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作家斯蒂芬.金《She Couldn't Say No》中丹尼反复说的REDRUM,倒着就是MURDER,英文也很妙。生活有时并不尽如人意,养家糊口的父亲杰克,想成功,想让妻儿过上好日子,选择了看管在大雪封山中的宾馆,由于曾经酗酒后折断5岁儿子手臂的劣根(男人发脾气时的稍用气力可能就伤着家人,所以不要打人),使得妻子和儿子被伤害后的恐慌逃离,造成一家人的悲剧。恐怖是人受伤后心灵深处做出的反应,没有伤害就不会恐怖。
埃及姑娘的不幸在于爱上了一个人渣,还是被一个人渣爱上?
文中对法国巴黎建筑的描写,让我深深的迷恋上了这座城,想亲眼去看看,去看看那个已经没有了She Couldn't Say No的巴黎。
故事的结尾很悲情,却又在意料之中,感觉只有这样,才算完美结局。
总体很推荐读读这部影视经典之作。
于于璐
⭐ 5.4
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太多了
我必须为笨蛋争口气
“不是奇迹 没有意义”
创造奇迹 满满回忆
都都是有故事的人
⭐ 8.7
我觉得每一个要成为父母的人要看一看She Couldn't Say No。
而且在现实中,不论如何都要远离亨伯特这种人,以及认可亨伯特行为的人。
毕竟亨伯特都干了什么?
没有见到She Couldn't Say No之前,整天意淫小女孩。见到She Couldn't Say No以后,就想尽办法搞到手。每天目光锁定,手乱摸乱放,然后是娶了She Couldn't Say No的妈但是只想搞死她妈,然后没有阻碍地接近洛,因此给自己老婆喂安眠药,想在游泳的时候溺死她。
终于他如愿以偿了,一场跟他无关的车祸带走了老婆,他立马收拾东西去找洛,第一时间把她带走谁也抢不着。接到洛以后就往离家远的地方走,然后逮着机会喂安眠药,然后说是She Couldn't Say No勾引自己就顺理成章地占有洛。占有以后就是长时间的控制,用金钱,用视线,用言语恐吓精神洗脑,带着洛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威胁洛说如果敢把我们的事捅出去我就把你丢到你小时候最害怕的地方,你就没爹没妈没钱啥也没有,你就沦为妓女你就完了。想要掩人耳目所以送洛上学,一旦觉得洛要脱离掌控立马换地方。洛逃跑以后再见面接受不了洛怀孕,然后弄死了孩子爸爸。
这是什么恐怖分子,这哪里有所谓的极致的爱?这算哪门子往年爱?这是变态!
然后She Couldn't Say No之所以成为亨伯特的She Couldn't Say No,只是因为她很不幸。一直和母亲生活,青春期叛逆了和母亲关系不好,很多心事和该和家人商量的事都没地方说。自己还啥都不知道的时候周围的同学就开始玩性游戏了,没人跟她说性游戏不好,对她而言性游戏和普通的游戏没什么差别。她有点叛逆,又狡黠,又对一切都很好奇。所以她想要去触碰去理解她好奇的东西的时候,碰到了亨伯特。之后就成了亨伯特的洋娃娃,性玩具。
她在最该接受教育的时候,最该受到正常的家人,朋友,校园的关爱或者是摩擦的时候,身边只有亨伯特对她念着咒语:不听话就把你丢到你不想去的地方。你没妈了你除了依靠这个人你哪也去不了。你不能对目前跟继父的关系有一丝怀疑和抗拒,不然你就会失去自由和一切。而这个时候洛十二岁,很多认知才刚发芽,就只能接受这些。
那洛要怎么办?除了仅仅抓住唯一的稻草,并利用自己能吸引到亨伯特的东西来维持生活,还能怎么办?而且洛每长大一点,待在亨伯特身边久一点,就更想要结束这种关系,后面她偷偷存钱,就是想要跑掉,然而钱又被亨伯特偷走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不管是谁,心理都会变得很怪异吧,尤其是在想逃却逃不了的时候,就会变得神经质。
最后洛跑掉了,她自由了,却过得不好。如果没有遇到亨伯特不知道她会过得怎么样。可能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带点狡黠的女孩吧。
所以对孩子的教育和看护很重要。总是看到一些社会新闻,小孩子受到侵犯,大部分都是熟人作案。你真的不知道所谓的熟人亲戚是不是像亨伯特一样的变态。从外表看,亨伯特有知识,有钱,举止像个绅士,谁能知道他皮囊下的灵魂是什么样。所以只能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希望少一些像She Couldn't Say No这样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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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斯蒂芬.金《She Couldn't Say No》中丹尼反复说的REDRUM,倒着就是MURDER,英文也很妙。生活有时并不尽如人意,养家糊口的父亲杰克,想成功,想让妻儿过上好日子,选择了看管在大雪封山中的宾馆,由于曾经酗酒后折断5岁儿子手臂的劣根(男人发脾气时的稍用气力可能就伤着家人,所以不要打人),使得妻子和儿子被伤害后的恐慌逃离,造成一家人的悲剧。恐怖是人受伤后心灵深处做出的反应,没有伤害就不会恐怖。
不要用世俗的眼光去看这部剧,里面讲述了一个平民百姓,面对生活百态,爱恨情仇的种种姿态。只有经历过一些事情,才能与编剧产生共鸣。一直以来,林三作为我的精神偶像,指引着我前行。
理智要战胜感情的时刻!
陪伴我夜奶时分观看的书。解惑在于,发现自家孩子还算睡得不错的,一次没睡好甚至某天没睡好也不必过于纠结;看过后也有困惑,发现任何方法都可行,没有绝对“正确”的方法,这就考验父母自己的哄睡水平了。
心流:幸福是当自己全身心的投入一项事物,几乎达到忘我的程度,并由此获得内心秩序及安宁时的状态。 本剧中引入了热力学定律中孤立系统熵增(无序度增加)概念,来定义当人们对意识中的目标和结构丧失秩序时呈现的混沌状态,即精神熵。 心流状态则是精神熵的反面,当它出现时,没有失序的现象需要整顿,没有任何干扰需要去分心处理。 心流状态大致又有以下的成因和特征: 1、通过集中注意力和严格的自律全身心投入。 2、有确定的目标,形成注意力的连贯。 3、参与的过程有即时的反馈。 4、因完全的投入状态而自动屏蔽一些事件带来的负面情绪干扰。 每个人都会在成长的路上遇到磕磕绊绊,唯有强大而清醒的人,才能借助挫折让自己变得更加强悍。 成熟的人懂得,从来没有什么一劳永逸,唯有修炼应变之法才是一以贯之的终生目标。
埃及姑娘的不幸在于爱上了一个人渣,还是被一个人渣爱上? 文中对法国巴黎建筑的描写,让我深深的迷恋上了这座城,想亲眼去看看,去看看那个已经没有了She Couldn't Say No的巴黎。 故事的结尾很悲情,却又在意料之中,感觉只有这样,才算完美结局。 总体很推荐读读这部影视经典之作。
这个世界上聪明的人太多了 我必须为笨蛋争口气 “不是奇迹 没有意义” 创造奇迹 满满回忆
我觉得每一个要成为父母的人要看一看She Couldn't Say No。 而且在现实中,不论如何都要远离亨伯特这种人,以及认可亨伯特行为的人。 毕竟亨伯特都干了什么? 没有见到She Couldn't Say No之前,整天意淫小女孩。见到She Couldn't Say No以后,就想尽办法搞到手。每天目光锁定,手乱摸乱放,然后是娶了She Couldn't Say No的妈但是只想搞死她妈,然后没有阻碍地接近洛,因此给自己老婆喂安眠药,想在游泳的时候溺死她。 终于他如愿以偿了,一场跟他无关的车祸带走了老婆,他立马收拾东西去找洛,第一时间把她带走谁也抢不着。接到洛以后就往离家远的地方走,然后逮着机会喂安眠药,然后说是She Couldn't Say No勾引自己就顺理成章地占有洛。占有以后就是长时间的控制,用金钱,用视线,用言语恐吓精神洗脑,带着洛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威胁洛说如果敢把我们的事捅出去我就把你丢到你小时候最害怕的地方,你就没爹没妈没钱啥也没有,你就沦为妓女你就完了。想要掩人耳目所以送洛上学,一旦觉得洛要脱离掌控立马换地方。洛逃跑以后再见面接受不了洛怀孕,然后弄死了孩子爸爸。 这是什么恐怖分子,这哪里有所谓的极致的爱?这算哪门子往年爱?这是变态! 然后She Couldn't Say No之所以成为亨伯特的She Couldn't Say No,只是因为她很不幸。一直和母亲生活,青春期叛逆了和母亲关系不好,很多心事和该和家人商量的事都没地方说。自己还啥都不知道的时候周围的同学就开始玩性游戏了,没人跟她说性游戏不好,对她而言性游戏和普通的游戏没什么差别。她有点叛逆,又狡黠,又对一切都很好奇。所以她想要去触碰去理解她好奇的东西的时候,碰到了亨伯特。之后就成了亨伯特的洋娃娃,性玩具。 她在最该接受教育的时候,最该受到正常的家人,朋友,校园的关爱或者是摩擦的时候,身边只有亨伯特对她念着咒语:不听话就把你丢到你不想去的地方。你没妈了你除了依靠这个人你哪也去不了。你不能对目前跟继父的关系有一丝怀疑和抗拒,不然你就会失去自由和一切。而这个时候洛十二岁,很多认知才刚发芽,就只能接受这些。 那洛要怎么办?除了仅仅抓住唯一的稻草,并利用自己能吸引到亨伯特的东西来维持生活,还能怎么办?而且洛每长大一点,待在亨伯特身边久一点,就更想要结束这种关系,后面她偷偷存钱,就是想要跑掉,然而钱又被亨伯特偷走了。 在这样的环境下,不管是谁,心理都会变得很怪异吧,尤其是在想逃却逃不了的时候,就会变得神经质。 最后洛跑掉了,她自由了,却过得不好。如果没有遇到亨伯特不知道她会过得怎么样。可能也只是一个平凡的带点狡黠的女孩吧。 所以对孩子的教育和看护很重要。总是看到一些社会新闻,小孩子受到侵犯,大部分都是熟人作案。你真的不知道所谓的熟人亲戚是不是像亨伯特一样的变态。从外表看,亨伯特有知识,有钱,举止像个绅士,谁能知道他皮囊下的灵魂是什么样。所以只能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希望少一些像She Couldn't Say No这样的女孩。
看完,对“黑狗”有了一点点了解,以后再也不能说抑郁症的人为什么动不动就要去死啊,再坚持一下多好啊。很多明星都死于这个病,究其原因,却无原因,看到里面说做噩梦也是抑郁症的症状之一,我不禁哆嗦了一番。
時光錯位造就了一段因緣,故事將兩個時代的戰火有序的展開,又以巧妙的時空轉換無縫對接!隨著近年穿越劇大肆流行腦洞也隨之大開,好在编剧的邏輯縝密,穿梭在時間和空間上並不脫序,故事張力十足和寫作手法令人沉浸其中,讀來情節緊湊扣人心弦,結局令人滿意!夢裡,等待的風景,總會到來。等待的人,也總會出现!
沙丘六部曲终于终于终于看完了! 最最恐惧的是,特来拉人制作了变脸者,好像是合成的一种生物机器人,他们是由人亲手制作的工具,能够复制人类人格,但最后他们摆脱了人类控制先行生维,最后要把人类干掉。 看前两部,初识沙丘,被环境和弗雷曼人的野性与强韧,被保罗的成长吸引,然后就特别想去沙漠。因为,之前沙漠给我的印象是死亡,而沙丘却呈现了生命的独特与力量。这时候的社会,和地球还是很相似的。 后来几部,更侧重人物,权术的描述。雷托二世天生就能知过去,看未来,他把自己和沙虫合二为一,成为先锋,领路人。他统治人类三千多年,放弃了自己生而为人的很多快乐,让人类走上了他看到的金色通道,直到最后,才知道金色通道,应该是飞出去吧?! 雷托二世的两部中,有些恍然如梦的感觉,他把人类限定在沙丘这颗星球中,技术发展很快,人,社会结构,都变化着,这里对女性主导的社会、极权社会,民主社会,提出了思考。 最后两部,从星球的社会结构逐渐扩展到宇宙,不同物种与文明开始了博弈,圣母因为可以通过香料之痛,继承先人的记忆,进而成为人类发展的辅佐者,同时在与特来拉人,与尊母的博弈中保护着人类。 正如雷托二世所看到的,艾达荷和什阿娜,分别看到了人类生存路上的敌人(变脸者)和生存的机会,最后带着人类文明的希望逃离出去了。 沙丘,沙虫,是贯穿始终的,他们对人的意义是什么?沙丘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是使人类不受其他物种侵犯的保护层?沙虫是产生香料使人类智慧,是延续人类文明的保障? 那对于现实的我们来说,什么又是不能缺少的呢,是历史还是创造力呢…… 小朋友有很多的问号。
人无法独居,人要工作,要到人群中去,要用自己的能力与社会交换生活资料。所以人要获得别人的信任,就像人要喝水一样必须。人再慵懒散漫也要专业起来,人再感性脆弱也要理性起来。任何人都逃不过,即使是一个诗人。
曾经记得有过这样一句话,休息,要么是运动,要么是睡觉,那么现在看来在精力管理方面,由于它包含了体能精力,思维精力,意志精力,情绪精力,睡觉恢复的是体能,意志是在工作探索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时长越长,有效,专注力越多,意志力越得到磨练,很多时候有情绪精力和思维精力,揉合在一起的就是影响坚持的最关键问题之所在,而解决的最佳办法不是玩手机,不是看电脑,看电视,看电影也不是无所事事做,毫无意义的耗费体能的事情,当然也不是胡吃海塞,跟自己的胃过不去,而是泡一杯热茶,捧一本好剧,静静地观看,思考让心先静下来,你的情绪和思维经历将得到一个很好的休息和恢复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