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写满了崇拜。
汪小慧都吃开了,汪小军也不再客气,接过碗道了谢之后急忙夹了一筷子塞嘴里。
猪耳中间有软骨,咬起来十分的爽脆,同时脂肪又很软糯,在猪肉里面属于口感很特别的存在。
纪常煮的十分入味,一口就直接让汪小军爱上了它的味道。
它,确实比昨天的麂子肉要更胜一筹。
因为炒猪耳本身的油多,油多就显得特别的香。
汪宝吃的时候还闭上了眼睛,这样可以更加充分的感受到食物的味道。
他没有办法描述出来这个猪耳的味道如何,只知道吃了这道猪耳之后,寻常人煮的猪耳他就难以入口了。
“你们这些兔崽子,还真在小纪家里啊,还吃不吃饭了?”
外面,传来了刘春花的声音。
“妈,我想跟常哥学打猎,学厨艺。常哥答应了,只要你跟我爸愿意就行。”汪宝迫不及待的和自己的母亲说道。
“你回去和你爹商量,我可做不了主。”刘春花没有想到来纪家会听到这个消息。
“哥,那我们先回去了。”说完,汪宝把碗里的炒猪耳一股脑的塞到嘴里。
汪小慧舍不得这样囫囵吞枣,她觉得这是对美食的不尊重。
美食,就应该认真对待,认真品尝每一口。
所以,她选择把猪耳朵都倒在小手里面带回去慢慢吃。
汪小军有样学样,如果不是这碗是纪常家的,他都想把碗舔干净。
汪宝回去之后,第一时间就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汪顺。
“我就知道你的心不在田里,不在地里。既然你常哥儿愿意教你,你就跟着好好学。但是,以后得改口叫师傅,懂吗?”
汪顺能够送三个孩子上学,就是希望他们可以改变命运,不要再被土地束缚。
不然,上个鸟学,都留在家里干农活不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