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也贵重。
“你喜欢就好,不就是首饰嘛。赚了钱给你买就是了嘛。”丁弃越嘿嘿笑,很是高兴。
彭筱也笑了,那璎珞,据说是陛下近些时候喜欢的首饰。摄政王叫人做的可不是镶嵌玛瑙,而是镶嵌了从东离国进贡的血珍珠和赤血石。流苏用的都是细碎的晶石。
但是这事,丁弃越不会说的,他怕提起这个,就叫彭筱想起过去。
但是不管外头有什么好的,他都会给彭筱带回来。
丁弃越高高兴兴吃了糕点:“小菊这手艺也好,辛苦夫人送来。以后夫人还是多出来走走,长得好看,也叫他们看看。”
“好,以后我就多出来走走。”彭筱笑了笑。
过去她总是觉得自己身份敏感,怕惹事。
其实后来就知道,过去她居深闺,没人会认识她的。
只不过经历太多,下意识就觉得家里最安全,就不爱出去了。
不过自打来了江北之后,她反而变了些。
如今北方也是渐渐日子都过的好了起来,成日里都能听到陛下的仁政。
街上的女人也比过去多的多。百姓们脱离了塔族人之后,都轻松愉悦。
这是过去她还在西桦城的时候都没有感受到的。那时候,就算是西桦城的百姓,也过的小心翼翼。
这样的环境之下,她也愿意出来走走,哪怕只是跟着小菊看她买菜呢。
没错,她似乎找到了一种新奇的生活方式。
不是过去在意的那种衣裳首饰,以及以后嫁给皇子的愉悦。
而是对这世间万物的欣赏与探索。瞧着芸芸众生都努力的生活。也瞧着枕边的男人想要多赚银子给她好日子。
是,这男人比起过去见过的高门大户的公子真是逊色的很。
可是彭筱觉得她很喜欢这男人。因为真实。过尽千帆,她终于落进了一个温暖的港湾。就此,不再