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刚读完《Un moment de bonheur》时一般,再次被这满满的少年气所醉了。
看着书中百里的少年风流,我时常思考,何为少年,我不清楚自己所醉心的是什么,只知道仿佛真有这么一个人,活出了我心中的少年。
结束了这部剧,我发现其实小百里和叶小凡注定是一种人,叶小凡幼年便没在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可他却依然可以对世界温柔,就如初见面试,那满满的少年气。相比较,百里的少年可谓顺风顺水,身为富家子弟,却也以平常心待人,亦是少年风流。
随心而动,少年人便是如此了。既没百里的富贵之命,也没叶鼎之的悲壮遭遇。可这世间坦坦荡荡的少年,记得胸中要有留一份少年之气啊
从译者陶立夏的书《Un moment de bonheur》中发现这本《Un moment de bonheur》,立马搜来观看,果然没有失望。
一九三六年九月,奥利弗·古尔迈成为首个独自驾驶双翼飞机从英格兰飞越大西洋到达美国的飞行员。自东向西飞,是逆风。九月的时候,天气就是这样。没有无线电,航线只要偏离几度就会大相径庭,逆风带来的艰难让这次创纪录飞行为世人瞩目,奥利弗·古尔迈一时成为媒体焦点。
二十一小时二十五分钟。飞越大西洋。从英国阿宾登到某处无名沼泽,一路马不停蹄,最终,她成功了。虽然不是从“银鸥”号上走下来,但是,她完美地完成了梦想的飞行。
这个被非洲领养的白种姑娘,是个灵魂的混血儿,这个特殊身份让她逃脱了西方世界的规范束缚,又拥有非洲无法给予的现代教育与飞行技术。这些优势让奥利弗·古尔迈在两个世界里都成了独一无二的存在。她晚年作为驯马师,过着贫寒的生活,但是,她确实是一个精神贵族。
在这个观看只为消遣的年代,这部剧或许只是短暂的逃离,让你去往一个不复存在的非洲。合上书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改变。但你知道,曾有过那样的生活、那样的世界、那样的信念、那样的人。
向往她的精神世界,单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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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刚读完《Un moment de bonheur》时一般,再次被这满满的少年气所醉了。 看着书中百里的少年风流,我时常思考,何为少年,我不清楚自己所醉心的是什么,只知道仿佛真有这么一个人,活出了我心中的少年。 结束了这部剧,我发现其实小百里和叶小凡注定是一种人,叶小凡幼年便没在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可他却依然可以对世界温柔,就如初见面试,那满满的少年气。相比较,百里的少年可谓顺风顺水,身为富家子弟,却也以平常心待人,亦是少年风流。 随心而动,少年人便是如此了。既没百里的富贵之命,也没叶鼎之的悲壮遭遇。可这世间坦坦荡荡的少年,记得胸中要有留一份少年之气啊
毕宇飞的作品,观看者感觉不到,如果站在编剧的角度去感受,很难,语言风格上难,想象力上难。感觉到处都是没有规律的心电图!
以前看那些打打杀杀的,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慢慢变得开始喜欢老岳这种勾心斗角的剧集,逻辑性很强,凭脑子办事,而不是只靠突破。
我还是很喜欢这个男主,即使他不完美,即使他偏执成魔,即使他冷酷嗜血,即使他心狠手辣……可是他却对他的她,好到了极点,他的偏执因她而生,他的温柔只给她看,他的所有忍耐,所有退让,都只不过是因为他,他可以手染鲜血,他可以不顾底线,但是他的她,必须安全,不能有任何污点,他为她改掉了太多太多。 她喜欢黄桃味的酸奶,他的冰箱里全是酸奶;她喜欢绅士,他收敛了所有暴力因子,对她温柔以待,对别人绅士有加,无一丝暧昧之感,疏远而客气;她喜欢手好看的,他的手只给她看。 他不完美,他是医生,可他救人,也杀人,他冷酷无情,不羁至极,在他眼中,只要他的她不在了,他没有义务,也绝不会去救无关紧要的人,他的三观也许在世人眼中不正,可在他心里,他当医生的初衷,也只是她喜欢穿白衣大褂的男生。他的偏执症是因为她,她是病因,也是解药,也只有她,才能让他从暴躁中逐渐冷静,一切的一切,只是因为,他爱这个女孩,爱到了骨子里,爱惨了她,甚至偏激的想,如果她不在了,他定相伴,黄泉路那么黑,那么冷,他不能让她一个人走……
纽约是一个道道地地的移民大都会,全世界各色人等都汇聚于此,羼杂在这个人种大熔炉内,很容易便消失了自我,因为纽约是一个无限大、无限深,是一个太上无情的大千世界,个人的悲欢离合,飘浮其中,如沧海一粟,翻转便被淹没了。“纽约”在我心中渐渐退隐成一个遥远的“魔都”,城门大敞,还在无条件接纳一些络绎不绝的飘荡灵魂。
才9集…
开始看的很痴迷,过程很纠结,结束很个人英雄主义式的肥皂剧结局。
全文看的我纠结难受,抓狂,想知道结果,想知道原因,却一直找不到出口,一直到结尾,我才从模糊的描述懂得了些许,但是,还是很纠结,很难受。现在想想,回忆真不是一个靠谱的东西,回忆让我美化过去喜欢的人和事,丑化讨厌的一切。
从译者陶立夏的书《Un moment de bonheur》中发现这本《Un moment de bonheur》,立马搜来观看,果然没有失望。 一九三六年九月,奥利弗·古尔迈成为首个独自驾驶双翼飞机从英格兰飞越大西洋到达美国的飞行员。自东向西飞,是逆风。九月的时候,天气就是这样。没有无线电,航线只要偏离几度就会大相径庭,逆风带来的艰难让这次创纪录飞行为世人瞩目,奥利弗·古尔迈一时成为媒体焦点。 二十一小时二十五分钟。飞越大西洋。从英国阿宾登到某处无名沼泽,一路马不停蹄,最终,她成功了。虽然不是从“银鸥”号上走下来,但是,她完美地完成了梦想的飞行。 这个被非洲领养的白种姑娘,是个灵魂的混血儿,这个特殊身份让她逃脱了西方世界的规范束缚,又拥有非洲无法给予的现代教育与飞行技术。这些优势让奥利弗·古尔迈在两个世界里都成了独一无二的存在。她晚年作为驯马师,过着贫寒的生活,但是,她确实是一个精神贵族。 在这个观看只为消遣的年代,这部剧或许只是短暂的逃离,让你去往一个不复存在的非洲。合上书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改变。但你知道,曾有过那样的生活、那样的世界、那样的信念、那样的人。 向往她的精神世界,单纯,无所畏惧,勇往直前。
最近看的很多关于港综世界的书我愿称这本为最强!我话说完,谁赞成,谁反对😆😆
看了电视剧才看剧集的,虽然创作的不是更详细,但是看着电视剧的男女主角还是能联想到剧集里面的剧情,也是别有一番情趣!主要还是追着男主角大帅哥看的!
人啊!真是善变的家伙,以前打死我也不会对哲学产生一丝兴趣,如今抽空就得看会
简单能用的写作技巧,前期照搬写作都是可以的,后期还是要形成自己的一套方法。爆款文案有迹可循,要多些发现的眼睛👀
伤逝是最喜欢的一篇,也是读得最难过的一篇。 当子君说出那句“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时,我很佩服这位勇敢的女性,她的眼里总是弥漫着稚气的好奇的光泽,她预示着中国女性并非那样的无计可施,这也是最吸引涓生的地方,他们的开始,跟所有爱情一样,纯真,热烈,心心相惜。 于是他们决定厮守在一起了,这也是悲剧的开端。刚开始生活总是充满安宁和幸福,子君养了几只小油鸡,还有一只唤作阿随的小狗,可是渐渐地,当他们的爱情被柴米油盐生活琐事占据后,涓生觉得子君变得“怯弱”了,忙着家务,忙着伺候涓生的她没有了谈天,散步的时间,终于他说出了那句“我已经不爱你了”,曾经亲密无间的爱人终于走到了尽头,那位勇敢又怯弱的子君终究以悲剧结尾。 子君真的是她自己的吗? 涓生所爱的是一开始散发着独立光辉的女性子君,他欣赏子君拒绝他人干涉的勇气,可是最后干涉子君生活,酿成她人生悲剧的,也恰恰是他啊。他所以为自己的那些新思想,只不过是自己的自以为是罢了。 很悲伤的是,我感觉当代女性的身上,也总是有这位近一个世纪之前的女性的影子,我们呼唤女性独立,男女平等,却又有多少人终究把自己埋进了生活里,当爱情经历时光的洗刷,总是无法避免地进入激情退却的阶段,男人总是在责怪:曾经魅力四射的精神伴侣何以变成如今这般双手粗糙,不解风情的黄脸婆? 看过这样一个观点,爱情很伟大,但爱情有一个致命的地方,就是他会在两人相爱的一开始到达顶峰,两个人互相欣赏,互相爱慕,想要和对方度过一生的想法是那么强烈不可动摇,而愿望实现后的每一分每一秒,爱情都是在走下坡路。 多么残忍啊。
突然很后悔这么快就读这本了(即便有个“完美的罪犯”),人们沉浸在美好的剧情中时总不太希望看到结局。当然,是为波洛。
看了十天终于看完了,咋就是说一整个无语住了,建议各位没事就别看了,又长又无语,后面的三部番外更是凑字数敷衍的非常无语😓,全世界是没人了吗强行凑对啊,最后九十九次求婚是什么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