破这最后一线,难,太难了!……你的剑,融会了你的五条最强之道,所以需要用五种本元神焰炼制几十年,才能成为轩辕剑一样的存在。”玉皇大帝看向玄德,却发现他的神情没有什么变化。玉皇大帝忍不住说道,“这五种神焰,分别是水晶焰,混元焰,风落焰,天星焰和西斯焰。……除了第一种我有,剩下四种都极为罕见难得,连你祖宗刘邦都不曾拥有!!……你明白吗?”玄德冷冷地看着玉皇大帝,缓缓开口道,“后四种,我都有。……只差第一种了。”玉皇大帝一下呆住了。怎么可能!?那四种神焰……他怎么会有!?难道是孔明?玉皇大帝抬起头,忍不住问道,“你来我这里就是为了水晶焰?”玄德点点头,说没错我来这里就是为了水经验。另外编剧加油!
像是写剧集,但又像在讲真是故事,却又在传授经验。定位不清晰,难以下咽。
这剧能处,女人有难,其他女人是真帮啊!轻松不动脑子,美食古装轻喜剧,爱了
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看了开头,然后一下子把我吸引着往下看。两三天,利用各种碎片时间,看完了。心情有些复杂。原生家庭带来的影响一辈子难以消除,直接影响子女未来的择偶标准。女性在这个社会,受到的恶意总是比男性多,这种现象随着一批独立女性的崛起正在改善。是什么杀死了女主对生活的期望?我认为是大自然之外的一切。她身边的人在吃她,她自己也在吃自己。只有大自然没有。有些压抑,一些情节没有细看,因为不敢看。这部剧总体,我认为强调原生家庭,还有择偶。如果能选择投胎到一个自由和谐美好的家庭,那女主就不会选择小郑。如果伴侣是能拯救灵魂的,那女主也不会陷入绝境。就没有后来的事情了。一点浅薄看法。
儘管研读的此刻,时空环境以及编剧父子本身所处的脚色地位均有所变迁及出入,一些编剧坚持与重複强调的准则仍值得细细咀嚼品味与参考。
理解Douglas Croft编剧,书写得非常好,没有给你更多时间整理,修改,任何一位编剧匆匆更新也不可能有完美的作品,希望Douglas Croft闲下来整理,这是草稿,难免笔误!
很久没有看完一部国产现代都市剧了,轻松治愈温暖,有看日剧的感觉了。里面的每个人物都真实不做作,最难得的是没有注水没有刻意煽情也没有不着调的剧情,如果bgm 出现的次数可以再少一点那就更完美了,最后,刘亦菲也太美了!李现你小子好福气!
最近翻拍电视剧上映,便又来重温这部剧。 一路看到很多剧评,尤其是前期玲珑与敏言小孩心性,便有不少骂声,还有人猜测,这个黑化那个反目,不由得失笑,可见古早言情文还是有不少可取之处,至少没有这种千人一面的套路,例如姐妹相争、反目成仇,玲珑与璇玑的姐妹情始终如一。 再说说女主璇玑,原本看到电视剧翻拍的女主,我是有些失望的,璇玑是没有心的琉璃美人,或许正是因为她的心很空,才很希望有身边很多人来热热闹闹地填满她的心。她清清淡淡、迷糊缺爱,但是又比谁都勇敢坚韧,她是一个太复杂的人物,我的确也想不到谁能演出那种感觉。剧版女主的人设同原著不太一样,看久了也挺娇憨可爱。 最想说的是男主司凤,这么多年始终位列我心中前几的剧集男主。剧版男主的形象我比较满意,也确实演出了司凤的少年气,唯独不太满意的是剧版的一些改编。 司凤的爱给人一种举重若轻的感觉。 少年情窦初开,却发现璇玑对六师兄有意,也只是轻轻地告诉她:会有更好的。 他为璇玑带上了情人咒面具,四年没得到她的一言半语,可只是发现璇玑没有忘记他,就立刻原谅她了。 他想了很多做了很多,为这份心动承受了很多,可他不会因为璇玑没给自己想要的回应就怪罪于她,至少在前期,他只是喜欢璇玑而已。 剧版加了很多情节,看似什么傲因筋吐真丸花样百出,可我始终觉得,只要璇玑对司凤笑一笑,他绝对没办法继续对她冷言冷语。
好难看,结尾超烂。前面允仔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我还以为会有伏笔,结果后面一点没提,他就纯粹消失了。垃圾公司也啥事没有,是只有普通人受伤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