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浮珑山,找另一个男人下棋。那时候,我无限讨厌他一口一个小树妖地叫我,但以后却因为有了他一次又一次的相助,我才安然度过。谁说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友谊,我跟九厥就是领军人物!
“能采访您一么?”我坐在他对面,夸张地举起啃了一半的什果奶油甜筒,伸到他面前,“请问,丁小错是你的徒弟,还是欠你钱的路人甲或匪兵乙?”
“徒弟啊。”九厥喝了一口杯里的红酒。他的饮料,历来只有酒,没其他。我收回“话筒”,挑眉质问:“哪有师父故意整蛊徒弟的?那条装着灵犀剑的链子分明是你搞的鬼!让她来找我帮忙,也是你故意下的套!”
“徒弟的业余作用就是被师父整蛊。谁让她私吞《阿凡达》的电影票!”
“你的人品果然像你的头发颜色一样变态。”
“谢谢夸奖,你的冰激凌要化了。”
我一口吞了甜筒,没好气地说:“你这样把她扔进另外一个时空,不怕她出事?”
“别忘了她是一只灵犀,还在月老身边服役过。她应付得来。万一应付不来,那就活该倒
霉。九厥边喝着从来都不给我付钱的霸王酒边问,“你信不信命运这个东西?”
“信命,不认命。”我答得干脆。
“呵呵。”他的眼神突然延展得很遥远,“如果有机会重来一次,既定的命运,是否能被改写?”
“没有如果。”我摇头,“已经发生的,无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