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钥匙傍身。
最主要的是目前除了这儿她找不到别的好去处,不用花钱就有宠物陪,房租还便宜。
虽然是单独跟一个大男人一起,但是她太清楚江绪有多不喜欢她了,对她这么美貌如花的都从没有过好脸色,也不懂得怜香惜玉,要不是见过他在华盛酒店跟一个女人在一起,她都要怀疑他是不是了。第一晚因为晕倒在他这儿留宿的时候,她不省人事,但她也安然无恙地度过了。
无疑,跟他住,孤男寡女的安全隐患,不存在的。
钥匙就在自己兜里稳稳妥妥放着,她无所畏惧地理直气壮,“我刚刚不是说了,谁租房没住满一个月就搬的?反正我没试过。”
想了想,人在屋檐下,似乎态度太强硬不好,软硬兼施才是圆滑之道。又把语气放软几分,“所以我说搬走的事你不用太当真,我就那么一说,你就那么一听。”
“你就那么一说就领了我的钱?”江绪斜眼觑她,呵呵,“房租都退给你了还是我就那么一听的事吗?”
“……”说来说去又是钱!梁苫气闷,“我还给你不就好了。”
钱账分清是他们两人相处的最佳模式,但是现在,他的重点难道不是她已经走完退租流程又未经他同意擅自搬回来?
所以都是哪些人觉得她有那个智商耍心机对付别人的?真的擦亮眼睛把脑子里的水倒干净了吗?
————————————————
“钱是一方面,关于你续租的问题又是另一方面。”他不缺她那一千八的房租,两人也算不上朋友,凡事算清最好。当初让她租住是因为偶尔可以让她帮忙照顾哈雷,可现在发觉,似乎工作日把哈雷丢家里也不失为一个好去处,这样一来,他其实没有必要留梁苫在这儿住了。
况且,除了她似乎真的迫切需要个便宜的住处死皮赖脸非要留下外,两人住在一起,对她对他貌似都没有一丁点儿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