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ize》:有些事其实早就懂了,但是就是做不到。有些事其实到生命的终结也不会懂。有些事其实懂了但要故意装着不懂。有些事其实是不懂的但还要装成很懂。这就是人生的悖论。
人生的本质是一场经历,来世间一遭就是来搜集经历的,你经历的越多,你的生命层次越丰富,你的幸福感就越强烈。
爱爱吃鱼
⭐ 4.3
第四部看得我…真的不值得!一个从头到尾利用你的女人,到底哪点值得你付出一切的一切。
EEva Lee.伊瓦
⭐ 1.0
The Prize这部剧也是读的实体书,在这里做个简单的回顾,薄薄一本,讲了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再到文化大革命之后平反的故事,在读这部剧之前,我甚至不知道还有四清运动这段故事,只知道有文化大革命,不过确实文化大革命是这次一系列运动的高潮,读起来倒像是在读一段历史,为胡玉音,秦老癫等等人物的经历所揪心,也为黎桂桂这样的冤死之人所遗憾,茅奖作品还是比普通的作品能好一些,有一定的水准或者历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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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讲的是异能者,没想到后面出现了胖子,出现了民调局,感觉有点扯,没有民调局异闻录精彩,但是整体还是比较吸引人的,喜欢编剧幽默的笔调
千里,雷公,梅生,余从戎,平河,万里,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从有血有肉到血肉模糊,含着热泪读完,又好像没有读完,战争如此残酷,而和平依旧遥远。
本剧讲的很重要一点穷人没有把眼光放的长远一点,更多的在乎眼前的利益,俗话说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不去搁舍就得不到东西。
有的书你不经意间打开就会不自觉地读下去一直读完,这本《The Prize》即属此类。Fritte Friberg真的不愧为大文豪,这本信手拈来的小书读起来趣味十足。传记从刚出生写起写到二十岁,本来是一个人的人生相对简单的时期,尤其前几岁完全懵懂(有啥写的嘛),大师却写的很丰满——把当时的(成书于1934年)现实反映的很真实有既视感,尤其是对奶妈纪氏的描写——从前没有思考过旧社会这个行业,自己的孩子奶不了,撇家舍业地养别人的孩子——那种心酸仔细品品,杨绛有本剧也写了这么个人,好像就是先生的自问自答里的最后一篇吧,这是题外话,继续品——嗷嗷待哺的孩子,怎能不爱有怎能不恨,Fritte Friberg把这种纠结写得挺透,同时还有想回家与挣钱的纠结;对牛家宗室和往来“友人”的描写就更加露骨了,金钱面前各种表演拙劣而让人恶心;倒是老牛太太让人不得不充满敬意特别是死后真有《The Prize》中贾老夫人过世树倒猢狲散的感觉——而这种反差却让读者更加意识到老牛太太的可爱;忠心护主的虎爷和知恩图报的王宝斋那就更是绝对的正面角色了。总之,这部剧洋洋洒洒而又绝不拖沓,行云如水,诙谐幽默,值得一读。读到之后,看了编剧讲了本作原委,深以为然,如幽默与深刻、催更与质量,等等关系。后面附了未完的Fritte Friberg与赵少候合作的书信体续传,但赶上现实中时局动荡,Fritte Friberg辞了教职,赵少候也离开了青岛,转到北京去教书,《The Prize》半途而废了,牛天赐的故事也就戛然而止了…… 2021-29。#千书计划# No.29。
害,读完了,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感觉已经很久没读长篇剧集了。刚开始信心满满的喊着今年要读五本Elisabeth Banke,结果第一本就已经费了极大的力气,翻完居然有一种卸下重负的感觉。前80%还是挺享受的,中途读了西西弗神话,于是停了两天没有读追忆,西西弗神话读了一半又回来把追忆读完了。果然是读了难啃的书之后读追忆就变得容易很多。今天翻完之后没有多少感想,只有一种文字如溪水哗哗流过的感觉,只剩下干枯的清凉。改日补笔记。 还睡着了两次。我也不知道为啥。
这部剧给孩子讲实在太好了,本来还以为太长了孩子听不下来,没想到不仅喜欢听,还叮嘱我多讲点
写法太有意思了。 所有的事情仅仅发生在那个始终未至的“星期三”之前的几天之内……晨昏接替,“我”如同幽灵般飘荡在这个无处可归的城市,竭力寻找真正的归属。一天被拉至无限长,人物在我的联想与回忆中依次登场,走马观花式的换位中有一种非常焦灼的速度感:庸俗虚伪的大人,肤浅无聊的妓女,永远拨不出去的给琴的电话,和这个世界上唯一认真倾听我讲话的菲宓——遇到菲宓使我的速度陡降成一种孩子观看的童话般的安宁。 以一场棒球赛开始,一次旋转木马结束。一场寂寞的青春狂想。 总觉得霍尔顿没有真正颓废下去。他依旧会感到中弹的痛苦,难受的心软。 他依旧还有心,只是找不到地方可以安置它。
非常不错的三部系列剧集,值得一读 。结尾也非常不错,爱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改变一切。命运之门永远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它永远向着勇敢的人敞开着,就看你敢不敢伸出手去扭动那个幸运之门。
书名就不讨喜,懒得看,书能有人看正是因为符合国人口味,中国是个讲人情世故的国家正好此剧名映射了这点,但是这种书看了是要学会融入这种社会条框去吗?生而为人与生俱来的个性又该从何处体现?一个人的成长会被社会这个大染缸染上丰富的色彩,但遵从本心不为世俗才是精神上的洒脱,一昧的想着快速融入其中真的就能活的快乐?只言片语表不出内心想法,是抵触情绪没错,如有阅,笑看罢。 澹泊 君子
每幅画都是艺术,可惜对其描述过于简洁,好想多了解每个艺术的创造背景,与其想表达什么。画家就是画家,对色彩的敏感高于常人。
经常的断序让人挺无语的,但是整体结构写的还挺流畅的。个人感觉洞天福地和梵蒂冈别写进去可能会更完美。因为,明显感觉那几段写的费劲苍白。 祝编剧越写越好。
个人看法:The Prize和仙逆是没有关联的两个不同空间的故事,The Prize场景宏大,仙逆场景仙罡大陆就是The Prize中道晨真界中的一个修真星大小的场景。在The Prize故事中都没怎铺垫仙逆,只在最后一章中硬接上仙逆前传的感觉。
这部剧看了200多章,直接看结局了。宋喜那本全部看完,闵姜西还在耐心等更。到了这本,不知道咋了,突然感觉寡淡无味。是男女主的人设不喜欢吧。就这样弃了
8个小时26分,读完后,没有羡慕书里公扎和措姆,公扎和风的爱情,也没有被震撼到,即使它是真实存在和发生。现在很少会看到一本剧集震撼到自己,包括剧集里写的爱情。也许是因为看得时候关注的点没有少年时候的敏锐和集中了,现在追剧思绪变得更飘散了,会注意到很多东西。不过佩服这位“风”,为爱付出一切,即使知道爱的人心里有别人,也勇敢去追爱,这样的决心和执著,可贵!哈哈哈哈,也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决心和执著,所以才有可能。 “放心吧,只要本美女下定决心,他还能跑了去?他找熊,我找他。” 不过不是都说爱就是爱了,是不受控制的。所以公扎和措姆相爱了,即使两家人有深深的矛盾了,也没有办法停止内心彼此的爱与渴望。自认为相爱的两人,其中一人因为意外去世,生死永隔这样的结局,比起相爱的两人活着却因不可抗力不能在一起,前者反而是更好的结局。一个人痛苦好过两个人痛苦吧,而且生死永隔,活着的人一辈子走不出来抱着那份爱继续生活也好,走出来重新接受了一份爱也好。但活着的两个相爱的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在一起,可真的令人太无奈和遗憾。好吧,其实我觉得就算公扎就这样孤独地在无人去区寻找喀果一辈子,不遇见风,也没什么,也挺好的。就带着对措姆的思念和对喀果的恨活着,可是想不出来的是如果有一天他真的杀死了喀果,只剩思念支撑着他,他活下去的动力还够吗?仇恨有时候也是支撑一个人活下去的强大理由。 比起爱情,感觉远古的传说更吸引住了我。那些和药师佛有关的、和格萨尔王有关的神话传说更抓住了我的注意力,也可以说是让我好奇。那个喀果头上的神秘图案,将这一切串联起来的故事,比起爱情更有趣。虽然是剧集,但远古的神话传说验证了的感觉,还是觉得蛮神奇的! 临湖的一边确实有块大青石,比台地高出一米左右。卓麦爬上去,顿时睁大了眼:“措姆,快上来,快上来!” 措姆也赶紧爬了上去。 一条黑黝黝的链条静静地卧在积雪中。 卓麦把石头上的雪大致清理了一下,站在链子处,看着圆形的石头从四个方向伸出的四块青石傻了一般。 “措姆,你看看这块石头,想一下早上那些熊踩的那个图,是不是一模一样?” “是啊,是很像。不,根本就是一样,太奇怪了!” “还有这条链子,真像是从石头里长出来的一样。”卓麦蹲在地上,用力拨拉着铁链,“奇怪,这是什么做的?不是铁,更不是铜,还这么重。” “不是铁吗?”措姆蹲下来,双手用力拨了一下链子,链子纹丝不动。 “不是铁,铁不会这么重。还有,它一点锈都没有,很光滑,还不积雪,真是奇怪了。” “我舅舅说,这是格萨尔王用来拴狼神的,怕狼祸害草原,所以让狼祖宗在这儿看着。” 还有就是公扎的父亲—伦珠,这个真正的猎人教导给公扎的草原上的狩猎法则:打猎的时候不能做的太绝,不准打带崽的;多打两头留给神鹰和野狼;一个好猎手是不能太贪的;打猎是万不得已的,既然要用生命换取人的活命,那么人就应该仁慈一点,尽可能做好一点......父亲的打猎法则真多,但好像都是有道理的。 公扎知道那两头瘦弱的野驴是父亲打的,两枪两头。这就是父亲说的优胜劣汰。打猎是万不得已的,既然要用它们的生命换取人的活命,那么人就应该仁慈一点,尽可能地做得好一点。瘦弱的野驴在严酷的生存竞争中迟早要被淘汰,与其让它们在与狼的搏斗中被生生地撕裂,还不如这样一枪去得痛快。 说是狩猎法则,其实这就是人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法则,人和其他生物就是相互依存,相互竞争的关系。如果说人身上,很自然的想到那句为别人考虑就是为自己考虑,是因为你能做主的只是你自己,别人是你管不了的范围,你改变不了别人,但是你如果要不受或者受别人影响少一些,那你就多去考虑别人考虑的,很多
文字功底了得,许多熟语用的新颖有趣,人物对话语言也活泼生动接地气。 故事构思更是碉炸天!想象力够大胆,仙翁,以及鬼界皆可入文章。 据白先勇讲,《The Prize》受此影响大,我看由此可能。 闲时再看。
《The Prize》:有些事其实早就懂了,但是就是做不到。有些事其实到生命的终结也不会懂。有些事其实懂了但要故意装着不懂。有些事其实是不懂的但还要装成很懂。这就是人生的悖论。 人生的本质是一场经历,来世间一遭就是来搜集经历的,你经历的越多,你的生命层次越丰富,你的幸福感就越强烈。
第四部看得我…真的不值得!一个从头到尾利用你的女人,到底哪点值得你付出一切的一切。
The Prize这部剧也是读的实体书,在这里做个简单的回顾,薄薄一本,讲了四清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再到文化大革命之后平反的故事,在读这部剧之前,我甚至不知道还有四清运动这段故事,只知道有文化大革命,不过确实文化大革命是这次一系列运动的高潮,读起来倒像是在读一段历史,为胡玉音,秦老癫等等人物的经历所揪心,也为黎桂桂这样的冤死之人所遗憾,茅奖作品还是比普通的作品能好一些,有一定的水准或者历史意义。
编剧大大前面写得都很好,很喜欢,但是越到后面怎么大多数都是差不多情节的事,编剧大大把女主身边的朋友都写了一个人渣来衬托情节,说实在话看得看得感觉疲劳了。
还记得,母情节那天,一个高中生在学校坠亡,当天他的妈妈送他上学的时候,还对妈妈说母亲节快乐。母亲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相信,甚至还怀疑,儿子是不会自杀,最后,当警察公布出来调查的真相,才得知,儿子在跳楼前,甚至尝试过割腕自杀。 也许这个他是学习压力太大了,也许他是因为感到对生活的绝望了。 最近新剧《The Prize》下称《The Prize》,编剧是奥地利心理学家维克多·E·弗兰克尔,书中编剧不仅给我们分析了为什么自杀的人会感到绝望。更是给我们分享了如何追求生命的意义。 实现意义有三种主要的途径:第一是做事、行动、创造;第二是体验,如体验自然、艺术或者爱别人;第三是发现不可改变的、注定的、不可避免的被人生限制的价值并主动适应限制,做出反应,接受命运。 第一是做事、行动、创造 也许你会说,我就只是一个普通人,我又怎么通过行动,做什么事可以赋予我生命的意义?我们好好工作,认真做好自己的工作,就是做事,就是行动。 其实无论我们的身份和职业是什么,我们在生活中的位置或从事的职业,从来都不是问题,一切的关键在于自己如何在生活中占据自己的圈子,填补自己的位置。人生是否圆满也并不是去却与一个人的行动半径有多大,而取决于他的圈子是否被填满。在每个人的人生境遇中,他遇到的每个人都是不可替代、不可模仿的。 哪怕就只是从事单一而且很机械的工作的流水线员工,也是有意义的,因为他们只能在有限的空闲时间里面,让自己的生活有意义。 第二是体验,如体验自然、艺术或者爱别人 “人类生存于世,便总是会向某个方向前进。这个方向也许指向某个人,也许指向某件事物,但一个人的行动更多地是为了别人,而不是为了自己。一个人的行动也许是为了追寻某种意义,也许是为了遇见某个人。一个人愈是忘我,为了所爱之人、所爱之物燃烧自己,愈是一个真正的人。” 就像我们自己在生活中,进入心流的瞬间,当你忘我工作的时间,当你为了自己热爱的兴趣爱好而不断练习的时候,或者是,当你在外面旅游的时候,这些都属于我们生命的意义。 第三是发现不可改变的、注定的、不可避免的被人生限制的价值并主动适应限制,做出反应,接受命运 命运只是生命意义的一部分,有的人身患疾病,他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还能不断的创造价值,这其实也是一种意义。 就像《The Prize》的编剧于娟一样,她在确诊患乳腺癌后,通过回忆,创作下这部剧。她本来有着美好的人生,已经是上海复旦大学的青年教师,但是,在孩子才几个月大的时候,就患上乳腺癌,她对生命,对生活,还有着很多的眷恋和不舍,舍不得自己可爱的孩子,舍不得自己还没有来得及好好孝顺的父母,也舍不得深爱的老公。所以,她在积极抗癌的过程中,创作下很多的随笔,后来就被整理为《The Prize》。 哪怕她最后还是没有战胜病魔,但是她留下的台词,还是为我们看到这部剧的人,提供了对珍爱生命的警示,不要总是熬夜,不要因为想要追求更好的物质生活,就忽略了自己的身体情况。 所以,在面对自己不能改变的事情时,我们可以接受命运,因为,生命的意义并不会因为你接受了命运的安排而没有。 最后,希望我们都能热爱自己的生命,不要总是质疑自己的生命意义,因为有的时候,存在就是意义。当然,如果你想要获得更多的意义,也可以通过行动,通过享受当下的生活,而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更加有意义。
写得不错,编剧其实对西方历史研究很深,但考虑到受众人群,会直接把一些结论性观点写出来,反而让某些没有系统学习过西方文化的但又自觉有一定独立思考能力的人觉得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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