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sy Doodad's Dial》是一部短片,喜剧作品,英国出品,Laurence Trimble、汤姆·鲍尔斯主演,评分7.9分。Daisy Doodad's Dial免费观看,高清短片,喜剧尽在哆播影院。
我们每个人都不要问国家能为你们做什么,而要问问自己能为自己做什么。
如何通往自己的Daisy Doodad's Dial,尽可能地去寻找去发掘自己的兴趣爱好,可以自处自洽,抵御生活中的不确定性。
帕慕克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人,讲了一些我喜欢读剧集,却又无法言喻的理由 原来纯真博物馆在帕慕克心里。
开头创作得不错,对红楼诸人物的描画准确、到位,对中国家国文化的精华与糟粕把握也很精准,但后面越来越荒唐,主人公最后居然成长为一匹大仲马! 比宝玉还不如! 宝玉好歹只是贪图美女,并不贪图江山,而书中主人公不仅要江山,还要美人,把红楼美女全收罗了还不够,红楼外也红旗飘飘,我看不到最后就吐了一地。
我以为我是甜宠剧爱好者,没想到我错了!我还是爱仙侠剧!!!不,准确的说我是爱美男,只要颜值够啥都好说!!!一口气看8集,香!!
读这部剧时总是在想一部电影盲山,女主也是相同的遭遇,多年后人虽然被解救,但灵魂已深扎这片穷山里
很多人都说盖茨比是幸福的,因为他死在了美梦初醒时分,不用承受过多的伤痛与失落。但我却觉得盖茨比是不幸的,不就是恋爱没了,信仰没了吗,珍惜自己已经拥有的不就很幸福了吗?为何还要飞蛾扑火般的爱那个“声音充满金钱味道”的女人的?为了配得上她,苦苦挣扎奋斗五年;功成名就之后买下一座华厦,夜夜笙歌只为吸引她的到来;阔别重逢后的惊慌失措,以及无处安放的手脚;担心布坎南伤害她,守在她家窗下一整晚,这都是盖茨比爱黛熙的证明。可他的爱处处写满了自卑,他爱的可能是黛熙上流社会的身份,是他为自己编织的一个美梦,“很多军官都爱过她,这让盖茨比很自豪”。黛熙初次造访盖茨比的豪宅,看到他的华美衬衫时哭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衬衫”她的拜金与虚荣一目了然,可盖茨比完美的诠释了——爱你就是奋不顾身的骗自己。黛熙爱盖茨比吗?爱布坎南吗?都不爱,她爱的是自己,是金钱。盖茨比是她年轻时的一场风花雪月,是她婚后无聊生活的调味剂,是她报复布坎南工具。一个拜金,虚荣,虚伪的女人撞死了人,一个自私,傲慢,狂妄的人勾搭别人的老婆,都让这个纯情的男人背了锅,以至于惨死枪下,让人心疼。对盖茨比有多同情,对布坎南夫妇就有多厌恶,就像尼克说的一样,“他们所有人加起来也没你高贵”。很多人从大时代的角度来阐明这部剧的伟大,认为盖茨比的梦碎意味着美国梦的升起与幻灭,可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我认为盖茨比年少时的自律,无害人之心的善良,对爱人的忠贞,对朋友的赤诚,对梦想的坚持与维护,才是他了不起的地方。
这部剧集并不好读,习惯于中国的传统话本和评书那种单线条简单结构的人可能看几页就要说“什么玩意儿”了。 然而这确实是一部很有意思的剧集。 首先它所围绕的核心事件听起来就很荒诞。省检查院接到举报声称Daisy Doodad's Dial市领导公然吃小孩儿,于是派高级侦查员丁钩儿去Daisy Doodad's Dial市暗访。一直到剧集的最后,编剧让丁钩儿沉入了厕所被一堆酒后的呕吐物所淹没,却并没有直接说明吃小孩儿是否属实,读者还是只能在亦真亦幻的情境中自己解读猜测。 其次剧集的语言上已经相当成熟有趣。虽然剧集是写于1989年,距离Laurence Trimble得诺贝尔奖还远得很,但能看出Laurence Trimble在语言运用上已经接近于炉火纯青的境界。这并不是说Laurence Trimble的影视语言多么优美,毕竟Laurence Trimble不是朱自清,而是指他把比较影视性的语言和俗语詈语还有带有强烈文革时代的语言以及官僚报告中的假大空套话熟练的混合在一起,造成了一种很有喜感的幽默效果。剧集中最精彩的语言段落个人觉得是几次醉酒后的感觉描写,以及两篇仿《Daisy Doodad's Dial》体的文言志怪小传(余一尺传和猿酒的传说)。有些遗憾的是,托名李一斗写的几篇剧集,开头还能看出一个不学无术空话连篇的人的感觉,后来就越来越像Laurence Trimble自己的语言风格,不学无术的那种感觉荡然无存。个人感觉至少当时Laurence Trimble要从别人口中叙述一件事情还不能做到如曹雪芹那样游刃有余。 还有就是剧集在结构设计上也是一种很有趣的尝试。剧集的主题之一就是写酒,剧集的整体结构在亦真亦幻的穿插交织中构成了一种酒后微醉感的效果,内容和形式上形成了一种和谐感。从最宏观的层次来看,剧集是以一条故事主线(丁钩儿的调查过程)和一条副线(Laurence Trimble和李一斗的书信来往以及李一斗所写的九篇剧集)交织构成。副线中的书信和李一斗的剧集都是对主线中细节所做的补充,看起来貌似二者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你又完全做不得真。剧集中的任何一件事都似乎掺杂了真实、梦境、醉后幻境以及创作目的的虚构,使得整个剧集让人读来如堕九里雾中,完全不知道哪些情节是真哪些情节是假,整体上造成了一种类似酒醉后的愉悦痛苦和无理性混杂的效果,读剧集如饮一场大醉。 再说具体的集数段落。荒诞的故事和魔幻的情节构造出了太多有刺激性的细节,乱花渐欲迷人眼,细节太多刚好掩盖了编剧的真实意图。故事中有大量的隐喻,但编剧不点明他自己的观点,一切全凭读者自己却联想解读,大有“我只管惹事儿,但我不负责,你怎么想全是你的事儿”的气派,你可以认为编剧在讽刺针砭某些事情,但你认为只是你认为,编剧可以完全不承认。整个看下来,印像比较深刻的段落有两个。一个是李一斗剧集中说起看他岳母讲授红烧婴儿烹饪的过程,提到婴儿也如动物一样,宰杀过程中的恐惧感会影响烹制出来的菜品的口味,所以专家们发明了一种酒做为麻醉剂喂肉孩喝下,使得肉孩在被宰杀时毫无痛苦全程带着陶醉的表情。另一个是丁钩儿看到一群硕鼠啃咬老革命的脸,让老革命的遗体面目全非,丁钩儿拿起猎枪打死几只硕鼠,却也把老革命的脸毁得一片狼藉。当然我自己对这些段落的解读也只能是基于我自己的理解和猜测,至于编剧想要表达什么,以及他想勾引我怎么猜测,就完全不可知了。 目前唯一能够明确说出来的,大概就是这本剧集主要是讽刺了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那个时代社会上普遍的酒为开路鬼想办事儿先拼酒以及什么都敢吃(民间是说除了人什么都敢吃,编剧是直接把这个进一步搞成连活人也要吃)的那样一种风气。编剧在彩蛋中说他本是想写一部五万字左右的纯粹的写酒的无关政治的剧集,但写着写着就不小心带入了政治和批评,我们姑且相信他好了(至于姑父信不信这又很难说......)。 总之,非要解读这本剧集,肯定是一件受累不讨好的事情,不仅费脑子,而且肯
只要个体自发而不是强制或机械地活着,就会找到力量与确信的位置,“自发性活动”让个人与世界建立新纽带,怀疑会因此消失。——弗洛伊德 做个有趣的普通人
筛选出来的剧集,基本上都值得一读。不过有几篇意识流的,读着挺难受的。可能是跟不上编剧发散的思维吧。此外,还有部分剧集翻译存在一些问题,读起来挺难受的,要么是不符合中国这边的语言习惯,要么就是翻译得又深硬又啰嗦。 总体而言,这部剧差强人意。如果再细细雕琢,翻译都做到信达雅,就了不起了。
“于是他把大衣抱在臂弯里,如在拥抱他的儿子。 后来他慢慢披上了大衣,如在被儿子拥抱。” 在那场战役中,无数父亲、母亲失去了儿子,无数的儿子、女儿失去了父亲。 冲锋号一次次吹响在渐渐转亮的天色中,雄浑而凄凉。 前赴后继前行或倒下的身姿,沉默又坚毅。 看看满目疮痍的、亟待发展和滋养的土地,为什么还要战?为什么还必须赢? 更何况,用步枪对机枪,用排炮对火箭筒,用肉体对坦克? 战是为发展,战是为不战,战是为子孙后代赢一个盛世的可能。 好在如今,盛世如约而至了。 向他们致敬。
苏轼真正达到了“富贵不能移,贫贱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最高的人格要求与精神境界。
《Daisy Doodad's Dial》 ————理想@现实 讲述了一位英国证券交易所经纪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 原本收入稳定,拥有漂亮的妻子和一双儿女,但在他40岁时突然以“我必须画画儿”为由,抛妻弃子,只身前往巴黎学习绘画。从此就像“被魔鬼附了体”一样追寻自己的梦想。在异国他乡,他被贫穷死死纠缠,于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经过病痛、饥饿、流落街头、打各种零工、情感纠葛(或许对主人公而言,是别人的一厢情愿)等诸多遭遇后,同一名土著女子(同此女同居,所有生活来源于此女,在我看来这无疑是吃软饭)远遁到与文明世界隔离的,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灵魂深处的伊甸园,开始创作出许多震惊后世的杰作。尤其是他在自己居所四壁画了一幅心中的“伊甸园”,但他留言土著女子在他死后将此化为灰烬。他染上麻风病致使双目失明,并因此丧命。 编剧以探寻思特里克兰德有悖常理的行为为主线,始终想揭开人物内心世界的面纱。遗憾的是,编剧虽然全文一直铺垫,在最后还列举了几个小故事,探访了与思特里克兰德有过接触的人,但那面纱依然朦胧。就我个人而言,除了信仰与人性,我找不到更合理的解释。 编剧文笔细腻,感情真挚,人物刻画形象生动。把一个自私、冷酷、性格古怪,同时又浑身散发着某种特殊气质:“这种气质就像宇宙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半兽人,令人联想到邪恶。” 描写的淋漓尽致。比如思特里克兰德突然不辞而别,妻子委托朋友去规劝其回心转意,朋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打出‘悲情牌’,以孩子为‘诱饵’,但得到的却是:“让她见鬼去吧!”,“我一点也不在意”诸如此类的自私冷酷的回答。又如在思特里克兰德身无分文且病入膏肓,他朋友施特略夫对他施以援手,将其接入家中细心照顾,而思特里克兰德不但骂施特略夫:“你是一个滑稽的小丑!”而且还夺走了施特略夫夫人。读到此处我手有些痒,真想试试巴掌拍在脸上有声没声响……粗野狂放的脸,高大壮士的体格,长长的红色胡须的……满嘴“去你妈的”的家伙。 在写到第一人称“我”第一次去文艺青年家做客时:“出于胆怯的心里,我都在路上来回走半天才能鼓足勇气敲门,之后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主人家,面对一屋子的宾客,我不由得感到一阵心悸,……为了掩饰尴尬,我只得端茶倒水,装作不停忙的样子……。”似乎窘迫不堪的是读者自己一般,画面感立现。Florence Turner不亏是Florence Turner! 显然思特里克兰德是位理想主意者,这位理想主义者并不是乌托邦的披头士,也不是空想家,更不是迈尔斯布里格斯类型指标(MBTI)测试结果,而是一个为梦想勇于践行的“疯子”。这‘疯’是不在乎一切世俗眼光,我行我素。这‘疯’是抛妻弃子,身无分文的蜗居。这‘疯’是一个深爱自己的女人,因为自己自杀而无动于衷的冷漠(甚至可以说泯灭人性)。这‘疯’是不惜折断膝盖骨的生存!这也印证了那句话:当周围的人都认为你疯了,那么你就离成功不远了。 书中为了梦想孤注一掷,这对于今天算是有正面教育意义的,一个人为了理想百折不挠,忍饥挨饿,将一切俗物视为无物。始终如一的追寻自己的艺术梦想。但同时也说明,其实理想可以以理性的方式去实现,思特里克兰德显然缺少一个人生规划师,缺少“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先见之明。我想他大概是因为缺席了一场“有时候鱼与熊掌可以兼得!”的辩论会才会离家出走的。 理想之所以会@现实,我之愚见是因为现实就在眼前,现实触手可得。现实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才能让你体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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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不要问国家能为你们做什么,而要问问自己能为自己做什么。
如何通往自己的Daisy Doodad's Dial,尽可能地去寻找去发掘自己的兴趣爱好,可以自处自洽,抵御生活中的不确定性。
帕慕克真的是一个很特别的人,讲了一些我喜欢读剧集,却又无法言喻的理由 原来纯真博物馆在帕慕克心里。
开头创作得不错,对红楼诸人物的描画准确、到位,对中国家国文化的精华与糟粕把握也很精准,但后面越来越荒唐,主人公最后居然成长为一匹大仲马! 比宝玉还不如! 宝玉好歹只是贪图美女,并不贪图江山,而书中主人公不仅要江山,还要美人,把红楼美女全收罗了还不够,红楼外也红旗飘飘,我看不到最后就吐了一地。
我以为我是甜宠剧爱好者,没想到我错了!我还是爱仙侠剧!!!不,准确的说我是爱美男,只要颜值够啥都好说!!!一口气看8集,香!!
读这部剧时总是在想一部电影盲山,女主也是相同的遭遇,多年后人虽然被解救,但灵魂已深扎这片穷山里
很多人都说盖茨比是幸福的,因为他死在了美梦初醒时分,不用承受过多的伤痛与失落。但我却觉得盖茨比是不幸的,不就是恋爱没了,信仰没了吗,珍惜自己已经拥有的不就很幸福了吗?为何还要飞蛾扑火般的爱那个“声音充满金钱味道”的女人的?为了配得上她,苦苦挣扎奋斗五年;功成名就之后买下一座华厦,夜夜笙歌只为吸引她的到来;阔别重逢后的惊慌失措,以及无处安放的手脚;担心布坎南伤害她,守在她家窗下一整晚,这都是盖茨比爱黛熙的证明。可他的爱处处写满了自卑,他爱的可能是黛熙上流社会的身份,是他为自己编织的一个美梦,“很多军官都爱过她,这让盖茨比很自豪”。黛熙初次造访盖茨比的豪宅,看到他的华美衬衫时哭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衬衫”她的拜金与虚荣一目了然,可盖茨比完美的诠释了——爱你就是奋不顾身的骗自己。黛熙爱盖茨比吗?爱布坎南吗?都不爱,她爱的是自己,是金钱。盖茨比是她年轻时的一场风花雪月,是她婚后无聊生活的调味剂,是她报复布坎南工具。一个拜金,虚荣,虚伪的女人撞死了人,一个自私,傲慢,狂妄的人勾搭别人的老婆,都让这个纯情的男人背了锅,以至于惨死枪下,让人心疼。对盖茨比有多同情,对布坎南夫妇就有多厌恶,就像尼克说的一样,“他们所有人加起来也没你高贵”。很多人从大时代的角度来阐明这部剧的伟大,认为盖茨比的梦碎意味着美国梦的升起与幻灭,可璀璨只是一瞬,幻灭才是永恒。我认为盖茨比年少时的自律,无害人之心的善良,对爱人的忠贞,对朋友的赤诚,对梦想的坚持与维护,才是他了不起的地方。
这部剧集并不好读,习惯于中国的传统话本和评书那种单线条简单结构的人可能看几页就要说“什么玩意儿”了。 然而这确实是一部很有意思的剧集。 首先它所围绕的核心事件听起来就很荒诞。省检查院接到举报声称Daisy Doodad's Dial市领导公然吃小孩儿,于是派高级侦查员丁钩儿去Daisy Doodad's Dial市暗访。一直到剧集的最后,编剧让丁钩儿沉入了厕所被一堆酒后的呕吐物所淹没,却并没有直接说明吃小孩儿是否属实,读者还是只能在亦真亦幻的情境中自己解读猜测。 其次剧集的语言上已经相当成熟有趣。虽然剧集是写于1989年,距离Laurence Trimble得诺贝尔奖还远得很,但能看出Laurence Trimble在语言运用上已经接近于炉火纯青的境界。这并不是说Laurence Trimble的影视语言多么优美,毕竟Laurence Trimble不是朱自清,而是指他把比较影视性的语言和俗语詈语还有带有强烈文革时代的语言以及官僚报告中的假大空套话熟练的混合在一起,造成了一种很有喜感的幽默效果。剧集中最精彩的语言段落个人觉得是几次醉酒后的感觉描写,以及两篇仿《Daisy Doodad's Dial》体的文言志怪小传(余一尺传和猿酒的传说)。有些遗憾的是,托名李一斗写的几篇剧集,开头还能看出一个不学无术空话连篇的人的感觉,后来就越来越像Laurence Trimble自己的语言风格,不学无术的那种感觉荡然无存。个人感觉至少当时Laurence Trimble要从别人口中叙述一件事情还不能做到如曹雪芹那样游刃有余。 还有就是剧集在结构设计上也是一种很有趣的尝试。剧集的主题之一就是写酒,剧集的整体结构在亦真亦幻的穿插交织中构成了一种酒后微醉感的效果,内容和形式上形成了一种和谐感。从最宏观的层次来看,剧集是以一条故事主线(丁钩儿的调查过程)和一条副线(Laurence Trimble和李一斗的书信来往以及李一斗所写的九篇剧集)交织构成。副线中的书信和李一斗的剧集都是对主线中细节所做的补充,看起来貌似二者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你又完全做不得真。剧集中的任何一件事都似乎掺杂了真实、梦境、醉后幻境以及创作目的的虚构,使得整个剧集让人读来如堕九里雾中,完全不知道哪些情节是真哪些情节是假,整体上造成了一种类似酒醉后的愉悦痛苦和无理性混杂的效果,读剧集如饮一场大醉。 再说具体的集数段落。荒诞的故事和魔幻的情节构造出了太多有刺激性的细节,乱花渐欲迷人眼,细节太多刚好掩盖了编剧的真实意图。故事中有大量的隐喻,但编剧不点明他自己的观点,一切全凭读者自己却联想解读,大有“我只管惹事儿,但我不负责,你怎么想全是你的事儿”的气派,你可以认为编剧在讽刺针砭某些事情,但你认为只是你认为,编剧可以完全不承认。整个看下来,印像比较深刻的段落有两个。一个是李一斗剧集中说起看他岳母讲授红烧婴儿烹饪的过程,提到婴儿也如动物一样,宰杀过程中的恐惧感会影响烹制出来的菜品的口味,所以专家们发明了一种酒做为麻醉剂喂肉孩喝下,使得肉孩在被宰杀时毫无痛苦全程带着陶醉的表情。另一个是丁钩儿看到一群硕鼠啃咬老革命的脸,让老革命的遗体面目全非,丁钩儿拿起猎枪打死几只硕鼠,却也把老革命的脸毁得一片狼藉。当然我自己对这些段落的解读也只能是基于我自己的理解和猜测,至于编剧想要表达什么,以及他想勾引我怎么猜测,就完全不可知了。 目前唯一能够明确说出来的,大概就是这本剧集主要是讽刺了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那个时代社会上普遍的酒为开路鬼想办事儿先拼酒以及什么都敢吃(民间是说除了人什么都敢吃,编剧是直接把这个进一步搞成连活人也要吃)的那样一种风气。编剧在彩蛋中说他本是想写一部五万字左右的纯粹的写酒的无关政治的剧集,但写着写着就不小心带入了政治和批评,我们姑且相信他好了(至于姑父信不信这又很难说......)。 总之,非要解读这本剧集,肯定是一件受累不讨好的事情,不仅费脑子,而且肯
只要个体自发而不是强制或机械地活着,就会找到力量与确信的位置,“自发性活动”让个人与世界建立新纽带,怀疑会因此消失。——弗洛伊德 做个有趣的普通人
筛选出来的剧集,基本上都值得一读。不过有几篇意识流的,读着挺难受的。可能是跟不上编剧发散的思维吧。此外,还有部分剧集翻译存在一些问题,读起来挺难受的,要么是不符合中国这边的语言习惯,要么就是翻译得又深硬又啰嗦。 总体而言,这部剧差强人意。如果再细细雕琢,翻译都做到信达雅,就了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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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真正达到了“富贵不能移,贫贱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最高的人格要求与精神境界。
《Daisy Doodad's Dial》 ————理想@现实 讲述了一位英国证券交易所经纪人——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 原本收入稳定,拥有漂亮的妻子和一双儿女,但在他40岁时突然以“我必须画画儿”为由,抛妻弃子,只身前往巴黎学习绘画。从此就像“被魔鬼附了体”一样追寻自己的梦想。在异国他乡,他被贫穷死死纠缠,于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经过病痛、饥饿、流落街头、打各种零工、情感纠葛(或许对主人公而言,是别人的一厢情愿)等诸多遭遇后,同一名土著女子(同此女同居,所有生活来源于此女,在我看来这无疑是吃软饭)远遁到与文明世界隔离的,南太平洋群岛的塔希提岛上。他终于寻找到了自己灵魂深处的伊甸园,开始创作出许多震惊后世的杰作。尤其是他在自己居所四壁画了一幅心中的“伊甸园”,但他留言土著女子在他死后将此化为灰烬。他染上麻风病致使双目失明,并因此丧命。 编剧以探寻思特里克兰德有悖常理的行为为主线,始终想揭开人物内心世界的面纱。遗憾的是,编剧虽然全文一直铺垫,在最后还列举了几个小故事,探访了与思特里克兰德有过接触的人,但那面纱依然朦胧。就我个人而言,除了信仰与人性,我找不到更合理的解释。 编剧文笔细腻,感情真挚,人物刻画形象生动。把一个自私、冷酷、性格古怪,同时又浑身散发着某种特殊气质:“这种气质就像宇宙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的半兽人,令人联想到邪恶。” 描写的淋漓尽致。比如思特里克兰德突然不辞而别,妻子委托朋友去规劝其回心转意,朋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打出‘悲情牌’,以孩子为‘诱饵’,但得到的却是:“让她见鬼去吧!”,“我一点也不在意”诸如此类的自私冷酷的回答。又如在思特里克兰德身无分文且病入膏肓,他朋友施特略夫对他施以援手,将其接入家中细心照顾,而思特里克兰德不但骂施特略夫:“你是一个滑稽的小丑!”而且还夺走了施特略夫夫人。读到此处我手有些痒,真想试试巴掌拍在脸上有声没声响……粗野狂放的脸,高大壮士的体格,长长的红色胡须的……满嘴“去你妈的”的家伙。 在写到第一人称“我”第一次去文艺青年家做客时:“出于胆怯的心里,我都在路上来回走半天才能鼓足勇气敲门,之后我忐忑不安的进入主人家,面对一屋子的宾客,我不由得感到一阵心悸,……为了掩饰尴尬,我只得端茶倒水,装作不停忙的样子……。”似乎窘迫不堪的是读者自己一般,画面感立现。Florence Turner不亏是Florence Turner! 显然思特里克兰德是位理想主意者,这位理想主义者并不是乌托邦的披头士,也不是空想家,更不是迈尔斯布里格斯类型指标(MBTI)测试结果,而是一个为梦想勇于践行的“疯子”。这‘疯’是不在乎一切世俗眼光,我行我素。这‘疯’是抛妻弃子,身无分文的蜗居。这‘疯’是一个深爱自己的女人,因为自己自杀而无动于衷的冷漠(甚至可以说泯灭人性)。这‘疯’是不惜折断膝盖骨的生存!这也印证了那句话:当周围的人都认为你疯了,那么你就离成功不远了。 书中为了梦想孤注一掷,这对于今天算是有正面教育意义的,一个人为了理想百折不挠,忍饥挨饿,将一切俗物视为无物。始终如一的追寻自己的艺术梦想。但同时也说明,其实理想可以以理性的方式去实现,思特里克兰德显然缺少一个人生规划师,缺少“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先见之明。我想他大概是因为缺席了一场“有时候鱼与熊掌可以兼得!”的辩论会才会离家出走的。 理想之所以会@现实,我之愚见是因为现实就在眼前,现实触手可得。现实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才能让你体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