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孩子,姓上官,是上官家的;他人,同样是上官家的。
先天斩尸境武者,面容长春不老,五脏不衰,骨血不枯,换一个角度来说,临终前都能干活,这是什么?一个能干上百年的,多好的牛马……咳咳,女婿啊!庄瑾的圣灵珠,上官金凤如今也知道,却没什么想法,入赘之后,等他寿终正寝,所有机缘、积蓄,传承子女,不迟早都是上官家的么?世家的时间观念,与常人不同,有这个耐心,慢慢同化、绑定、消化。
尤其是在调查到庄瑾无父母家族,这般出身,在世家最擅长的方面,若都不能让庄瑾真心认可、给慢慢同化了,上官家就枉称世家了。
总之,在上官金凤看来,庄瑾活着能为上官家发光发热,增砖添瓦,寿终正寝后,还能留下余荫,简直是一个完美的孙女婿。
对比从其他世家交换入赘,抠抠索索连一个先天罡气境都不舍得,也就是一个先天真气境,来了还因为打小灌输的观念,吃着上官家的、喝着上官家的,却还想着自己家族,心向自家,比一比,那都是些什么玩意儿?狗都不要,还是庄瑾好啊!
嗯,庄瑾想借助上官家庇荫,避免悬天司打击,获得一个安全环境,并取得一些需要的东西,补足短板,借鸡生蛋,突破阴神;上官家想让庄瑾真心认可,慢慢同化,生前身后为上官家带来好处,各有想法、算计,就看谁技高一筹了。
……
“而詹圣初么?”
上官云嫦说着神色微冷:“此人与我家的关系,是与不是我家的人、或者刀,一开始不是,后来勉强算是,再之后不是。”
“这些说来话长,要从圆桌小会说起了。”
今日两人有的是时间,上官云嫦见庄瑾感兴趣,娓娓道来。
“大概五年前,那时你还没来到州城,圆桌小会就有了,詹圣初是创始人,不过那时还是一个只有一二十人的极小圈子,后来是我上官家从背后推了一把,才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