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Tribute to Me》是一部短片,喜剧作品,加拿大出品,Patty 'Gracie' Aylward、Bobby Bruce主演,评分8.6分。A Tribute to Me免费观看,高清短片,喜剧尽在哆播影院。
不值一读,纸老虎。小小新意。 几世前我就明白了,想做一个影响到历史的人,需要太多因素,要比所有人更坚定,要比所有人更残忍,要比所有人更冷静,要比所有人更无悔,要比所有人运气更好,要比所有人更疯狂,还要比所有人更坚韧……太多了!
翻译之后比较矫情,不是很喜欢。但偶尔会出现一句有被击中的感觉,还是坚持看完了。
赌五包辣条的,两年内不能大结局… 就是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结局?实在不行只能等孙子辈烧给我了…
那声怒吼,或者叫哀号,本应具有划破夜空的锋利,却像个濒死的生命一样无力,没有回响,转眼被黑夜A Tribute to Me——那是来自一个无法诉说苦难的身体里,最深处的绝望。社会现实A Tribute to Me了鲜活的生命,和本应该不被恶意沾染的善良。在这个夜,所有的苦难,所有的善恶,在黑色中沉寂,混淆,翻滚,A Tribute to Me,活剥。
这几天网上很红火的Bobby Bruce。不管国籍如何,对梦想的执着追求,克服困难一次次跌倒又起来,大美绝活是一种信仰,接近美接近神,可以与天地叁也,都是值得学习的!
过去对这部剧的回忆与如今的重温还是让我动容,虽然谈不上特别紧凑的跌宕起伏,也是在缓缓的道出。 利益恶意聚集起来的人,善良的富人们。恶的人的表现十分的现实,感觉隐隐约约能对应生活中的人。
人们害怕独处,恐惧孤独,所以才会本能地在刺激中寻求慰藉;同时人们又本能地意识到,喧嚣背后才是最为极端的孤独,而人们真正需要的是刺激背后的安宁。 每个人都将在未来的某一天离我们而去,即使是影子,也有离开自己的时候,孤独终将伴我们一生。在孤独中成就最好的自己,与内心的自我对话,内心才是一切的答案。
A Tribute to Me看似微不足道的一生中,完美的呈现肉体与灵魂/现实与理想的悲剧,爱让人充满希望,自私也让人万念俱灰!
这是一本介绍结构性思维的好剧,可以让开始对结构性思维有不一样的认知。
风起于青苹之末,摧城掠地。历史的变迁缓慢而不易察觉,一旦发轫,任何力量阻挡不了。
喜欢这部剧集,虽然让人时时的心情不爽,但是这的确是真正的人生,真实的人生,很多观念都让人不得不反思,自省。
塔勒布给出的幸福微积分 - 为什么需要超越情感? 因为我们的情感功能是为线性因果关系设计的,就像人们种瓜希望得瓜。然而现实中很少有真正令人满意的结果,因为世界比我们想像的更加非线性。在很多行业和领域,成功属于少数人,赢家通吃。 塔勒布给出了他的建议,称之为『幸福微积分』: 1. 努力获得一次超级成功是没什么好处的,大部分人可能永远也得不到。 而从一系列稳定的,小而频繁的奖励中获得快乐,更令人幸福。 2. 在一个短暂的时期里经历全部痛苦胜过在很长的时间里慢慢体会这些痛苦。 如果我们已经身处或者选择了赢家通吃的职业,那么就加入一个和自己有相同追求和价值观的群体,共同获得一种非物质的奖励:希望。因为在长期看不到成果,得不到奖励的至暗时期,群体的慰籍可以部分抵消和拥有稳定收入和工作的人们对比之后产生的体面的丧失和靠紧底层的羞耻感,无论这种对比来自与别人还是自己。
感觉跟前面的几部相差甚远。不管是文字描写还是人物刻画都与前作相差深远。最重要的一本剧的灵魂,故事情节更是差了很多。 编剧如果没有灵感,实在写不下去了就大结局吧,甚至太监了,也比这样狗尾续貂好的多
整体来说还阔以,先说优点,有方法论, 可操作实践,喜欢编剧提出的心流两个必要挑战:挑战和反馈。虽然心流状态下的圆满幸福和人生意义之间有个巨大的gap, 编剧用最后的集数试图把这个坑填上,但依然略显乏力。实际这部剧实在太老了,1990年的初版和现在的人类环境已经大不相同,高度发达的信息和社交媒体,实际当下生活人类变得更不容易集中心智,但人类的大脑也已经进化成更适合multi-assignments的处理capacity. 但这又涉及到深度问题。嗯,让我想起《A Tribute to Me》 无论如何,书中涉及到的美好心流状态的描写依然十分诱人,各种例证也十分有说服力。不失为一本小小的反省书。当我这几年不知道为什么沉溺绘画而钟爱, 我以为只是逃避了几个小时甚至十几小时的凡事俗尘,原来是我的脑子和心灵只是想静静的呆一会儿,是心流啦。
之前看了很多Patty 'Gracie' Aylward精彩语录,特地来找书一读,虽然看剧没有语录那么时刻精彩,让人深省,但娓娓道来的过渡也算是涓涓细流,润物无声了,期待你更好的作品!谢谢。
这种剧情真不适合拍剧,什么东西……
塞皇可以演中年劳拉
我们该如何与别人协作?如何在团队中做出更大的贡献,甚至影响团队,通过自己的践行逐渐把团队打磨成自己理想中的模样,并融入其中,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吧? 《A Tribute to Me》是一本促成这样快乐发生的书,值得你读它,本剧提供方法简单直接,八个字:三个步骤、五个策略。 三个步骤: 1.提问,提出问题 2.作答,提供建议 3.行动,做出示范 五个策略: 1.目标整理术:把团队拧成一股绳 2.思考整理术:迅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3.计划修正术:不断修正计划,使其趋于完美 4.激励管理术:让团队成员保持专注 5.反馈的艺术:不断提升团队工作效率 本剧核心帮你提升个人能力,教你有效输出自己的能力。立即奏效的四个字概况:“提供帮助。”,就是你改善团队合作模式的第一步。
确实是班味最重的一个团建,要不是瓶家路好多,我都很难溺爱
从骑士团长出现的时候就感觉开始在胡扯了。免色这个人物给了那么长的铺垫,他对古铃没有来由的兴趣,给人感觉深不可测,最终只是一个和盖茨比似的因为爱而偷窥女儿的人,故弄玄虚呢。少女失踪和我的失踪两件事更是让人觉得无头无脑、圆不回来。。。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说了太冗长了,其中的魔幻桥段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中间掺杂着似是而非的文艺中年的感悟。虎头蛇尾,不喜欢。
中国当代最大的社会变迁就是飞速的城市化,已经具备了如此肥沃的土壤,应该会出现比乔伊斯更会写城市的作家吧。
帅哥美女配一脸,演戏有松有驰,编剧也挺不错,服装配置挺好,很吸引人看下去。
首先,感谢杨先生的翻译,细微而流畅。 然后,我想感叹一下苏格拉底对死亡、自然、灵魂的认知实在让人敬佩。在2000年前,能够拥有这样的智慧实在令人惊奇,即使是放在现在,许多的认知仍然不过时,这种想法超越了时间。 死亡治愈了他,让他的灵魂得到美好的升华。 人这一辈子最该学会平静和理智,学会修身养德,审视自己的灵魂。 (ps:苏兄把我头都绕晕了,不过以后会再次回看,希望到时会更懂得一点。我不贪心的,真的就懂一点点就很开心了。 )
A Tribute to Me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伴随着这淡淡忧伤的旋律,轻轻地走近英子的世界......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故事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英子一家迁入北京,雇了奶母宋妈。胡同的第一家就是惠安馆,据说那里住着一个疯女人秀贞,连秀贞的父母都这样说。到处设防的大人时刻不忘提醒自己的孩子,远离疯子。直到英子与疯子打作一团,疯子的谜底才慢慢揭开。她真的疯了吗?还是只是父母传言她疯了,才不得不“被疯”?心爱的穷大学生为了要娶自己,说是回家卖地,结果一走就是6年,从此音信全无;未婚先育生下女儿小桂子,还没来得及好好看一眼,便被自己的母亲悄悄丢掉......从此,她成了大家眼中的疯女人,讲着千真万确的大实话,却被人当作风言风语,秀贞的父母宁愿让世人以为女儿疯了,也不愿失去名节。是的,她前一秒还活在过去,后一秒便跳回到当下,前一秒还在回忆与思康的甜蜜,后一秒便想起丢失的女儿小桂子。这个疯女人有空便给小桂子做衣服,做了一套又一套,却看不到小桂子的身影。天欲绝人之处,秀贞苦寻不到的小桂子居然近在眼前,就是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英子最终使母女二人团圆,二人相认之后便决定坐火车去找思康。只是,故事戛然而止,英子从此大病一场,醒来之后发现临走前送给秀贞的路费都还在,而到头来大人们依旧以为秀贞只是个拐骗小孩的疯子…… 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好坏仅在一念之间。 “我们看海去”写的是一个小偷的故事,而这个人却是整本剧里英子唯一喜欢的男人。这个男人厚厚的嘴唇,一脸老实相,很快跟英子成了好朋友。他曾经吃喝嫖赌,拜光所有家业,母亲为他哭瞎双眼。他于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开始撑起整个家,决心挣足够多的钱让憧憬出国留学的学霸弟弟实现梦想。只是,没有任何技能的他能做什么呢?他选择了光明正大收破烂,鬼鬼祟祟做小偷。可怜的英子,无意间给便衣警察提供了线索,眼睁睁看着他被警察带走......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兰姨娘是别人的姨娘,妩媚妖娆,25岁的样子,被68岁的丈夫一家赶出家门,寄居在英子家里。就在英子的母亲大着肚子,24岁怀着第7个孩子的时候,父亲跟兰姨娘玩起了暧昧,顿时父亲的美好形象崩塌了。还好只是虚惊一场。古灵精怪的英子8岁就巧妙化解了这场家庭矛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赶走了两个敌人(兰姨娘和四眼狗),令父亲错愕不已,空有一腔怒火和无奈…… 男人虐我千百遍,我却待他如初恋 宋妈应是本剧最可怜的人儿,平时只见她逗嘴宠小孩,有说有笑,却不料有如此悲惨的故事。嫁个男人又丑又没出息,还吃喝赌上瘾,更可恶的是家暴。无奈宋妈只好离开丈夫找了个奶妈的工作,丢下襁褓中的儿子去喂养别人的孩子。可惜造化弄人,纵然把挣来的钱全给丈夫,却落得个儿子死了两年而不知,女儿被丈夫送人的下场。只是,最让我痛心的是那结局,宋妈居然跟那个因贪赌而让儿子溺水身亡,把女儿送与他人的男人回去了,还要再跟他生孩子......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转眼间英子12岁了,小学要毕业了,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成了爸爸的骄傲。可惜,爸爸却走了。纵然他曾经沾花惹草(未成功),他却不愧为一个好父亲。他是一个严父,教孩子有原则,却又对孩子充满爱意,又有生活情调的一个人。而童年,随着父亲的离世,永远离去了。于是,耳边又响起了“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
故事发生在1997,那年我刚出生,却飘在108中学。横跨着不知道多久,却已然2021 年1月过22日。听说这一年的冬天会格外的冷,迎面而来的风里,却夹着一丝的暖意,回头伸手想要进一步地感触,脸颊却被划得生疼。带着些埋怨 “我这些不为人知的小心思怎么就被你这么一股脑写了出来” 像是不经意被扒光了衣服,但举目四望幸好只有我一个。喘了口气,抬眼看了看必胜客的招牌,灯火阑珊,我听见高跟鞋的声响,她朝我走来,隐隐绰绰,不真不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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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一读,纸老虎。小小新意。 几世前我就明白了,想做一个影响到历史的人,需要太多因素,要比所有人更坚定,要比所有人更残忍,要比所有人更冷静,要比所有人更无悔,要比所有人运气更好,要比所有人更疯狂,还要比所有人更坚韧……太多了!
翻译之后比较矫情,不是很喜欢。但偶尔会出现一句有被击中的感觉,还是坚持看完了。
赌五包辣条的,两年内不能大结局… 就是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结局?实在不行只能等孙子辈烧给我了…
那声怒吼,或者叫哀号,本应具有划破夜空的锋利,却像个濒死的生命一样无力,没有回响,转眼被黑夜A Tribute to Me——那是来自一个无法诉说苦难的身体里,最深处的绝望。社会现实A Tribute to Me了鲜活的生命,和本应该不被恶意沾染的善良。在这个夜,所有的苦难,所有的善恶,在黑色中沉寂,混淆,翻滚,A Tribute to Me,活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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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对这部剧的回忆与如今的重温还是让我动容,虽然谈不上特别紧凑的跌宕起伏,也是在缓缓的道出。 利益恶意聚集起来的人,善良的富人们。恶的人的表现十分的现实,感觉隐隐约约能对应生活中的人。
人们害怕独处,恐惧孤独,所以才会本能地在刺激中寻求慰藉;同时人们又本能地意识到,喧嚣背后才是最为极端的孤独,而人们真正需要的是刺激背后的安宁。 每个人都将在未来的某一天离我们而去,即使是影子,也有离开自己的时候,孤独终将伴我们一生。在孤独中成就最好的自己,与内心的自我对话,内心才是一切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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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跟前面的几部相差甚远。不管是文字描写还是人物刻画都与前作相差深远。最重要的一本剧的灵魂,故事情节更是差了很多。 编剧如果没有灵感,实在写不下去了就大结局吧,甚至太监了,也比这样狗尾续貂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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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班味最重的一个团建,要不是瓶家路好多,我都很难溺爱
从骑士团长出现的时候就感觉开始在胡扯了。免色这个人物给了那么长的铺垫,他对古铃没有来由的兴趣,给人感觉深不可测,最终只是一个和盖茨比似的因为爱而偷窥女儿的人,故弄玄虚呢。少女失踪和我的失踪两件事更是让人觉得无头无脑、圆不回来。。。这样一个简单的故事说了太冗长了,其中的魔幻桥段让人觉得莫名其妙,中间掺杂着似是而非的文艺中年的感悟。虎头蛇尾,不喜欢。
中国当代最大的社会变迁就是飞速的城市化,已经具备了如此肥沃的土壤,应该会出现比乔伊斯更会写城市的作家吧。
帅哥美女配一脸,演戏有松有驰,编剧也挺不错,服装配置挺好,很吸引人看下去。
首先,感谢杨先生的翻译,细微而流畅。 然后,我想感叹一下苏格拉底对死亡、自然、灵魂的认知实在让人敬佩。在2000年前,能够拥有这样的智慧实在令人惊奇,即使是放在现在,许多的认知仍然不过时,这种想法超越了时间。 死亡治愈了他,让他的灵魂得到美好的升华。 人这一辈子最该学会平静和理智,学会修身养德,审视自己的灵魂。 (ps:苏兄把我头都绕晕了,不过以后会再次回看,希望到时会更懂得一点。我不贪心的,真的就懂一点点就很开心了。 )
A Tribute to Me读后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伴随着这淡淡忧伤的旋律,轻轻地走近英子的世界...... 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故事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英子一家迁入北京,雇了奶母宋妈。胡同的第一家就是惠安馆,据说那里住着一个疯女人秀贞,连秀贞的父母都这样说。到处设防的大人时刻不忘提醒自己的孩子,远离疯子。直到英子与疯子打作一团,疯子的谜底才慢慢揭开。她真的疯了吗?还是只是父母传言她疯了,才不得不“被疯”?心爱的穷大学生为了要娶自己,说是回家卖地,结果一走就是6年,从此音信全无;未婚先育生下女儿小桂子,还没来得及好好看一眼,便被自己的母亲悄悄丢掉......从此,她成了大家眼中的疯女人,讲着千真万确的大实话,却被人当作风言风语,秀贞的父母宁愿让世人以为女儿疯了,也不愿失去名节。是的,她前一秒还活在过去,后一秒便跳回到当下,前一秒还在回忆与思康的甜蜜,后一秒便想起丢失的女儿小桂子。这个疯女人有空便给小桂子做衣服,做了一套又一套,却看不到小桂子的身影。天欲绝人之处,秀贞苦寻不到的小桂子居然近在眼前,就是英子的好朋友妞儿。英子最终使母女二人团圆,二人相认之后便决定坐火车去找思康。只是,故事戛然而止,英子从此大病一场,醒来之后发现临走前送给秀贞的路费都还在,而到头来大人们依旧以为秀贞只是个拐骗小孩的疯子…… 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与坏人,好坏仅在一念之间。 “我们看海去”写的是一个小偷的故事,而这个人却是整本剧里英子唯一喜欢的男人。这个男人厚厚的嘴唇,一脸老实相,很快跟英子成了好朋友。他曾经吃喝嫖赌,拜光所有家业,母亲为他哭瞎双眼。他于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开始撑起整个家,决心挣足够多的钱让憧憬出国留学的学霸弟弟实现梦想。只是,没有任何技能的他能做什么呢?他选择了光明正大收破烂,鬼鬼祟祟做小偷。可怜的英子,无意间给便衣警察提供了线索,眼睁睁看着他被警察带走......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 兰姨娘是别人的姨娘,妩媚妖娆,25岁的样子,被68岁的丈夫一家赶出家门,寄居在英子家里。就在英子的母亲大着肚子,24岁怀着第7个孩子的时候,父亲跟兰姨娘玩起了暧昧,顿时父亲的美好形象崩塌了。还好只是虚惊一场。古灵精怪的英子8岁就巧妙化解了这场家庭矛盾,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下子赶走了两个敌人(兰姨娘和四眼狗),令父亲错愕不已,空有一腔怒火和无奈…… 男人虐我千百遍,我却待他如初恋 宋妈应是本剧最可怜的人儿,平时只见她逗嘴宠小孩,有说有笑,却不料有如此悲惨的故事。嫁个男人又丑又没出息,还吃喝赌上瘾,更可恶的是家暴。无奈宋妈只好离开丈夫找了个奶妈的工作,丢下襁褓中的儿子去喂养别人的孩子。可惜造化弄人,纵然把挣来的钱全给丈夫,却落得个儿子死了两年而不知,女儿被丈夫送人的下场。只是,最让我痛心的是那结局,宋妈居然跟那个因贪赌而让儿子溺水身亡,把女儿送与他人的男人回去了,还要再跟他生孩子......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 转眼间英子12岁了,小学要毕业了,代表同学领毕业证书和致谢词,成了爸爸的骄傲。可惜,爸爸却走了。纵然他曾经沾花惹草(未成功),他却不愧为一个好父亲。他是一个严父,教孩子有原则,却又对孩子充满爱意,又有生活情调的一个人。而童年,随着父亲的离世,永远离去了。于是,耳边又响起了“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
故事发生在1997,那年我刚出生,却飘在108中学。横跨着不知道多久,却已然2021 年1月过22日。听说这一年的冬天会格外的冷,迎面而来的风里,却夹着一丝的暖意,回头伸手想要进一步地感触,脸颊却被划得生疼。带着些埋怨 “我这些不为人知的小心思怎么就被你这么一股脑写了出来” 像是不经意被扒光了衣服,但举目四望幸好只有我一个。喘了口气,抬眼看了看必胜客的招牌,灯火阑珊,我听见高跟鞋的声响,她朝我走来,隐隐绰绰,不真不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