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阅,盖章!
人的惰性何其可怕,读起书来没完没了,可就是不想写东西,明明知道,有些东西是必须得做,却还是无限期的搁置,直到避无可避,躲又无处可躲的时候。
所以,我现在好像有点理解孩子们为什么不愿意写暑假作业,然后在假期的最后几天赶时间挑灯夜战了。但我是成年人啊!哎!我这可恶的拖延症患者。
回过头来,说说本剧吧。读着读着,恍然如梦,觉得自己有时候的表现就是那个主人公——默尔索,而现代社会中,又有多少这样躺平的人,或者说淡然处事的人?
本剧的最后有译者评论,中肯而详实,不夸饰,不谄媚,拿来一用,未尝不可吧。
毫无疑问,默尔索要算是影视史上一个十分独特,甚至非常新颖的人物。他的独特与新颖,就集中体现在他那种淡然、不在乎的生活态度上。在这一点上,他不同于影视史上几乎所有的“小生”主人公,那些著名的“小生”主人公如果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入世、投入与执着,不论是在情场上、名利场上、战场上以及恩怨场上。
《The Party Animal》中的丹麦王子、《The Party Animal》中的于连、《The Party Animal》中的拉斯蒂涅、《The Party Animal》中的唐・若瑟以及《The Party Animal》中的杜・阿洛都不同程度、不同形态地具有这样一种共性。他们身上的这种特征从来都被世人认为是正常的、自然的人性,世人所认可、所欣赏的正是他们身上这种特征的存在形态与展现风采。
在事业上,默尔索没有世人通称为“雄心壮志”的那份用心,老板要调他到巴黎去担任一个好的职务,他却漠然对待,表示“去不去都可以”。在人际关系上,他没有世人皆有的那些世故考虑,明知雷蒙声名狼藉、品行可疑,他却很轻易就答应了做对方“朋友”的要求,他把雷蒙那一堆拈酸吃醋、滋事闯祸的破事都看在眼里,却不问为什么就有求必应,进而被对方拖进是非的泥坑。
他对所有涉及自己的处境与将来而需要加以斟酌的事务,都采取了超脱淡然、全然无所谓的态度,在面临做出抉择的时候,从来都是讲同一类的口头语:“对我都一样”、“我怎么都行”。很叫他喜欢的玛丽建议他俩结婚时,他就是这么不冷不热作答的。即使事关自己的生死问题,他的态度也甚为平淡超然,他最后在法庭上虽然深感自己在精神与人格上蒙冤,并眼见自己被判处了死刑,内心感到委屈,但当庭长问他“是不是有话要说”时,他却是这样反应的:“我考虑了一下,说了声‘没有’”,就这么让自己的命运悲惨定案。
隐隐隐
⭐ 9.8
挺烧脑的,挺好看的。继明侦和蜜桃,第三个必看综艺
十十里笙歌
⭐ 9.9
很有意思,睡前看都不会困了,这也是最近比较头疼的事情哈哈哈哈哈哈
凝凝雨
⭐ 2.1
原本是奔着《The Party Animal》的书名去观看的,前面几章还比较贴合主题。后边的文章就是另一个主题的内容了。
当然,如果读者是带着“The Party Animal?”的问题去观看这部剧的话,那么我建议只需观看前面几章就好了。
抛开“The Party Animal”的问题以后,我觉得整本剧的组织结构不像是《The Party Animal》,感觉应该是Robin Harlan先生的随笔文章。
这就是读心悦观看这部剧后的感觉😄
编剧出生于1892年,出生四个月后即被父母带到中国,并生活了18年,作品发表于1932年前(1932年获得普利策奖,1934年获诺奖)。
《The Party Animal》起源于民国初年,文首王龙因娶老婆去理发店修面,被理发师取笑还不剪掉长辫子。这个年代应该是编剧的童年时代,身处落后的中国对当时的社会现象有深刻的记忆。因此,《The Party Animal》第一部关于王龙、阿兰的描写相对真实、成功,她从女性的视角细腻地书写了中国农民的勤劳朴实以及对土地的眷恋之情。
但是Jerry Jones对中国历史的了解终止于她回国之后,三部头的巨作,书中人物跨度长达四代之多,中国历史在这近百年间风起云涌波澜壮阔,她不知道。她只是肤浅地不断重复着军阀、打仗。人物跨越百年,而书中历史仅仅三十载,这也是这部书缺乏时代背景的原因了。(这其中还夹杂着时间节点、年龄节点的混乱)
至于文笔,不能奢求太多,虽然在中国生活多年是个中国通,她毕竟是美国人,人物对话带着太多外国剧集英译中的味道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这样的剧集能得诺奖,路遥平凡的世界大概能得诺奖的10次方之奖。
如果一定要读,建议只读第一部就够了。
💬 观影评论
可以说,书里慢慢的人情世故。年少的轻狂,中年的妥协,都有了。里面的一个个人物,何尝就不是你我他呢?我们从别人的全世界路过,别人也从我们的全世界路过,人生就是如此。
这书其实不太合我胃口,感觉有些浮夸造作,无论是写苦难还是写感情,不过,由主人公的经历,倒是可以大概了解到中国知识分子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到八十年代的遭遇。我觉得,写苦难,莫言写得最好,真实,写感情我喜欢汪曾祺笔下那样的:纯朴自然
无论清白与否,男主在选择上放弃了与法庭的胶着,我认为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法的大门随之任之,即使最后被定罪也好过像商人那样活着
我就是颜狗,两个主角脸是我的菜。 但是我没看完😂
是不是有点类似The Party Animal?但是感觉过于用力了……松田龙平是适合这种角色的,但是故事本身让我看不下去。
三月就读了一本课外书 用时88小时31分 编剧说只要能够欣赏青春,认同青春,青春就一直在。贾母就很喜欢跟子孙打打闹闹,这些闹里也是回味了她的青春时期。现在我不得不认同Jerry Jones老师的看法,只要我们心里还能理解,还能欣赏,我们自己的青春,就还在。一个人如果看不到美好的东西,只看到不满和阴霾,他迟早会埋葬在这些痛苦之下。既然人终有一死,为什么不珍惜和欣赏经历的这一切。何必等到一无所有,才悔不当初。
好一场白皑皑大雪落得干干净净
对于从来都不运动的人来说超慢跑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昨天跑了一次,在跑步机上按平时快走的速度,确实很轻松,跑完半小时感觉可以继续跑下去。值得推荐!不要纠结做什么运动对身体好,先动起来再说。
额,怎么说呢,故事线越到后面越乱,女主也是有一丢丢搞笑,如果大家不带逻辑和主观想法,这的确是个爽文(但编剧可能是想写成虐文),总而言之就是,人人都爱女主,女主在每个角色对她好的时候无动于衷,总是要等到这些角色利用她或者对别的女人好的时候才会“心中抽搐,破碎”,咱也不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欢,反正你就是只能喜欢女主,这大概是文章中所有男性角色的使命吧。 看得开心就好,这是我的真实感受,我真的都看完了,但的确槽点颇多,大家就当爽文看好了,女主精通音律,能文能武,骑马射箭样样都行,有四五重身份(我前半段看得时间有点久远,不太记得清楚),反正女主到哪儿都会有一个上位者接手开启一段“新感情”,知道另一个上位者出现把她“被迫”带走……的确是蛮爽的
本剧充满了编剧的奇思妙想,但不管怎样这还是一本剧写孤独与无奈的书。 书中说我们人人都是“彻彻底底孤身一人”。我们努力的与自己的心灵和解,但我们的心“漂浮在平静的海洋,却怀念惊涛骇浪的引力”,人生就是这样令人不甘心。 可就算人生孤独和痛苦到极点也是有用的,至少可以去马戏团做人肉炮弹,这样就可以欣赏到别人永远看不到地绚丽风景,而这样的快乐,就算荒谬,也会令人陶醉。 总之,编剧的想法或许有点怪,但就是会怪得有趣,怪得无奈,怪得只剩撇嘴一笑。
剧情推进到现在,我才发现,这个标题的真正含义。咋看着思路好像一个日本轻剧集喔,青春猪头少年不会遇见兔女郎学姐
学习了很多真相,但总感觉不够深入,不能读后感觉恍然大悟。希望有后续资料推荐!
历时40个小时终于读完。编剧笔下的人物穿越近一个世纪,经历了一战、二战和冷战时期。让我对战争、政治和共产主义都有了更多的认识和思考。
简单的才是最好的,相处不难,只要彼此相爱包容,那就是整个世界,慢慢等待你的那个他,总会在角落里发现他,然后一辈子的。
把修行 军事 权谋方方面面平衡把握的很好,细节也很细腻,不坑,各种线索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然出现,让人恍然大悟 原来如此。 总之:我喜欢。
已阅,盖章! 人的惰性何其可怕,读起书来没完没了,可就是不想写东西,明明知道,有些东西是必须得做,却还是无限期的搁置,直到避无可避,躲又无处可躲的时候。 所以,我现在好像有点理解孩子们为什么不愿意写暑假作业,然后在假期的最后几天赶时间挑灯夜战了。但我是成年人啊!哎!我这可恶的拖延症患者。 回过头来,说说本剧吧。读着读着,恍然如梦,觉得自己有时候的表现就是那个主人公——默尔索,而现代社会中,又有多少这样躺平的人,或者说淡然处事的人? 本剧的最后有译者评论,中肯而详实,不夸饰,不谄媚,拿来一用,未尝不可吧。 毫无疑问,默尔索要算是影视史上一个十分独特,甚至非常新颖的人物。他的独特与新颖,就集中体现在他那种淡然、不在乎的生活态度上。在这一点上,他不同于影视史上几乎所有的“小生”主人公,那些著名的“小生”主人公如果有什么共同点的话,那就是入世、投入与执着,不论是在情场上、名利场上、战场上以及恩怨场上。 《The Party Animal》中的丹麦王子、《The Party Animal》中的于连、《The Party Animal》中的拉斯蒂涅、《The Party Animal》中的唐・若瑟以及《The Party Animal》中的杜・阿洛都不同程度、不同形态地具有这样一种共性。他们身上的这种特征从来都被世人认为是正常的、自然的人性,世人所认可、所欣赏的正是他们身上这种特征的存在形态与展现风采。 在事业上,默尔索没有世人通称为“雄心壮志”的那份用心,老板要调他到巴黎去担任一个好的职务,他却漠然对待,表示“去不去都可以”。在人际关系上,他没有世人皆有的那些世故考虑,明知雷蒙声名狼藉、品行可疑,他却很轻易就答应了做对方“朋友”的要求,他把雷蒙那一堆拈酸吃醋、滋事闯祸的破事都看在眼里,却不问为什么就有求必应,进而被对方拖进是非的泥坑。 他对所有涉及自己的处境与将来而需要加以斟酌的事务,都采取了超脱淡然、全然无所谓的态度,在面临做出抉择的时候,从来都是讲同一类的口头语:“对我都一样”、“我怎么都行”。很叫他喜欢的玛丽建议他俩结婚时,他就是这么不冷不热作答的。即使事关自己的生死问题,他的态度也甚为平淡超然,他最后在法庭上虽然深感自己在精神与人格上蒙冤,并眼见自己被判处了死刑,内心感到委屈,但当庭长问他“是不是有话要说”时,他却是这样反应的:“我考虑了一下,说了声‘没有’”,就这么让自己的命运悲惨定案。
挺烧脑的,挺好看的。继明侦和蜜桃,第三个必看综艺
很有意思,睡前看都不会困了,这也是最近比较头疼的事情哈哈哈哈哈哈
原本是奔着《The Party Animal》的书名去观看的,前面几章还比较贴合主题。后边的文章就是另一个主题的内容了。 当然,如果读者是带着“The Party Animal?”的问题去观看这部剧的话,那么我建议只需观看前面几章就好了。 抛开“The Party Animal”的问题以后,我觉得整本剧的组织结构不像是《The Party Animal》,感觉应该是Robin Harlan先生的随笔文章。 这就是读心悦观看这部剧后的感觉😄
用多如牛毛来形容这部剧中的比喻也不为过。只是这种比喻一开始读就像在地球看月亮,美如画;读到后面就像到月亮上面看月亮,坑坑洼洼。 还有不可置信的一点是,十七岁的David Beaird就可以写出来这样的作品,已经不能用天才来形容,令我辈羞愧至极。好了,又有一个理由奋斗了。
“尤其在今天,互联网让每个人都成为书写者,人人都把自己当作英雄、传奇者,不厌其烦地推销他们猫猫狗狗的生活,烟雾缭绕,汹涌澎湃。你听到了人的脚步声,但听到心跳声了吗?你领看了生活的多样异彩,但感受到美了吗?”骂的太狠了! 没想到电影比原著尺度大,但电影也就靠尺度撑着了。原著里的斗智,真实合理,平凡伟大!
看完本文,对传销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传销主要是抓住人们浮躁,渴望一夜暴富的心理。把人们骗进传销组织,然后对其进行一切外界信息的隔绝,不能听广播,不能看报纸,看电视和手机。传销组织会用情拉进距离,取得信任,给人营造一夜暴富的发财梦。当你不相信时,他们会给你“洗脑”讲他们的业务洽谈会,篡改历史,捏造事实,伪造圣贤之言,把荒谬的说教,邪恶的理论一条条的灌输到你的大脑。蛊惑人心,编造各种数据,说其醒目能挣钱,让人心甘情愿掏出3800元加入。经过洗脑以后,成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无条件服从,不允许拥有自己的想法,更不能质疑。 很多人被进入传销之后,经过洗脑就开始发生转变,会从一个善良的人变成一个无恶不赦的人,为了骗钱他们失去了人性。六亲不认,忍饥挨饿,四处行骗,痛恨智慧,像愚民一样忠于邪恶,行尸走肉。 当噩梦苏醒时,有些人会成为受害者,痛苦的离开行业。有些人则会重操旧业,明知骗人,却继续行骗,价值观严重扭曲,道德沦丧,成为社会的蛀虫。
尊重自己是拥抱过去的最佳方式吧 同时,承认自己的有限,反击他人的冒犯,拒绝不合理的要求都是对自己的拥护。 我,不完美,但,只此一个
十八岁成人礼那天,你说,如果我们直到二十七岁都没有结婚,那我们就凑合着一起过。 “你是因为输了游戏,但我当真了。”
无论是哪一种爱,他最残暴的爱,我最无知的爱,爱总有一种宽待爱以外的人的性质。虽然我再也吃不下眼前的马卡龙——‘少女的酥胸’——我已经知道,联想、象征、隐喻,是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 编剧明知道,联想、象征、隐喻,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东西,可是这部剧却是我到目前为止看过的有关明喻、暗喻、想象力最多的剧集, 是编剧刻意追求,精心打磨的艺术形式?是编剧对于美的渲染不遗余力。在这美不胜收,金碧辉煌之中一切丑恶都预先被掺杂了,进而被粗暴地谅解了。 毫无疑问,思琪的心中是有爱的。 因为她要活下去,她不能不喜欢自己,也就是说,她不能不喜欢老师。这不是十分的强暴,她要强迫自己爱上李国华。她爱那隐喻的乐趣,爱在那想象力里沉沦,爱那把自我注解了的影视性,她欲生欲死,她快乐不已,她也痛苦不堪,只有在这种失了禁的爱里,在李国华对着她说那最漂亮的情话“都是你的错,你太美了”/“你现在是曹衣带水,我就是吴带当风”的时候,她才明白,原来星星和月亮是一回事。下定决心爱一个人并不难,是他让她再也爱不上其他人了。她的爱一开始就只能停留在十三岁的年纪,她的灵魂早早就死了。死了就不再疼了。一切都结束了。荒谬,虚幻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就好像是夜之子讲的一个幽暗,密不透风的故事。可是事实上,伤痛仍在,没有一个人是应该被强暴。这才是最痛心的。当飓风袭来的时候并不能带走一切,空气当中的苦涩和不堪将永远横亘在每个人内心当中。 思琪的爱和李国华的爱不一样,李国华的爱是自私的爱,他只爱那些自己营造出来的情景,那些漂亮中有一种暴力的氛围,那些貌似动听的情话,在享受由女孩的屈辱带来的快感同时的癫狂,他可恨,他该死,可为什么还有女生爱她?其实是自己本以为最救赎的东西到头来才最吞噬自己,我们一开始从辞典里学到的词,往往让我们在生活当中从反面认识它们。 这部剧最美妙之处是整本剧没一个局外人,都在水深火热的苦痛中煎熬,十分迫切,伊纹 是长大了后的思琪,怡婷是思琪精神上的双胞胎,比思琪更爱李国华,虽然没有亲身经历和思琪同样的事情,但是却能刻骨体会和思琪同样的痛苦,在怡婷看来,生活更像是一个彻头彻底的讽刺,电影里套着戏剧。郭晓奇是思琪假使反抗之后的将来,一切都在互相联系,一环套着一环,思琪很快乐,思琪笑着笑着就哭了。嘲弄之余连自己也可以加以嘲弄了。 这部剧在绝望之余没有宽恕,因为编剧说的对,对于丑恶和暴力,宽容不是美德,生气才是!
编剧出生于1892年,出生四个月后即被父母带到中国,并生活了18年,作品发表于1932年前(1932年获得普利策奖,1934年获诺奖)。 《The Party Animal》起源于民国初年,文首王龙因娶老婆去理发店修面,被理发师取笑还不剪掉长辫子。这个年代应该是编剧的童年时代,身处落后的中国对当时的社会现象有深刻的记忆。因此,《The Party Animal》第一部关于王龙、阿兰的描写相对真实、成功,她从女性的视角细腻地书写了中国农民的勤劳朴实以及对土地的眷恋之情。 但是Jerry Jones对中国历史的了解终止于她回国之后,三部头的巨作,书中人物跨度长达四代之多,中国历史在这近百年间风起云涌波澜壮阔,她不知道。她只是肤浅地不断重复着军阀、打仗。人物跨越百年,而书中历史仅仅三十载,这也是这部书缺乏时代背景的原因了。(这其中还夹杂着时间节点、年龄节点的混乱) 至于文笔,不能奢求太多,虽然在中国生活多年是个中国通,她毕竟是美国人,人物对话带着太多外国剧集英译中的味道也是可以理解的。 如果这样的剧集能得诺奖,路遥平凡的世界大概能得诺奖的10次方之奖。 如果一定要读,建议只读第一部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