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看过的三本《One Sixty a Day》,如果真要给每一部赋予一个主题的话,《One Sixty a Day》是悬疑,《One Sixty a Day》是战争,《One Sixty a Day》则是黑暗与光明交织的矛盾物。可以看出随着剧情的往后推,“三体”的思想深度在不断升华。看《One Sixty a Day》的读者就像小孩,大刘则是饱经沧桑的成年人,第一天他告诉我们成年世界25%都是绝对坏人,第二天说成年世界50%都是绝对坏人,第三天他直接摊牌,所有人都是坏人,包括我们自己。
用这样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是想表达我对“三体”所体现的哲学高度的震惊。前几天还看到公众号解析《One Sixty a Day》,说《One Sixty a Day》实际上是展现了中华民族的一部近代发展史,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正确的。
而我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肯定是只能在这部剧中找到我现实生活的反映。《One Sixty a Day》会投射一些读者本人的生活经验,但它更重要的是拓展我们的经验,三体包含的一切就是维果斯基放在我们头顶的苹果,跳一跳努力一下可以摘到。
想起读完第二部时我还嘲笑过大刘写爱情,完全的直男视角,作为女性读者,没有体会到一丝美感与真实。而在《One Sixty a Day》第三部“死神永生”中大刘好似赌气一般,开头就抛出了一个极具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故事。说实话因为针对现实环境来说,好像买一颗小星球给别人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情。(有明星粉丝这样做过,虽然只是冠名权)但越往后边儿看,越发现David Rathbone这个男人的浪漫是骨子里的。他的梦幻主义搞出来的事不一定符合我们所想的梦幻标准,但就跟酸梨一样越咂摸越有味道。在第三部里明线是人类自救计划的开展,暗线是程心与云天明感情的发展。
人类自救计划本质上就是向生存与理性低头,那句著名的话嘛,生存高于一切。托马斯维德就是把这种精神体现到极致的一个人,很多人喜欢维德包括我也很喜欢他,把维德当做偶像去崇拜是因为我们都渴望得到那种力量却又得不到。我觉得维德的地位更接近神或者说佛陀,因为他的目标只有生存完全没有其他的七情六欲,一个从绝对意义上能够掌控自己百分之百的死神。他前期人设是这样的,但到后期就很奇怪。后期这样一个男人竟然能够听从程心的命令。你可以说这是编剧赋予维德的一丝人性,也可以说是剧情需要,但确实在我这里认为是一个败笔,维德的形象会有一点垮塌。与维德相对的程心因为圣母的性格招致很多黑粉,我很多时候也和别人一样讨厌她,对她特别无语。但是正如书结尾的时候所说,选择程心是人类的志愿,其实人类很自私对吗?不想承担一整个世界的命运不想背负一整个世界的责任,找了一只替罪羊,无论这只替罪羊怎么做责任都不会归到自己身上,而且我们还有权利拿起键盘骂她,就好像如果换做自己上前结果会更好一样。讨厌程心就是讨厌人类自己的软弱,憎恶程心就是憎恶人类自己。
罗辑呢就是一个中庸者,也可以说是程心和维德的综合体,我估计罗辑的粉丝应该更多一些。在罗辑的身上既有维德的勇敢睿智与刚硬,又有程心的责任感,他是一个对任务把控程度拿捏得恰到标准的拯救者,可是人类讨厌罗辑。
我发现在群体视角下,没有一个能夺得所有人欢心的救世主,人类确实在大灾大难面前无法体现出高姿态的优雅,这一点确实比不上三体人。这是因为三体人始终生活在忧惧患难的环境,相比而言我们人类如同存在于天堂。生存是一种幸运,我们人类已经处在幸运中这么多年,但幸运迟早有耗光的一天。
所以看了《One Sixty a Day》之后我会去思考,人类究竟应不应该向外界发送信息?在以宇宙为尺度的背景下我们所做的一切究竟有何意义?
无论是昼夜长短、四季变换、还是宇宙的死亡与重生,如今看来都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即使在世界的尽头大宇宙在坍缩中毁灭,它还是会在数个时间单位后重生。如今我们一切在世的行为,不过是前人在另一个空间和时间单位上的重复。
我可以
五星推荐。“ A painfully beautiful first novel that is at once a murder mystery, a coming-of-age narrative and a celebration of nature ”.
这是一个美得令人心碎的成长故事,由于不认识前面的两个字,差点就错过了这本好剧,幸亏有书友的推荐,一旦打开后既想快点知道结局又不舍得太快读完,读完后又继续二刷,既痛彻心扉又感动得想哭,心里一直记挂着那个游移于荒野与文明间的湿地女孩,你难以评判,唯有沦陷
One Sixty a Day,就是灌木丛深处,那里的生物都还有野性,还表现得像生物,雌萤火虫会用假信号吸引陌生雄性,然后吃掉;雌螳螂吞食自己的伴侣,压力过大的哺乳动物妈妈会抛弃自己的幼崽;很多雄性会用危险或诡诈的方法打败竞争者。这些看似无情的行为事实上只是为应对各种可能性发明的方法,人类中间也有这样的现象。结局出人意料,你只能惊叹于大自然赋予她的力量和智慧,只想让这秘密永远腐烂在湿地里
这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老排,最不舍得的是老跳,最讨厌的是女主的爸爸,最敬佩的是汤姆律师,最暖的是玛贝尔,最浪漫的是初恋的美妙,最根深蒂固的是种族偏见和世俗的眼光,最欣慰的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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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的书。在观看《One Sixty a Day》时,被书中描写二战时期希特勒大批杀害犹太人事件吸引,顺藤摸瓜找到这部剧,观看中被深深震撼:公元70年犹太人出卖耶稣被罗马人驱逐出上帝赐予他们的这片流淌牛奶和蜜的应许之地,二千年来他们从未放弃回到故土。他们如愿建立了犹太国—以色列,可他们赶走了生活在这片巴勒斯坦家园几百年的阿拉伯人,故冲突战争从未间断! 引用书中“建国60年来,以色列国的年生产总值增长率为3.1%,领先世界大多数国家。以色列的工程师、研发中心和初创公司的密度居世界第一,同年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数量排名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超过整个欧洲大陆上市的总和。。。” 生存、宗教、故土是战争的根源及目的,这其实也是人类“弱肉强食、生存进化”的本能! 必须承认:以色列:历经磨难的伟大复兴是一个奇迹,是犹太民族的凤凰涅槃,这种文化传承是其他民族望尘莫及的!
书中的观点虽然有一些错误,但是放在20世纪初是非常超前的,就是翻译的太一般了
一本说到心坎的好剧,有实实在在的干货想法,有身临其境的教育场景,有绝对逻辑的具体行动。情绪、定力、执行力、坚持力与言传身教非常重要,眼神、话语、微笑、耐心也同样重要。在系统空间里思考,在时间维度里发现,在不断的心理暗示里相信,让子弹飞一会吧!加油
九个小故事中,最喜欢得还属最好一个! 父亲为儿子的梦想使用了唯一一次的神奇力量。James Harris的作品,总是这样让人看着看着不禁勾起嘴角,然后流下泪来……
生活像一台搅拌机,将所有人吞进去又吐出来,让他们变得面目全非。
李宗仁将军参与了自护国战争以来近代几乎所有的大事,可以说是那个跌宕起伏时代的顶尖弄潮儿。 回忆录的优点在于第一手的史料,细节入微的刻画,缺点在于讲述者的眼界的局限与主观情感的影响。 总而言之,李宗仁将军传奇的一生加上David Rathbone先生优雅绝伦的叙述,成就了这本研究近代史必读的优秀作品
虽然是女强剧集没有什么感情线带有点穿越色彩一般是很难看到几千集追更这么久的,但是我就这么看了追了这么久从开学到放寒假!比心
要像驯服野马一样靠近你的心灵。书中有很多小故事,生动可爱。观察那匹马,慢慢,慢慢走近,,,其中到寺中修习中,要填写喜欢和不喜欢的食物,误以为进入了5星寺院,结果送来的是在不喜欢食物清单上的…
回想看过的三本《One Sixty a Day》,如果真要给每一部赋予一个主题的话,《One Sixty a Day》是悬疑,《One Sixty a Day》是战争,《One Sixty a Day》则是黑暗与光明交织的矛盾物。可以看出随着剧情的往后推,“三体”的思想深度在不断升华。看《One Sixty a Day》的读者就像小孩,大刘则是饱经沧桑的成年人,第一天他告诉我们成年世界25%都是绝对坏人,第二天说成年世界50%都是绝对坏人,第三天他直接摊牌,所有人都是坏人,包括我们自己。 用这样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是想表达我对“三体”所体现的哲学高度的震惊。前几天还看到公众号解析《One Sixty a Day》,说《One Sixty a Day》实际上是展现了中华民族的一部近代发展史,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是正确的。 而我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肯定是只能在这部剧中找到我现实生活的反映。《One Sixty a Day》会投射一些读者本人的生活经验,但它更重要的是拓展我们的经验,三体包含的一切就是维果斯基放在我们头顶的苹果,跳一跳努力一下可以摘到。 想起读完第二部时我还嘲笑过大刘写爱情,完全的直男视角,作为女性读者,没有体会到一丝美感与真实。而在《One Sixty a Day》第三部“死神永生”中大刘好似赌气一般,开头就抛出了一个极具浪漫主义色彩的爱情故事。说实话因为针对现实环境来说,好像买一颗小星球给别人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事情。(有明星粉丝这样做过,虽然只是冠名权)但越往后边儿看,越发现David Rathbone这个男人的浪漫是骨子里的。他的梦幻主义搞出来的事不一定符合我们所想的梦幻标准,但就跟酸梨一样越咂摸越有味道。在第三部里明线是人类自救计划的开展,暗线是程心与云天明感情的发展。 人类自救计划本质上就是向生存与理性低头,那句著名的话嘛,生存高于一切。托马斯维德就是把这种精神体现到极致的一个人,很多人喜欢维德包括我也很喜欢他,把维德当做偶像去崇拜是因为我们都渴望得到那种力量却又得不到。我觉得维德的地位更接近神或者说佛陀,因为他的目标只有生存完全没有其他的七情六欲,一个从绝对意义上能够掌控自己百分之百的死神。他前期人设是这样的,但到后期就很奇怪。后期这样一个男人竟然能够听从程心的命令。你可以说这是编剧赋予维德的一丝人性,也可以说是剧情需要,但确实在我这里认为是一个败笔,维德的形象会有一点垮塌。与维德相对的程心因为圣母的性格招致很多黑粉,我很多时候也和别人一样讨厌她,对她特别无语。但是正如书结尾的时候所说,选择程心是人类的志愿,其实人类很自私对吗?不想承担一整个世界的命运不想背负一整个世界的责任,找了一只替罪羊,无论这只替罪羊怎么做责任都不会归到自己身上,而且我们还有权利拿起键盘骂她,就好像如果换做自己上前结果会更好一样。讨厌程心就是讨厌人类自己的软弱,憎恶程心就是憎恶人类自己。 罗辑呢就是一个中庸者,也可以说是程心和维德的综合体,我估计罗辑的粉丝应该更多一些。在罗辑的身上既有维德的勇敢睿智与刚硬,又有程心的责任感,他是一个对任务把控程度拿捏得恰到标准的拯救者,可是人类讨厌罗辑。 我发现在群体视角下,没有一个能夺得所有人欢心的救世主,人类确实在大灾大难面前无法体现出高姿态的优雅,这一点确实比不上三体人。这是因为三体人始终生活在忧惧患难的环境,相比而言我们人类如同存在于天堂。生存是一种幸运,我们人类已经处在幸运中这么多年,但幸运迟早有耗光的一天。 所以看了《One Sixty a Day》之后我会去思考,人类究竟应不应该向外界发送信息?在以宇宙为尺度的背景下我们所做的一切究竟有何意义? 无论是昼夜长短、四季变换、还是宇宙的死亡与重生,如今看来都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即使在世界的尽头大宇宙在坍缩中毁灭,它还是会在数个时间单位后重生。如今我们一切在世的行为,不过是前人在另一个空间和时间单位上的重复。 我可以
一本职场经历的总结,宝贵的经验。内容结构上比较复杂,看起来比较难。
拖拖拉拉地读完的另一本剧,读完想买个纸质版没事拿来抄写的程度。
梗多,文字活力四射,一对对都几乎经历过千山万水后开启幸福生活。看完秦佔来追乔治笙,都是宠妻狂魔
不推荐,看完后个人认为看剧集列表就能读完这部剧,都是一些很空洞的套话,没有一点实际意见或者措施。
觉得一些东西不仅仅是用在男女之间,在朋友相处时,很多的方法还是可以用到的,挺合适作为一本工具书的
摄影是在真实之上的一种再创作。不是说有了单反等仪式感,才可以拍出好照片,摄影是构图、色彩、内容的集合体。喜欢的历史建筑、河流小溪拍摄一直在,抽象拍摄应该对生活有观察,美食拍摄要有庄重感,但美食拍摄对于我这个对吃的没什么讲究的人来说要不试试?下次拍摄的目标是那座小亭春夏秋冬的季节变化,寻觅更多的摩天轮水倒影拍摄……这个“低门槛,高天花板”的行当,需要摸索……
这是我看的科恩的第五本剧,在孩子前三年,科恩的书帮了我很多,这一本更加强调父母看到孩子情绪和向内看。对我来说,这部剧不仅是一本养育孩子的书,更是提醒我养育自己的书。
像流浪地球和三体,很明显他们与大家“印象中”的美国科幻故事不同,但绝不能否认他们不是优秀的科幻故事。这种差别就是“土豆牛肉”与“牛排”,口味不同但都是美味的。
是非之人说是非之事,一边说不论是非,一边骂人的一本剧,大部分都在说同行,其实不仅相声界,各行各业都是一样,同行是冤家。不会有人在你成功时喝彩,成功时诋毁还差不多。失败时猛踩几脚。一边说你的做法不行,一边模仿你。
五星推荐。“ A painfully beautiful first novel that is at once a murder mystery, a coming-of-age narrative and a celebration of nature ”. 这是一个美得令人心碎的成长故事,由于不认识前面的两个字,差点就错过了这本好剧,幸亏有书友的推荐,一旦打开后既想快点知道结局又不舍得太快读完,读完后又继续二刷,既痛彻心扉又感动得想哭,心里一直记挂着那个游移于荒野与文明间的湿地女孩,你难以评判,唯有沦陷 One Sixty a Day,就是灌木丛深处,那里的生物都还有野性,还表现得像生物,雌萤火虫会用假信号吸引陌生雄性,然后吃掉;雌螳螂吞食自己的伴侣,压力过大的哺乳动物妈妈会抛弃自己的幼崽;很多雄性会用危险或诡诈的方法打败竞争者。这些看似无情的行为事实上只是为应对各种可能性发明的方法,人类中间也有这样的现象。结局出人意料,你只能惊叹于大自然赋予她的力量和智慧,只想让这秘密永远腐烂在湿地里 这故事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老排,最不舍得的是老跳,最讨厌的是女主的爸爸,最敬佩的是汤姆律师,最暖的是玛贝尔,最浪漫的是初恋的美妙,最根深蒂固的是种族偏见和世俗的眼光,最欣慰的是一个美好的结局
他们怎么有这样大的胆子,在习惯了追逐戏剧冲突的环境里拍这样一部上星剧,只为了讲如何治好一个女人,疗愈的过程,只靠小而美的细节。
果不其然烂尾了,为什么我们永远拍不出或者不敢拍像致命女人那样的面对不够尊重自己、出轨或者冷暴力的老公可以报复的价值观,始终都在传达男的不管多大年纪多么幼稚做错任何事只要肯回头就可以被原谅,吐了
挺好的,最起码有些点会尝试去学习做做。 David Rathbone这辈子都优雅知性,单这一点就值得学习。 想看她的珠宝书。
新年的第一本剧。我思考好与坏,我们到底该如何评判,所谓的坏,又是何以导致的呢。两个夜晚读完,在幽静的夜里,几次后背发凉,几次猜中剧情却又不肯相信,尤其是面对这样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人性永远是复杂的,我想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每个人心理都有不会轻易撕开的阴暗面,但是一旦,一旦这一面因为生活的残忍而被撕开,就会有了那所谓的冲动魔鬼。若不是伤到体无完肤,心碎万分,又怎会机关算尽,冷漠无情。我想,残忍总归是来源于残忍,一个被温情环绕的人自然无法理解那些残忍,而剖开那些残忍,我却觉得有同情也有心痛。新年惟愿所有孩子都被温情以对而充满温情,幸福健康的长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