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贵族们站在火焰的废墟处,抄着手,一脸感慨地议论了半天,最后这才尽兴而归。
只是他们在离开之际,看着站在不远处的卫兵,然后压低了声音,纷纷询问:“刚刚听清楚了没?金雀花家族差一点儿就死光光了。这是什么意思啊?
奶奶的,这帮家伙虽然心狠手辣的,但是干的也太不干净了,居然还没有收拾干净。手也太潮了吧,还说是精锐那……也不知道是哪一个狗崽子,居然逃过了一劫?”
“我倒是听说了,听说是费克斯。据说,他和那帮杀手们只是差了前后脚的工夫。那孙子狡猾,出来就跑了,不知道躲哪去了。要不然呢,他可也栽进去了。”
“那个狗崽子倒是真能走狗屎运。”
“b,这金雀花家族看着有钱有势的,论年头也不短了,但是他们一个个都是脑子进水的蠢货,白在阿卡德琳活了这么多年,居然他娘的敢跟军方死磕,这不是作死吗?除了首相那群人,谁敢跟军方过不去。
这一下好了,人家伸一个小指头,就让他们家破人亡了。”
“奶奶的,该~!活该~!这帮狗娘养的死奸商,都是混进贵族队伍里的败类,一个个都是黑了心肠的。
当初他们卖我一条丝绸手帕,收了我五百的金币,就这还是打八折,看了多大的面子。
后来我一打听,同样一条手帕,在人家飞鹰闪电那里,只要八十,而且还买一送一。他娘的,没有他们那么坑人的~!”
“唉,人死了,就不要计较了。咱们那些钱,就当是给他们送葬了,他们有命挣,可是却没命花,真不知道金雀花那么大的家产,最后会便宜谁?
也不知道这费克斯逃过了这一劫,以后究竟会怎么样?”
“哈哈,死的好。全死光了才好。那个狗崽子,当初仗着家里有钱,还会弹两下小琴,天天在我女朋友的窗户下面发浪。要不是我女朋友在旁边拦着,我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