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o Jewish teenagers in 1940s New York meet as playground rivals. After injuring Reuven, Danny calls
犹记得早年间读浮石的《抉择The Chosen》整本剧都给人一种杂技师游走钢丝的错觉。 Hildy Brooks先生的《抉择The Chosen》当年家里是有那么一本的,海报是大团大团的枯黄与赭红,只是当年也不过翻看了数十页,便草草放下了。只记得当年书中那个小处长。 如今重读《抉择The Chosen》,再读《抉择The Chosen》只觉一段段秘辛就此拉开。 总体而言,还是《抉择The Chosen》的艺术水平更高吧。 敢于写无人可写,也无人敢写之事,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勇气。其中所交织的金钱与权力、情爱与色欲,真令人如坠红尘,如听繁弦。 作为《抉择The Chosen》续编的这本《抉择The Chosen》,除了朱怀镜一家,基本算是另起炉灶了。尤其是朱怀镜由之前的一名小小处长,成长到地方大员。其所作所为,与之前既有因袭之处,但更多的却是改变。虽说朱似乎为官更为正派,可是却也少了《抉择The Chosen》中那种唯唯诺诺旁观者的审视。 不过,尚可一读吧。
现在这个社会压力这么大,就应该多来点这种,第一集就快笑嘻,鹊刀门和这部,今年的喜剧黑马!
推荐《抉择The Chosen》之基本理论――境界说 叶嘉莹 实体书上有,助于理解,十分赞同。读诗词定要知词谱、晓音律。才能事半功倍。
这部剧读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做人要有感恩的心,做事要有敬畏的心,做人做事不要欺心,守住自己的底线,不忘初心。
历史背后的秘密。妄自称看了很多历史书,全是表面的轰轰烈烈,历史背后各个阶层,团体成型的因素,用经济学手段去抽丝剥茧,你会发现,原来历史是这样。
伍尔夫:我走到书桌旁,拿起写着标题“女性与剧集”的那张纸,要写下的第一句话就是:任何人,写作时总想着自己的性别,都会犯下毁灭性的错误。纯粹只做男人或女人,也是毁灭性的。必须做男性化的女人,或是女性化的男人。
这部剧可以继续复读一遍,还是有很多于工作生活中碰撞的思想和能帮助觉知的部分!还是要跟成功的人多学习呀!
这部剧的语言不行!(不是斯多葛哲学不行,)论述不行,太啰嗦,太犹豫,论述过程很多“如果”“那么”“但是”,像是还在尝试向你介绍,磕磕巴巴地把自己思维过程写出来。唯一的好处就是,某些情况的列举可能会启发你,并给你反驳他的时机。但是由于他的啰嗦,半天没把斯多葛主义的要点介绍清楚,还有点苦口婆心劝你,沿着他的思路进行逻辑自洽(另一个意思就是,自我欺骗自我安慰)。好的哲学书不应该是这样的面貌,既然形成书面文字,介绍哲学思想,应该更严谨简洁一些吧,更结晶一点。预告千万别看了。 感觉哲学思想被论述语言拖累了。摘抄一段,斯多葛哲学家爱比克泰德的话:“始终追求的,应该是征服自我而不是命运,应该是改变自己的欲望而不是已经建立的秩序,在总体上要相信,除了我们自己的思想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完全处于我们的控制之中的,所以当我们在外部事务中尽了最大努力之后,剩下的事情只能听天由命。” 实在是好的,也有值得践行的地方。直接看斯多葛哲学家的原著,或者有其他好的综论,可以放弃这部剧。
特别喜欢编剧解释他文章中提出的每一个专有名词并给出详细、深入浅出的解决方案。 从这部剧中,我学到的一些方法/知识/习惯: 学习要多元化,单方面的知识系统不足以支撑所遇状况的各个方面,说不定一个英语领域的知识点要从历史或人文的角度来分析(我发现经常这样,尤其是不同语言中的成语溯源)。 看剧不在于看得有多快,而是看得深入,看完就忘那不叫追剧。 当与别人意见不一时,需要卸下自己的习惯性防卫,摒弃自己的不良情绪,共同讨论合理的解决方案。 乔布斯在生前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我特别喜欢和聪明人在一起工作,因为最大的好处是不用考虑他们的尊严。”难道聪明人没有尊严?不是,是聪明人知道尊严不是在别人驳倒自己时去维护面子。真正的尊严是发现改进和成长的机会,成为更好的自己。古人有云:不耻下问。所以,要有空杯心态,进行知识迁移。 教育是带给你解放的,如果没有的话,就带来禁锢。
每每谈及咸阳,都会有一股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历史的厚重感,读完秦崩,也算是对故乡的历史有了一定的了解,在那个唯自身利息至上的年代,崩坏的秦朝,被毁的秦都咸阳,似有所留,又似一地鸡毛。但中国从群雄割据走向大一统的潮流确是从这里为发端,有它的偶然性,却也有必然性。
“女人这辈子,命好不好,那得看摊上什么样的男人”这种词都能写进剧本里,类似孙海英吕丽萍的剧一样,满剧一股子让人不舒服甚至有点恶心的感觉
渴望被认可与被爱是一种孩子的生活方式。 我承认自己沉溺于往日被捧着的感觉,并以此为生活的养分维持着现在的每分每秒。所以痛苦无助,但觉得抱怨没有太大意义,要做的是认清生活的本质,不是一场需要观众喝彩的好戏。 爱是一场满心欢喜的冒险,了解一个人的方式是不抱希望地去爱一个人。爱很难,喜欢是一种情绪,会过去,占有欲得不到满足的时候这种情绪就会退却,爱却是永恒的信念,默默地注视和奉献。我想爱。 谁都是懦夫,但人生很长。
不忍释卷,一气呵成。受益良多,感慨万千!一群道貌岸然、蝇营狗苟的高官名士,将一批胸怀丘壑却命运坎坷的老一代知识分子衬托的如此伟岸! 剧集旁征博引,以古论今,虽人物众多却每每个性鲜活,以大学为切入点,以教授为主角,芸芸众生,各色人等,攀附纠缠,活生生一副当代现实生活画卷。
有史以来,读过最酣畅淋漓的一本剧,没有一句赘词,言简意赅,句句诛心
山间小镇,仿佛从土里生长出来。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什么叫故乡?外婆说,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叫故乡。刘十三回来了。 与外婆相依为命的刘十三虽然没什么凌云壮志,但寒窗苦读也曾想金榜题名,也曾想与自己喜欢的人洞房花烛,可他拼尽全力也没有实现这么一个普通的梦想。 于是他回到云边小镇,和开小卖部的外婆生活在一起,并卖起了保险。日子依旧波澜不惊平淡无奇。刘十三终究没有走上人生巅峰。 但无论人生是否励志,却总少不下悲欢离合,相依为命的外婆终究还是走了,一直像光一样亮着自己的程霜也走了,刘十三又成了孤身一人。 《抉择The Chosen》用并不惊艳的文字,讲述了云边镇一个普通少年的成长悲喜。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离别,关于我们熟悉却已远去的过往,关于生命的那一缕光。 小人物的故事没有波澜壮阔的剧情,但依然给我们带来了感动,因为平淡无奇的故事里,有我们的影子。 正如Robby Benson所说,它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故事的主角没有任何光环,刘十三活的这些年,一首简单的歌就说完了。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刘十三成绩不好,爱情被埋葬。刘十三拼命工作,吃嘛嘛不香。 卖卖保险写写书,未来那么长。蝴蝶死在路上, 云边藏着念想。有些人刻骨铭心, 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 都陪在身旁。相爱一起打算, 重逢不必计算。 那么多年都算了,人算不如天算。 喝一杯酒,我们两两相忘。写一封信,我们地老天荒。朋友你别怕,脚步别停啊。生活未完待续,一定跟得上。哎呀呀,我的朋友刘十三。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 刘十三,是你,是我。 也许我们都是只有在阳光照耀下才能被看见的卑微尘埃,渴望留下身边的微渺光线,但那些温暖和希冀还来不及抓住,身体已经被一次次离别和冷淡的现实戳穿。 每个人都会遇见悲伤与希望,每个人心中都有山和海,无论何种境地,希望我们能跟随那一缕光继续前进。
人生每天都是不進則退。你的鬆懈就是別人追上來的好時機。吸引力就是自己時刻準備好的完美
坏孩子!什么是坏孩子?坏孩子是怎么样练成的?值得社会和家长们去思考!几个厉害的角色,都是数学家!说明理科很能提高人的思维能力!哈哈😄虽然小孩子是编剧马后炮式的作品!但还是给书的紧凑节奏点个赞!
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这是钱钟书对最爱的她的评价。 回忆是一条河,一条慢慢流逝、洗刷记忆的河流。在相濡以沫的63年里,他们始终如一,用行动践行着“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诺言。他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他已骨瘦如柴,我亦老态龙钟。钟书临走之前,杨绛在他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这一吻便是前世今生的不再相见;这一吻,吻别了与他在一起63年的美好岁月;这一吻只剩下她一人,从此一吻天荒。 她送走了唯一的女儿,作别了心爱的他,留在人世间,打扫战场,把三人活过的痕迹,慢慢梳理,慢慢回忆,书写成一部时光的书信。 2016年5月25日凌晨,她不再于人世间停留,结束了105年的人生。她在睡梦中走向永恒,他们仨团聚了。 编剧的文笔亦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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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记得早年间读浮石的《抉择The Chosen》整本剧都给人一种杂技师游走钢丝的错觉。 Hildy Brooks先生的《抉择The Chosen》当年家里是有那么一本的,海报是大团大团的枯黄与赭红,只是当年也不过翻看了数十页,便草草放下了。只记得当年书中那个小处长。 如今重读《抉择The Chosen》,再读《抉择The Chosen》只觉一段段秘辛就此拉开。 总体而言,还是《抉择The Chosen》的艺术水平更高吧。 敢于写无人可写,也无人敢写之事,这本身就是一种莫大的勇气。其中所交织的金钱与权力、情爱与色欲,真令人如坠红尘,如听繁弦。 作为《抉择The Chosen》续编的这本《抉择The Chosen》,除了朱怀镜一家,基本算是另起炉灶了。尤其是朱怀镜由之前的一名小小处长,成长到地方大员。其所作所为,与之前既有因袭之处,但更多的却是改变。虽说朱似乎为官更为正派,可是却也少了《抉择The Chosen》中那种唯唯诺诺旁观者的审视。 不过,尚可一读吧。
现在这个社会压力这么大,就应该多来点这种,第一集就快笑嘻,鹊刀门和这部,今年的喜剧黑马!
推荐《抉择The Chosen》之基本理论――境界说 叶嘉莹 实体书上有,助于理解,十分赞同。读诗词定要知词谱、晓音律。才能事半功倍。
这部剧读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做人要有感恩的心,做事要有敬畏的心,做人做事不要欺心,守住自己的底线,不忘初心。
历史背后的秘密。妄自称看了很多历史书,全是表面的轰轰烈烈,历史背后各个阶层,团体成型的因素,用经济学手段去抽丝剥茧,你会发现,原来历史是这样。
伍尔夫:我走到书桌旁,拿起写着标题“女性与剧集”的那张纸,要写下的第一句话就是:任何人,写作时总想着自己的性别,都会犯下毁灭性的错误。纯粹只做男人或女人,也是毁灭性的。必须做男性化的女人,或是女性化的男人。
这部剧可以继续复读一遍,还是有很多于工作生活中碰撞的思想和能帮助觉知的部分!还是要跟成功的人多学习呀!
这部剧的语言不行!(不是斯多葛哲学不行,)论述不行,太啰嗦,太犹豫,论述过程很多“如果”“那么”“但是”,像是还在尝试向你介绍,磕磕巴巴地把自己思维过程写出来。唯一的好处就是,某些情况的列举可能会启发你,并给你反驳他的时机。但是由于他的啰嗦,半天没把斯多葛主义的要点介绍清楚,还有点苦口婆心劝你,沿着他的思路进行逻辑自洽(另一个意思就是,自我欺骗自我安慰)。好的哲学书不应该是这样的面貌,既然形成书面文字,介绍哲学思想,应该更严谨简洁一些吧,更结晶一点。预告千万别看了。 感觉哲学思想被论述语言拖累了。摘抄一段,斯多葛哲学家爱比克泰德的话:“始终追求的,应该是征服自我而不是命运,应该是改变自己的欲望而不是已经建立的秩序,在总体上要相信,除了我们自己的思想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完全处于我们的控制之中的,所以当我们在外部事务中尽了最大努力之后,剩下的事情只能听天由命。” 实在是好的,也有值得践行的地方。直接看斯多葛哲学家的原著,或者有其他好的综论,可以放弃这部剧。
特别喜欢编剧解释他文章中提出的每一个专有名词并给出详细、深入浅出的解决方案。 从这部剧中,我学到的一些方法/知识/习惯: 学习要多元化,单方面的知识系统不足以支撑所遇状况的各个方面,说不定一个英语领域的知识点要从历史或人文的角度来分析(我发现经常这样,尤其是不同语言中的成语溯源)。 看剧不在于看得有多快,而是看得深入,看完就忘那不叫追剧。 当与别人意见不一时,需要卸下自己的习惯性防卫,摒弃自己的不良情绪,共同讨论合理的解决方案。 乔布斯在生前说过一句很著名的话:“我特别喜欢和聪明人在一起工作,因为最大的好处是不用考虑他们的尊严。”难道聪明人没有尊严?不是,是聪明人知道尊严不是在别人驳倒自己时去维护面子。真正的尊严是发现改进和成长的机会,成为更好的自己。古人有云:不耻下问。所以,要有空杯心态,进行知识迁移。 教育是带给你解放的,如果没有的话,就带来禁锢。
每每谈及咸阳,都会有一股油然而生的自豪感,历史的厚重感,读完秦崩,也算是对故乡的历史有了一定的了解,在那个唯自身利息至上的年代,崩坏的秦朝,被毁的秦都咸阳,似有所留,又似一地鸡毛。但中国从群雄割据走向大一统的潮流确是从这里为发端,有它的偶然性,却也有必然性。
“女人这辈子,命好不好,那得看摊上什么样的男人”这种词都能写进剧本里,类似孙海英吕丽萍的剧一样,满剧一股子让人不舒服甚至有点恶心的感觉
渴望被认可与被爱是一种孩子的生活方式。 我承认自己沉溺于往日被捧着的感觉,并以此为生活的养分维持着现在的每分每秒。所以痛苦无助,但觉得抱怨没有太大意义,要做的是认清生活的本质,不是一场需要观众喝彩的好戏。 爱是一场满心欢喜的冒险,了解一个人的方式是不抱希望地去爱一个人。爱很难,喜欢是一种情绪,会过去,占有欲得不到满足的时候这种情绪就会退却,爱却是永恒的信念,默默地注视和奉献。我想爱。 谁都是懦夫,但人生很长。
不忍释卷,一气呵成。受益良多,感慨万千!一群道貌岸然、蝇营狗苟的高官名士,将一批胸怀丘壑却命运坎坷的老一代知识分子衬托的如此伟岸! 剧集旁征博引,以古论今,虽人物众多却每每个性鲜活,以大学为切入点,以教授为主角,芸芸众生,各色人等,攀附纠缠,活生生一副当代现实生活画卷。
有史以来,读过最酣畅淋漓的一本剧,没有一句赘词,言简意赅,句句诛心
山间小镇,仿佛从土里生长出来。在大多数人心中,自己的故乡后来会成为一个点,如同亘古不变的孤岛。什么叫故乡?外婆说,祖祖辈辈埋葬在这里,所以叫故乡。刘十三回来了。 与外婆相依为命的刘十三虽然没什么凌云壮志,但寒窗苦读也曾想金榜题名,也曾想与自己喜欢的人洞房花烛,可他拼尽全力也没有实现这么一个普通的梦想。 于是他回到云边小镇,和开小卖部的外婆生活在一起,并卖起了保险。日子依旧波澜不惊平淡无奇。刘十三终究没有走上人生巅峰。 但无论人生是否励志,却总少不下悲欢离合,相依为命的外婆终究还是走了,一直像光一样亮着自己的程霜也走了,刘十三又成了孤身一人。 《抉择The Chosen》用并不惊艳的文字,讲述了云边镇一个普通少年的成长悲喜。关于亲情,关于爱情,关于离别,关于我们熟悉却已远去的过往,关于生命的那一缕光。 小人物的故事没有波澜壮阔的剧情,但依然给我们带来了感动,因为平淡无奇的故事里,有我们的影子。 正如Robby Benson所说,它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每个人心中的山和海;写给我们所遇见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写给离开我们的人,写给陪伴我们的人,写给我们在故乡生活的外婆。 故事的主角没有任何光环,刘十三活的这些年,一首简单的歌就说完了。 我有个朋友叫刘十三,他的日子很平淡。刘十三成绩不好,爱情被埋葬。刘十三拼命工作,吃嘛嘛不香。 卖卖保险写写书,未来那么长。蝴蝶死在路上, 云边藏着念想。有些人刻骨铭心, 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 都陪在身旁。相爱一起打算, 重逢不必计算。 那么多年都算了,人算不如天算。 喝一杯酒,我们两两相忘。写一封信,我们地老天荒。朋友你别怕,脚步别停啊。生活未完待续,一定跟得上。哎呀呀,我的朋友刘十三。刘十三,刘十三,活着就不能算失败。刘十三,刘十三,你不会就这么完蛋。 刘十三,是你,是我。 也许我们都是只有在阳光照耀下才能被看见的卑微尘埃,渴望留下身边的微渺光线,但那些温暖和希冀还来不及抓住,身体已经被一次次离别和冷淡的现实戳穿。 每个人都会遇见悲伤与希望,每个人心中都有山和海,无论何种境地,希望我们能跟随那一缕光继续前进。
人生每天都是不進則退。你的鬆懈就是別人追上來的好時機。吸引力就是自己時刻準備好的完美
坏孩子!什么是坏孩子?坏孩子是怎么样练成的?值得社会和家长们去思考!几个厉害的角色,都是数学家!说明理科很能提高人的思维能力!哈哈😄虽然小孩子是编剧马后炮式的作品!但还是给书的紧凑节奏点个赞!
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这是钱钟书对最爱的她的评价。 回忆是一条河,一条慢慢流逝、洗刷记忆的河流。在相濡以沫的63年里,他们始终如一,用行动践行着“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诺言。他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他已骨瘦如柴,我亦老态龙钟。钟书临走之前,杨绛在他的额头上轻轻地吻了一下,这一吻便是前世今生的不再相见;这一吻,吻别了与他在一起63年的美好岁月;这一吻只剩下她一人,从此一吻天荒。 她送走了唯一的女儿,作别了心爱的他,留在人世间,打扫战场,把三人活过的痕迹,慢慢梳理,慢慢回忆,书写成一部时光的书信。 2016年5月25日凌晨,她不再于人世间停留,结束了105年的人生。她在睡梦中走向永恒,他们仨团聚了。 编剧的文笔亦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