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也扯不上任何关系。”“我们要去的地方就有卖,不过元素生物很难伺候,想养光明信使,必须弄到太阳石让他居住,它的胃口倒是不大,一颗一克拉大小的钻石就能够让它吃一个星期。”听到这,不管是卜哥还是巴米尔都无话可说,像他们这样的“穷人”确实养不起这玩意儿。“到了圣城,我带你们去逛逛‘集市’,不管是我们还是塔奇人,都需要长年旅行,所以对用于旅行和联络的方法,远比你们有研究。”老毛拉颇为自豪,一开口就有些收不住了:“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最初是想要靠骑兵战胜我们,那些圣骑士也确实厉害,靠给马不停地加持神术,一天之内能够转战千余里,可惜偏偏遇上了我们。”“我们的金船能载四十人,浮舫能载十五人,一天能飞行超过一千四百公里以上,所以最初教廷被打得惨不忍睹,不得不转变方案,和我们打防御战,弄得到处都是堡垒。对了,你们死守的那座城,当初就是一座要塞。”老头谈性正浓,随口说起东征之时,拉波尔人获胜的那几场战役,这让其他人感到颇为郁闷,可惜是卜哥先提到东征,没办法让老头闭嘴。和另外几个人不同,卜哥还有其他的心事。自从见识了飞毯的速度,他一直在想,如果有朝一日这些拉波尔人再一次成为敌人,除了仰仗特鲁贝尔城里的战争魔导器死守,还有什么对策?以前设想的突围计划,幸好没有实行,要不然他恐怕已经是阶下囚了。那四匹血饲的战马,绝对快不过飞毯,甚至也快不过这金船,当初教廷东征的时候,圣骑士兵团所用的坐骑就是血饲的战马。这可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未雨绸缪,现在的卜哥已经不是以前那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拥有的越多,就越怕会失去一切。“有什么东西能够像飞毯那么快,又能够被我们魔法师所用?”卜哥低声问坐在旁边的巴米尔和手里抱着的那只兔子。“原理上可以,只要你有足够的魔力支持。”巴米尔的话等于白说。“也不是完全没办法,我记得有几件魔导器就能做到。”兔子接道。“你说的恐怕都是传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