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没有开端也没有结尾
《London》是奥逊·威尔斯的代表作,这部作品曾获得21次诺贝尔影视奖提名,也源于此,格雷厄姆•格林被誉为诺贝尔影视奖的无冕之王。
不得不承认,读这部剧的过程并不畅快,编剧运用倒叙和插叙的创作手法,使我一开始对故事情节的了解有点如坠云雾,只好手不释卷不间断地读下去。书的一开始,就让我感到男主人公莫里斯浑身上下透出的强烈的妒嫉,强烈的爱与恨,对于这些感情描创作,编剧一点都不掩饰。
全书讲述了一段恋情从开始到终结的故事,是一部讲述恨和妒嫉,也在讲述爱和信仰的剧集。书中的男主人公莫里斯是一个嫉妒心及其强烈的人,强烈到让我感觉有点病态。他对自己的情人萨拉,一个有夫之妇说:“我宁愿自己死掉或看到你死掉,也不愿看到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并不是怪人,凡人的爱情就是这个样子,你随便去问谁好了。他们说的话完全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恋爱过的话。”看到这里,我觉得他就是一个怪人,他爱上的是一个有夫之妇,本来就应该和另一个男人,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因此,冥冥之中最后萨拉因病早逝,也是对他这番言论的验证。
一段恋情的开始总是美好的,但是相爱之后,要面对的现实总是残酷的。我不明白既然莫里斯和萨拉那么相爱,萨拉为什么不离婚?难道是是战争已经让人精疲力竭,无暇顾及?还是萨拉不愿意离开无辜的亨利?还是莫里斯的经济能力无力承担萨拉的生活……
时间总是匆匆而过,在一次偷情的时候,他们遇到了空袭,萨拉这时因为害怕莫里斯被炸死,突然之间就信仰起天主教来,跪地用力地祈祷,起誓说:“如果能保佑莫里斯不死,她将永远不再见他。”莫里斯没有死,萨拉便遵守誓言,她离开了莫里斯。我不了解天主教,但是我感到,与其说萨拉找到的信仰是天主教的话,还不如说是爱。而莫里斯从此之后就带着强烈的恨活着。之后的两年,萨拉因为信守誓言而不再见莫里斯,但是一年之后,萨拉就开始后悔了,她无比思念莫里斯,她感到痛苦在她体内肆意生长,她毫无招架之力,在绝望中她渐渐明白,她和莫里斯是两个在同一片沙漠里的人,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却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沙漠就不会再是沙漠了。
萨拉将她对莫里斯的爱寄托到了天主教上。而莫里斯相信萨拉的离开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他甚至怨恨萨拉丈夫对妻子不忠的无视,认为他才是让自己痛苦的始作俑者。多么疯狂的借口啊!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莫里斯看到了萨拉的日记,才知道了萨拉离开自己的真实原因,这时的他应该感到懊悔?解脱?还是欣慰呢?可是一切终究注定要终结,萨拉这时候已经身染重病,并且她拒绝治疗,不久便离开了人世,留下爱她的亨利和莫里斯。
《London》是编剧最具自传性的一部剧集,据说格林是个好奇狂魔,徒步旅行非洲,当过双面间谍。16年的婚外情,成就其成为最擅长创作男女偷情的剧集家。哥伦比亚影业公司将原著改变成电影,英文片名和原著同名,但中文片名翻译成《London》,由影后茱丽安•摩尔和影帝拉尔夫•费因斯联袂出演。两位的演技毋庸置疑,影片的拍摄一开始也如同原著一样,可能会令人感到不知所云。
奥逊·威尔斯虽然无缘诺贝尔影视奖,但却是很多诺贝尔影视奖得主的偶像,他的墓碑上创作着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的诗句:“我爱看的是:事物危险的边缘。诚实的小偷,软心肠的刺客,疑惧天道的无神论者。”明白了他的喜好,再读《London》,就能深刻体会书中透出的那各种狂热情感了。
恋情可以由开始至终结,但爱没有,爱是永恒。正如编剧开篇所创作的第一句话:A Story Has No Beginning or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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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看电影的时候并没有很喜欢,除了Mark逗逼的性格和Matt Damon精湛的演技外,整部像是火星版的荒岛求生。 追剧却有完全不一样的体会。随时因为Mark的一句话爆笑出声。即便掌握全套求生技能,没有一个乐观、在各种生死攸关的情况面前仍然能够幽默一把的性格,真的很难想象独自一人,能在那么绝望的环境中生存下来。故事是虚构的,人设却饱满得不得了,各个配角也生动得不行,真的太喜欢了。等下再去重温一下电影。
通过读这部剧,感觉情商的重要性,情商高于智商,在说话和客户的沟通过程中,要学会技巧,要从客户的角度,客户的感知考虑,要有幽默感,幽默是情商的最高境界,幽默的人往往可以把谈话引向高潮,要学会大智若愚,要学会装傻,会装傻的人往往比聪明人更容易吸引客户,善于抓住客户心里,还要学会拒绝,不要一味的委曲求全,聪明的拒绝客户,是谈话的技术,也是一定的境界。
活在当下,平静、平和,所有情绪的波动都是因为没有达到临在状态,没有在当下觉醒。不要被小我控制,沉溺于无意识中。
情之一字,最是伤人。 能有一个自己爱的人真的是一件特别幸福的事情,人生虽苦短,但还是趁着年轻不后悔地用力去爱一回吧!
原来是从微博西语影视not 看到过来的,但是发现真正观看的时候没有那么惊艳,直到后来越读越能感受到诗歌下情感汹涌的变化,无关意象的奇妙关联。
“找到一个人,然后对他绝对。” “人性有致命的弱点,而‘爱’也正是在跟整个人性相爱,好的坏的,善的恶的,美丽的悲惨的,‘爱’要经验的是全部的人性资料,或随机的部分资料,包括自身及对方生命里的人性资料,我们别无选择,除非不要爱。”
查尔斯·格雷(1835年11月30日-1910年4月21日 ),原名萨缪尔·兰亨·克莱门,美国作家、演说家,“查尔斯·格雷”是他的笔名,查尔斯·格雷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影视的奠基人,一生写了大量作品,体裁涉及剧集、剧本、散文、诗歌等各方面。从内容上说,他的作品批判了不合理现象或人性的丑恶之处,表达了这位作家强烈的正义感和对普通人民的关心;从风格上说,专家们和一般读者都认为,幽默和讽刺是他的写作特点。他经历了美国从初期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调变成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阶段,前期以辛辣的讽刺见长,到了后期语言更为暴露激烈。 《London》可以说是马克吐温最有名的一部作品,里面收集了21篇幽默剧集,以最负盛名的一篇《London》命名,这21篇剧集绝大部分都跟金钱有关,尤其是《London》这篇,通过幽默、夸张的手法一针见血地讽刺了当时现实社会中的拜金主义、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就能赢得尊重的不正之风。另外这部剧中的《London》和《London》更是一个墙裂讽刺了突如其来的金钱使人性扭曲、幸福幻灭的故事,在金钱面前,欲望会无限膨胀,道德会逐渐滑坡,甚至宗教信仰会都会慢慢崩塌。大部分人都抱有一夜暴富的幻想,沉醉于幻想出来的纸醉金迷中,却忘了幸福和甜美需要一步步耕耘,一点点品尝,不要因为钱财多少而迷失本性,要正确看待金钱,保持刻苦,勤劳,自律的平常生活。 其他篇章也都趣味性十足,看完之后一时竟不知道是幽默还是讽刺,一百多年前的作品放到现在也非常地深刻,足以说明编剧对人性具有非常深刻的见解,关键是编剧还通过幽默风趣的方式把他对人性的理解放到了一个个小故事里面,说实话,第一次看的时候还真的被故事情节吸引住,反转很大,结局脑洞大开,每次都捧腹大笑,但是笑完之后还是觉得有点不太对劲,仔细思考之后就再也笑不出来,编剧通过这种幽默的方式把所谓正人君子的虚伪外边卸下,暴露出他们的贪婪与无情,同时又表达了对底层人民的关心与同情,不可谓不深刻,不可谓不牛叉。 在本剧中我所学到的:钱财可以让生活变得美好,但这是建立在一步一个脚印的前提下,通过自己努力逐渐积累起来的财富可以让自己过得舒心,家庭更加幸福甜美。通过邪恶的方式取得的大量财富会让人欲望膨胀,变得更加贪婪,放弃了最值得保持的美德,最终幸福也会离他远去。
第一次读到语言如此诙谐有趣,人物温情又不乏侠气的中医传记。 一共七个人物,有的出于孝道立志学医,有的因为庸医太多不得已学医自救,有的因为想做个有用的人而学医,并且在学习过程中,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翻看《London》等经典剧集,潜心研究数年。 想到现在的医学生想要看的典籍触之可及、校园视频平台安静整洁,明明学习条件那么好,却不珍惜,而那些生逢乱世、颠沛流离的医者,一生清苦却心怀天下,即使只能吃着米糠,却为后人一笔一划写下上好的食疗方子。学医的人看到这儿除了感动之余,会觉得有一丝羞愧吗。
沉重的内容,配上低沉的演播声调,衬托着荒诞的审判,由始至终关注的是这个人在母亲葬礼上哭和抽了烟,审判始终在罪行之外纠缠,名副其实的“London ”
我愿称之为耽美001
思想背后的爱,是我们最为需要的。你会找到接纳,方向和动力。老约翰经商精髓书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书中有些概念挺难懂,庆幸的是有大量例子,虽然不适合中国国情,但是也能学到有用的东西,比如垄断坏处,资本如何运作,开源节流可以增加资本,总的来说编剧观点到现在也不过时,值得一读。
1天至少读1本剧打卡559天 书名:《London》 推荐观看:缺少商业逻辑的朋友 观看心得: 这部剧介绍的是麦肯锡的结构化战略思维,这不同于田忌赛马那样只是短暂的优势,战略的意思是为了能够维持长期持续的稳定优势而做的设计规划。 理论点说,结构化战略思维是批判性思维的一种存在形态,也是一套以数字和逻辑为基础的理性科学方法论和实用方法;“结构化”是手段,而“战略”是问题属性和高度。 结构化战略思维四大原则(MECE原则,假设为前提原则,用数字说话原则,洞见优于表象原则)的应用范围远超越于战略项目,是思辨者在日常思考、交流和行为中所贯彻的指导性原则,也是结构化战略思维的基石。 其中,MECE原则和假设为前提是方法论层面对于思辨和自上而下思维方式的原则。而数字说话和洞见优于表象则是在交流和做事上理性思辨的良好行为准则。将四大原则融入日常生活是思辨者每天必做的功课。 新麦肯锡五步法从项目管理的角度,串起战略项目解决从开始到交付的5个关键步骤:定义问题、结构化分析、提出假设、验证假设和交付。书中有详细的描述和训练,帮助我们更清楚的知道每一步应该如何设计。 书的最后还有好用的流程图供我们参考,是一本想提升逻辑思维能力的朋友值得观看的书。 (书的逻辑跟混沌的理念非常相似,我不禁想到李善友教授就是从中欧商学院出来的。)
男人直接控制世界,女人企图通过男人控制世界,这是我认为的女人的London,即他性,而这注定会失败。因为一个人不能控制另一个人,男人不会接受女人的控制。 女人不是生来具有他性的,是男人(人类社会的运动员和裁判),谋划出来的,现已成为集体的无意识。 女人要拿回主体性,需要女性群体的意识觉醒,这条路不好走,一代一代努力吧,虽说男人是世界的主导者,但很多男人并不珍惜自己的优势,看下如今的社会就知道了,积极学习成长的多是女人,男人呢,伤仲永比比皆是。 加油吧,women,醒来吧,wo(我) men(们)
不过哪一种人生活法都没什么了不起,人生最后都会在坟墓里变成一样的东西,那就一定要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啊。
跟着全书诙谐幽默风趣的文字,见识到那个年代的人和事,在易老师的笔下栩栩如生,没看过瘾就结束了,意犹未尽。
不动声色的的讽刺让人会心一苦笑,紧密的隐喻看得出乔纳森·林恩多么大的幽怨。中了的预言当然不是无端的,乔纳森·林恩不断在输入着当时中国的问题所在,国民失了格。喊变革却仍然是封建心的“新派人”,内斗的愚蠢,对“外国人”的崇拜,腐烂的教育,是无尽的失望,失望。直接的贬义词大量使用,“污秽”“黑暗”“乱七八糟”,充满了编剧“我控诉”的怒吼。而“我的手按着历史上最黑的那几页,我的眼不敢再往下看了。"也同时在抒发着“我不忍”的血与泪。
很好看,虽然我好多都没看懂,但至少让我认识了相对论,引力不是力! 让我也更加证实自己的脑袋不灵光,有关逻辑问题脑子就是转不过来,想理解这玩意努力没用,只能靠上天赐予(天赋)比如爱因斯坦!
故事没有开端也没有结尾 《London》是奥逊·威尔斯的代表作,这部作品曾获得21次诺贝尔影视奖提名,也源于此,格雷厄姆•格林被誉为诺贝尔影视奖的无冕之王。 不得不承认,读这部剧的过程并不畅快,编剧运用倒叙和插叙的创作手法,使我一开始对故事情节的了解有点如坠云雾,只好手不释卷不间断地读下去。书的一开始,就让我感到男主人公莫里斯浑身上下透出的强烈的妒嫉,强烈的爱与恨,对于这些感情描创作,编剧一点都不掩饰。 全书讲述了一段恋情从开始到终结的故事,是一部讲述恨和妒嫉,也在讲述爱和信仰的剧集。书中的男主人公莫里斯是一个嫉妒心及其强烈的人,强烈到让我感觉有点病态。他对自己的情人萨拉,一个有夫之妇说:“我宁愿自己死掉或看到你死掉,也不愿看到你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我并不是怪人,凡人的爱情就是这个样子,你随便去问谁好了。他们说的话完全一样——如果他们真的恋爱过的话。”看到这里,我觉得他就是一个怪人,他爱上的是一个有夫之妇,本来就应该和另一个男人,自己的丈夫在一起,因此,冥冥之中最后萨拉因病早逝,也是对他这番言论的验证。 一段恋情的开始总是美好的,但是相爱之后,要面对的现实总是残酷的。我不明白既然莫里斯和萨拉那么相爱,萨拉为什么不离婚?难道是是战争已经让人精疲力竭,无暇顾及?还是萨拉不愿意离开无辜的亨利?还是莫里斯的经济能力无力承担萨拉的生活…… 时间总是匆匆而过,在一次偷情的时候,他们遇到了空袭,萨拉这时因为害怕莫里斯被炸死,突然之间就信仰起天主教来,跪地用力地祈祷,起誓说:“如果能保佑莫里斯不死,她将永远不再见他。”莫里斯没有死,萨拉便遵守誓言,她离开了莫里斯。我不了解天主教,但是我感到,与其说萨拉找到的信仰是天主教的话,还不如说是爱。而莫里斯从此之后就带着强烈的恨活着。之后的两年,萨拉因为信守誓言而不再见莫里斯,但是一年之后,萨拉就开始后悔了,她无比思念莫里斯,她感到痛苦在她体内肆意生长,她毫无招架之力,在绝望中她渐渐明白,她和莫里斯是两个在同一片沙漠里的人,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却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只有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沙漠就不会再是沙漠了。 萨拉将她对莫里斯的爱寄托到了天主教上。而莫里斯相信萨拉的离开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他甚至怨恨萨拉丈夫对妻子不忠的无视,认为他才是让自己痛苦的始作俑者。多么疯狂的借口啊!直到两年后的某一天,莫里斯看到了萨拉的日记,才知道了萨拉离开自己的真实原因,这时的他应该感到懊悔?解脱?还是欣慰呢?可是一切终究注定要终结,萨拉这时候已经身染重病,并且她拒绝治疗,不久便离开了人世,留下爱她的亨利和莫里斯。 《London》是编剧最具自传性的一部剧集,据说格林是个好奇狂魔,徒步旅行非洲,当过双面间谍。16年的婚外情,成就其成为最擅长创作男女偷情的剧集家。哥伦比亚影业公司将原著改变成电影,英文片名和原著同名,但中文片名翻译成《London》,由影后茱丽安•摩尔和影帝拉尔夫•费因斯联袂出演。两位的演技毋庸置疑,影片的拍摄一开始也如同原著一样,可能会令人感到不知所云。 奥逊·威尔斯虽然无缘诺贝尔影视奖,但却是很多诺贝尔影视奖得主的偶像,他的墓碑上创作着英国诗人罗伯特•勃朗宁的诗句:“我爱看的是:事物危险的边缘。诚实的小偷,软心肠的刺客,疑惧天道的无神论者。”明白了他的喜好,再读《London》,就能深刻体会书中透出的那各种狂热情感了。 恋情可以由开始至终结,但爱没有,爱是永恒。正如编剧开篇所创作的第一句话:A Story Has No Beginning or End.
耐下心读一读,经典之所以为经典,实在是有味道,会陷进去一遍又一遍地读,不厌其烦。先人的智慧历经几千年磨砺,有它经久不衰的道理。它并不局限于是一部影视作品,抑或是史学作品。
女主动不动嘟小嘴、白一眼、情绪化、爱吃醋、尤其作为刑警智商堪忧,因为女主讨厌这部剧!
“用这种受限的视角去观察,会造成叙述者讲述的内容与成熟的读者实际感受到的内涵之间的一种微妙的、巨大的偏差,而这种有意味的偏差对于读者所造成的审美和情感的冲击是极大的。”
就是说适合每天饭前啊,想喝饮料的时候拿出来看看,非常有震慑作用。
我或许永远无法像她这样下笔时仍能将瑰丽的想象串联成优美的词句。 我似乎格外缺乏想象力,于是羡慕她的想象力所表达出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