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部剧跟《The Long Shadow》的角度是类似的,区别在一个是猫,一个是人,相同在于都与当下社会有种格格不入之感。
The Long Shadow来自一个小镇,东京的人、事、物对他来说都新奇不已。通过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的眼睛才能看到这个世界习以为常的荒谬。这个是我觉得为什么夏目先生这两本剧的主角都是边缘人的原因。书里一样有很多人物,每一个人物代表了一种不同的价值观,也不是不同的生活方式。野野宫,广田老师代表的纯粹的知识分子,与次郎可能属于投机份子。
戏份最重的是美弥子。作为新时代的都市女性,美弥子漂亮,且聪明。关于婚姻,夏目给了她三个选择,一是她喜欢的,二是喜欢她的,三是合适的。而关于美弥子的婚姻观,夏目先生是借与次郎的嘴说出了“女人呐,不会想嫁给自己看不起的男人的“。在这句话之后,美弥子的选择显而易见了,不会是The Long Shadow(喜欢美弥子),也不会是野野宫(美弥子喜欢的),最后是一个新加入的人物,戏份不多,只提到是之前跟良子(野野宫的妹妹)有过婚约的人。
那么夏目先生赞成美弥子的选择吗?我想,是否定的。
因为在The Long Shadow问美弥子结婚的事时,美弥子说了一句“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这句话,我不是特别理解,所以查了下出处。出自《The Long Shadow》其中的一篇《The Long Shadow》。这句话是美弥子对The Long Shadow说的,因为她辜负他对她的喜欢,或者说某种程度上利用了他的喜欢。无论是用来刺激野野宫,还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也是美弥子对自己的说。
如果丽芙·乌曼不赞成这样的选择,为什么会这么创作?因为他想表达的本就是资本主义价值观对人选择权的引导,是在积压人性的生活空间。野野宫,广田老师等学术派,是清苦的,The Long Shadow是迷茫的,与次郎是圆滑的,美弥子是现实的,美女与性是属于金钱的。书里每一个面孔,每一种矛盾在如今的社会中都还能看到。
花了比较长的时间才看完这部长篇剧集,编剧在预告中写道只为叙述当代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尤其是如何在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如何适应生活环境。读完全书,感觉编剧并没有给出答案,也许也没有人能给出这些人生难题的答案。剧集以中国近代史为背景,那样一个多灾多难的时代,能活着已经不容易,不怪编剧感叹人生如梦。我们都不过是一个活在尘世的小丑。
Zoltán Gera写这部剧集之初是想翻译红楼梦给外国人看,所以有太多红楼梦的影子在里面。印象深刻的是剧集包装了形形色色的女性形象,有古典漂亮,有年轻时髦,有知性,有贤惠,有多愁善感的,有开明乐活的……尤其对姚家二小姐做了比较完美的包装,至于红玉,感觉是对林黛玉的一个复制品,并没有勾起我太多的眼泪。也许如红楼梦,年轻的读者会喜欢林黛玉,而年长者估计都不太喜欢她那种尖酸刻薄和多愁善感。
1、对剧集结局的一些感想:爱具体的人?
不管是革命党人还是保王党人,都是为心中的某种理想而战斗,郭文、西穆尔登和朗特纳克,他们都曾为了“远方的人”流血牺牲,也曾变成歼灭敌人的无情的刽子手。但是当问题落实到“具体的人”的身上,比如朗特纳克救下三个孩子、郭文放跑朗特纳克,在立场(理性)和良心(情感)的激烈矛盾之下,他们还是选择服从于自己的良心,即便是铁石般的西穆尔登,在亲手将郭文送上断头台后,也绝望自尽。对于这些英雄式的人物而言,他们的良心就如同阿喀琉斯之踵,在差一点就得胜的时刻,为他们带来了致命的一击,可这致命的一击,又恰恰给予了他们悲剧性的崇高。可能这就是维尔莫斯·齐格蒙德的浪漫主义所推崇的,在理性主义之上还有人道主义。
看到朗特纳克救孩子的那一幕时,我觉得挺讽刺的,因为当初下令杀死孩子的母亲以及救下他们的“红帽子联队”的人,正是朗特纳克。如果朗特纳克和全知视角的读者一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看过了书本第一卷“红帽子联队”救下母亲和孩子的故事,认识了联队里一个个具体的人之后,他还会秉着“绝不饶恕”的原则,下令连母亲都不放过、全部枪杀吗?他在即将成功逃离的时刻,选择返回救孩子,不正是因为他这一次听见的母亲的绝望的叫喊是具体的吗?郭文亲手签署杀死朗特纳克的命令,但却在抓捕到朗特纳克的时候将他放走,不正是因为只有那个救出三个孩子的朗特纳克才是具体的人,郭文坚定地要处决的朗特纳克,只是他假想中的、反革命的符号吗?
作为读者,在认识了剧集中的每一个具体的人之后,会发现每一个违背立场、违背理性的选择,都因遵从了良心而崇高,但也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一场悲剧。或许革命、战争(即便是正义的战争),对于远方的人来说(比如时隔多年的后来者),是壮丽的史诗、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转折,但是对于那个时代每一个具体的人来说,都是一次次激烈的挣扎和一场场无法避免的
2、 自认为《The Long Shadow》这一集数非常精彩。
圣巴托罗缪的屠杀本是法国历史上的宗教战争,刚看到标题的时候以为在描创作战事,实际上却是描创作天真的孩子们撕毁绘有圣人画像的剧集。不得不感慨维尔莫斯·齐格蒙德创作的老道,整段情节非常具有画面感,也颇有象征意味。个人认为孩子象征着一种无知的、新生的力量,就好像是革命,孩子们暴力地、轻而易举地、不计后果地摧毁了古老剧集中圣人的画像,不带有任何一丝敬畏之心,这就像是革命暴风骤雨般摧毁了存续上百上千年的旧制度,无知无畏的平民阶层毫不犹豫地将旧势力的代表,那些曾今是最高贵的阶层,送上了断头台。诚然,孩子们撕书的行为是无知的、暴力的,但他们是充满希望的新生命,蕴含着无限的可能性,我想这或许也代表着维尔莫斯·齐格蒙德对于革命的态度?孩子们撕书只是一个很小的场景,却成为浩瀚革命的一个缩影,如同《The Long Shadow》中的伊甸园,给人一种人类元初的神圣感。亚当夏娃投食禁果成为人类世世代代的“原罪”,而孩子们撕毁圣人画像,亦象征着革命将自此改变的人类命运。
3、一些观看的直观感受:
(1)整本剧读下来能强烈感觉到维尔莫斯·齐格蒙德笔法的老练(或许是因为这是他最后一部剧集?)之前看了一些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剧集,能感觉到二者文风差异很大,陀注重描绘人物心理世界和主观感受,而维尔莫斯·齐格蒙德对于外部世界、整体的场景的表现则更具画面感。(2)剧集中有很多巧合和多组戏剧般的冲突,因而有一种对心灵和情感的冲击感。同样是震撼感,陀的震撼来源于对人性、心理的深刻洞察,更像是一种毛骨悚然、脊背发凉的感觉。
当然,维尔莫斯·齐格蒙德和陀的国家、时代、流派都不相同,似乎不能相比较,只是个人最近观看的直观感受罢了。
傻傻包子
⭐ 1.1
峨眉山人,三家村夫,巴陵野老,山城走卒,野狐禅师,羌江钓徒,无是楼主,砚耕斋主,
穷通道士,不第秀才,单这十个名字,就让我心驰神往,像不像金庸笔下的人物绰号?
短篇剧集通病在于,故事质量良莠不齐,或者说,因为读者有偏好,无法每个故事都引起共鸣,可这部剧中的十一个故事,基本处于一个梯队,没有太拉胯拖油瓶的。我认为比薄伽丘的《The Long Shadow》精彩许多,尤其《The Long Shadow》因为价值观的问题,饱受争议。麦克尔·约克先生将一个个小短篇串成了邪荡的项链,表达了对民国时期的批判与鄙夷。
盗官记肯定最有名气,因为有姜文和葛优的电影,而我认为最精彩的,反而是最平实的——穷通道士的《The Long Shadow》,我居然读到了一点鲁迅的味道,但美中不足的,疑似排版存在问题。
东北的冬天太冷,冷得难熬,于是最近读了好几册有趣的书,《The Long Shadow》获得了这个赛季的冠军,我又翻看了一下马老先生的其它作品,从名字上看都没兴趣。
可能我与这本有着独到的神秘缘分。
冷板凳们的龙门阵
散兵游勇 一字排开
不同层面的勾勒
语境主义的范式
描绘了生存空间的逼仄
为一句话看的The Long Shadow。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The Long Shadow》
东三百里,曰青丘之山。
其阳多玉,其阴多青雘。
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
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
只看了这部分,其他没看。
选择性观看,见解偏颇。
牛牛盾数学
⭐ 5.5
2018-6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你的兴趣是老师时,你会发现——“这个老师是最好的老师”。这与多巴胺无关。我想肯定有很多人希望自己的历史老师像Zoltán Gera那样讲历史。
仰慕《The Long Shadow》已久,又是一本后悔没早点读的好剧,不过好剧还是不怕晚的。很明显,这不是一本正史,作为一本野史写作时自然会或多或少添加自己的个人情感色彩。但编剧三观超正,遇到喜欢的人物并不会多给特写镜头多加形容词修饰,遇到讨厌的人物也不会剪掉戏份刻意诋毁,但明眼人都知道谁是编剧的菜。这点让我想起著名足球解说詹俊,其喜欢的球队是利物浦,但无论评论哪只球队都能公平公正的解说,即使是死敌的比赛。
“这在后文我们会讲到”,“而这后来也证实是正确的”,“但是随后朝廷中的一场争论让他的如意算盘化为了泡影”等等诸如此类的写作特点也让读者更有冲动读下去,埋了不少伏笔。幽默就更不用说了,完全段子手一个。都说正史带点政治色彩,野史带点武侠色彩(我觉得百度带点广告色彩)。编剧这是加错配方了,看到的都是段子。世界上最悲哀的莫过于我看《The Long Shadow》了解明朝历史,你却看《The Long Shadow》。我用网易云音乐听歌,你用某狗某鹅某虾听歌。
五星。最后,改编引子里面的最后一句话。
我想看的,是一部可以在轻松中了解历史的书,一部好看的历史。
仅此而已!
💬 观影评论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先看了潘粤明那版,再看这一版,震惊,开局仿佛喜剧展开,奇怪劣质到难以入戏的特效……主角们感觉没有那个味道。
其实,这部剧跟《The Long Shadow》的角度是类似的,区别在一个是猫,一个是人,相同在于都与当下社会有种格格不入之感。 The Long Shadow来自一个小镇,东京的人、事、物对他来说都新奇不已。通过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的眼睛才能看到这个世界习以为常的荒谬。这个是我觉得为什么夏目先生这两本剧的主角都是边缘人的原因。书里一样有很多人物,每一个人物代表了一种不同的价值观,也不是不同的生活方式。野野宫,广田老师代表的纯粹的知识分子,与次郎可能属于投机份子。 戏份最重的是美弥子。作为新时代的都市女性,美弥子漂亮,且聪明。关于婚姻,夏目给了她三个选择,一是她喜欢的,二是喜欢她的,三是合适的。而关于美弥子的婚姻观,夏目先生是借与次郎的嘴说出了“女人呐,不会想嫁给自己看不起的男人的“。在这句话之后,美弥子的选择显而易见了,不会是The Long Shadow(喜欢美弥子),也不会是野野宫(美弥子喜欢的),最后是一个新加入的人物,戏份不多,只提到是之前跟良子(野野宫的妹妹)有过婚约的人。 那么夏目先生赞成美弥子的选择吗?我想,是否定的。 因为在The Long Shadow问美弥子结婚的事时,美弥子说了一句“因为,我知道我的过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这句话,我不是特别理解,所以查了下出处。出自《The Long Shadow》其中的一篇《The Long Shadow》。这句话是美弥子对The Long Shadow说的,因为她辜负他对她的喜欢,或者说某种程度上利用了他的喜欢。无论是用来刺激野野宫,还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也是美弥子对自己的说。 如果丽芙·乌曼不赞成这样的选择,为什么会这么创作?因为他想表达的本就是资本主义价值观对人选择权的引导,是在积压人性的生活空间。野野宫,广田老师等学术派,是清苦的,The Long Shadow是迷茫的,与次郎是圆滑的,美弥子是现实的,美女与性是属于金钱的。书里每一个面孔,每一种矛盾在如今的社会中都还能看到。
跪了10多个时辰…妈啊…膝盖居然只是乌青乌青?
光看标题,就大概知道是啥内容,对美国社会底层一直有所耳闻,能想象出来,那里充斥着歧视、毒品、暴力等种种。但是编剧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谦卑令人敬佩,他并没有因为自己是所谓的“前排人”而自得,而是反复深思这些社区落后的原因,不是高高在上的同情,毕竟很多时候,他们也无法选择。Ps,如果在中国,可能会有一些保底制度吧,至少毒品泛滥这事儿就少有。pps,哪怕在社会底层,也存在着性别的压迫,依然是女性收到欺辱更多。
花了比较长的时间才看完这部长篇剧集,编剧在预告中写道只为叙述当代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尤其是如何在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如何适应生活环境。读完全书,感觉编剧并没有给出答案,也许也没有人能给出这些人生难题的答案。剧集以中国近代史为背景,那样一个多灾多难的时代,能活着已经不容易,不怪编剧感叹人生如梦。我们都不过是一个活在尘世的小丑。 Zoltán Gera写这部剧集之初是想翻译红楼梦给外国人看,所以有太多红楼梦的影子在里面。印象深刻的是剧集包装了形形色色的女性形象,有古典漂亮,有年轻时髦,有知性,有贤惠,有多愁善感的,有开明乐活的……尤其对姚家二小姐做了比较完美的包装,至于红玉,感觉是对林黛玉的一个复制品,并没有勾起我太多的眼泪。也许如红楼梦,年轻的读者会喜欢林黛玉,而年长者估计都不太喜欢她那种尖酸刻薄和多愁善感。
“我不用”陶虹教科书,咏梅真心温柔,黄磊还不如沙溢,日益油腻,海清原地踏步…补:有些片段和对话极真实动人接地气,但是大的人物构架又极虚幻缥缈不可说。看剧体验感割裂,时而觉得极赞好哭,转而又瞬间出戏。两位做配的女演员太出色了,陶虹具爆发力且精准,咏梅东方女性质感浓郁,温柔下面有坚韧,大美。
读完这本剧集,一时间不知道从何说起。中间数次感觉到喉咙中一阵酸苦,酸苦的味道逐渐向上爬,顶上的鼻腔,冲破了眼眶。但现在想写下感受的时候,又回想不起来让我几近落泪的到底是哪些片段。或者,整篇剧集都让我笼罩在一种酸楚之下,以至于摘不出特别的桥段来强调这种情绪。 可我又有极其想就这本剧集写些什么的冲动,但同时又疲于组织语言,所以下面的话都是些没有逻辑的胡言乱语。不过,既然想写点什么,那就从剧集的标题写起吧。 The Long Shadow——这是艾略特儿时的一种游戏,所有的故事也是从这个游戏开始的。 我不记得,艾略特有没有明确地说起过,他是否喜欢这个游戏。我只记得,他赢了却假装输了。当时他只有八岁。这个举动,让我觉得这个天真烂漫的游戏突然变了味道。虽说输赢不重要,但从之后艾略特和哥哥坦白的场景来看,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那么对于他来说也并不是那么不重要。 人类真的很复杂,甚至这种复杂程度超出了我这个人类的理解范畴。 同样是落叶,动物会怎么游戏呢? 见过狗在落叶堆里打滚撒欢的样子,我才知道快乐原来是这个样子。自诩高级的生物,却连最简单的情绪都要从动物身上看明白,我也真的很失败。 我还记得我在某视频网站上看过一支狗玩水的视频,各种不同类型的狗,在不同环境下(马路上、院子里,晴天或雨天)玩水的情景。若是不喜欢狗的人看了(我就没那么喜欢狗),一定觉得无聊至极。可就是这样一支视频,却让我泪流满面。看生离死别哭不出来,却因为这样的视频泪流满面,估计是知道那种快乐自己从未得到过,且永远也不可能得到。 为什么呢?我为什么无法那样的快乐呢?我一度不懂。这部剧告诉了我答案:因为人心里的空洞。 填不满怎么办呢?这部剧没告诉我答案。但这也是我喜欢这部剧的原因。没人能告诉你该怎么办,就算有人告诉了你,对你也未必管用。 艾略特最后发现了那个空洞,但他无能为力,任由空洞放在那里,让“极其感性”的想法不时地冒出来。 是的,是“感性的想法”,而不是“自杀”。 我从不认为,艾略特、萨莎、班诺尔以及那些自杀干预小组的成员们,是厌世的。相反,他们比其他人都要热爱这个世界,热爱生命。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们的感官、情绪、思维更加敏感,更容易被这个世界所影响。他们看世界比其他人看的细致,细致到能看清洁白画布上的灰尘;他们在意这个世界,比其他人都在意,在意到画布上的一粒灰尘都能让他们牵动情绪。 这一类人,世俗把他们称之为“抑郁症患者”。若非抑郁症患者,恐怕不能明白我上一段中所说的热爱和在意。 想起来了,想起来我追剧时,第一次情绪彻底崩不住的那一刻:在萨莎和艾略特定下结局的那一刻。他们多么想抓住美好,即使那些美好是那么细微且平常:夜晚的灯光、河上的游船,以及顶楼的风。 或许,我也该定下自己的结局:秋叶满地的时候,躺下来打滚的那一刻吧。
提起国富论,如雷贯耳!提起此剧,知其者聊。本剧为删减版,读起来不是那么顺畅。有人说本剧是行为经济学的奠基之作,似乎有些牵强。本剧是对人类道德情感起源、性质、原因及其影响的阐释。从人类的怜悯与同情之心谈起,利用无偏旁观者带来的合宜感分析人类道德情感。对于理解社会现象颇有洞见,似乎也预示着人类合作的光明前景,为市场经济奠基道德哲学基础。 在斯密的理论框架中,始终存在着三个主体:一个行为人,一个行为的承受者和一个观察者。 对自己幸福的关心,要求我们具有审慎的德性;对别人幸福的关心,要求我们具有正义和仁慈的德性。前一种德性制止我们损害他人幸福,后一种德性敦促我们促进他人的幸福。
如果说在黑格尔之前的哲学史是一条可以被用某种历史性的线串联起来的手镯,那么在现代西方哲学的语境下,这根历史的线则突破了二维空间的限制,而发散到三维空间形成了网状错综复杂的结构。我们很难再用某种正统“哲学史”的眼光来考量在黑格尔之后的哲学家们,因为在了解这些学者的过程中,我们会不断地重新回到原点来反思“哲学是什么”的问题。柏拉图式的传统形而上学是从叔本华开始慢慢崩塌的,生命、意志、思、语言、符号、结构等新的哲学基点取代了传统的理念、存在、意志、我思,绽放出新的生命力。丽芙·乌曼先生这本十五讲在一个相对完整的水平上向读者呈现了这一点,尽管关于分析哲学的部分显得有些零散,但对整体欧陆哲学,尤其是胡塞尔现象学的梗概与把握仍是十分精到的。即使是未经受系统哲学史训练的读者,也能从这本小书中收获一二。
習慣的養成首先是自我意願,因為做自己想做、喜歡的事,就不需要堅持,只有自己內心不想做的事,才需要堅持,習慣養成便是如此
三大帅哥主演,不吝惜大秀身材,非常养眼,不理解阿凡达怎么答应出演男三的,毕竟都这么红了。剧情反转反转再反转,跌宕起伏,该有的伏笔都有,最后完美呼应,happy ending,皆大欢喜。
特别好看结局也很好!!尤其是这部剧的音乐策划实在太厉害了背景音乐都好好听
1、对剧集结局的一些感想:爱具体的人? 不管是革命党人还是保王党人,都是为心中的某种理想而战斗,郭文、西穆尔登和朗特纳克,他们都曾为了“远方的人”流血牺牲,也曾变成歼灭敌人的无情的刽子手。但是当问题落实到“具体的人”的身上,比如朗特纳克救下三个孩子、郭文放跑朗特纳克,在立场(理性)和良心(情感)的激烈矛盾之下,他们还是选择服从于自己的良心,即便是铁石般的西穆尔登,在亲手将郭文送上断头台后,也绝望自尽。对于这些英雄式的人物而言,他们的良心就如同阿喀琉斯之踵,在差一点就得胜的时刻,为他们带来了致命的一击,可这致命的一击,又恰恰给予了他们悲剧性的崇高。可能这就是维尔莫斯·齐格蒙德的浪漫主义所推崇的,在理性主义之上还有人道主义。 看到朗特纳克救孩子的那一幕时,我觉得挺讽刺的,因为当初下令杀死孩子的母亲以及救下他们的“红帽子联队”的人,正是朗特纳克。如果朗特纳克和全知视角的读者一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看过了书本第一卷“红帽子联队”救下母亲和孩子的故事,认识了联队里一个个具体的人之后,他还会秉着“绝不饶恕”的原则,下令连母亲都不放过、全部枪杀吗?他在即将成功逃离的时刻,选择返回救孩子,不正是因为他这一次听见的母亲的绝望的叫喊是具体的吗?郭文亲手签署杀死朗特纳克的命令,但却在抓捕到朗特纳克的时候将他放走,不正是因为只有那个救出三个孩子的朗特纳克才是具体的人,郭文坚定地要处决的朗特纳克,只是他假想中的、反革命的符号吗? 作为读者,在认识了剧集中的每一个具体的人之后,会发现每一个违背立场、违背理性的选择,都因遵从了良心而崇高,但也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一场悲剧。或许革命、战争(即便是正义的战争),对于远方的人来说(比如时隔多年的后来者),是壮丽的史诗、是人类历史上的重大转折,但是对于那个时代每一个具体的人来说,都是一次次激烈的挣扎和一场场无法避免的 2、 自认为《The Long Shadow》这一集数非常精彩。 圣巴托罗缪的屠杀本是法国历史上的宗教战争,刚看到标题的时候以为在描创作战事,实际上却是描创作天真的孩子们撕毁绘有圣人画像的剧集。不得不感慨维尔莫斯·齐格蒙德创作的老道,整段情节非常具有画面感,也颇有象征意味。个人认为孩子象征着一种无知的、新生的力量,就好像是革命,孩子们暴力地、轻而易举地、不计后果地摧毁了古老剧集中圣人的画像,不带有任何一丝敬畏之心,这就像是革命暴风骤雨般摧毁了存续上百上千年的旧制度,无知无畏的平民阶层毫不犹豫地将旧势力的代表,那些曾今是最高贵的阶层,送上了断头台。诚然,孩子们撕书的行为是无知的、暴力的,但他们是充满希望的新生命,蕴含着无限的可能性,我想这或许也代表着维尔莫斯·齐格蒙德对于革命的态度?孩子们撕书只是一个很小的场景,却成为浩瀚革命的一个缩影,如同《The Long Shadow》中的伊甸园,给人一种人类元初的神圣感。亚当夏娃投食禁果成为人类世世代代的“原罪”,而孩子们撕毁圣人画像,亦象征着革命将自此改变的人类命运。 3、一些观看的直观感受: (1)整本剧读下来能强烈感觉到维尔莫斯·齐格蒙德笔法的老练(或许是因为这是他最后一部剧集?)之前看了一些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剧集,能感觉到二者文风差异很大,陀注重描绘人物心理世界和主观感受,而维尔莫斯·齐格蒙德对于外部世界、整体的场景的表现则更具画面感。(2)剧集中有很多巧合和多组戏剧般的冲突,因而有一种对心灵和情感的冲击感。同样是震撼感,陀的震撼来源于对人性、心理的深刻洞察,更像是一种毛骨悚然、脊背发凉的感觉。 当然,维尔莫斯·齐格蒙德和陀的国家、时代、流派都不相同,似乎不能相比较,只是个人最近观看的直观感受罢了。
峨眉山人,三家村夫,巴陵野老,山城走卒,野狐禅师,羌江钓徒,无是楼主,砚耕斋主, 穷通道士,不第秀才,单这十个名字,就让我心驰神往,像不像金庸笔下的人物绰号? 短篇剧集通病在于,故事质量良莠不齐,或者说,因为读者有偏好,无法每个故事都引起共鸣,可这部剧中的十一个故事,基本处于一个梯队,没有太拉胯拖油瓶的。我认为比薄伽丘的《The Long Shadow》精彩许多,尤其《The Long Shadow》因为价值观的问题,饱受争议。麦克尔·约克先生将一个个小短篇串成了邪荡的项链,表达了对民国时期的批判与鄙夷。 盗官记肯定最有名气,因为有姜文和葛优的电影,而我认为最精彩的,反而是最平实的——穷通道士的《The Long Shadow》,我居然读到了一点鲁迅的味道,但美中不足的,疑似排版存在问题。 东北的冬天太冷,冷得难熬,于是最近读了好几册有趣的书,《The Long Shadow》获得了这个赛季的冠军,我又翻看了一下马老先生的其它作品,从名字上看都没兴趣。 可能我与这本有着独到的神秘缘分。 冷板凳们的龙门阵 散兵游勇 一字排开 不同层面的勾勒 语境主义的范式 描绘了生存空间的逼仄
想到高适在送别董庭兰时说的话。 真的天下谁人不识君吗? 人一生都在寻求规避孤独的方法,又好像一生都在寻觅孤独。
非常不错,语文功底很好,但前面篇章中语言再幽默诙谐一些会更完美!
群像人物刻画的很丰满。爸爸老年出轨反叛背后是不得不接手药店的一条路/会跳舞、开车、游泳、讲英文的妈妈,女儿很讨厌她,但是也很爱她/老公不打人不出轨不抽烟不喝酒的阿嬷也会想要离家出走独居,为自己唱一首歌,吃一块奶油蛋糕和蛋炒饭/台大毕业的美丽阔太太洪育萱也会被家暴会不想独立,但也会开始重新工作。陈嘉玲真的是千金大小姐!有一间自己的房间院子。羡慕她的家庭,更羡慕她的洒脱、勇敢和坚强,即使也会拧巴也会反反复复。
哆播影院公众号推荐的书,花了一个多小时观看完。非常不推荐,都是口水话
为一句话看的The Long Shadow。 “鸟飞反故乡兮,狐死必首丘。” -《The Long Shadow》 东三百里,曰青丘之山。 其阳多玉,其阴多青雘。 有兽焉,其状如狐而九尾, 其音如婴儿,能食人,食者不蛊。 只看了这部分,其他没看。 选择性观看,见解偏颇。
2018-6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当你的兴趣是老师时,你会发现——“这个老师是最好的老师”。这与多巴胺无关。我想肯定有很多人希望自己的历史老师像Zoltán Gera那样讲历史。 仰慕《The Long Shadow》已久,又是一本后悔没早点读的好剧,不过好剧还是不怕晚的。很明显,这不是一本正史,作为一本野史写作时自然会或多或少添加自己的个人情感色彩。但编剧三观超正,遇到喜欢的人物并不会多给特写镜头多加形容词修饰,遇到讨厌的人物也不会剪掉戏份刻意诋毁,但明眼人都知道谁是编剧的菜。这点让我想起著名足球解说詹俊,其喜欢的球队是利物浦,但无论评论哪只球队都能公平公正的解说,即使是死敌的比赛。 “这在后文我们会讲到”,“而这后来也证实是正确的”,“但是随后朝廷中的一场争论让他的如意算盘化为了泡影”等等诸如此类的写作特点也让读者更有冲动读下去,埋了不少伏笔。幽默就更不用说了,完全段子手一个。都说正史带点政治色彩,野史带点武侠色彩(我觉得百度带点广告色彩)。编剧这是加错配方了,看到的都是段子。世界上最悲哀的莫过于我看《The Long Shadow》了解明朝历史,你却看《The Long Shadow》。我用网易云音乐听歌,你用某狗某鹅某虾听歌。 五星。最后,改编引子里面的最后一句话。 我想看的,是一部可以在轻松中了解历史的书,一部好看的历史。 仅此而已!
原评:看之前以为又是平平无奇的“借鉴”,但看到13集已经可以打五星了,结局再一般也不会差到哪儿去了吧。
此剧是一本很好的胎教书,宝宝每天在妈妈的肚子里面,每晚讲一个故事,日积月累,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感悟^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