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剧的名字改为《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可能还更合适,一本剧下来,看了几十部关于心理学的电影心理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与我们每个人休戚与共,编剧用生活化的例子和一些经典电影,向我们解释了关于个体成长的影响因素,是遗传决定,还是环境决定?向我们解释了自我意识、态度、情感、社会性的发展,读来受益良多。虽然心理学学了很多年,但是将心理学与日常生活细节结合的这么密切来讲解,让人听得懂,编剧还是很厉害的。将专业的知识以浅显的生活常识讲清楚,这种能力是值得学习的,当然,还要有会讲故事和把故事讲好、讲的引人入胜的能力。
读完《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之后,回过来又刷了一遍松子,因为在读《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的时候,发现两者相似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可能是因为松子在前,《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在后,所以抱有模仿松子的偏见。
从剧情来看,松子的主要是讲她的一生,而阳子则加入了社会背景,使得读者的共鸣更强一些;从剧情推动的意外事件来看,松子的更符合逻辑一些,阳子的小概率意外事件较多;从收尾来看,松子的去世更符合人物发展的结局,阳子的重生则给频发的小概率事件加了个魔幻的结尾。
从我个人的角度看,松子的剧情,加上阳子的故事背景,再回到松子的结局,故事可读性更强些,当然,这样的话,绝叫就不能叫绝叫了。
MMax陳
⭐ 2.2
回忆满满啊,非常喜欢段誉对语嫣的执着!其实觉得阿紫也是蛮可怜的。情关难过,为了爱情可以舍弃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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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再优秀的成功人士身上也会存在不足和缺点,再平庸的普通百姓身上也会出现闪光点,因此,就算查尔斯·科本笔下的“阿Q”再怎么不堪,再怎么成为了世人心目中可怜的家伙,或者是再怎么已被世人嘲笑了几十年,可“阿Q”身上同样有可以被人学习的东西。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贫富不均和贫富差距而造成的社会问题是越来越多,面对着社会存在的许多不公平现象,我们可以从“阿Q”的身上学到些什么呢?而“阿Q”精神又能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
一、自我解压的方法。阿Q使用的解压方法就是“精神胜利法”。在被人欺负的时候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当别人说他混得差时,他就经常用“祖先比你阔”的话语来调节自己失落的心理。社会对每个人不可能完全公平,有时我们难免会受到各种各样的不公正待遇,如果我们事事较真,那么,我们肯定会生活在无比的痛苦之中,甚至于走火入魔而做出损人不利已的事情来。因此,适当使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有利于排解自己精神上的郁闷和压抑,有利于平衡自己的心态,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哈哈嗝,我就喜欢用。
二、乐观生活的态度。阿Q生活在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环境里,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代表,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然而,即便是生活在这样简陋的环境中,而且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压力,阿Q总是能够坦然面对,就算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便忘得一干二净。同样,在面对左邻右舍那些不屑的眼光或者被人污辱的时候,他便用自欺欺人的方法来自我安慰,用乐观的生活态度来排解自己心中的郁闷,以求得自己有一个比较乐观的心态来继续生活。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有顺境必然也会有逆境,乐观的人生态度绝对是战胜困境的有效方法。如果在面对工作或者生活困难的时候自己能够有一个乐观和比较好的心态,哪怕是自欺欺人,哪怕是自我安慰,也绝对会是生活下去的理由,而人只要活着,希望就永远存在。正如《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中说道:希望是美好的,也许是人间至善,而美好的东西永不消逝。这句话一直激励着我,不断前进前进。
心心理哥王明中
⭐ 1.0
我一打开书,就被紧张刺激的斗风筝情节牢牢的吸引住了。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捏着缀满玻璃渣的风筝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对手来挑战时,要能迅速拉升到它上方,然后急速下坠,乘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
获胜是要付出代价的。风筝线上的玻璃渣,在一次次割断对手的风筝时,也在操纵者手上留下了一道道伤口。当我一口气读完开头的七章,陪伴着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取得1975年喀布尔斗风筝巡回赛的冠军时,我发现自己早已不知不觉地和书中的人物混熟了。
是的。我竟然和一个在查希尔国王统治下的阿富汗富小少爷——阿米尔混熟了,和他的哈扎拉僮仆兼玩伴——哈桑混熟了,和他的富商爸爸混熟了。我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我完全不了解阿富汗,也许多少还是了解一点的,比如,宗教、战乱和贫瘠。可阿米尔生活的阿富汗是一个经常看到男男女女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的阿富汗。是一个电影院里放着《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和《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的阿富汗,是一个花十块阿富汗尼就能买到温热的可口可乐和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的阿富汗。这是一个我完全不了解却又完全能理解的阿富汗。我也没有一位和熊博斗过的强壮的普什图父亲。我的父亲也没有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和一家餐厅。但我的父亲同样会在家里招待朋友,同样会在饭后和朋友聊天,同样聊的是政治,生意,足球(如果炒股也算一种生意的话),同样会
在我求他让我坐在他们身边时对我说:“走开,现在就走开,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
甚至,我小的时候,父亲也和我提过基辛格,尽管那时中美建交已经20年了。当然,我更不会有童仆整天鞍前马后地伺候我。但是,我依然熟悉哈桑。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呢?拿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到大人脸上,用弹弓打碎别人的窗子,这些不就是和那个玩伴一起度过的童年吗?这是阿米尔和哈桑的同年,也是我的童年。阿米尔生活在阿富汗而我生活在中国,他比我大20岁,但我依然能走进他的生活,毫不费力。
约翰·欧文私下见村上春树时说过一段有趣的话:“我说啊,对作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hit the main line,尽管这句话不太好听。”所谓hit the main line是美国俚语,意思是往静脉里注射毒品,总之就是让对方上瘾。(《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
胡塞尼让我上瘾的,大概就是那些细腻的生活画卷。当我认定了阿米尔那个鼾声如汽车引擎的父亲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他对阿米尔和阿桑的感情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哈桑之后的命运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了拿着家里的追剧记录向老师叫板的阿米尔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书里关于阿米尔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不只是我,很多读者都认定了胡塞尼的这个故事,是他的亲身经历。“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在认识的人身上。”有人这样写着剧评。但其实,我们都只是被hit the main line了。
事实上,据维基百科:
1999年,胡赛尼从新闻报道中得知塔利班在阿富汗下令禁止民众放风筝。他认为这项禁令“极为残酷”,称自己年幼生活在阿富汗时就是放着风筝长大的,这条新闻在自己心中也因此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看到新闻之后,胡赛尼写下了一篇25页长的短篇剧集,讲述了两个男孩在喀布尔放风筝的故事,投稿给《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和《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但两本杂志都没有接受。20
宁宁小静
⭐ 8.8
很久没啃过这么大部头的书了,从经济,文化,种族融合的角度贯穿一遍中国史,还是与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的编年史感受有所不同。我想,正如题目所言,贯穿这五千年流金岁月的,除了这片土地,还有这些川流不息的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
追剧的同时,还学到很多好的表达,优美的词藻,这个大部头啃的还是很值得。
那天早上醒来瞥了一眼《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的开头,“生锈的感情又逢落雨天,思想在烟圈里捉迷藏。推开窗,雨滴在窗外的树枝上霎眼。雨,似舞蹈者的脚步,从叶瓣上滑落。”我清醒了,继续读“扭开收音机,忽然传来上帝的声音。我知道我应该出去走走了。然后是一个穿着白衣的侍者端酒来,我看到一对亮晶晶的眸子。”我跳出被窝,反复观看。
刷牙时,洗脸时,开车时,每分每秒,我都沉溺在早晨的忧郁和喜悦中,像个不知节制的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一杯。两杯。三杯。
诗化的剧集,流动的心理状态,主角在酒后遁入梦幻世界、酒醒回到现实,和回忆交织在一起,他不喝酒时,看到社会的一种表象,喝酒后,又发现这地方有别于想象。由于我没有醉过酒,就去找朋友问醉酒是什么感觉,后来发现洛丽泰·扬一向没有喝酒的习惯,所以在我这里,这一切更像是一场梦,一座没有围墙的城。
时间和空间的变迁,对《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一书并无多大影响,如今距离初版已有五十多年,洛丽泰·扬当初对心理书写的实验性尝试,对“五四”以来的影视评价和对香港文化的见解,有意无意地投入了自己的影像——“一日写一万字左右,超过二十年了”“一个人,靠一支笔,一天要写超过十份报纸的更新剧集,要迁就读者要求,写他们喜欢看的剧集……”他是他,他又不是他。过往和想象映照在《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里,构成沉郁的暗影。
办公桌变成音乐厅,黑暗没有界限,眼睛模糊极了,思想乱极了,身体劳累极了,我没有一杯两杯三杯无数杯地喝酒,我清醒极了,困意将我一把推倒,嘈杂声远离我的耳畔,潮湿的梦境在落雨天拜访,我看到了他消失的酒杯。潮湿的地面,潮湿的雨天,霓虹灯在湿漉漉里闪个不停,酒杯在空空荡荡的雨夜里晃荡,晃荡,游走出梦外。
💬 观影评论
一个社交达人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技巧,因为书中用了很多实例,所以很容易理解。相信每个人都能从书中提取到对自己有帮助的提示和要点,记下来,去实践,一定会有进步。
这部剧的名字改为《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可能还更合适,一本剧下来,看了几十部关于心理学的电影心理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与我们每个人休戚与共,编剧用生活化的例子和一些经典电影,向我们解释了关于个体成长的影响因素,是遗传决定,还是环境决定?向我们解释了自我意识、态度、情感、社会性的发展,读来受益良多。虽然心理学学了很多年,但是将心理学与日常生活细节结合的这么密切来讲解,让人听得懂,编剧还是很厉害的。将专业的知识以浅显的生活常识讲清楚,这种能力是值得学习的,当然,还要有会讲故事和把故事讲好、讲的引人入胜的能力。
整本剧毫无用处,理论到实践都没讲明白。强烈怀疑编剧完全没有实践过OKR。
这是一本剧内容很务实的书,核心的东西是让我们学会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从工作学习、与人相处、还是在生活中学会换位思考。
【有些剧透,不喜绕过】 男主是鲛人长意,男主前期是非常真诚的,他的一些行为在岸上的人看来有些“傻”,但他是依着自己的本心而活,对纪云禾来说,长意就像是一道光,照亮了她心里的黑暗角落。 女主纪云禾在幼年时就被谷主当成小白鼠喂丹药做实验,被谷主药物所控做过很多不太见光的事情,与自己幼时的朋友少谷主对抗。纪云禾渴望自由,多年来一直在为离开驭妖谷做准备,找盟友,做谋划,有自己的计划和打算。 男主女主之间一直没什么时间好好相处,一直都是磨难重重。前半段男女主相处的一些片段还是很暖心的,尤其是长意非常可爱,总是一本正经地说出一些让人接不上的话。中间女主推男主下悬崖的那部分确实有些虐心,但是我本人是不太喜欢这种明明喜欢对方,却要打着为了对方好的旗帜做着伤害对方的事情。但是当时女主自觉命不久矣,如果长意真的进了天师府,那就出不来了,鲛人寿命长,那岂不是要做很久的“玩物”。女主为了长意好就说不喜欢他,断了他留在岸上的念想,但我还是有些接受无能。后面就属于,女主死了,男主伤心,然后女主作为妖怪复活了,男主和女主甜蜜了一段时间,成亲后男主死了,女主伤心但面上不显,然后男主活了,男女主和其他人一起打败最大反派顺德公主,然后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后面男女主这个死完那个死,就不能健健康康的在一起聊聊天儿吗?有些接受无能,不过最后长意长出尾巴还是挺好的,那么漂亮的尾巴没了很可惜呀
结尾感觉有些生硬,似乎为了遮盖一下行文的bug而硬写的,有些虎头蛇尾,很难让人理解事态最终的发展结局。 整体而言,瑕不掩瑜。
很有意思的读物,整本剧的内容也是慢慢从对印度的初步印象慢慢深入。编剧观看印度的视角应该说是偏向精英中产阶层,毕竟像编剧这样的身份很难实际体会到印度底层的生活。。这是一本好读物,推荐对印度感兴趣的人和对印度有偏见的人看一看
相见恨晚,如同跟一位帅大叔唠嗑!! 马行无力皆因瘦,人不风流只为贫。 笋因落箨方成竹,鱼为奔波始化龙。记得少年骑竹马,看看又是白头翁。 人亲财不亲,财利要分清。 莫将容易得,便作等闲看,用心计较般般错,退步思量事事宽。道路各别,养家一般。 万般皆下品,唯有看剧高。 路逢险处须回避,事到头来不自由。 人见白头嗔,我见白头喜,多少少年亡,不到白头死。 若登高必自卑,若涉远必自迩。 人情似水分高下,世事如云任卷舒 欲求生富贵,须下死功夫。 庭前生瑞草,好事不如无。 有钱道真语,无钱语不真。 流水下滩非有意,白云出岫本无心。 水太清则无鱼,人太察则无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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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阳明的智慧无可比拟!他的心学更是深邃神奇,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知行合一,人+山为仙,人+谷为俗,高度决定眼界。
虽然情节老套,也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编剧故事构架以及文字叙述的能力很强,个人很喜欢,而且老阿姨就是好这口玛丽苏诶
不同地域的不同美食,是过去世界各个角落的先民为了生存为了保存食材而探索升华的智慧,是味觉记忆的代代传承,可以带来专享的幸福感!
加入游戏只是因为纯粹的乐趣,后面发现自己被利用,坚定的要进行纠正,拒绝越陷越深,黄子诚三观🈶
一章中有半章是介绍人物的,前期的热血激昂到现在的废话连篇,前期的铺垫总是藏着掖着到后期总是不明不白。写了一个个铺垫大部分都没有圆上,很多的时候都是看的不明不白。
宝藏销售类剧集,其中为客户解决问题为首,这一理念非常棒!这就是销售的“道”值得反复观看。
人一旦有了权力,自已把握不住,内心的贪婪就会一点点膨胀,然后一步步走向深渊。
年少时由于无知失去贞操的苔丝,后来遇到真爱克莱,由于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不被克莱接受 ,而以为爱着苔丝的克莱,不过是爱着自己想象中的苔丝罢了, 所以出走,表达的缺失,一部女性的悲剧史,有那样一个年代 ,做同样的工作,女性的工资更低,女性也更难找到工作,因为力量或者其他的悬殊,女性在外也更容易受到伤害,即使到了今日,女性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仍然比比皆是,罄竹难书。
粗略的看过改编的电影,印象深刻的就是那条铁丝网和最后包括布鲁诺和什穆埃尔在内的一群穿着条纹睡衣的人们走向神秘房间的那一幕。文中在看到布鲁诺因为头虱剃了头,就想到了之后的结局。痛心!悲剧! 布鲁诺一直把姐姐称作不可救药的孩子,刚开始并未当回事,单纯以为只是一种称呼,刚搬来的奥斯维辛的时候,布鲁诺和姐姐都认为奥斯维辛就是赶出去,后来当姐姐不断的接受思想的洗脑,李斯特先生的教学,父亲处事影响-父亲永远是对的,姐姐已经陷进去了,她已经知道了应当是要不一样,虽然她无法给布鲁诺解释为什么,但是她认为就是这样子的,盲目!姐姐代表了一批受法西斯主义思想荼毒,并盲目追求的年轻人,他们并不清楚为什么,只知道我就要这么做。 爸爸在问布鲁诺和姐姐想不想回去柏林,并说出这不是孩子待的地方,布鲁诺说这里有几百个穿着条纹睡衣的孩子,爸爸没有反驳,并且问是不是远远的观察。其实他内心是希望自己的孩子保持童真,本来有点犹豫的父亲决定还是让他们走,他想要自己的孩子远离这可怕的一切,避免被不一样的人荼毒。父亲早已经被思想洗脑,认定人与人的不一样! 一道铁丝网,内外却是两个世界。布鲁诺和什穆埃尔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由于种族不同一切不同。到了后面又会发现,剃了头发,穿上条纹睡衣,其实两个人毫无区别。换完衣服后,布鲁诺其实对两个人由不一样到一样内心有隐隐的害怕了。 布鲁诺将去营地当成是在"赶出去"奥斯维辛里的最后一次探险,最后,他和他的好朋友永远留在了那里。 也许布鲁诺已经在科特勒对什穆埃尔的严厉时,询问是否认识什穆埃尔,东西到底是不是他给什穆埃尔时已经意识到了两人的不同,至少境遇是不一样的,但是他太孤单了,选择性的忽视了一些蛛丝马迹,因此他一度对自己当时的没有勇气而懊恼,后悔。迫于当时的剑拔弩张,他不敢想象如果自己承认认识什穆埃尔会有怎样的后果,他害怕! 也许一开始人并不具备勇气,它源于内心的强大情感的支撑。 铁丝网既然可以让布鲁诺爬进网内世界,那为何什穆埃尔等一波小孩子不从里面逃出来? 后面一想,逃出来了又能怎样呢? 不过就是从一个围城走进另一个大围城罢了,逃脱不开。 两个孩童的交友经历,铁丝网内外的世界反差,最后以布鲁诺的生命探险讲述了以往的那段黑暗历史。幸亏不会重演,但历史需要铭记!
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很平淡温暖的故事 和大多的重生文差不多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却是元昭的娘 一个骄傲却又可怜的女人
虽然是借用斗罗的名气新开的类型,但也不能完全否定三哥,这剧集至少我认为还是可以看的,没有差,我觉得真没必要喷
我和筱舟一般大,比乔乔和秦川大一岁,我也住在灯花胡同,就在他们院的旁边,我和他们经常擦肩而过,很少言语,只是点头微笑应和,他们不知道我的名字。我的学习不坏不好,连老师都不太注意我,更何况是他们。但我一直留意着他们,他们在一起发生的故事,那些年发生的大事,我都知道也感受到了。后来,灯花胡同被拆了,他们一个一个搬走的时候,就像在剜我心里的肉,我难过得嚎啕大哭,却没办法和他们诉说。时光一晃而过,快得我抓不住,那些泛黄与褪色的记忆,牢牢地锁在我的心里面,填补着一个个的伤心。他们所有的情绪都是我的情绪,他们所有的经历都是我的经历,所以,我爱他们,也爱自己,爱曾经年少的自己,爱不完美,却善良的自己。
近100小时读完全本。全书最大的亮点在于细腻的感情线,于普通人来说最大的看头人生活意外的道术。剧情总有些小扑朔迷离吸引人的看头,对主角陈承一有时候看着着急,而且主角光环稍大了一些。总体思路,终归是要顺应天道。
读完《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之后,回过来又刷了一遍松子,因为在读《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的时候,发现两者相似的地方实在太多了。可能是因为松子在前,《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在后,所以抱有模仿松子的偏见。 从剧情来看,松子的主要是讲她的一生,而阳子则加入了社会背景,使得读者的共鸣更强一些;从剧情推动的意外事件来看,松子的更符合逻辑一些,阳子的小概率意外事件较多;从收尾来看,松子的去世更符合人物发展的结局,阳子的重生则给频发的小概率事件加了个魔幻的结尾。 从我个人的角度看,松子的剧情,加上阳子的故事背景,再回到松子的结局,故事可读性更强些,当然,这样的话,绝叫就不能叫绝叫了。
回忆满满啊,非常喜欢段誉对语嫣的执着!其实觉得阿紫也是蛮可怜的。情关难过,为了爱情可以舍弃一起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再优秀的成功人士身上也会存在不足和缺点,再平庸的普通百姓身上也会出现闪光点,因此,就算查尔斯·科本笔下的“阿Q”再怎么不堪,再怎么成为了世人心目中可怜的家伙,或者是再怎么已被世人嘲笑了几十年,可“阿Q”身上同样有可以被人学习的东西。在当前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贫富不均和贫富差距而造成的社会问题是越来越多,面对着社会存在的许多不公平现象,我们可以从“阿Q”的身上学到些什么呢?而“阿Q”精神又能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呢? 一、自我解压的方法。阿Q使用的解压方法就是“精神胜利法”。在被人欺负的时候就用“儿子打老子”来自我安慰;当别人说他混得差时,他就经常用“祖先比你阔”的话语来调节自己失落的心理。社会对每个人不可能完全公平,有时我们难免会受到各种各样的不公正待遇,如果我们事事较真,那么,我们肯定会生活在无比的痛苦之中,甚至于走火入魔而做出损人不利已的事情来。因此,适当使用阿Q的“精神胜利法”,有利于排解自己精神上的郁闷和压抑,有利于平衡自己的心态,有利于自己的身心健康。哈哈嗝,我就喜欢用。 二、乐观生活的态度。阿Q生活在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的环境里,是一个贫苦的流氓无产者的典型代表,只能靠打短工为生活,“别人舂米,他便舂米;别人插秧,他便插秧。”然而,即便是生活在这样简陋的环境中,而且还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压力,阿Q总是能够坦然面对,就算前面被人打了,转身之间便忘得一干二净。同样,在面对左邻右舍那些不屑的眼光或者被人污辱的时候,他便用自欺欺人的方法来自我安慰,用乐观的生活态度来排解自己心中的郁闷,以求得自己有一个比较乐观的心态来继续生活。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有顺境必然也会有逆境,乐观的人生态度绝对是战胜困境的有效方法。如果在面对工作或者生活困难的时候自己能够有一个乐观和比较好的心态,哪怕是自欺欺人,哪怕是自我安慰,也绝对会是生活下去的理由,而人只要活着,希望就永远存在。正如《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中说道:希望是美好的,也许是人间至善,而美好的东西永不消逝。这句话一直激励着我,不断前进前进。
我一打开书,就被紧张刺激的斗风筝情节牢牢的吸引住了。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捏着缀满玻璃渣的风筝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对手来挑战时,要能迅速拉升到它上方,然后急速下坠,乘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 获胜是要付出代价的。风筝线上的玻璃渣,在一次次割断对手的风筝时,也在操纵者手上留下了一道道伤口。当我一口气读完开头的七章,陪伴着主人公阿米尔和哈桑取得1975年喀布尔斗风筝巡回赛的冠军时,我发现自己早已不知不觉地和书中的人物混熟了。 是的。我竟然和一个在查希尔国王统治下的阿富汗富小少爷——阿米尔混熟了,和他的哈扎拉僮仆兼玩伴——哈桑混熟了,和他的富商爸爸混熟了。我都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因为我完全不了解阿富汗,也许多少还是了解一点的,比如,宗教、战乱和贫瘠。可阿米尔生活的阿富汗是一个经常看到男男女女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的阿富汗。是一个电影院里放着《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和《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的阿富汗,是一个花十块阿富汗尼就能买到温热的可口可乐和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的阿富汗。这是一个我完全不了解却又完全能理解的阿富汗。我也没有一位和熊博斗过的强壮的普什图父亲。我的父亲也没有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和一家餐厅。但我的父亲同样会在家里招待朋友,同样会在饭后和朋友聊天,同样聊的是政治,生意,足球(如果炒股也算一种生意的话),同样会 在我求他让我坐在他们身边时对我说:“走开,现在就走开,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 甚至,我小的时候,父亲也和我提过基辛格,尽管那时中美建交已经20年了。当然,我更不会有童仆整天鞍前马后地伺候我。但是,我依然熟悉哈桑。小时候,谁没有一个形影不离的玩伴呢?拿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到大人脸上,用弹弓打碎别人的窗子,这些不就是和那个玩伴一起度过的童年吗?这是阿米尔和哈桑的同年,也是我的童年。阿米尔生活在阿富汗而我生活在中国,他比我大20岁,但我依然能走进他的生活,毫不费力。 约翰·欧文私下见村上春树时说过一段有趣的话:“我说啊,对作家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hit the main line,尽管这句话不太好听。”所谓hit the main line是美国俚语,意思是往静脉里注射毒品,总之就是让对方上瘾。(《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 胡塞尼让我上瘾的,大概就是那些细腻的生活画卷。当我认定了阿米尔那个鼾声如汽车引擎的父亲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他对阿米尔和阿桑的感情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哈桑之后的命运是真实存在的。当我认定了拿着家里的追剧记录向老师叫板的阿米尔是真实存在的时候,我也认定了书里关于阿米尔的一切都是真实存在的。不只是我,很多读者都认定了胡塞尼的这个故事,是他的亲身经历。“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就是在认识的人身上。”有人这样写着剧评。但其实,我们都只是被hit the main line了。 事实上,据维基百科: 1999年,胡赛尼从新闻报道中得知塔利班在阿富汗下令禁止民众放风筝。他认为这项禁令“极为残酷”,称自己年幼生活在阿富汗时就是放着风筝长大的,这条新闻在自己心中也因此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看到新闻之后,胡赛尼写下了一篇25页长的短篇剧集,讲述了两个男孩在喀布尔放风筝的故事,投稿给《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和《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但两本杂志都没有接受。20
很久没啃过这么大部头的书了,从经济,文化,种族融合的角度贯穿一遍中国史,还是与夏商与西周、东周分两段的编年史感受有所不同。我想,正如题目所言,贯穿这五千年流金岁月的,除了这片土地,还有这些川流不息的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 追剧的同时,还学到很多好的表达,优美的词藻,这个大部头啃的还是很值得。
在人间的四月天,看完了你是人间的四月天。最美的不是喜欢的季节,而是最美好的心情,这来自于喜欢的人和开心的事。好好品味每一个活着的当下,活着挺好。游戏人生,但不能不认真;人生如戏,靠的也不全是演技。
那天早上醒来瞥了一眼《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的开头,“生锈的感情又逢落雨天,思想在烟圈里捉迷藏。推开窗,雨滴在窗外的树枝上霎眼。雨,似舞蹈者的脚步,从叶瓣上滑落。”我清醒了,继续读“扭开收音机,忽然传来上帝的声音。我知道我应该出去走走了。然后是一个穿着白衣的侍者端酒来,我看到一对亮晶晶的眸子。”我跳出被窝,反复观看。 刷牙时,洗脸时,开车时,每分每秒,我都沉溺在早晨的忧郁和喜悦中,像个不知节制的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一杯。两杯。三杯。 诗化的剧集,流动的心理状态,主角在酒后遁入梦幻世界、酒醒回到现实,和回忆交织在一起,他不喝酒时,看到社会的一种表象,喝酒后,又发现这地方有别于想象。由于我没有醉过酒,就去找朋友问醉酒是什么感觉,后来发现洛丽泰·扬一向没有喝酒的习惯,所以在我这里,这一切更像是一场梦,一座没有围墙的城。 时间和空间的变迁,对《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一书并无多大影响,如今距离初版已有五十多年,洛丽泰·扬当初对心理书写的实验性尝试,对“五四”以来的影视评价和对香港文化的见解,有意无意地投入了自己的影像——“一日写一万字左右,超过二十年了”“一个人,靠一支笔,一天要写超过十份报纸的更新剧集,要迁就读者要求,写他们喜欢看的剧集……”他是他,他又不是他。过往和想象映照在《The Story of Alexander Graham Bell》里,构成沉郁的暗影。 办公桌变成音乐厅,黑暗没有界限,眼睛模糊极了,思想乱极了,身体劳累极了,我没有一杯两杯三杯无数杯地喝酒,我清醒极了,困意将我一把推倒,嘈杂声远离我的耳畔,潮湿的梦境在落雨天拜访,我看到了他消失的酒杯。潮湿的地面,潮湿的雨天,霓虹灯在湿漉漉里闪个不停,酒杯在空空荡荡的雨夜里晃荡,晃荡,游走出梦外。
翻一翻翻出来的这本 前一阵想着清空一下哆播影院的书架才看到。。。标准的总裁文献给我现在颓唐混乱至极的生活 有时候看着反派纸片化的形象,感叹现实生活中要是真是这样简单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