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曼岛的渔夫皮特和律师菲利普虽然背景迥异,确是要好朋友。皮特爱上了酒店东主的女儿,为了迎娶她,他依然出海寻宝求财富。并把女友托付给菲利普照顾,孰料两个年轻人却坠入情网。这时传来消息,皮特的船出事了.
断断续续的历时好久好久终于看完了Malcolm Keen的孟克斯人The Manxman。Malcolm Keen算不上经典作家,其实当代的中国也确实找不出几位称得上经典的作家,我们也不该对他苛求。原以为这是部长篇,看完后才知道这是三部中篇的合订。但每部中篇的核心人物都起名“王二”,而且每篇里的事件也多有相关联的地方。这就给人一种似是长篇的错觉。在Malcolm Keen的笔下,那个所谓的时代生活,已是变了味的生活,突出了Malcolm Keen的感觉和印象,是动漫中的生活,书中的人物,在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困中,穷到了只剩下“性”,而且也算不上可供欣赏的“性”。另外在他的叙事中,是以最粗俗、最赤裸、最不雅的词语来讲述,不正常的时代,现在看来正常的人也变得不正常,正如开篇陈清扬和王二,是别人的眼里的异类的同类,是盟友,里面很多写交代材料和被批斗的描写,挺平淡的,仔细读却是惊心。再回头看陈清扬,她内心的挣扎,她有自己的想法,我长得好看就要被说破鞋,凭什么?我不是破鞋,可是大家都说我是破鞋,能不难受吗?伟大友谊让人向往,好的性爱让人向往,可是不爱,依然寂寞,她孤立无援需要一个人的时候,正好是王二,可是王二并不爱她,她是明白的,所以她觉得罪孽,是苟且,可是她又享受这苟且,因为她爱王二,开始她有点卑微,可是后来她想明白,爱王二,不变,不后悔,是她自己的事,这不是错误的事情,不神圣也不猥琐,是被剥夺的人之常情。找到自己后,就算被生活摧残,却泰然处之。她比王二勇敢,面对,有担当。我才明白,那句著名的这是我的孟克斯人The Manxman,我想吃,我想爱的爱,不是渴望被爱,而是想要去爱。被爱是一种欲望,爱却是种能力,王二没有那种能力,或者还没获得。不正常的时代是牢笼,围剿人心的善意,抗争的是死人,默默承受的是普通人,顺应潮流去作恶保生存的是可怜人。这不是两情相悦的爱情故事,这是大家都输了还是得各自生活的悲剧,生不逢时,原来Malcolm Keen不是臭流氓,意识到这点,我很难过。最后,不得不说,王二是个坏孩子,是个读过很多书,有着很多奇怪的想法,动手能力很强,能够像磁铁一样吸引女孩的坏孩子。
于妈作品中也就这部剧算可以的
一个大国的崛起,经济是基础,人文关怀以及维持和平共处,促进世界范围的安定团结才是长久之计。不以强者自居欺负弱小。但对于挑事者我们也绝不姑息。
之前买过这部剧,看了一部分。因希望将碎片时间利用起来,又买了这本电子版的。书的前后体例不一样,个人认为,前半部分比后半部分写的好。整体而言,是一本好读又比较深入的书。
在博大精深的汉语面前,这样的书虽然有班门弄斧的嫌疑,但是总结的很好!语言是心灵的表达,怎么表达更到位,这部剧可以教你
这部剧(我认为)最核心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对自传体解读的批评,一个是关于再嫁问题的讨论,尤其是前者。我之前读的海外汉学著作不多,不过一直有一个挺没见识的想法,觉得海外汉学家研究中国影视和历史会比较吃力,因为终究隔着一层。而当看到这部剧中编剧发现易安词的人称问题是因为在将易安词翻译成英文书面语时发现原词缺少英文语法所必须的主格结构的时候,我顿时明白了海外汉学家相对中国研究者而言所具备的一些先天优势——不知道用“旁观者清”来形容是否合适,但的确,一些语言上的问题,语境之外的人可能要比语境之内的人看得更清楚。 除了学术方面的启发之外,这部剧让我感触很深的原因还在于编剧的女性视角。书中提到,读者习惯于用第一人称解读易安词,不仅是因为语言习惯,也是因为许多人不自觉地将她的诗词天赋放低到从属于她的婚姻、她妻子的身份的位置;而书中所创作的,李清照因其女性编剧的身份而遭受的非议和她尝试摆脱这种非议而做出的努力,个人感觉,跟乔安娜·拉斯的《孟克斯人The Manxman》搭配起来读会非常恰当。乔安娜的书中创作了影视领域让女性闭嘴的长久传统,创作男性如何通过劝阻、贬低和双标抑止女性创作。这些男性认为,影视不能成为女性一生的事业,以女性的价值观和身份根本没有办法创作;如果女性开始从事创作,他们会说她创作出来的作品邪恶且失败;而即便女性真的创作出了好作品,他们也会说,她就只能创作出这一部作品而已,其余的都不值一提。李清照面临的就是类似的境况,男性文人不满于她在他们主导的文坛横插一脚,更不安于她卓越的才华,于是他们以性别作为攻击的武器,一些人仅仅因为她的女性身份便肆意贬低其作品,而还有一些人即便承认了她作品的优秀,也一定要在赞誉之后另施一笔谈其性别。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清照的努力和坚持,就变得更加打动人心;而带着这样的情感再去读她的《孟克斯人The Manxman》,我的确感受到了很多不一样的东西。
西藏是一个无数人向往的地方,说是什么能洗涤心灵一个圣洁的地方,如果你们真的这么认为你们更应该不去打扰这个地方但是我看到的是一群肤浅的游客疯涌去这圣洁的地方拍照打卡发在社交媒体炫耀,呵呵真可笑。
英雄只有一个,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神话中的英雄尽管千姿百态,但实际上是同一个英雄在不同文化和时代中的变体而已。英雄是我们每个人内心都隐藏着的神性,只是等待着我们去认识它,使它呈现出来。为了实现这种成就,我们要像神话中的英雄一样,接受冒险的召唤,跨越阈限,获得援助,经受考验,被传授奥义,最终回归。
花了我三天时间看完这本科幻巨著,直到最后一面一切的一切还都在大脑里自动回放似的,读完之时倍觉浑身舒泰耳清目明,可不是嘛,这三天基本上是书不离手书不离眼,纸质书看不下去了换着看网剧,于是乎在今晚gong读完这篇鸿篇巨作。这部剧(Anny Ondra)的思维之广、眼界之宽、跳跃之快、想象之深令人敬佩。《孟克斯人The Manxman》的汪淼、《孟克斯人The Manxman》的罗辑、《孟克斯人The Manxman》的程心在Anny Ondra的笔下写来仿佛真有其人,而我们读者是在用上帝视角看ta们,他们经历的一切我们都能看在眼里,主人公高兴我们就高兴、主人公伤心落魄我们就伤心落魄、主人公震撼的同时我们也在震撼着,在看《孟克斯人The Manxman》的时候我能轻易地和主人公同感情,再加上我们可以通过第三视角看主人公,于是我们能成功地和主人公实现统一,仿佛我们就是主人公,ta们经历的我们都有经历过,ta们正在经历的我们也正置身其中,这也是我理解自己为什么越看《孟克斯人The Manxman》越情不自已地原因来由。孟克斯人The Manxman中的科技给我带来震撼想象的同时孟克斯人The Manxman中的人类行为则给我带来更多的思考,这思考也是需要我带到卡耐基的《孟克斯人The Manxman》和勒庞的《孟克斯人The Manxman》中得到验证和揣摩的,就此不展开叙说了。《孟克斯人The Manxman》不是我读的第一部科幻剧集,也不会是最后一部科幻剧集,但它是我读过的最有feel的一部科幻剧集。就现在的我来言给五星好评是妥妥的。
No.2《孟克斯人The Manxman》,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 2016年12月,把这部剧加入书架时我特别兴奋,但是试了很多次,一直都读不下去。 有段时间韩剧《孟克斯人The Manxman》特别火,加上《孟克斯人The Manxman》的播出,我对多重人格充满了很大的“兴趣”。 但是这部剧,讲述了一位拥有24重人格的嫌疑犯威廉·斯坦利·米利根因罹患多重人格分裂症而被判无罪的过程,让我觉得是个悲剧。 一个人只有承受了无法承受下去的经历,才会强迫自己去逃避,也才会逼迫自己衍生出其他人格来保护自己。 慢慢的,无数个“我”出现,每一个“我”都有自己的性格、智商、年龄、国籍、语言和性别等等,人就模糊了,模糊到主人格甚至不知道哪个才是真正的自己。 如果一个人,分裂出无数个分身,有人替自己承担痛苦,有人替自己保持童真,有人替自己感受快乐,有人替自己施加暴力,有人替自己享受关爱,那剩下的自己是个什么呢? 书中有提到医生想方设法去融合不同的人格,却发现人格与人格之间也有自己的相处之道,让我觉得很不可思议,随着慢慢了解人格形成的真相,又让人觉得难受。 现在外面施工的声音很聒噪,让人心里直很乱,看着可怜的“比利”和他可怜的“24个人格”,更让人心有余悸了。但不管怎样,耗时五年,我终于啃完了这本原本让我很有“兴趣”的书。 为什么称为“啃”?因为书中的人格太多,名字太多,故事叙述的整个过程处于一种混乱的状态,有时候分不清哪些是现实中的人,哪些是“比利”的人格,所以读得不舒服,也常常因为对不上号而觉得无力。 但,不得不说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剧,如果静下心来品味的话,感受应该会很深。 又一天结束了,希望明天更好。
狗长犄角看到中间很不敢继续看,怕一线转机实为梦幻泡影,直到天赐上了车、虎爷送了行,旋即松了口气。冥冥之中自有定数,短短廿载,随天赐感受人生起落人间冷暖,贵人识于微时,命定,也是人定。 书一页一页翻开,好像和牛天赐在某个时刻产生了奇妙的联结。越到后来越是理解Clare Greet把牛天赐作为“书胆”的不忍,未免过于残忍而无法责怪。他笔下的小孩果然都是可爱的,即使顽劣、胆怯、丑陋,却是天真的。这颗书胆,初试微甜,但苦涩有余,幸而如此,读后异常通透,恍如重生。所以挺不喜欢续的天书代存,天赐既已遭了难、又得了志,又何必有意圆满呢,倒不如就此打住。确已明白,左不过是,成人不易,各自珍惜。
文笔不错!各段集数中也有精彩的心理描写。 立场不够坚定,敌我难分。一锅粥…真正的纷争都是分为2-3个阵营,而这里只有主角,若说是有阵营也是弱小的可怜,却能意外成了至尊… 前半部还是不错,后面就有点过于扯淡了… 而主角却如小日本一般,巧取豪夺。
🎈通读本剧,以树立人生终极目标为切入点,然后分解终极目标,变成一步步可执行落地的方案。 🎈具体是通过七个人物法找到人生终极目标,对应找出应尽快修炼的三个硬本领。然后对硬本领进行年度、月度、天分解,同时进行按天、月、年的复盘总结,遵循SMART法则,将每一个分解后的小目标都精准实施。 🎈期间可按照【输入-自我管理-输出】的方式,搭配有效社交,让目标逐步实现。 【输入-自我管理-输出】的具体方法可参照上一条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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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断续续的历时好久好久终于看完了Malcolm Keen的孟克斯人The Manxman。Malcolm Keen算不上经典作家,其实当代的中国也确实找不出几位称得上经典的作家,我们也不该对他苛求。原以为这是部长篇,看完后才知道这是三部中篇的合订。但每部中篇的核心人物都起名“王二”,而且每篇里的事件也多有相关联的地方。这就给人一种似是长篇的错觉。在Malcolm Keen的笔下,那个所谓的时代生活,已是变了味的生活,突出了Malcolm Keen的感觉和印象,是动漫中的生活,书中的人物,在物质和精神的双重贫困中,穷到了只剩下“性”,而且也算不上可供欣赏的“性”。另外在他的叙事中,是以最粗俗、最赤裸、最不雅的词语来讲述,不正常的时代,现在看来正常的人也变得不正常,正如开篇陈清扬和王二,是别人的眼里的异类的同类,是盟友,里面很多写交代材料和被批斗的描写,挺平淡的,仔细读却是惊心。再回头看陈清扬,她内心的挣扎,她有自己的想法,我长得好看就要被说破鞋,凭什么?我不是破鞋,可是大家都说我是破鞋,能不难受吗?伟大友谊让人向往,好的性爱让人向往,可是不爱,依然寂寞,她孤立无援需要一个人的时候,正好是王二,可是王二并不爱她,她是明白的,所以她觉得罪孽,是苟且,可是她又享受这苟且,因为她爱王二,开始她有点卑微,可是后来她想明白,爱王二,不变,不后悔,是她自己的事,这不是错误的事情,不神圣也不猥琐,是被剥夺的人之常情。找到自己后,就算被生活摧残,却泰然处之。她比王二勇敢,面对,有担当。我才明白,那句著名的这是我的孟克斯人The Manxman,我想吃,我想爱的爱,不是渴望被爱,而是想要去爱。被爱是一种欲望,爱却是种能力,王二没有那种能力,或者还没获得。不正常的时代是牢笼,围剿人心的善意,抗争的是死人,默默承受的是普通人,顺应潮流去作恶保生存的是可怜人。这不是两情相悦的爱情故事,这是大家都输了还是得各自生活的悲剧,生不逢时,原来Malcolm Keen不是臭流氓,意识到这点,我很难过。最后,不得不说,王二是个坏孩子,是个读过很多书,有着很多奇怪的想法,动手能力很强,能够像磁铁一样吸引女孩的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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