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去匆匆,张长修未对她留下半点印象,常乐却不由自主地刻在了脑子里。
……
“一见倾人心,再见自难忘。”
常乐轻轻吟了一句,忽地深陷在回忆不可自拔。
“那日,情不自禁地救了,见归来,眼睁睁地看着在门外,身上挨着打,也不曾想过见供出来半分。只气为何又回来,只担心再次被抓的话,自己恐怕难以再相救。”
一阵山风吹过,常乐身体的温度平息下来,此时觉得有了些微的凉意。便双手抱起膝盖,蜷成一团,脑袋枕在膝盖上。
“从我醒来的第一眼看到,便知晓是将我从山庄里救了出来,便知晓便是我这辈子的良人。只心想着,若是错过了,那该是多大的遗憾。”
说着,常乐的嘴角漾起一抹微笑来。
“幸好,我没错过,成为的妻。直到遇见了花氏,他们都说变了心,可我以为只是迷了路罢了。”
随着一声轻叹,常乐半边身子靠上了墓碑,目光随意一瞥便看“张长修”这几个偌大的泛金墨字。
大理石的墓碑,坑坑洼洼的,凉凉嗖嗖的。
“可是竟一去不返,一顶大红花轿将花氏娶进了门。当那一杯敬茶泼在我脸上时,我才醒悟,之前一直是我自欺欺人。的心,确实已经走了,已经变了。”
常乐忍不住伸手摸向墓碑,眼角不知何时已经存了愁光苦水。
“的心不在了,可是我的心没死。我便告诉自己,只要等着,再等等,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就算……”
常乐顿了顿,抿唇弯起一个苦涩的笑意:“就算再也不会与我如之前那般恩爱,从此相敬如宾,做一对陌生夫妻,也是好的。”
“我都想好了最大的让步,只是没想到会无情到冷酷的地步。不再信我的一言一语,看我的目光永远都是憎恶,将我一点点打压。”
常乐的手指弯曲,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