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Mustachioed Bandit Meets His End于我是一种理想化破碎后的人生体验。其实到最后,黑塞也从来没有给你什么目标或者方向,他只是告诉你,你就是这样的人,仅此而已。我们的内在人格世界像是建在坟地上的游乐园一样,不论是恐怖、欢愉、隐忍、放纵、沉重还是跳脱,其实都在一个模子里,你想它是什么样的,它就是什么样的。所有光怪陆离的事情都会发生,这里你可以是一个偷东西的圣徒,你盗窃抢劫,却是为了拯救信众,下一秒再反转,你拯救信众的方式却是带她们玩多p,一边做爱一边拉稀,然后又反转,做这一切只是为了让这些战争里失去丈夫的女人们怀孕,给她们多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多简单,所有事的正反都在你一念之间,善与恶,理智与混乱,高贵与低贱,全都是你,每个人都是你。但我偏偏不选,我什么都不选,我让一切故事永远都处于这个摇摆的“一念之间”里,其实也不是不想选,只是我根本选不了罢了。看到这儿,现实世界的你说“这什么jb东西,搞艺术的就是脑子有点毛病才会这样的” 结果到最后,在面临巨大崩溃前的你,低下头盯着鞋带发现,自己原来还真他妈是个艺术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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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剧,篇幅不长,每一章内容集中而且容易读,不是艰深的心理学著作,读起来有共鸣,也有启发,手会不停的想要画下来句子,可能是跟生活离得比较近,会很喜欢。感谢。读过书,还是要实践的。多去体验自己的心,掌控自己的注意力,多去发现新事物,新的方法。
本来准备给两颗星的,虽然我还有个结尾没有看,实在看不下去了,但想着编剧也算是写完了,最后还是给的三颗星。 记流水账一样的文笔,故事情节也丝毫没有跌宕起伏,甚至是雷同。王爷两次出征都下落不明,怎么这么没用?两次出征后,都有人来找酒楼的麻烦,都是投毒,都是报官,连说的话都差不多,然后两次都是宫里紧接着召见。 不知道为什么当初进来的时候看着打分还挺高的,很失望。
不懂为什么评分这么高,应该是自己没体会。 收获:因果,百善皆有因,万恶终有果。这就是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吧。 欲望,心之所想,身之所行,皆由欲望起。 信天道,信因果,信自然规律,信自己。 所得皆所愿,所愿皆自己,自己即所得,生生不息,因果循环。 一念之间,天差地别。
“没有了自私那下坠的动力,一切崇高、向上的人性也就虚无缥缈的失去了分量。” 梗概:故事架空于未来社会,儿童可通过基因编辑获得智力和身体的“提升”,但有概率导致生命危险。乔西就是不幸者之一。乔西身体每况愈下,乔西母亲希望选择一个AF(Artificial Friend)披上人工的乔西皮囊,在乔西死后为自己“延续”乔西。克拉拉(本剧主角)就是这个被选中的AF。本剧通过克拉拉的视角讲述。克拉拉将乔西康复的希望寄托于向太阳祈祷,让太阳将特殊的“滋养”施惠于乔西。最后,耀眼的阳光照在卧床的乔西身上,乔西痊愈,顺利长大。克拉拉则被丢弃在场堆,并记忆错乱。故事中,克拉拉被设定为具有所有美好的品质,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但她时常感觉孤独;人类经常体现他们的自私。 本剧前60%的内容极其冗长平淡(磨叽),节奏拖沓,细节描写极多。这一趴断断续续看了一个月,几度要放弃🤦🏻♂️ 后40%剧情陡然升温,平淡变成了简洁清晰,乏味变成了一以贯之的有力铺垫,荒谬变成了合理恰当,到最后的告别时刻,眼泪绷不住地噼啪落下。前面的大量描述像是一粒粒细细的沙土,最后汇聚成一块坚硬的板儿砖,呼地往我脸上一砸,拍的我眼泪直流。 四个地方展开讲讲: 1. “繁冗”的细节描写。 如果你小时候被老师罚过站,又恰巧此时你无心听课,那你多半会注意到许多细枝末节:比如老师绿毛衣的袖口起了一点小毛球;粉刷过的白墙上小小的颗粒纹理;微小尘埃在射进教室的阳光中缓慢舞动;透过冰晶窗花,树上的鸟变成一片片灰色的模糊条块。 孤独贯穿着克拉拉的整个“人生”。作为待售商品呆在商店,作为玩伴陪在需要大量休息乔西身边,还不能插手家里的任何具体事物。她的大部分时间无所事事却头脑活跃。透过她的眼睛,我们只能作为旁观者,机械式的,百无聊赖的关注四周有限视野内的场景。“街道对面乞丐人被太阳滋养后起死回生”,“橱窗外恋人久别重逢使太阳开心”都是克拉拉眼睛抓住的小过场,却让她在后面下定决心对太阳祈祷。 虽然初看有些乏味,但这些描写十分恰当且铺垫坚实。 2. 乔西真的痊愈还是克拉拉“记忆错乱”。 翻了一圈剧评,发现对于乔西痊愈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克拉拉的祈祷起了作用,太阳对乔西给予了超自然的特殊“滋养”,使乔西康复;第二种认为克拉拉在城里破坏“库廷斯”机器的时候倒出了维持自己运转的溶液弄“坏”了自己,记忆混乱出现幻觉误认为乔西痊愈,实际上乔西已经死亡。 忘记了在哪里看到的话,大意是当一部作品完成时,编剧便失去了对作品的解释权。我认为,这里既没有太阳超自然的“滋养”,也不是克拉拉的自我安慰的幻觉,只是乔西被不为克拉拉所知的原因治好了。 理由如下: 1. 故事结尾交代:克拉拉虽然把记忆剪接在一起,但每段记忆本身依然清晰。也就是说,克拉拉的记忆错乱,仅限于记忆的拼接,而没有记忆的篡改;2. 在送里克离开时,里克说过:医生说如果乔西挺过了这一段,以后就会慢慢好起来。说明乔西的病并非绝症,而只是会经历一段危险难捱的时光;3. 文中并没有任何超自然情节,也没有任何其他人印证甚至了解太阳的“神力”。自始至终都是克拉拉自说自话,以为太阳治好了乞丐人,以为久别重逢的恋人让太阳开心;同样地,克拉拉全程不了解乔西的具体病况,而只是看到乔西“病重-太阳照耀-痊愈”这一时间线的重合,乔西完全有可能通过自然的治疗手段或者自身挺过了危险期;4.乔西通过太阳的特殊“滋养”重获健康,我认为这是克拉拉的自我欺骗。 当然我也举不出证据证明太阳没有实施“滋养”,这个故事可以被理解成童话,可以被理解成克拉拉的自我欺骗,又或者这是像少年派那样,被理解成一个有着黑暗版本的温情故事
同事介绍的,勉强读之。说是中国版的时间简史,我不是很喜欢某某第二之类的东西加上书名也是抄的增加了些许不爽。不及时间简史万一。也许编剧怕读者看剧辛苦,总是穿插一些笑傲江湖白马非马三国演义的梗,更是感觉像街头剧集。晦涩难懂无味。没有耐心看完。
秦王&阿夏篇(婚后) “我嫁给王爷,是因为我想嫁给他,就是他这个人,不是别的。至于其它……怎么说呢,要是不能嫁给他,这辈子就是空活,了无生趣,也就没有其它了” 李夏直迎到二门里,秦王看着提着裙子,冲着他冲过来的李夏,急忙往旁边闪,“别过来,身上脏,都……臭了。” 李夏没理会他的退避,直冲到他面前,拽住他的胳膊,伸头凑过去,抽了抽鼻子,“嗯,是臭了,你还好吧?” “还好。”说不上来为什么,秦王心里一阵热流,眼泪差点夺眶出来。 “还好就好,你瘦了整整一圈,唉。”李夏低低叹了口气 秦王嗯了一声,站着看了一会儿,俯身在李夏额头吻了下,才转身往净房去。 秦王洗漱好出来,李夏刚刚插好几瓶花,站在屋子中间,指挥着几个小丫头这儿放放,那儿摆摆,秦王走到李夏身边,紧挨她站着,顺着她的目光看着几瓶花,指着其中一瓶,“这一瓶放书房吧,书房里的瓶花不如这个好。” “那是,这是我亲自选亲手插的,满府里就我这几瓶花最好”。 “还有很多。王爷心性明朗,正大光明,你以后立身朝堂,也要堂堂正正,以阳谋理事处人治天下,这些不怎么光明的事,只能交给郭胜。”李夏接过话。 “我抛不开,不然阿娘就太可怜了。” “嗯,我也抛不开。”李夏靠在秦王胳膊上,跟着叹了口气,“退一万步,就算咱们能抛开,现在这情形,抽身退步就是个死字,娘娘肉身粉碎生魂消散,不就是为了给你求一份生机,求一条活路? 娘娘求来的这份生机和活路,你能抛得开? 我肯定抛不开,你要是有个好歹,就算杀光天下人,我也要为你报仇。 我的脾气,也跟娘娘一样,放不开,也不原谅。” 秦王顿住步,低头看着李夏,突然张开胳膊抱住了她。 “你今天心情不好?”秦王挪了挪,离李夏近些,伸头过去,仔细看着她。 “有一点儿。” “谁惹你不高兴了?这府里……没人吧?”秦王不敢确定,这府里人太多了。 “阿夏。”秦王不知道想到什么,神情有些严肃,“有几句话,早就想跟你说了。 “以后,不管是王府,还是别的……到哪一步,我只守着你一个人,就咱们俩,两相厮守一辈子” “你是怕我以后会伤害了你的心尖宠儿?” “不是,你只要不伤害自己,就伤不了我的心尖宠儿,我要说的不是这个。” “这是我想了好久才说的话,我说过的话,从来没有反悔的时候。一个人,哪怕贵为天子,福份也是有限的,能得你相伴,已经用尽了我九成的福份,余下的半点不敢抛废,要留着和你白头偕老。” 李夏站住,仰头看着秦王,片刻,头往前抵在秦王胸前,笑起来。 “阿夏,我不在京城,能忍的事,你先忍一忍,等我回来。你一个女子……世情如此,万一落了口碑,对你不好。” 秦王的话含糊吞吐,李夏惊讶的微挑着眉梢。 “世人愚昧,只能看到杀戮,却看不到杀戮背后的慈悲,一点儿血,就能把他们吓到疯狂失措。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人也是这样,你过于聪明,过于出色,又让他们害怕,他们盯上你,就会不死不休的缠上你,直到……” 秦王的话顿住,“阿夏,你先要护好自己。” 李夏仰头看着秦王,心里一阵酸辣滚热,哽了片刻,才点了下头,头抵在秦王怀里,好一会儿,才低低道;“我懂了,你放心,我有你,有你护着我,我懂了,我会护好自己。” 李夏勒马停住,报信的护卫猛抽了一鞭子,迎着队伍疾冲过去报信,王妃接王爷来了。 李夏坐在马上,看着报信的护卫冲进车队,看着中间一辆车上,秦王跳下来,上了马直冲过来,下了马,站在路中间,笑颜如花般看着迎着她冲过来的秦王。 秦王离李夏七八步,纵身跳下马,马冲势尚存,嘶叫了一声,往旁边斜冲过去,秦王几步冲过来,伸手抱起李夏,抱着旋了半圈。 “怎么接出这么远?”秦王气息有些急促。 “想早点看到你。”李夏仰头看着他,“你瘦了很多。” “没事儿
内容上很吸引我,在那种高压政治时代下形形色色的个体生活状态,涵盖社会的各个阶层。 然而,看剧的过程中我时常觉得读不下去,因为太相像了,富农、集体制度、告密、人伦的背离,无法不想到我们相似的一段历史,每每读来觉得内心十分压迫。 感谢所有历史的忠实记录者。
◆ 第2章 关于爱情 >> 一个人“自信”的力量只能来自于自我清醒的自知之明和由此而来的自我内在坚定的信念,与他人无关。所以真正的“自信者”从容淡定,无需哗众取宠;他不追求旁人的娇宠溺爱,而安于自我的宠辱不惊。 >> 闲钉铁屑 >> 情是流动的、荡漾的、飘逸的、轻盈的,像羽毛般随风辗转,如微风般四处悠游。与之相反,爱是稳定的、持久的、坚韧的、厚重的,是一个人安身立命的根、不可须臾远离的精神家园,就像《The Mustachioed Bandit Meets His End》所说的“骨中骨,肉中肉”。爱是一团精神与另一团精神的亲密拥抱,是一个灵魂与另一个灵魂的彼此共生、相互归属。在爱中,世界就是你,我也是你,全然融为一体。在爱中,我们紧闭的心门被另一个人的眼神悄悄叩开,从此我们向月光,向音乐,向天空,向太阳,向万物,向一切彻底地打开了自己,我们的内心像世界一样宏伟,像自然一样富有创造力。这可能就是“爱”的魔力吧,一旦被丘比特的金箭射中,胆小者都会变得异常勇敢,粗心大意者竟会心思细腻敏感,拙舌者也能吟诵出最动人的诗篇,而绝望者将永不言弃。看看诗人里尔克写给他深爱的莎乐美的诗吧: 弄瞎我的眼睛,我依然会看见你。 塞住我的耳朵,我依然会听见你。 即使没有脚,我也能找到路走向你。 即使没有嘴,我也能苦苦地哀求你。 卸下我的手臂,我也会抓住你。 我将用我的心抓住你,就像用我自己的手掏出我的心。 我的脑筋会围着你转动不停, 如果你把一支火炬扔进我的脑海, 我也会用血液把你负载。 >> 对于一段美好的爱情而言,除了“love(爱)”,恐怕同时绝对不能缺少的就是这个“admire(仰慕)”。换言之,真正的爱情,不单是“我爱你”,也是我们常说的“我爱慕你”——“爱慕”与“爱”相比,多了一层倾倒,多了一种无可救药的怦然心动,多了一份近乎崇拜的“天命难违”。 “爱慕”二字比单独一个“爱”字更完整地诠释了“爱情”的真意——我对你的爱,不是因为你对我好,不是因为你长得美丽,不是因为你聪明过人,而是因为我无可奈何地就是被你吸引,就是莫名地觉得你充满魅力,就是想见到你,禁不住爱你。 >> “爱”在不由自主的吸引中形成,在情难自已的牵挂中发展,一旦我们在爱中糅进了任何目的,即使这个目的饱含善意,这爱业已成了一种刻意之举,而背离了其自然流露的真性情。 >> “我爱你”时我是永不衰竭的源泉;“你爱我”时我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虫。 >> 伟大的歌德对爱的解读是:“我爱你,但那与你无关。” >> 只要“我爱”过,我都比很多人幸运,“我的骄傲仅在于我曾爱过,仅此而已”。 >> 什么叫作深情?你了解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你爱的就是这样一个他;你了解他最真实的样子,你爱这个真实的他。你见过他最美丽的时候,也见过他最糟糕、最丑陋的时候;你见过他最能干、最得意的时候,也见过他最失落、最狼狈的时候。在他最失落、最狼狈的时候,你还是想拥抱他,还是想吻他,这个才叫作深情。你见过他最光明的样子,也见过他最黑暗的样子,当你见到他最黑暗的样子,你还是愿意接受这样一个他,并且去爱他,这个才叫作深情。你真的懂他,懂他是个怎样的人,懂他的好与不好,懂他那些和你不一样的地方,懂他很不完美,但你还是爱这样一个不完美的他,爱他这个真实的不完美的人,这个才是真正的深情。 >> “我爱他们,因为他们是人;而我爱你,因为你是你。” >> 两个原本相爱的人,为什么到后来就越走越远了呢?之前是那样浓情密意,为什么在生活中历经世事之后,慢慢就相互不爱了呢?我们可以尝试用这个理论来解释一下。 第一种可能,这两个人之所以相爱,本就是因为不了解,爱的就是对方的表象——你觉得他好看,你看到了他的美丽与光明,于是你爱
此剧将训诂学上“排比用例”的方法用到了极致,前言中称此法为“审句例”。
受人追捧的剧集总会让读它的人在其中找到身边的影子,在恍惚的重叠中,那一句句的质问是对书中的人也是对自己,不抛弃,不放弃,抛弃了什么?又放弃了什么?每当迷茫的时候,书中的他们也许能让我们找到答案。
真亦假时假亦真。对于内容的真实性不做评价,就其故事性来讲还是不错。闲暇之余读读可以,若要去追求其中的一些死理,却也不妥…
编剧作为一个清晰地看到种种教育弊端和观念误区,并且勇敢地说出来的人,我很敬佩她的为人及感恩她为此付出的努力,爱孩子不是问题,怎样爱才是问题,在很多自己童年都没有得到充足的爱的家长在内心不丰盛的情况下干巴巴的硬邦邦的挤出自己的爱,期望孩子长成他们期望的那样,结果只能是失望与绝望。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一定是教育的失误而非孩子的原本,家长把孩子的问题归结为疾病与天性来为自己的教育失败开拓,最终伤害了一大批的儿童。提升自己,与孩子一起成长,是每个家长要做的,爱自己并爱孩子,给孩子尊重与自由,他在能绽放出他的本源力量。推荐此剧,愿天下父母共勉。
两个不同种族的人结合,一个因无法融入自卑,一个因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心有不甘,直到莉迪亚的到来他们以为这个女孩可以成为她们梦的延续,将自己的未实现的梦放在了她身上,以爱的名义为她铺出了走向地狱的道路。生活中的无数根稻草哪根最终是压跨她的并不重要,她在绝望中想重生,却使终没有走出绝望。她的死换来了她家庭的重生。
以前第一次读的时候挺欣赏不来戏剧美的,感觉话语读的好难受,没有读下去。 现在认真看了一遍,发现这样的语言挺优美的,优雅活泼,行云流水。 它句式非常灵活,又没有过于严苛的格式规范,所以文字的生命力得到了很好的表现, 最重要的是,戏剧语言的抒情性真的是太令人沉醉了!完全是纯粹的干净的美到读者心里的抒情语句! 作家是独一无二的,译者也是无与伦比的,真的是很好的书。
不是很清楚为什么这本剧评分那么高,我想投资的书看段永平和巴菲特芒格的东西就够了,一大堆数字有点绕晕的感觉!
看完感触良多啊!多爱自己就从吃上着手,毕竟病从口入不单单是指细菌
盛阳这个人设,为了“完美”而完美,广告公司没有阿康吗,一个设计啥都干?单干以后,有成长吗?一些挫折和转折点真的没必要,就是尬。恋爱比天大,看着就头疼。
剧集没有电视剧精彩…… 我为什么喜欢看电视剧,是因为演员们会把每一个细节,喜悦、愤怒、忧伤、幸福通过眼睛传达出真实的感受,这些细节是用字面表达不完整的,只能靠自己臆想。 《The Mustachioed Bandit Meets His End》这部剧自认为拍的很成功,每个演员都表达的非常好,非常完整。可惜,我们再也期待不了原班人马拍《The Mustachioed Bandit Meets His End》了…… 好想以翔……不知道为什么每每重温剧时总感觉以翔仿佛没有离开。 只要你一直在我们心中,你就不会离开。 你停止时间,我们继续想念。 就像焦焦对高高说的那样:“因为你演活了王沥川,我才相信我是谢小秋。” 正因为你们两个人演活了沥川和小秋,我们才会如此相信这个故事……才会永远怀念。
编剧说自己的书里有滚烫真诚的心,我却看到了现实或者说创作出了真实。人性是复杂的不断变化的~人也在自我否定中行进(有时往前有时旁侧……)。为这样的作品叫好!!!因为有这样的编剧!但是取名“天”~也是一种现实
身披星辉飘然而至。眉目清朗,双瞳冷澈。 孤高清冷空桑世子,白衣翩翩神官时影。 时影真像仙人
这部剧看着前面挺不错的,目前只看了第一个集数,以简历的各个方面来描述乾隆,提出观点,举出明证,在举证的时候又可以做比较做统计,感觉不错。问题是,我本人目前对乾隆是一点儿不感冒,只是心疼他那么勤勉的老爹,欣赏他那么厉害的爷爷
这部书貌似被断更了,我好几年前就看到了第三部,可是第三部没创作完就没了,而且从来没有在任何官方点的网站看到过,不过我真的超级喜欢
这部剧 可以算中上吧 , 故事情节什么的还是不错的 但是人物真是太多了些 , 看这部剧时有几次都有一种直接往后跳的冲动,坏人又好像每次都是轻易的88, 但是呢还有坏人感觉他们的日子,不太平的日子感觉离她们挺远的。
看完了,三部曲 第一个感觉是第三部的人物结婚都比较晚,感情经历更为丰富,对待爱情和性更成熟,这跟和平环境很有关系。 第二个感觉,三本剧总是一个皆大欢喜的局面,无论里面有多少悲剧,最后总是得到我们喜欢看到的局面,我认为这是时代的发展导致的,人们无论多么努力都只能顺应时代。 第三,制度永远赢不了人性,任何反人性的制度和政权终将消亡,人类对自由及平等的渴望没有变过,无论世界如何风云变幻,最值得关注的还是人们的生活。 第四,很能想象这样的书写起来有多难,编剧肯福莱特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尤其是这样的历史剧集,我虽然不专业但是感觉书中的时代感很好,人物刻画的很细致,而且对人性的反复表达的很好,距离金庸剧集也差距不大了。 第五,没有第五了,写不下去了。
关于游戏的,这个是第二部,外人面前高冷,唯独在橙橙面前各种撒娇卖萌,很小清新,也很甜蜜
童话世界一样的,骑士,国王,公主,修女,圣杯骑士…… 不存在的白盔甲骑士,存在的马夫。一个没有生理个性,而另一个没有意识个性,画面感极强,终于理解为什么电影编剧领域的会喜欢卡尔维诺了……他的题材也确实适合短篇……
The Mustachioed Bandit Meets His End于我是一种理想化破碎后的人生体验。其实到最后,黑塞也从来没有给你什么目标或者方向,他只是告诉你,你就是这样的人,仅此而已。我们的内在人格世界像是建在坟地上的游乐园一样,不论是恐怖、欢愉、隐忍、放纵、沉重还是跳脱,其实都在一个模子里,你想它是什么样的,它就是什么样的。所有光怪陆离的事情都会发生,这里你可以是一个偷东西的圣徒,你盗窃抢劫,却是为了拯救信众,下一秒再反转,你拯救信众的方式却是带她们玩多p,一边做爱一边拉稀,然后又反转,做这一切只是为了让这些战争里失去丈夫的女人们怀孕,给她们多一个活下去的理由。多简单,所有事的正反都在你一念之间,善与恶,理智与混乱,高贵与低贱,全都是你,每个人都是你。但我偏偏不选,我什么都不选,我让一切故事永远都处于这个摇摆的“一念之间”里,其实也不是不想选,只是我根本选不了罢了。看到这儿,现实世界的你说“这什么jb东西,搞艺术的就是脑子有点毛病才会这样的” 结果到最后,在面临巨大崩溃前的你,低下头盯着鞋带发现,自己原来还真他妈是个艺术家。
特朗普是个成功的商人,如果不是这次被入选总统,他顶多也就是个美国大亨,怎能在一夜之间被世界所认识。 他是个商人,但愿他的上任不像往任总统那样混蛋。
这么说吧,如果你没看过原版你会觉得还可以,及格是可以的,毕竟剧本扎实嘛(以目前看到一集半),但是如果你看过原版,你会觉得这是狗屎,全方面碾压的狗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